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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先进材料

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先进材料

 

充分履行审理职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xx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先进材料

(20XX年2月22日)

20XX年以来,xx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线,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审理工作,五年来审结党政纪案件91件,处理违纪人员95人,办理申述复查案件1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审理率、审结率均达100%,连续4年在自治州纪委案件质量考核中名列第一,20XX年,xx县审理室荣获自治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为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把“四大关口”,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信服力

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四大关口,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

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

在审理中,我们注重做到了两点:

一是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

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

例如,在审理县检察院移送的艾某违纪案时,发现检察建议书认定的当事人受贿问题事实经过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多次与反贪局沟通,进行了补证,在补证过程中兼顾收集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最终排除了受贿问题,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二是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

鉴于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死材料”去认识案件,有一定的局限性。

谈话前,我们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

在审理某单位领导违纪案件时,被审查人虽承认其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超标准、违规报销费用、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已构成违纪,但本人却多次强调自己不懂财务,是单位财务人员没有及时提醒所致,而不愿意承担违纪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调查部门了解到,被审查人是法律专科毕业,任现职前在某单位兼做过多年会计工作等情况,我们从此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入手,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了被审查人参加财务培训的有关证明。

在审理谈话中,我们多次提及其专业和培训情况,使其无法为自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任何辩解,最终承认了违纪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使审理谈话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是严把材料手续关。

xx县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县。

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我们用维汉两种文字为乡镇编发了《xx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规范了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

制定了乡镇下达处分决定前要带卷到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的有关制度,对审核案卷时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

实行了《xx县乡案县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县室协审的办法,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三级审核的办法:

即先由各乡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送达县纪委案件监察室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最后移送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

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

在定性量纪时,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在审理阳霞镇文教办原主任占用学校微机一案中,案件检查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及被审查人本人交代将三所学校的三台微机搬回家供自己及子女使用的证词,即认定其占用公物。

我们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被审查人将学校电脑拿回自己家使用的情节不清,主观意图不明,不能排除其有贪污的可能,建议案件检查部门进一步核实被审查人拿走微机的具体情节。

调查人员由于在办案中已形成的思维定势,一开始不愿接受补证要求,我们耐心向调查人员讲明了需补证的理由,最终得到了调查组的认同,经过补充调查,取得了当时文教办分配给学校微机机型的清单、和现在实有微机机型的证明;三所学校当时的负责人对被审查人以借用为由从学校拿走微机的细节证言;以及被审查人为了自己和子女使用方便向学校借用微机的交待,核对了微机的机型,从而形成了较完整的证明体系,确认被审查人的行为应以占用公物定性,给予了恰当的处分。

四是严把案件程序关。

为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因办案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我们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对案件的受理、初核、调查、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

在审理阶段,必须做到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初稿,必须和受处分人见面并听取其本人的情况说明和申辩;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在受理申诉案件时,必须根据申诉人的理由对原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认定的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档次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地作出处理;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在向违纪人工作单位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必须告知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及本人按政策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其行政处分,使违纪人员得到合理安排。

二、建立“四联机制”,形成案件审理工作合力

案件审理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形成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合力,确保了处分决定的落实。

一是联查。

审理部门不能“坐等审案”,审理关口应当适时前移,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若能提前介入,与调查工作紧密衔接,不仅可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可以防止当事人串供翻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为此,我县明确规定,所有大案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案审一律提前介入,审理实行“两项联查”。

一是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联合调查。

当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查到一定程度时,经主管案件的领导批准,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提前了解案情,协同检查人员办案,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

二是上下级纪委的审理部门联合调查。

20XX年,我县综合考虑办案人员力量、素质及所办案件的难易程度等因素,采取了多种审理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即:

对办案人员力量充足、素质较高,在办案过程能严格做到查审分离的乡镇,所办案件由乡镇纪委审理小组自行审理;对熟悉审理业务人员少、兼职多、难以做到查审分离的乡镇,分为3个片区,以片区为单位组成案件联合审理小组分片进行审理;对乡镇纪委查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县纪委认为有必要或应乡镇纪委的要求,由县纪委协助审理。

20XX年,为了克服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兼职多、办案人手少、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出台了《xx县乡案县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县室协审。

县审理室实行了专人审理、部门复核、集体审定的方法,即:

指派专人进行审理,由县审理室进行复核,报协审小组集体审定,确保了案件质量。

20XX年以来,全县共审结乡镇纪委办理案件46件,合格率均达100%,案件质量优质率由20XX年的57.14%提高到20XX年的100%。

二是联手。

案件查审,离不开违纪人所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工作中,案件审理部门和违纪人所在单位联手,着重抓了两个方面:

一是抓好违纪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的召开。

讨论违纪党员应受到何种处分的支部大会,虽然是以支部为主召开的会议,但作为列席会议的审理人员,如果会前未做好相关的准备,支部大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例如,在查处某乡一名村委会主任的违纪案中,有多份举报材料反映其十几条违纪问题,群众对该党员的意见也较大,举报材料上有几十个举报人的签名。

