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人教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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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人教版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
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
教学难点: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方法:
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
(毛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
(2)引导思考回答:
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
教师小结:
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
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二)教学过程: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
1、我国国家性质(板书)
情景活动一:
从国徽开始了解我们的国家
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
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1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
2②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
为什么?
(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③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
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见教材P4页)
(1)国家的性质
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的主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2、人民的构成
人民包括: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人;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
3、与极少数敌对分子做斗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生阅读教材P5页第一段)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情景活动四:
(见教材P5页材料)说一说:
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归纳)
教师总结:
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上述情景表现的就是,人民代表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
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
什么是公民权利呢?
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呢?
1、公民权利谁赋予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
是宪法!
我国宪法规定: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
2、公民权利的含义
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
(举例:
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
3、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例如:
人身自由权利、受教育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等。
)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情景活动五:
人民公民我来辨(见教材P6页图文材料)
辨一辨:
①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②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
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但有的人享有的权利却无法实现,可见,光有权利还不行,还必须有权利的保障体制。
情景活动六:
(见教材P6页材料)
议一议:
(1)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2)小寒作为公民里应享有各种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
(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
教师小结: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1)立法保障(见教材P7页)
(2)司法保障(见教材P7页)
情景活动七: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
(见教材P7页材料)
议一议: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三)课堂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威权的利剑。
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
帮助学生掌握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高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形成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教学难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教学方法:
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导入语: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并予以保障的公民权利。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究竟有哪些权利呢?
二、讲授新课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案例分析:
甜甜成长的经历(学生阅读P8页:
材料1,思考回答问题)
①上述材料中的甜甜享受到哪些权利?
②这些权利对他有什么益处?
③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小结: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特征
公民权利:
涉及政治、经济、家庭生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涵盖学校生活等领域——广泛性
(2)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宪法规定的九个方面)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普通法律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我国的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2、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
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哪些方面的限制?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板书。
)
板书: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教师小结:
公民行驶自由和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否则,就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板书结论)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力
三、课堂小结: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但是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
(四个方面,即四个结论)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含义和内容,懂得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知道公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意义。
能力目标:
增强对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教育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
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公民的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教学难点:
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自觉履行公民的道德义务
教学方法:
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导入语: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份权利,也有他应尽的义务。
如果每个人不仅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知道自己的义务,这将有利于全人类的幸福。
”法律的“大厦”是由权利、义务共同构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忠实地履行义务。
二、讲授新课:
1、我们的法定义务
教师讲述: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请同学们看下边的情景材料。
(1)法定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在社会生活中,我么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案例分析:
(见教材P15页材料)
议一议:
小珊是未成年人,到底该不该纳税?
(指导学生分析讨论)
相关链接:
(见教材P15页)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教师讲述: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有的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
例如,公民履行纳税义务,享有国家把税款用之于民的福利。
有的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
例如,父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才能享有受抚养教育的权利。
这种情形要求我们成年后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学生阅读教材)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就要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2、我们的道德义务
(1)什么是道德义务
情景活动二:
(详见教材P16页材料)
议一议说一说:
①小龚尽心照顾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体现了什么美德?
②为什么社会对小龚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
(①小龚尽心照顾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②社会对小龚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是因为小龚用自己的行动自觉履行了敬老养老的传统道德义务。
)
什么是道德义务呢?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
板书: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三、课堂小结
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了解法律鼓励、要求和禁止做的事情。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以法律为准绳对公民行为的是非判断能力,提高践行义务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能忠实履行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明确忠实履行应尽义务的要求,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增强对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
教学难点:
如何真正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并落实到行动中去。
教学方法:
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导入语:
古人说: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想一想:
这两句古训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总结导入本课的教学)
教师讲述:
做与不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必须忠实履行。
二、讲授新课:
想一想:
你还知道法律禁止做哪些事情?
(学生讨论回答)
1、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教师讲述: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
因此,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分析:
(见教材P21页材料:
中学生贾某,以路灯……)
想一想:
①受到法律的制裁是贾某、姜某的初衷吗?
②他们为什么会触犯法律?
