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事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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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人事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保靖县人事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根据《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保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保靖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人才战略的要求,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施《北京奥运行动规划》的新形势、新挑战,继续深入开展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和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实现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开创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对象和内容

  

(一)目标

  实施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个规划的总体目标是:

在“三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把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和人事“四五”普法结合起来,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市公务员和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

  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培养一支具有一定法律水准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全方位推进人事工作的依法治理,为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对象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

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各级领导干部。

  (三)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WTO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和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政策法规,注重培养公务员及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我县公务员和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的内容:

分为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

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

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

专门法律知识主要是与公务员职位有关的规范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人事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内容:

要密切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在此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突出重点。

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公务暂行条例》及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的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

还要学习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工作措施

  各股室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建立健全人事系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2、建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

各股室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加强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3、完善普法学法培训考试制度。

认真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人事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4、继续推行企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岗位证书制度。

总结近几年企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岗位证书制度的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进行人事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取得人事工作岗位证书的一个必备条件。

  

(二)组织好普法培训教材

  一是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和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和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编写的《“四五”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教材》作为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的规范性读本,并组织好征订工作。

二是根据本市实际,针对人事工作者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人事政策基本理论,组织编写学法普法考试辅导教材。

  (三)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机制

  按照"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完善机制”的要求,调整充实人事“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人事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学习培训,完成普法任务

  普法学习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五年内对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轮训一遍。

经考试合格的,发给普法培训合格证,作为考核、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

  (五)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效果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人事法律咨询、人事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人事局将通过媒体及时报道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和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开设普法专栏,及时反映公务员学法和人事普法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指导并推动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要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人事法制宣传活动,全面宣传人事政策法规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做法、经验、增强社会对人事人才工作的了解,争取社会的支持。

  四、工作安排

  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1年——2002年6月)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和培训骨干等工作,为落实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各股室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和组织“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做好动员部署,人事“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在2002年3月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四五”普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对各自的普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及时将实施计划报州人事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认真抓好骨干培训,人事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在“四五”普法期间每年组织骨干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以带动面上的普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2年6月——2004年)实施阶段重点是组织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四五”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手册》和《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教材》。

学习人事工作者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人事政策基本理论。

要在完成规定普法内容学习的同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加新的学习内容,做到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使学法普法工作贴近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入世,贴近首都人才战略。

同时做到对新出台的人事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宣传。

要结合自身实际,依靠骨干开展普法培训教育。

学法普法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既可采用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辅导等集中强化培训方式,也可采用新闻媒体和专业普法网站等现代化培训教育手段。

对于一些业务相近的部门,几个委办局可联合办班,注重规模效益。

要建立完善学法普法的有效监督检查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持久健康开展,做到每个普法对象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各单位要在每个普法年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各股室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总结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写出人事“四五”普法总结报告,于2005年6月底前报州人事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根据自检自查的情况,人事“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验收,并召开人事“四五”普法总结表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对取得显著成绩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人事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将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相互配合,切实抓好。

人事系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人事政策法规,带头讲授法制课和进行辅导,带头实践人事法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人事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

要加强人事法制制度建设,把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情况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指标,以学法促进用法,以用法带动学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避免形式主义。

  (三)抓好典型,分类指导。

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

要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和不同工作岗位,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针对性,务求实效。

  (四)综合协调,统筹安排。

普法培训、人事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公务员学法培训都是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兼顾,结合进行,注重培训效果。

  (五)切实负起责任。

各级人事普法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真正发挥好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保证普法经费的落实。

要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证,确保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进行。

保靖县人事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田仁圣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

向大芝党组书记、人事局副局长

成员:

彭运兵人事局副局长

赵德春人事局教育培训股股长

王德军人事局公务员管股股长

张大金人事局纪检监察室主任长

彭航人事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

7722943

联系人:

