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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三月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文本

登记表

图件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三月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区划目的1

第二条区划依据1

第三条区划目标2

第四条区划原则2

第五条区划范围3

第六条区划成果3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4

第七条海洋自然环境4

第八条海洋资源5

第九条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7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9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10

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10

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区11

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14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16

第十五条旅游区17

第十六条海水利用区17

第十七条海洋能利用区18

第十八条工程用海区18

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21

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23

第二十一条保留区23

第四章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24

第二十二条全省重点海域24

第二十三条杭州湾海域24

第二十四条宁波—舟山近岸海域25

第二十五条岱山—嵊泗海域26

第二十六条象山港海域27

第二十七条三门湾海域28

第二十八条台州湾海域28

第二十九条乐清湾海域29

第三十条瓯江口及洞头列岛海域29

第三十一条南、北麂列岛海域30

第五章实施措施31

第三十二条区划编制与审批31

第三十三条修编机制31

第三十四条区划实施32

第三十五条海域使用管理32

第三十六条海洋环境保护33

第三十七条监督检查33

第三十八条公告教育33

第三十九条技术支持34

第六章附则34

第四十条区划效力34

第四十一条区划附件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协调和规范各种涉海活动,加强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全省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在2001年编制的《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近岸海域区位条件、环境与资源状况等自然属性,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成果要求,遵循《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将全省海域划分成不同类型且具有特定主导功能或有一定功能顺序的海洋功能区。

第二条区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2006年)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2002年)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快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订、报批的通知》(2004年)

第三条区划目标

为编制海洋经济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海域使用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奠定科学基础;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提供指导;为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各种关系、实现海域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目标为:

至2010年,严格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实现海域开发利用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海洋经济稳步发展。

第四条区划原则

(一)自然属性为主。

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条件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以及海洋资源再生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同时兼顾社会属性,考虑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学确定海域功能,实现海域的可持续利用。

(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切实保障海洋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安全,加强海洋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避免相邻海域环境功能冲突。

(三)备择性窄优先。

在具有多种功能的区域,当出现某些功能相互不能兼容时,应优先安排海洋直接开发利用中资源、环境等条件备择性窄的项目。

(四)体现前瞻性。

在客观展望未来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自然因素变化基础上,为保持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延续性、提高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技术层次和综合效益留有充裕空间。

(五)保障国防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优先用海要求。

第五条区划范围

暂按省界习惯线和全国渔政规定的浙江管理范围27°N—31°N进行区划,北界从浙沪交界的金丝娘桥起往海上延伸到领海外界,南界从浙闽交界的虎头鼻经七星岛(星仔)南端至27°N往东延伸到领海外界。

本区划边界不作为海域划界依据,省际界线在国家海域勘界工作结束后,以国家公布的界线为准。

本区划范围主要为内海(面积3.09万平方公里)、领海(面积1.15万平方公里),还包括部分与海洋开发密切相关的依托陆域和东海油气田所在的区域。

区划重点区域为内海海域和沿岸。

第六条区划成果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文本》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登记表》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图件》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告》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说明》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七条海洋自然环境

(一)西隆东坳的构造背景。

浙江海域在地质构造上属于东海构造单元,是大陆边缘坳陷和环西太平洋新生代沟、弧、盆构造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浙闽隆起区、东海陆架盆地、钓鱼岛隆褶带、冲绳海槽盆地和琉球岛弧隆起带等构造单元,呈现西隆东坳的构造特征。

(二)海岸曲折,港湾、岛屿众多。

浙江省大陆海岸线北起平湖市金丝娘桥,南至苍南县虎头鼻,全长1840公里。

沿海广泛发育着NNE、NW、EW向三组断裂,形成众多海湾,其中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有10处。

沿海岛屿众多,大潮平均高潮位以上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米的海岛约3061个,约占全国岛屿总数的42%;其中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有28个,海岛陆域面积1940平方公里。

最北为嵊泗县灯城礁,最东为嵊泗县海礁(童岛),最南为苍南县七星岛(星仔岛)。

沿海岛屿分布具有东西成列、南北如链、面上呈群的特征。

(三)陆架宽阔,地形平坦。

浙江海域所在的东海陆架是世界最宽的陆架之一,最大宽度达600公里,最窄处340公里,平均坡度为58″,平均水深为72米。

坡折线以东为冲绳海槽区,水深明显变深(最大达2700米)。

东海陆架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主要有水下岸坡、陆架平原、水下三角州、潮流沙脊群等地貌类型。

