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路渝州隧道工程监理细则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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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渝州隧道工程监理细则新

一、工程概况

本隧道工程是重庆市机场路拓宽改造工程的一部分,现状隧道为双洞、单洞双车隧道。

该设计拓宽改造工程是利用现状隧道进行改扩建,原有隧道可视作侧导洞,保持现状隧道平面走向及隧道间中央岩柱厚度不变,分别向两侧扩挖,形成双洞、单洞四车道,双向八车道,隧道右洞设计起止桩号为K0+344-K0+626,长282米,进口设计标高438.903米,出口设计标高445.968米,右线纵坡为2.5%上坡;左洞起止桩号为ZK0+347.5-ZK0+708.5,长361米,进口设计标高438.937米,出口设计标高446.170米;左线纵坡为2.0%上坡;进、出口洞门均为端墙式。

改造后的隧道净跨17.081M,净高8.482M,隧道总长643M(单洞)

隧道衬砌结构按新奥法原理设计,采用复合式衬砌结构,初期支护采用锚杆支护,即用喷射砼、锚杆、钢筋网和钢架等支护形式组合使用,锚杆采用全长粘结注浆锚杆,二次衬砌采用模注钢筋砼结构,衬砌等厚。

隧道设计基准期:

隧道主体结构按满足100年正常的永久结构设计使用;主体结构防水等级二级;地震烈度:

基本烈度6度,按7度构造设防。

本次改造主要工作内容为洞口及门洞、洞身结构等主体结构、防水与排水、路面、照明及供电、景观等。

地质情况:

本隧道位于川东丘陵地区,地貌为构造剥蚀丘陵地貌,为中丘地形,地面标高435-488m。

上部覆盖层一般厚度0~2m,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的砂岩、泥岩,岩层倾角20~25。

根据调查,原隧道现状稳定,洞壁无地下水渗出,地下水不发育,根据相邻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重庆地区经验,隧道所经过地段为第四系人工填筑及洪坡积层,基岩为砂岩、泥岩地层,岩体较完整,节理一般不发育,洞身围岩级别为Ⅲ级、Ⅳ级。

以Ⅳ级居多。

隧道平均埋深约30m。

左洞(K0+310-K0+400、K0+600-K0+656),右洞(K0+303-K0+340、K0+520-K0+570)段为浅埋隧道,成洞条件较差,拱部易坍塌;左洞(K0+400-K0+600),右洞(K0+340-K0+520)段隧道顶板为中风化岩层,厚度20-(28-35)M,相当於2.8-3.9倍荷载等效高度,为深埋隧道,成洞条件较好。

二、监理依据

1、机场高速路改扩建工程渝州隧道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渝洲隧道设计图)。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

4、《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F60-2009)

5、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法规;国家及行业颁布的规范、技术标准及结合本项目专门编制的技术规程、规定等。

6、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包括工程量及有关文字说明。

7、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合同执行期间的有关会议纪要、函件、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洽商记录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签认的表格;经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图纸、质量要求、工程数量等。

8、机场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规划。

三、隧道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及相应措施

隧道工程为本合同段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作主要着重施工方案审批,施工放样、工程材料、型钢支护的安装及时闭合、初期衬砌及时、及时掌握监控数据、质量试验及检验、现场监督等各方面。

隧道工程的监理难点是地质情况变化大、覆盖层不厚、开挖断面大(超大跨度隧道)、场地狭窄,工作面集中,工序复杂,安全稳定性差。

因此监理工作在抓好隧道坑道开挖、初期衬砌、二次衬砌等主体工程的同时,更要抓好安全生产,做到预防为主,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好照明、防尘、防水、降温及保护环境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一)隧道监理一般要求

1、开工前,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人在总体施工规划下,制订相应的隧道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疑问和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解答,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和人员进行会审,最后以书面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

2、必须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材料试验工作,施工中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教育,确保工程质量,并坚持文明施工。

3、监理人员应协助施工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照明、防尘、降温及防水和防止有害气体的工作,并预防塌方等事故,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

隧道工程属地下工程,其作业环境差,粉尘、有害气体、潮湿、坍塌、无日照等,对施工人员健康及至生命安全有很大危害,同时也影响监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制订可靠的安全制度和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4、隧道施工中监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应及时指导、监督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