彭运兵

保靖县人事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人事部印发的《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保靖县委、保靖县人民政府转发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本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结合我县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适应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广泛动员,继续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为开创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对象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人事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人事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显著提高;人事政策法规在各类人才中得到较好宣传和普及,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人事人才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显著提高。

努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的依法管理,充分发挥人事人才政策法规调整人事关系、协调人才利益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

到2010年,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普法对象法律知识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人事部门普法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对象

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人事部门的人事干部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务员,重点是各级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任务

1.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培育人事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

2.学习宣传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深入开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上级和我县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人事干部和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提高人事人才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3.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

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学深学透、准确掌握和娴熟运用公务员法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规定,切实增强政府部门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4.学习宣传有关干部管理的法规文件。

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引导广大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进一步了解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深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认识理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

不断强化人事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5.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人才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紧密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发展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实施人事人才依法管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培育人事干部的现代法治意识和职业理念,促进人事人才领域各项法治实践的开展,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扩大人事人才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步骤

我县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07年6月)

2007年3月,组织召开“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于2007年4月底前报州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2月)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2008年,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全面督促和指导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

在州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和总结工作,起草书面报告,于2010年6月底前报州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查情况,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验收,起草总结报告,分别报送州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010年9月,召开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表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取得显著成绩的股室和个人。

四、工作措施、要求

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效果。

(一)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健全完善人事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制培训和讲座制度、法制专题研修班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推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2)健全完善政府部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要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制度,有效保障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要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录用公务员应测试应试人员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水平。

(3)继续推行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总结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经验,继续完善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作为人事干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予以落实。

(4)不断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制度。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不断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作为检验学习成果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2.切实保障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认真落实普法教材。

根据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编写的《人事专业普法教材》作为我县人事系统“五五”普法的规范读本。

根据我县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针对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的需求,组织编写我县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及考试辅导教材。

(2)认真组织普法培训。

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公务员以及人事干部更新知识培训中及时培训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人事干部岗位培训中专门进行人事政策法规知识培训,五年内对全县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

要切实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灵活运用多种形式,采取“骨干带动、层层推进”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

(3)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成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把法律法规作为政府部门和人事系统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为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提供法制学习信息平台;积极落实政府部门公务员学法制度和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考核内容,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创新学习培训的形式。

根据广大人事干部和政府公务员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理论知识灌输和模拟案例教学相结合等有效形式,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举办骨干培训班或师资培训班等途径,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3)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人事法律咨询、人事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活动,及时反映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有效指导和切实推动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结合“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拓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争取社会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更大支持。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

人事部门要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抓好,要将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人事部门领导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带头学习人事人才政策法规,亲自讲授法制课,亲自参与人事法制实践,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完善机制,保证经费。

要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等情况一并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落实表彰奖励。

要建立健全普法经费的保障机制,各区县、各单位要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切实予以保证,确保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进行。

3.分类指导,统筹协调。

要坚持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与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与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根据不同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分类指导。

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统筹协调,以学法促进用法,以用法带动学法,切实推动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附件:

保靖县人事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田仁圣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

刘维斌党组书记、人事局副局长

成员:

教育培训股、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监察室、人事股负责人各1人。

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局教育培训股处。

联系人:

赵德春

联系电话:

7728129

保靖县人事局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为贯彻人事部及省、州普法教育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局今年人才人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是人事系统“五五”普法的推进之年。

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保靖”的战略部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和“十一五”人才规划创造良好的人事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为重点的人事政策法规。

2008年,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第2年,要以县“法律进机关”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录用规定等公务员配套政策法规,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人事人才法规政策和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及时学习宣传新出台的人事法规政策,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各项规定,切实提高人才人事依法管理服务的水平,扩大人才人事工作的社会信誉度和影响力。

(二)重点学习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

围绕建设法治人事的目标,组织各级人事干部认真学习《节约能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同时,继续深入学习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人事系统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人事部门法治化水平。

还要继续组织学习宣传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重要法规,切实提高人事部门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人事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提高人事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

(三)深入学习“五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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