(四)泥沙来源丰富。

浙江沿岸的年淤积量约为2亿吨,其中长江水和浙江入海河流的输沙约占淤积量的一半,另一半主要来自内陆架海底掀沙。

随着长江口整治工程和三峡工程建设,长江入海泥沙总体上有所减少,可能会对浙江产生多方面影响。

(四)高能的动力环境及流系。

浙江海域表层海流可分为外海流系和沿岸流系两大类,外海流系由黑潮及其分支构成,具有高温、高盐性质;沿岸流是由江河入海径流和盛行季风所产生的风海流组成,具有低盐性质。

浙江近岸均为强潮区。

受地形制约,在舟山群岛、杭州湾等水道、湾口,形成很强的潮流。

台风是形成浙江沿岸大浪的主要因素,冬季当冷空气袭击时,海面风浪较大。

(五)四季分明的亚热带季风气候。

浙江海域具有四季分明、年温适中、雨量充沛、空气湿润、热量充裕的气候特点,但常有台风、强冷空气等气候现象。

(六)营养盐丰富,浮游生物含量高。

浙江海域营养盐含量是我国沿海的高值区之一,具有河口港湾高、远岸低,冬秋高、春夏低等特征。

浙江沿岸的浮游植物以硅藻类为主,个体密度为春季最高,秋季最低;浮游动物以水母类、桡足类为主,高值区一般出现在高低盐水交汇区及港湾河口,夏季含量最高,冬季最低。

丰富的浮游生物为海洋经济鱼类提供了良好的食物基础。

第八条海洋资源

(一)港口航道资源。

在常规工程条件下,浙江沿海共有可建万吨以上泊位岸线为253公里,其中可建10万吨级以上泊位的岸线资源为105.8公里,各处的深水岸线均有深水航道与外海相连,并有相应的锚地,可供各类船舶避风、过驳、待泊。

深水岸线资源主要集中在杭州湾北岸、宁波——舟山海域、温台沿海,其中北仑——金塘海域可以全天候通航和靠泊第四、第五代和超大型集装箱船舶,是我国东南沿海建设大型深水港的理想港址。

港口资源分布在浙北、浙中、浙南等区域,具有建设区域组合港的条件,可以使浙江沿海形成综合性、多功能的现代化港口群体。

(二)渔业资源。

浙江海域具有多种水流交汇、岛屿众多、营养盐丰富等环境特点,历史上曾是我国海洋渔业资源蕴藏量较为丰富、渔业生产力较高的渔场,但由于过度捕捞、海洋环境污染和海洋生态系统遭破坏等影响,浙江海域渔场主要经济鱼种资源明显衰退,应处理好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的关系。

(三)东海油气资源。

东海陆架盆地具有生油岩厚度大、分布面积广、有机质丰度高、储集层发育好、圈闭条件优越等特点。

(四)滩涂湿地资源。

全省现有理论深度基准面以上海涂资源约2400平方公里,主要为淤涨型滩涂,重点分布于杭州湾南岸、三门湾口附近、椒江口外两侧和瓯江口至琵琶门之间,具有多宜性的特点,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

(五)滨海及海岛旅游资源。

浙江沿海地区分布着嵊泗列岛、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岱山、洞头、滨海——玉苍山等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拥有宁波、临海等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为数众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自然和人文、海域和陆域、古代和现代等多种旅游资源类型,组成了杭、绍、甬人文自然综合旅游资源带、浙中南沿海旅游资源区和舟山海岛旅游资源区。

(六)海洋能源。

浙江沿海平均潮差为4.29米,潮汐能理论装机容量为2896万千瓦,可开发的潮汐能装机容量为880万千瓦,约占全国总量的40%。

浙江沿海平均波高为1.3米,理论波浪能密度为5.3千瓦/米,可装机容量为250万千瓦,波浪能占全国总量的16.5%。

沿海还有丰富的潮流能和风能等再生能源资源。

第九条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浙江海洋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港口海运业、临港产业和海洋旅游业发展较快,海洋渔业和海涂围垦稳步增长,东海油气进入实际开发利用阶段,沿海和海岛基础设施普遍改善。

2005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出约为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2%,海洋经济增加值达1000亿元,占全省GDP的8%以上。

与2000年海洋经济总产出660亿元、增加值257亿元相比,增长幅度十分明显。

(一)沿海港口群基本形成。

全省已建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中心,温州港、嘉兴港、台州港为骨干的沿海港口体系。