施工时所遇到的围岩地质状态与施工前的地质调查结果往往很难一致,这是隧道工程的特点。

因此,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方法或支护参数作适当调整或变更,以适应围岩的实际情况。

调整或变更,应以施工地质调查和围岩变形量测的分析结果为依据。

在施工中,酌情进行以下地质调查:

⑴开挖面的地质条件(岩质、岩体状态等);

⑵开挖面涌水时及涌水压力,以及排水的水量;

⑶掘进工作面后方段的围岩及支扩状态;

⑷地表面及洞口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状态;

⑸气象(气候、气温、气压、降雨量等)地震等情况;

⑹地表水(河川的流量及水位,裂缝的涌水量等)及地下水水位等。

在预测到开挖面前方山体状态可能对施工产生重大阻碍时,应从接近地点开始进行超前钻探,以作施工地质调查,出现问题时,应采取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⑺隧道附属设施道路路面施工、防、排水、安装质量控制等,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⑻施工中应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规,采取处理措施。

⑼为了搞好质量管理,施工中应作好下列监理记录:

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实际调查资料。

②变更设计项目的原因和内容。

③隐蔽工程施工和发生坍方等的状况及其处理情况。

④各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试件的检测或检查结果、质量鉴定。

⑤喷射混凝土层及衬砌渗漏、变形、开裂的观测记录、原因分析和处理情况。

⑥施工测量及贯通测量成果。

⑦对围岩、支护及衬砌位移和应力的量测数据,锚杆拉拔力等试验数据。

⑧推广和研究试验新技术等过程及其结果。

⑽监理实施细则中对隧道施工及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二)对隧道工程材料的监理对策

对隧道工程所用水泥、细集料、粗集料、锚杆、注浆用水、防水板、外加剂、型钢、钢筋及金属网片等进行取样试验,满足隧道工程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化学性质、经批准的材料才能用于施工工程。

(三)施工测量监理对策

监理应对施工测量重点进行测量和复测。

分述如下:

1、在设置精密三角网或精密导线网的基础上,定期对水准基点和基点进行校核。

2、审查承包人的隧道贯通测量设计和贯通误差预计并审批。

3、洞口及洞室内施工测量应按测量设计方案进行。

4、贯通误差的测量调整方案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影响隧道工程的精确贯通。

5、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控量测,量测项目及时间间隔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6、竣工验收时,督促承包商将竣工验收的中心线腰线,按规范要求的材质、规格和间距埋没于隧道顶上和隧道两边腰墙上。

(四)隧道施工监理对策

1、隧道洞口工程

检查洞口实际地形、地质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计里程是否合适。

洞口结构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前要作好弃渣位置的选择,妥善做好排水处理。

⑴洞门基础

①洞门基础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

土质地基埋入深度应不小于设计要求。

②基坑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基底无虚渣杂物及积水。

⑵洞口结构

①端墙尺寸及基础埋深允许偏差及墙身砌石偏差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②洞口拱墙与相邻拱墙衬砌应同时施工,连成整体。

③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模板及支撑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④伸缩缝、沉降缝位置合适,填塞符合要求。

⑤洞口挡土墙背回填密实。

墙身砌筑与回填应从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对衬砌产生偏压。

⑥洞口顶水沟沟底至拱顶衬砌外缘的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水沟沟底如有填土应夯实紧密。

⑶洞口边坡与仰坡

①隧道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坡度允许±5%,坡不宜过高,坡面要平顺、稳定,应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②边坡和仰坡坡顶无危石,当山顶局部土、石有可能失稳时,应结合洞口的地形、地质特点,采取清刷或设置支挡建筑物,不留后患。

③坡面有剥落、松软不稳定应进行防护。

⑷洞口排水系统

洞口排水的好坏,直接影响洞门结构的稳定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检查:

①洞口附近的坑洼应用不透水土壤分层回填夯实,严防地表水渗入洞内。

②根据设计要求,洞口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并和路堑排水系统统一考虑。

水沟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填土修筑的水沟,基底密实,沟槽稳定,出水口无冲刷现象。

④在出洞方向为上坡时,洞外侧沟应做成反向排水,使地表水不流入洞内。

⑤检查洞门排水设施:

