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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篇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住房[201X]1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

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篇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3-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区/县乡/镇路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4-

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

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5-

篇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书

年月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沈阳绿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刚

住所地: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5号

邮编:

110002

资质等级:

一级

资质编号:

(建)11104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组织开展社区主题文化活动;

2、日常业主会所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网点:

元/月〃平方米;

地上车库:

元/月〃平方米;

半地下车库: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第七条业主应于入住通知书确定的入住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以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上次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起提前一个月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3‰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八条乙方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露天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2、地下车库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使用人应按地下车库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市场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补充物业费的不足。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屋顶、外墙、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雨水管等;

2、上水下水管道、化粪池、窨井、道路、停车场、绿化、水泵、水箱等;

3、自维箱变、消防设施设备、智能设施设备、共用照明、排风设备、热风幕等。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存在问题:

甲方应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2、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厂家积极解决;

3、以事前交验事后复验,互签凭据为证。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规划图

2、总平面图

3、住宅区整体移交验收表

4、房屋公用设施等竣工和接管及产权移交验收交接表

5、电路及消防工程竣工图

6、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7、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8、工程预算报告

9、工程合同

10、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11、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2、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13、原材料试验报告

14、水电、卫生器具、节能设备

15、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1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书

18、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

19、供水试压报告

20、绿化工程图及清单。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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