但经查实能确定下来并构成违纪的只有2个问题且不够给予重处分。

如果直接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就很可能陷入僵局。

会前案件审理人员与案件检查部门及时与违纪人所在单位协调与沟通,对群众讲明哪些问题根据党纪条规不属违纪问题属其他问题,哪些是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的,统一了支部党员对违纪人违纪问题的认识,消除了与会党员的疑问,确保了支部大会的效果,使违纪人得到了恰当的处理,也使支部党员受到了教育。

二是抓好处分决定的落实和执行。

五年来,我们在坚持严惩违纪人员时,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加强对违纪人的教育,了解该单位对受处分人工作安排情况及帮教情况,并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进一步深化了办案效果。

三是联办。

为使案件处理得当,必须做好与组织人事、司法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工作中,一是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和沟通;对于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向州纪委审理室求教;对于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审计等专业部门协调联系,做到准确定性,使案件得到稳妥、恰当的处理。

二是在向组织人事部门抄送处分决定书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签收,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年末,按照处分决定与执行处分决定的相关规定,对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把关;第二年年初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XX年以来,95名因违反党政纪受到处分的考核、工资、职务等全部按规定执行,执行率为100%。

三是与党纪处分相对应,应由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被处分人政纪处分的,则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建议,并要求其回告处分执行情况。

五年来根据县纪检监察局建议,共有8人被撤职和免职。

四是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做好案件相互移交工作,20XX年以来共与司法部门互移案件14起,与行政执法机关互移案件15起。

四是联教。

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注重案件查办的教育和防范效果。

一是坚持实行“一案一剖析”制度。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发案原因,对监督管理机制不全、管理存在漏洞的单位,制作监察建议书要求发案单位限期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和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剖析会和党员分析会,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集中整治,防止蔓延和扩大。

在查办草湖牧场三任场长在1998年-20XX年期间贪污、受贿、借用公款长期不还等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时,在给予三任场长留党查看、行政撤职处分的同时,县委将草湖牧场直接纳入到畜牧局管理范围,并专门下派了工作组监督检查草湖牧场工作,县纪委还帮助草湖牧场分析发案原因,协助草湖牧场重新修订了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统计等制度。

通过几年来的运行,草湖牧场再也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

二是充分运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公开处理、下发通报、撰写案例剖析等方式以及召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现场会等形式,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坚持实行回访教育制。

20XX年以来,我们对1999年至20XX年受到党纪处分的102人采取座谈和个别登门走访等形式进行了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督促违纪人加强学习改造。

同时组织召开了15次违纪单位座谈会,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努力工作。

目前,已有17人被重新提拔重用,3名受开除党籍处分期满的人员,正通过努力学习和工作要求重新入党。

三、提供“四大保障”,增强案件审理工作动力

针对工作实际,我们狠抓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有力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抓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县四套班子领导对案件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听取县纪委对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的通报。

县纪委制定实施了《xx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要求办理的每件案件都必须经过审理,将案件质量和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并将案件审理工作与年终干部考核、评优及办案津贴的发放相挂钩,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为保障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为审理室购置了实用性较强的审理业务书籍,配齐配全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

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按照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原则选配审理干部,并要求审理室主任必须进纪委常委,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是党委委员。

目前,县纪委审理部门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乡镇纪委确定由专人进行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在建章立制上作文章,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县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审理责任追究制》,《党政纪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实行了《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审会制》,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审会。

20XX年以来,共组织对办理的91件204个案卷进行了仔细的评查,对查找出的建议进行了限期整改,对互评互查评选出的20件优秀案件,给予了4万元的表彰奖励,在全县营造了学优争优的良好氛围,使我县案件质量逐年提高。

三是在人员培训上下功夫,提供高素质的队伍保障。

着力实施“素质工程”,利用每年举办例会、评审会以及培训班等期间,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进行业务培训。

五年来,先后培训乡镇纪检人员556人次,先后派出10名审理人员、乡镇纪检书记、纪检干事参加中纪委、自治区、自治州纪委培训班。

同时,结合乡镇办案实际,采取以案代培的方法,抽调部分乡镇纪检干事到县纪委参与案件审理,或县纪委干部直接深入乡镇协助审理,以及采取参加本片区联合审理小组案件的审理等方式,丰富了审理干部的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案件审理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可度普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四是在工作创新上寻突破,提供完善的方式保障。

20XX年《党员权利保障法》颁布实施后,党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就必须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

20XX年8月,我县在自治区率先尝试,公开审理了一起县供销社李某违反财经纪律,隐瞒收入,私发奖金的违纪案件,为我区开展公开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XX年7月,我们在全县推行了权利告知、审理助辩工作,对20XX年办理的12起违纪案件均在审理之前告知享有的权利,征求是否需要助辩等工作。

目前,我县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在全县公开推行,并已对27名助辩员进行了培训。

同时,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XX年,我县在自治州率先制定实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要求案件查结后,案件调查人员写好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写出发案原因剖析报告,以从个案中寻找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再将发案原因及治本建议反馈给案发单位,督促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并将案件的剖析报告纳入案件审理必备材料范围。

通过积极改革创新,我县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县的案件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还有一段距离,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

我们将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扎扎实实做好审理工作,使我县案件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和谐xx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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