顺坡单向排水应做好吊沟铺砌、防止漏水,并在底部设置圬工基础。

挡土墙上的泄水孔通畅。

2、隧道洞身工程

⑴洞身施工采用新奥法。

新奥法是应用岩体力学原理,从维护和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为出发点,将锚杆和喷射混凝土集合在一起作为主要支护手段,及时进行支护,以便控制围岩的变形与松弛,使围岩成为支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形成了以锚杆、喷射混凝土和隧道围岩三位一体的承载结构,共同支承山体压力。

通过对围岩与支护的现场量测,及时反馈围岩—支护复合体的力学动态及其变化状况,为二次支护提供合理的架设时机;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反馈的信息来指导隧道和地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⑵隧洞施工方法应随围岩类别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

本隧道围岩为Ⅲ-Ⅳ级,以Ⅳ级居多,施工采用光面爆破法,然后排烟,清除危岩,视具体情况进行局部或顶拱锚杆喷混凝土,再出渣。

当围岩为稳定性差的Ⅲ类以下时,围岩处于不稳定状态,需采用超前锚杆,上导坑松动爆破、排烟,清除危岩,架设钢拱架挂网,喷混凝土后出渣,再进行下导坑爆破,作侧墙锚杆喷混凝土。

⑶用“新奥法”施工,要注意其一是初期支护要及时,其二是初期支护要紧贴围岩,初期支护紧贴围岩并形成整体才能调动围岩自身承载能力共同控制围岩变形,如果初期支护拱顶同围岩贴合不紧,形成空隙,使支护与拱顶围岩分离,提供了拱顶围岩变形的空间条件并不断向围岩深处发展,造成松动破坏区扩大,最后由初期支护单独承担荷载,易使支护失稳、围岩坍塌。

⑷钢拱架封底问题。

按设计要求凡是有钢拱架支护的地段为使拱墙支撑稳定,可在侧墙底部采取加强措施,即在侧墙底部钢支撑处打锁脚锚杆,并用混凝土封闭,形成封闭圈,保证安全施工。

⑸做好地质勘探,查清洞体围岩类别,这是应用“新奥法”的前提。

“新奥法”的原理可以概括为:

保持岩石原有的性能,充分发挥岩体承载作用,对变形加以控制,锚喷支护,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确定最终支护,支护越适时越好。

最重要的是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监测人员互通情况,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其中最主要的是必须掌握被称为“新奥法”三大支柱的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和现场量测的内容。

然而若在实施过程由于预裂、光爆、喷锚技术不过硬,监测预报(测)不完善,就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诸如坍方、初期支护变形等一些问题。

因此,设计理论和施工实践的紧密结合,是“新奥法”应用的关键。

3、防排水工程

隧道防排水应采取“防、截、排、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证结构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行车。

⑴隧道洞顶防排水应注意覆盖层较薄或渗透性强的洞顶地表,应督促施工尽早认真处理以免造成后患或事故;洞顶施工使用的高压水池必须有防渗和疏导设施;修筑的边、仰坡天沟、截水沟,其断面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口必须防止顺坡漫流。

⑵隧道衬砌背后设置纵、横向盲沟、暗沟、泻水槽极其中配集的集水钻孔、排水孔(槽)和水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盲沟过滤层级配要均匀、回填密实、良好;盲沟、暗沟、排水槽等无堵塞现象,水流畅通。

⑶衬砌应做到拱部不滴水、边墙不淌水、路面不积水、安装的设备孔眼不渗水;衬砌的施工缝、沉降缝、伸缩缝等的特殊水处理、隧道严格防水部位及衬砌局部铺设防水层范圃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隧道防排水应注意洞门排水沟与路堑边沟衔接坡度平顺;洞内外水沟与汇水坑的衔接、盲沟、暗沟(或暗管)与洞内水沟或泻水沟相通的泄水孔(槽)、横沟等连接应形成系统,断面尺寸及坡度搭配恰当、排水顺畅。

4、洞内附属构筑物

⑴洞内照明设施,重点检查照明灯具是否具有防潮、防腐蚀的功能。

事故照明和安全照明是否正常工作。

其构造、安装置,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道路路面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5、监控量测

为了掌握施工中围岩稳定程度与支护受力,变形的力学动态或信息,必须将现场监控量测项目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且这是监理主要的重点检查之一。