现共有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81个。

2005年5个主要港口实现货物吞吐量4.3亿吨,其中宁波港集装箱吞吐量达520万标箱。

目前,浙江基本形成北部、中部、南部三大片各有重点的沿海港口分布格局。

(二)海洋渔业稳步增长。

2005年全省海洋渔业产值约279.85亿元,其中海水产品产量402.35万吨,海水养殖面积1124平方公里,海水水产加工能力158.85万吨,海水水产品交易量235.40万吨,交易额225.27亿元。

海洋渔业的发展带动了水产品加工与贸易、渔业服务、渔具制造以及海洋药物、海洋食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海洋旅游业发展较快。

已基本形成杭州湾两岸旅游区、浙中南沿海旅游区、舟山海岛旅游区等三大海洋旅游区域,以及海天佛国普陀山、舟山国际沙雕节、象山开渔节、洞头渔家风俗风情节、平阳南麂海洋生态旅游等特色海洋旅游产品,同时海洋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能力不断改善,可进入性和舒适度明显提高。

(四)海涂围垦及沿海水利工程成效显著。

结合重大涉海基础工程建设进行海涂围垦和标准海塘建设,从1950年到2003年底,已围海造地约1826平方公里,基本形成完善的标准海塘体系。

(五)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取得新进展。

东海(主要集中于浙江海域)油气勘探工作始于1974年,1998年平湖油气田的开产标志着进入实际开采利用阶段,2006年春晓油气田正式开采,断桥、残雪、天外天三个油气田前期工作正式启动。

(六)海洋安全保障和生态保护体系基本建成。

经过1998~2000年的努力奋斗和艰苦建设,全省千里标准海塘全部建成,大部分达到“50年一遇”,特别重要地段达到“百年一遇”。

全省海岸基干林带基本合拢,海防林的防灾减灾作用明显。

红树林发展和滨海湿地保护初见成效,建立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海洋保护区11个,沿海地区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浙江是陆域资源小省和海洋资源大省,基于海洋资源优势、海洋产业格局、科技人才基础,以及人多地少、急需拓展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考虑,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争取到2010年,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0%,形成海洋功能分工明确、特色优势显著的海洋产业区域。

(二)海域管理和资源利用的主要问题。

一是海洋开发和海域使用综合管理有待加强。

全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但资源开发利用大多由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组织进行,存在着没有严格按照海洋功能区划有序、适度、合理地使用海洋资源的现象。

二是海洋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待优化。

港口海运业、临港产业和海洋旅游业发展势头较好;现代海洋服务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海洋渔业结构调整和渔民转产转业仍存在较多困难;港口、临港产业等海洋产业的空间布局有待优化。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

陆源污染是全省沿海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河口海域污染加重,海水水质下降,海洋生物生存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坏。

海水养殖超容量发展,使养殖海域富营养化。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

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

本区划按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总体要求、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和类型划分标准,依据全省沿岸海域自然环境特点、自然资源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将全省沿岸海域划分为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等10个一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31个二级类(详见表3-1)。

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分类体系和类型划分标准,本次修编共划出270个功能区。

表3-1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表

一级类

二级类

功能区(个)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

港口航运区

1.1

港口区

4

1.2

航道区

8

1.3

锚地区

4

2

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2.1

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区

22

2.2

养殖区

19

2.3

增殖区

9

2.4

捕捞区

8

2.5

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

5

3

矿产资源利用区

3.1

油气区

5

3.2

固体矿产区

6

4

旅游区

4.1

风景旅游区

20

4.2

度假旅游区

9

5

海水利用区

5.1

盐田区

4

5.2

海水综合利用区

4

6

海洋能利用区

6.1

潮汐能区

4

6.2

潮流能区

1

6.3

波浪能区

6.4

温差能区

6.5

风能区

4

7

工程用海区

7.1

海底管线区

14

7.2

石油平台区

5

7.3

围海造地区

13

7.4

海岸防护工程区

5

7.5

跨海桥梁区

16

7.6

其它工程用海区

5

8

海洋保护区

8.1

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保护区

4

8.2

生物物种自然保护区

7

8.3

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保护区

16

8.4

海洋特别保护区

4

9

特殊利用区

9.1

科学研究试验区

6

9.2

军事区

9.3

排污区

8

9.4

倾倒区

10

10

保留区

10.1

保留区

21

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区

(一)港口区4个。

重点区域为嘉兴港口区、宁波——舟山港口区、台州港口区和温州港口区,各港口区又由若干个港区组成。

禁止港口区内进行与港口作业和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各港口区的港界和面积以国家批准的为准。

