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考核办法正文终稿.docx
《工程考核办法正文终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考核办法正文终稿.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考核办法正文终稿
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
管理考核办法
黑龙江金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
监理项目部
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总则
1)为了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更好的控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各项控制目标,顺利实现机组高分达标投产,确保优良工程,特制定本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2)本约定由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发布实施。
3)考核由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业主项目部或监理项目部负责以书面形式执行(见附件1,2,3)。
被考核单位缴纳罚款方式,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具体被考核数额见考核通知单;考核通知单一式三份,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存根,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定期公布。
4)本办法将随着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5)本办法各项条款由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业主项目部或监理项目部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业主安全管理制度如有不一致之处,择重处理。
第一篇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与电力工程建设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各级参建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监督,实现质量过程控制,最终确保工程高分达标投产,确保优良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工程的施工、调试等各项工作的质量管理。
3考核界定
1)各参建单位自身日常质量检查和自行组织检查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处理的,不属本办法考核范围。
2)对构成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另行处理。
4质量目标
1)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是: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一般质量事故。
2)本工程质量管理指标是:
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调试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
5奖励
依据施工合同及另行约定的奖励办法执行。
6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质量处罚:
6.1通用规定
1)偷工减料,根据情节一次处罚20000-50000元。
2)不合格的建筑、安装、调试材料、建筑构配件进入施工料场未被及时发现,每次处罚1000元。
3)将不合格的或未经监理和业主核准的建筑、安装、调试材料、建筑构配件使用在工程当中,每次处罚20000元。
4)执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不严,出现原电力部建质[1995]140号文中要求消除的施工质量通病,且未自检或自检未发现或未经业主及监理同意擅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罚500-10000元。
5)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安装材料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除责令改正外,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0元。
6)对业主、监理人员的有关质量指令,没有正当理由,采取消极对待,或不按规定期限执行的,每次处罚1000-10000元。
7)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3000元。
8)资料报审不及时,如开工报告、施工方案、特殊工种资质、仪器仪表鉴定合格证等报审不及时,每次处罚1000元。
9)监理整改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整改反馈关闭不及时的,每次处罚200元。
10)施工验评资料报审不及时的,每道工序处罚300元。
11)工程开工前未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或交底记录有代签名现象的,每次处罚500元。
12)施工单位对设备、成品保护不到位或造成损伤、锈蚀的,除责令赔偿或修复外,每次处罚100-1000元。
13)设备未经开箱验收擅自安装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14)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经指出不改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500-3000元。
15)未经批准无故不执行设计变更的,按每份变更处罚2000元。
16)使用未经鉴定的或鉴定不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17)施工中不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的,每次处罚500元。
18)该办法中没有详细列出的且违反电力建设有关质量规定的行为,参照相关或相似条款处罚。
6.2施工部分
6.2.1土建部分
1)工程中使用的模板变形或未清理干净,每次处罚200-500元。
2)自行减少模板支承结构的,每次处罚100-500元。
3)模板支承结构的螺栓未拧紧或遗漏的,每次处罚200元。
4)预埋件定位错误或固定不牢(砼浇灌前质检查出)的,每次处罚500-2000元。
5)使用的砂子、石子在杂质含量和粒径等方面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6)钢筋绑扎完毕不按规定加垫块(砼浇灌前质检查出)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7)使用的钢筋锈蚀、泥土油垢污染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8)砼浇灌时任意踩踏钢筋的,每次处罚100-200元。
9)未按规定进行砼振捣或漏振与过振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10)二次浇灌面,施工缝未按规范要求处理的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11)电缆沟道的辅墙埋件不平或不牢固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12)砼浇筑体有蜂窝、麻面、漏筋、裂缝擅自进行掩饰处理,每次处罚200-1000元
