工资集体协商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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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资料
关于成立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车间、科室:
根据黔东南州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或者工会主席)李绍平
副组长:
(企业行政和工会等)陈友宝
成员:
(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一般3—5人)陈玉霖
林灯明陈建林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陈文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0日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
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司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第9号令)以及省、州、县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9号令《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决定方式市场化、管理方式契约化的新趋势,指导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通过平等协商的形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丰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内涵,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协商的内容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变动幅度;
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5、工资协议的修改、变更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工资协议生效的起止日期;
8、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的原则
为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开展,达到理想的协商效果,协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原则。
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同时参考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等因素,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平等原则。
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互利益的保护;职工也不应过度考虑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
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劳资双方的承受能力等情况。
4、和谐合作原则。
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创造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步骤安排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涉及企业工资分配方式的重大转变,
必须以稳定为前提,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办法积极稳妥地依法推行。
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15日——10月1日)。
进行宣传发动,提出工作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察学习。
(二)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企业行政方和工会共同制定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方案,主要是确定协商代表的产生办法、工资协商内容、协商时间、地点和程序;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或一方起草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召集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协商;将协商达成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订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包括协议说明及有关材料)由企业按规定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备案,并以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工资集体协议依法生效。
(三)总结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
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职工对工资协商意见,总结协商工作经验,为下年
度工资协商打下基础。
五、协商代表的产生、协商的程序要求和需要参考的因
素
(一)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
1、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各3—5人组成,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职工方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或由工会组织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企业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3、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工会主席指定的本方人员担任。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指定的人员担任。
4、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个人严重过失是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5、协商代表因特殊原因空缺的,应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推选或指定新的协商代表。
6、协商应有书面记录,记录员由双方协商指定。
记录员不得担任协商代表。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1、企业和职工代表双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并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并进行协商。
企业方或职工代表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
协商双方有义务在协商前二个月向对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协商前职工协商代表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双方委托一方或双方共同起草工资协议草案。
4、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重大问题时,
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过程,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10天。
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确定。
5、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6、协议草案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在协议书签字盖章,协议成立。
7、工资协议签订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方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协商记录等相关材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送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
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协议文本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协议自行生效。
8、工资协议生效后应在7日内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企业工会要将工资协议报上级工会备案。
9、工资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并定期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因特殊情况导致工资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工资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变更后的工资协议必须在7日内0重新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解除工资协议应在7日内向原审核协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三)工资集体协商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1、外部因素
(1)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社会经济和收入分配方面的法规、政策和信息;
(2)地方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3)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4)本地区、本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
(5)本地区、本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6)当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7)国家利率、税率、汇率等的变化情况。
2、企业内部因素
(1)企业工资分配现状;
(2)企业劳动生产率;
(3)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4)企业人工成本水平;
(5)企业经济效益状况;
(6)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变动情况。
六、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1、工资集体协议变更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
和社会利益。
(2、)订立工资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工资协议
无法履行;.
(3)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了变化;
(4)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工资协议无法履行;
(5)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使工资协议不能履行;
(6)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协议部分或全部履行成
为不必要。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就允许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除此之外,当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2、工资集体协议变更或解除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的集体协
议条款,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
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或解除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3)新工资协议成立。
原工资协议或原工资协议的有关条
款即行终止。
3、工资协议的终结
(1)因履行而终结。
义务人全面、适时履行了集体合同的义务,使权利人的权利得到了实现,到此,订立集体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工资协议关系也就随之消失。
(2)因存续时间届满而终结。
(3)因免除而终结。
所谓免除是指权利人放弃权利,而解除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
工资协议的免除仅适用于不可抗力现象
发生等特殊情况。
免除对方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不论由哪一方提出,都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提请工资协议审核登记机关批准。
七、工资集体协议争议的处理
(一)因签订工资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
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二)因履行工资集体协议的发生争议,争议方可以向市劳
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
关于召开凯里市经济开发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届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