其中:

嘉兴港口区:

由独山、乍浦、海盐等港区组成,是浙江境内杭州湾北岸唯一的出海通道,以服务杭嘉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杭州湾北岸临港产业发展为主,进一步向更大范围拓展服务腹地,是承担能源、原材料运输和外贸物资近洋运输为主的地区性重要港口。

宁波——舟山港口区:

主要由老港、镇海、北仑、大榭、穿山北、梅山和定海、沈家门、老塘山、高亭、衢山、泗礁、洋山、绿华、六横、金塘、马岙等港区组成,将成为长三角及长江沿线地区重要物质的转运枢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宁波市和舟山市国民经济和产业布局的重要基础,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运输枢纽和现代物流平台,将发展成为煤炭、矿石、石油等大宗战略物资大进大出的储备中转基地,适应能源、修造船、重化工、钢铁等临港产业发展的基地,适应以集装箱运输为载体的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发展的物流基地。

此外,石浦港区和象山港区为后备港区。

台州港口区:

主要由海门、大麦屿、健跳、临海、温岭等港区组成,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地区性港口。

温州港口区:

主要由瓯江港区(含杨府山、龙湾、七里、灵昆四个作业区)、状元岙港区、乐清湾港区、大小门岛港区、瓯南港区(含瑞安、鳌江、舥艚、霞关四个作业区)等港区组成,是我国沿海20个主枢纽港之一,是浙西南及赣东、皖南、闽北等地区经济发展及对外交往的重要口岸,是以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多功能的综合性港口。

(二)航道区8个。

重点区域为嘉兴港航道区、宁波——舟山近岸海域航道区、象山港海域航道区、岱山海域航道区、嵊泗海域航道区、台州港航道区、温州港航道区、洞头列岛航道区等,各航道区又包括若干条航道。

在航道边设置导航标志,区域内禁止水产养殖和海上捕捞,保证航道安全畅通。

具体坐标和经纬度以海事部门相关公告为准。

其中:

嘉兴港航道区:

进港航道有3条,分别为杭州湾南航道、杭州湾北航道和七姐妹航道。

3条航道均能乘潮通航3-5万吨级船舶,船舶可根据不同航线,选择相应的进出航道。

宁波——舟山近岸海域航道区:

进港航道众多,其中由外海经虾峙门水道、条帚门水道、崎头洋水道、螺头水道、金塘水道后直抵北仑等港区的东航道,是通航大型远洋船舶的理想通道。

北航道经长江口、杭州湾、舟山群岛西侧,进入北仑等港区。

嵊泗海域航道区:

含蛇移门进港航道和黄泽山进港航道、马迹山进港航道、洋山进港航道、绿华山进港航道、黄龙岛进港航道、马鞍列岛进港航道等航道。

其中蛇移门进港航道、黄泽山进港航道、马迹山进港航道可满足30万吨级船舶通航。

台州港航道区:

含健跳港区航道、海门港区航道、大麦屿港区航道等。

其中大麦屿港区航道位于玉环岛南水域,过大岩头灯标进入乐清湾,沿岸线北上至大麦屿港区或乐清湾锚地,5万吨级船舶无需候潮进出。

温州港航道区:

含瓯江口外航道、瓯江口内航道、沙头航道、乐清湾进港外海航道、乐清湾内港航道等。

其中瓯江口外航道为瓯江口岐头至青菱屿锚地的进港航道,内航道为进瓯江口内驶向温州港相关港区的航道。

(三)锚地区4个。

重点区域为嘉兴港锚地区、宁波——舟山港锚地区、台州港锚地区和温州港锚地区等,其中各锚地区又包括若干个具体区块。

区划范围内各主要港口根据海上交通运输需要和海域自然条件,均划有锚地,具体坐标和经纬度以海事部门公告为准。

在锚地边界设置锚地标志,禁止水产养殖及海上捕捞,禁止排放含油废水。

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一)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区22个。

重点区域为石浦渔港区、北仑穿山渔港区、奉化桐照渔港区、舟山中心渔港区、定海西码头渔港区、沈家门渔港区、普陀台门渔港区、普陀虾峙渔港区、普陀桃花渔港区、岱山中心渔港区、大衢渔港区、嵊泗中心渔港区、嵊山渔港区、椒江中心渔港区、大陈渔港区、健跳渔港区、温岭中心渔港区、坎门中心渔港区、东山埠渔港区、舥艚渔港区、霞关渔港区、洞头中心渔港区等。