13)搭接焊焊缝高度、搭接长度不满足要求承包商三级验收未发现,每次处罚100-300元。
14)钢结构操作不当损坏摩擦面,除锈不合格即涂底漆,面层油漆不符合该部位设计要求的,除责令整改外,每次处罚100-500元。
15)使用垃圾土回填的,除挖出外,每次处罚200-1000元;回填土不按规定分层夯实的,每次处罚200-1000元。
16)变压器油池鹅卵石规格不符合要求的,除更换外,每次处罚50-200元。
17)降水及边坡支护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每次处罚200元。
18)工程控制网未按要求定期复核,未做好控制桩的保护,每次处罚500元。
19)土方开挖边坡及表面坡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次处罚500元。
20)挖方边坡周围堆载的除立即卸载外,每次处罚500元
21)钢筋连接出现弯折严重、焊包高度不够、轴线偏差较大、直螺纹接头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200-1000元。
22)违反质量管理细则(有关二次浇灌,墙面屋面、窗台地坪,建筑粉刷,建筑防水,建筑标高,建筑色彩,金属焊接,预埋件等质量细则要求将另行公布)每次处罚200-2000元。
6.2.2电气部分
1)电缆敷设扭结或划伤保护层的,除返工外,每次处罚200-500元。
2)电缆拐弯、直线、动力缆中间接头未按规定进行绑扎的,除改正外,每次处罚100-300元。
3)电缆金属保护管未可靠接地或管口有毛刺穿电缆的,除改正外,每次处罚200-400元。
4)电缆中间接头没做明显标记的,除改正外,每次处罚100-300元。
5)配电箱未可靠接地的,除改正外,每次处罚200-500元。
6)屏蔽电缆未按规定接地的除改正外,每次处罚200-500元。
7)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不按顺序分层敷设或混放的,除返工外,每次处罚200-400元。
8)放射性仪器、仪表的放射源保管、安装不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9)屏柜内电缆布线不规范、不美观,除返工外,每次处罚200元。
10)电缆桥架安装不顺直、有损伤或涂层脱落的,每次处罚200元。
11)热工仪表、设备存放不符合存放规定规范的,每次处罚200元。
12)接地网在施工中被挖断未及时修复,每次处罚500。
13)热工测量仪表及控制装置未经调校即安装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14)电缆支架、槽盒动用电气焊切割的,每次处罚200元。
15)违反安装质量管理细则(有关施工的质量通病措施,以及调试过程中的质量细则要求等将另行公布)每次处罚200-2000元。
6.3调试部分(暂定)
1)调试单位应按组织分工的要求参与调试各阶段的工作,专业不全、缺员影响启动验收工作,每次罚款1万元,并须及时纠正。
2)调试单位负责编制调试大纲、分专业、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方案和措施,按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之附件《分系统与整套启动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中规定项目为标准,缺少一项扣罚调试单位1万元,并及时补报。
3)调试单位直接责任造成的电气监测仪表投入率、准确率应100%,保护、自动装置投入率、正确动作率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罚款1万元,并及时调校。
4)控制调节品质、抗扰动性能满足机组安全、经济及负荷变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一项扣罚1万元,并继续完善。
5)在完成试运起1个半月内提交试运行总结和调试报告及调试资料形成完整移交档案资料,每延迟一天,扣罚合同金额1%的罚款。
6)违反安装质量管理细则(有关调试过程中的质量细则要求等将另行公布)每次处罚200-2000元。
7附则
质量考核单见附件1。
第二篇安全文明管理考核办法
1总则
为确保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工程的顺利进行,所有参建单位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压力到位,努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创造出一个“干净整洁、规范严明、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崇义天润龙归风电二期天星20MW工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
3考核界定
1)各参建单位自身日常安全检查和自行组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问题,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正在处理或已处理的,不属本办法考核范围。
2)对构成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另行处理。
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伤亡事故;
3)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全厂停电事故或电网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6)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7)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事故;
8)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
9)不发生对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1)施工场地管理各负其责,交通运输道路畅通,各临时生产设施、力能供应装置和材料设备堆放布置协调合理,并满足防洪、排水、防火等各方面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局紧凑合理,符合施工流程,节省用地,文明整齐。
2)施工承包商在其所给定的施工场地内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建造临时建筑。
施工承包商不得在其给定的场地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
3)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总平面布置进行调整,若超出本工程范围内占用场地,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待建设单位回复后方可实施。
4)在设备组合场及材料堆放场中设备材料的摆放,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不得随意摆放,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将定期对货物场的摆放情况和安全文明情况进行检查。
5)材料与设备的堆放场地,应与施工道路、施工通道相对分开,并应有标准化的安全设施和标志。
材料、设备堆放与现场临时堆放,均应达到类型的库存标准。
6)现场用的力能管、线布置应尽量采用暗敷管线,或采用临时沟道,并有明显的标志。
7)施工承包商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洪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
8)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设置垃圾堆放场,并进行分类摆放,并及时进行处理,以防造成污境污染。
9)施工承包商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布置施工道路,以保证交通畅通,防止施工道路布置不合理造成施工运输中断。