我们从中受到什么警示?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教师小结:
(见教材P21页教材正文)
法律不允许我们做的事情是坚决不能做的,那么,法律要求我们去做的事情我们又该怎么对待呢?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履行法定义务,有益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有益于社会主义事业,有益于社会的和谐繁荣发展。
“勿以善小而不为。
”在我们生活中,有些行为法律没有禁止性要求,也没有强制性要求去做,但法律却倡导我们积极去做。
3、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板书)
三、课堂小结:
公民忠实履行义务,就应心中常有红绿灯,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治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的公民。
愿每个同学都能做忠实履行义务的楷模。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行
第一框 生命和讲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健康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难点:
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教学方法:
采用活动式教学、可运用:
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导入语:
(见教材第三课引言部分)
二、讲授新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是我们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你们知道什么是人格权吗?
人格权中的“人格”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某人“人格高尚”,“某人有伟大的人格”中的“人格”含义一样吗?
教师讲述:
我们平时所说的“人格”是指人的“精神品格”,而人格权中的“人格”,是指作为法律所承认的“人”的“资格”。
所以,人格权也就是做人的权利,是自然人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板书标题)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情境活动一:
(见教材P24页材料)
想一想: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人格权或生命健康权)什么是人格权呢?
(1)人格权及享有人格权的重要性
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3)人格权的内容
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哪些内容呢?
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人格权的内容
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4)人格权的特性
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人身分离。
(5)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情境活动二:
(见教材P26页材料)
议一议:
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学生讨论回答后,阅读教材正文)
想一想:
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教师讲述:
(略,详见教材P26页)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情境活动三:
(见教材P26页材料)
议一议: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
(P27页)
(1)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议一议:
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我国法律作了哪些特规定的?
(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学生阅读教材后讨论如下问题)
议一议:
①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②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
三、课堂小结: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
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
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让学生明白在关爱他人生命、助人救人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理智处事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让学生懂得尊重、珍爱生命健康权,不仅是行使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引导学生自觉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权利,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
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教学方法:
采用活动式教学、可运用:
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导入语:
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神圣的权利。
那么平时我们应该怎样积极而又正确地行使这项权利呢
二、讲授新课:
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情境活动一:
(见教材P28页材料)议一议、说一说
①以上图景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力?
②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上述权利?
(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
(2)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相关链接:
(详见教材P29页链接材料)
议一议: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该怎么办?
(见教材P28页)
情境活动四:
(见教材P29页材料)
议一议说一说:
①上述行为中哪些属于合法行为?
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
②我们身边有哪些珍爱生命健康权的事例?
③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行地使生命健康权?
教师小结:
保护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不仅是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而且也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关爱和责任,但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外,不得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板书知识点:
(3)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2、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情境活动五:
(见教材P30页材料)
议一议说一说:
①此事给小君、小哲双方的家庭造成了什么后果?
②“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权者受制裁”。
结合这两句话,谈谈此桩惨案如何避免?
③这个案例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板书知识点)
(1)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学生阅读教材。
)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2)关爱他人,关爱生灵,远离暴力
相关链接:
(见教材P31页材料)(学生阅读)
在生活中,我们不得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还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情境活动六:
(见教材P32页材料)
案例评析:
(学生阅读材料后,思考讨论问题)
①请从道德育法律等方面评价上述三种表现。
②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办?
(从自护与救人两个角度去考虑)
教师小结:
我们在救助他人生命与健康的同时也要懂得自我保护,要学会理智地救人。
文字链接:
①在公园树上随便刻字; ②大量捕杀藏羚羊③放学路上殴打低年级同学 ④刘海洋因伤熊而受到法律才制裁
讨论:
你从这些文字中感受到了什么?
对你有何启示?
教师小结:
其实,我们不仅要关爱自己,关爱我们的同类,还应该关爱我们身边的其他生灵,它们也享有自然界赋予的生命健康的权利。
让我们做一个既遵纪守法,又懂得关爱,乐于助人的好公民。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的同时,自觉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能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使学生关注自身尊严、关注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尊严和名誉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
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导入语: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个乞丐在行乞时,又一个乘客鄙夷地将施舍的钱物用力地人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
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
议一议:
乞丐有尊严吗?
教师小结: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绝不能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
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二、讲授新课:
1、人格尊严不可辱
议一议:
你的看法如何?
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板书: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贫富贵贱,年龄大小。
那么,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与人格权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
(1)人格尊严权的平等性
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人是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要的需求的。
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2)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3)人格尊严权的具体内容:
板书:
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人格尊严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情境活动二:
(见教材P35页材料)
①想一想:
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
试举例说明。
②评一评 选一选
请你在班级中评选出自己最满意的老师和最受欢迎的同学。
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