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根据《工会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研究,拟于2011年9月25日召开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乳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为公司健康、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组织学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法规。
2、审议通过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3、选举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
三、大会的时间、地点
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时间半天,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四、大会筹备工作
为了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和筹备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
成立了由李绍平任组长,陈玉霖任副组长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议筹备期间的领导工作。
当否请批复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1年9月20日
关于同意召开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复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你会《关于召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大会主要议程。
此复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2011年9月22日
关于召开凯里市经济开发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届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职工代表:
定于2011年9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一是组织学习企业工资协商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审议通过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三是选举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
请各位代表、特邀代表按参会。
特此通知
附:
职工代表、特邀代表名单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1年9月20日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届
职工代表、特邀代表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所在部门
备注
1
陈依迟
男
51
初中
群众
生产部
2
陈文建
男
35
高中
群众
销售部
3
陈斌
男
24
大专
群众
财务部
4
林灯明
男
26
高中
群众
采购部
5
陈宝贵
男
30
高中
群众
工程部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2011年9月20日)
一、组织学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法规。
二、审议通过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三、选举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的决议
(2011年9月27日)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9月25日召开。
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0人,实到10人,请假0人,特邀代表3人。
会议学习传达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法规,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草案),选举产生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
会议认为,当前企业面临原材料涨价、电力紧张等多种困难,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认为,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精神,经过多次慎重研究,制定的《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合企业实际,具有可行的操作性,有利于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有利于企业发展稳定,大会选举出的职工方协商代表,有威信有能力,且来自不同层面,能够代表职工说话,会议一致通过。
,
大会希望,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和协商代表加强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早日完成工资协商工作。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方协商代表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2011年9月25
会议地址
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
陈宝贵
记录人
陈斌
会议名称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方协商代表大会
出席人
陈依迟陈文建陈斌林灯明陈宝贵
会
议
发
言
内
容
陈宝贵发言:
对于这一年度的工资集体协商希望大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林灯明发言:
建议在去年的基础上把平均工资向上调整为2011年凯里市工人平均工资水平
陈文建发言:
希望接下来的任务安排、个部门的人员主动参与.尽早把工资问题解决.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以上条款.
凯里市经济开发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提案汇总表
年月日
编号
提案人
案由
承办单位
备注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意向书【要约)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贵州省、黔东南州和我县有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工资福利情况,需要双方就本年度的职工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可视企业情况选择)
1、本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幅度;
3、职工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职工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6、双方需要协商与工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4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
工会主席陈宝贵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
林灯明陈依迟陈文建陈斌。
望公司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三、正式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
建议定于2011年10月10日进行首轮协商并根据进度在商定下轮次的协商时间,但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2011年12月30日。
2、地点:
整个协商过程的地点宜放在公司会议室进行。
四、需公司方提供的资料
为了便于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公司方及时提供本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的下列资料
1、公司销售收入情况;
2、公司利润情况;
3、公司资产负债表;
4、公司损益表;’
5、公司财务状况变动表;
6、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7、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资料。
以上建议望公司采纳,并于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1年9月27日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参考样本)
企业名称(盖章):
所有制性质: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
企业首席代表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企业首席代表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议双方代表名单
1、企业方代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李绍平
男
业务部
38
2
陈友宝
男
行政部
48
3
陈玉霖
男
行政部
49
4
陈家超
男
行政部
23
5
陈德官
男
行政部
59
2、职工方代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陈依迟
男
生产部
51
2
陈文建
男
销售部
35
3
陈斌
男
财务部
24
4
林灯明
男
采购员
26
5
陈宝贵
男
工程员
30
本协议书由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订。
第一条公司遵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等诸因素进行劳动评价,经与工会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补贴等制度。
第二条公司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当月工资报酬。
第三条公司职工最低工资为每月900元。
第四条因公司原因发生停工时,职工的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
停工在一个月以内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80%支付;
停工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50%支付。
第五条在下列岗位工作的职工享受岗位津贴,其标准分别为:
第六条拥有下列技能(职称)的职工享受公司的技能津贴,标准分别为:
第七条公司依法支付职工加班工资。
支付加班工资时,计算职工的加班工资基本标准为:
加班工资基数=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贴+技能津贴+……
第八条公司建立工资调整机制。
公司与工会参照公司本年
度生产经营状况、当年市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同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协商确定当年的工资调整幅度。
本年度工资职工平均工资调整幅度为10%
第九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公司和职工的义务。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依威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本年度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为职工工资的10%;补充住房公积金为职工工资的10%。
第十一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1、国家或威海市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
3、因外部条件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十二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公司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濒临破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十三条公司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
i
第十四条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必须承担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均可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凯里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贵州省、黔东南州、县、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2011年9月25日职工代表会议通过。
第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一份。
一份签订后3日内由公司行政报黔东南县凯里市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一份报黔东南县凯里市总工会备案。
第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0日。
公司(盖章)公司工会(盖章)
公司首席代表签名工会首席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行政方
代表名单
(2011年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部门及职务
备注
1
李绍平
男
38
业务部
2
陈友宝
男
48
行政部
3
陈玉霖
男
49
行政部
4
陈家超
男
23
销售部
5
陈德官
男
59
仓管部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沟通纪要
2011年10月10日,凯里市经济开发区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行政方和职工方首席代表分别代表本方就工资协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