10)安全考核单见附件2。
6项目工程安全文明考核清单
序号
项目
考核
安全管理
1奖励
1
实现各项安全目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约定
2处罚
2.1安全目标处罚
2
施工期间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除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外,并按照业主有关规定处理
3
发生死亡事故
100000元/人次
4
发生重伤事故
50000元/人次
5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施工机械事故
50000元/次
6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0000元/次
7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000元/次
8
发生一般设备或一般火灾事故(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2000元/次
9
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5000元/次
10
发生[如:
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等]恶性误操作事故(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10000元/次
11
发生轻伤事故
2000元/次
12
严重未遂事故
2000元/次
13
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一类障碍
1500元/次
14
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二类障碍
500元/次
15
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异常事件
200元/次
2.2违章处罚
2.2.1高空作业类
16
高空作业未经过培训,无有效证件上岗
200元/次
17
高处作业不正确佩挂安全带
100元/次
18
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200元/次
19
高空作业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易落件清理不及时,没有防落物措施
100元/处
20
高空作业临空面没有设置临时栏杆等防护措施
200元/处
21
高处作业垂直上下不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防护器
100元/次
22
发生高空落物未造成人员伤害和其它损失的(造成人身伤害和其它损失的按事故处理)
200元/次
23
高处作业危险区下方未按规定装设牢固安全网、保护棚,垂直交叉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
200元/处
24
发生高空坠落(造成伤害的另按事故处罚)
500元/次
25
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措施
100元/处
26
在高处平台边缘、孔洞边缘等容易发生高空坠落的场所倚坐栏杆休息
100元/次
27
恶劣天气安排室外高处作业
100元/次
2.2.2脚手架与架板类
28
使用的脚手架未经验收或无合格证
200元/处
29
在人行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
100元/处
30
用钢模板代替架板
100元/处
31
脚手板未采取固定措施
100元/处
32
脚手架没有搭设合格的平台、通道、腰栏、踢脚板及人员上下爬梯
100元/处
33
坡道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
100元/处
34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00元/处
2.2.3安全网类
35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
500元/处
36
安全网破损或不合格
200元/处
2.2.4遮栏、护栏、围栏、警示牌
37
孔(洞)、沟道无防护措施
200元/处
38
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标示牌、警告牌而未设者
100元/处
39
阳台、楼板屋面等施工区域工作无安全防护栏杆、警示牌等安全防护措施,或措施不可靠
200元/次
40
现场挖坑、断路未装设明显警示牌或安全围栏,夜间无警告指示灯
100元/处
2.2.5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类
41
使用无三证(入网证、合格证、鉴定证)的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200元/件
42
安全工器具或防护用具缺少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
100元/件
43
梯子架设不稳固,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100元/次
44
电动工器具金属外壳没有可靠接地
100元/次
2.2.6个人防护类
45
施工现场抽烟
200元/次
46
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200元/次
47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
100元/次
48
安全帽不合格或佩戴不规范
50元/次
49
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或工器具
100元/次
50
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防护眼镜或没有防触电措施进行作业
100元/次
2.2.7施工机械类
51
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未报审。
500元/件
52
对新装、拆迁、大修后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未按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
500元/件
53
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如:
无证驾驶车辆、操作起重机械、非起重工指挥吊车作业、非起架工搭设或拆除脚手架、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等)
200元/次
54
施工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灵。
200元/处
55
吊车、塔吊等机械不按规定采取防风措施
200元/处
56
旋转机械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合格
100元/处
57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
100元/处
58
起重作业不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0.4.2条的规定执行
200元/次
59
起吊、悬挂重物钢丝绳在棱角处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100元/次
60
使用不合格的起吊索具
500元/次
61
起吊重物时,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
200元/次
62
用栏杆、金属架杆或脚手架作起吊承力点
100元/次
63
手拉葫芦的起重链双股改单股使用或直接捆绑重物
100元/次
64
吊车违规吊装作业或6级及以上大风、雷雨天气、没停止作业
200元/次
65