禁止在渔港区内进行与渔港作业和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二)养殖区19个。

重点区域为海盐鸽山养殖区、慈溪养殖区、象山港养殖区、大目洋养殖区、定海养殖区、普陀养殖区、岱山养殖区、嵊泗养殖区、三门湾养殖区、北洋涂养殖区、东矶列岛养殖区、大陈岛养殖区、温岭玉环东部养殖区、乐清湾养殖区、中鹿岛养殖区、温州东部沿海养殖区、北麂北龙养殖区、南麂列岛养殖区、洞头养殖区等。

我省适宜养殖的滩涂、浅海和围塘资源丰富,养殖条件优越。

滩涂养殖主要为泥蚶、泥螺、牡蛎、菲律宾蛤等贝类及部分蟹类,浅海养殖主要为黄鱼、鲈鱼、鲷类等鱼类和贻贝、扇贝、鲍鱼、牡蛎等贝类以及蟹类、紫菜、海带、裙带菜等经济藻类。

需随滩涂的动态变化作适时调整。

其中:

慈溪养殖区:

位于慈溪市沿海地区,宜养面积约80平方公里,是我省重要的滩涂养殖区。

随着慈溪滨海产业的发展,养殖区面积需适时调整。

象山港养殖区:

分布在象山港湾内,宜养面积约92平方公里,适宜浅海、滩涂养殖,此外还有一定的围塘养殖区域。

三门湾养殖区:

分布在三门湾内,宜养面积约80平方公里,为我省主要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海水养殖区。

滩涂宜养区块主要分布在三门湾顶部、岳井洋、南田湾;围塘宜养区块主要分布在海游港、健跳港、旗门港、力洋港及岳井洋。

乐清湾养殖区:

位于乐清湾及湾口岛屿附近海域,宜养面积约205平方公里,滩涂发育良好,具有得天独厚的浅海养殖条件,是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养殖基地。

(三)增殖区9个。

重点区域为象山港增殖区、渔山列岛增殖区、舟山海域增殖区、东矶列岛增殖区、大陈列岛增殖区、披山洋增殖区、南麂列岛增殖区、霞关湾增殖区、洞头东部海域增殖区等。

主要放流增殖品种为大黄鱼、对虾、石斑鱼、黑鲷、海蜇、梭子蟹、青蟹、曼氏无针乌蜇等。

制定并实施苗种保护措施,积极开展放养增殖试验,并适当限量进行养殖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四)捕捞区8个。

重点区域为嵊山渔场捕捞区、中街山渔场捕捞区、岱衢渔场捕捞区、大目渔场捕捞区、猫头渔场捕捞区、大陈渔场捕捞区、洞头渔场捕捞区、南北麂渔场捕捞区等。

禁止在捕捞区进行有碍渔业生产或污染水域环境的活动。

(五)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5个。

重点区域为杭州湾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韭山列岛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三门湾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乐清湾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和温州东部沿海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禁止捕捞各类苗种及亲体。

其中:

韭山列岛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

由南韭山岛、官船岙等大小40多个岛屿组成,主要保护大黄鱼、乌贼、江豚等重要渔业资源,以及黑尾鸥、黑嘴端凤燕鸥等其它生物资源。

乐清湾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

位于乐清湾及附近海域,面积约50平方公里,是缢蛏、牡蛎、泥蚶、泥螺等岛礁性附着贝类的传统自然繁育、试验和采苗区。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

(一)油气区5个。

重点区域为春晓、平湖、断桥、残雪、天外天等5个油气区,此外东海大陆架上还有玉泉、孤山、龙井、温东等多个含油气构造。

东海油气资源区主要位于浙江海域内。

(二)固体矿产区6个。

重点区域为北仑固体矿产区、定海固体矿产区、普陀固体矿产区、岱山固体矿产区、嵊泗固体矿产区和洞头固体矿产区。

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国家批准的矿产开采区为准。

保护性地开发利用海滨砂矿,严格控制海砂开采的范围、数量和强度。

禁止在海洋自然(特别)保护区、防护林带和侵蚀岸段附近等海域进行开采固体矿产活动,优先保护航道、锚地、跨海桥梁等方面的安全。

第十五条旅游区

(一)风景旅游区20个。

重点区域为杭州湾风景旅游区、招宝山风景旅游区、象山港港湾风景旅游区、石浦渔港风景旅游区、普陀山风景旅游区、普陀东极岛风景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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