在带电设备或高压线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安全距离不够没有采取措施
500元/处
66
酒后驾驶车辆或操作施工机械
500元/次
67
在吊物及机械起重臂下行走、站立或作业
100元/次
68
乘坐非载人吊笼
200元/次
2.2.8施工用电类
69
刀闸、插座无盖、破损,带电部分裸露、防雨、防潮措施不力,所用保险不规范
100元/处
70
电源箱内接线不规范,不使用专用插头,配电箱进出电线未固定,门未关,设备老化超负荷使用,接地不符合要求
100元/处
71
擅自搭接电源
100元/处
72
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200元/处
73
电气设备及设施,未按规定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100元/处
74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内作业不使用行灯照明
100元/处
75
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未采用三相五线制
100元/处
76
配电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接线要求
100元/处
77
配电箱安装不可靠,周围杂草、杂物多
100元/处
78
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未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照明灯具
100元/处
2.2.9焊接作业类
79
氧气、乙炔瓶混放或安全距离不够
100元/处
80
电焊机一、二次电源线裸露,氧气、乙炔胶管破损或漏气
100元/处
81
电焊机金属外壳没有可靠接地
100元/处
82
电焊机不使用自动开关,电焊把导线接头不规范或接头超过3处,电源接线头无防雨罩
100元/处
83
从事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无防火措施。
100元/次
2.2.10容器内作业类
84
容器内焊接(切割)没有可靠的接地及防触电措施
200元/次
85
容器内作业使用照明电压大于12V或行灯变压器放入容器内
100元/次
86
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
100元/次
87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电、气焊或气割作业,无通风排烟措施或使用氧气作为通风气源
200元/次
88
容器内作业出入口无人监护
100元/次
89
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没有对有毒、可燃气体进行检测
300元/次
2.2.11消防设施类
90
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可靠或失效
200元/处
91
现场使用明火或碘钨灯或其他规程不允许的设施取暖
100元/次
92
未采取措施,就对盛过油的容器进行动火作业
1000元/次
93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且无通风排烟措施
500元/次
2.2.12交通安全
94
不严格执行车辆避让制度,争道行驶者
100元/次
95
装载机、拖拉机、翻斗车违章载人
100元/次
96
现场运载车辆对运物未采取牢固的封车措施
100元/次
97
施工车辆违法载人、载物
100元/处
2.2.13安全技术措施类
98
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500元/次
99
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或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200元/次
100
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办理审批认可手续
500元/项
2.2.14作业票和工作票类
101
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而未办理即进行施工作业的
500元/次
102
工作票到期未办理终结或延期手续以及工作负责人更换后未办理变更手续
100元/张
103
同一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多张工作票
100元/张
104
设备检修不执行监护制(调试期间)
100元/次
2.2.15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类
105
不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进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技术的培训、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100元/次
106
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有年检记录,无档案、记录不全者
50元/人
107
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日活动或无活动记录
100元/次
108
安排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没有办理施工证的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100元/人
109
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外协队伍
500元/次
110
不按规定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200元/项
111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笼统,无针对性
100元/项
112
未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及保证措施
100元/项
113
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安监人员不满足工作需要
500元/项
114
项目参建单位没有认真开展危险源和危险点的辨识和控制,记录没有形成闭环
200元/项
115
业主、监理开出的“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和反馈。
500元/次
116
安全检查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100元/次
117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没有按期整改,未能按期反馈
100元/次
118
没有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100元/次
119
没有对工程现场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监督
200元/次
120
发生严重违章、恶性未遂、重大险情以及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方式阻挠事故调查、拒绝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者
500元/次
121
事故报告不及时,调查不清楚,处理不严肃,未整改落实、建档立案
300元/次
122
消防、保卫网络不健全,未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没有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
200元/项
123
没有建立大型设备的各种管理制度
300元/次
124
防洪、防内涝机构不健全,没有应急预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