现场量测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量测时段,仪表和工具的选择,测点布置,量测项目、数据指标、量测频率的确定等。

量测计划应根据隧道的围岩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施工方法以及所确定的量测目的进行编制。

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设计单位紧密配合,共同研究,分析各项量测信息,确认或修正设计参数、施工方案。

该工程要求的必测项目为:

洞内外观察、周边位移量测、拱顶下沉量测、对爆破振动影响进行监测等。

选测项目为:

地表下沉量测、围岩内部变形量测、锚杆拔力量测、支护及衬砌应力量测、钢架内力及所承受的荷载量测等。

监控量测的方法遵守《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规定。

(五)隧道施工监理总程序框图

 

四、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标准

(一)隧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1、隧道施工前应深入工地做好交通运输条件和施工运输、环境、地质、气候、物质供应的调查工作。

2、全面熟悉设计文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掌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核对设计方案及设计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与施工实际条件是否相符合。

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法、工区划分、场地布置、进度计划、工程数量、人员配备、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力和运输以及安全、质量、环保、技术、节约等主要措施内容。

4、选择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结合本隧道长度、断面、结构类型、工期要求、施工技术力量、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组合等情况合理确定,并依此编制进度计划。

5、隧道开工前应绘制施工场地总布置图,施工场地布置应结合工程规模、工期、地形特点、弃渣场和水源等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⑴以洞口为中心布置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应事先规划,分期安排,并减少与现有道路交叉和干扰。

⑵隧道洞外应有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和存放的场地。

⑶合理布置大材料、施工备品及回收材料堆放场地的位置。

⑷生活服务设施应集中布置在宿舍,保健和办公室用房的附近。

⑸危险品库房按有关规定办理。

⑹弃渣场地的选择按市政府规定办理。

⑺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成套的试验仪具,材料、机具设备、量测计划的准备工作。

(二)施工测量质量要求

1、一般规定

⑴隧道施工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①隧道设置的精密三角网或精密导线网,应定期对其基准点和水准点进行校核。

②洞外水准点、中线点应根据隧道平纵面、隧道长度等定期进行复核,洞内控制点应根据施工进度设定。

③洞内施工隧道测量,桩点必须稳定、可靠,且通视良好。

水准点应设在不易损坏处,并加以妥善保护。

测量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作检校,保证仪器具的技术状态符合使用要求。

④隧道平面控制测量的精度、隧道内两相向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的极限误差、由洞外和洞口内控制测量误差引起在贯通面产生的贯通误差影响值、洞内导线测角、量距的精度以及两洞口水准点间往返测高差不符值,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⑤隧道竣工后应提交贯通测量技术成果书、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说明、净空断面测量和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

2、洞内施工测量

⑴洞内导线应根据洞口投点向洞内作引伸测量,洞口投点应纳入控制网内,由洞口投点传递进洞方向的联接角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测量等级的要求,导线点应尽量沿路线中线布设,无闭合条件的单导线,应进行二组独立观测,相互校核。

⑵开挖前应按设计尺寸和中、腰线,画出断面轮廓线,开挖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测量并绘出断面图。

⑶供衬砌用的临时中、腰线点,必须用仪器测定准确,其间距可按台车每环浇筑长度确定。

⑷衬砌台车定位要准确,台车到位后应复核中线和高程,确保无误。

⑸洞内水准路线应由洞口高程控制点向洞内布设,结合洞内施工情况,测点间距以5~10m为宜。

3、竣工测量

⑴隧道竣工后,应实测以路线中线为准的隧道实际净空,标出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路面水平宽度。

⑵隧道永久中线点,应在竣工测量后用混凝土包埋金属标志。

直线上的永久中线点,每200~250m设一个,曲线上应在缓和曲线的起终点各设一个,曲线中部,可根据通视条件适当增加。

永久中线点设立后,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标志。

(三)洞口工程

1、隧道洞口各项工程应通盘考虑,妥善安排,尽快完成,为隧道洞身施工创造条件。

2、洞口开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系统。

⑵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⑶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不留后患。

⑷石质地层开挖后,应及时清除松动石块,土质地层开挖后应及时夯实整平边(仰)坡。

⑸洞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应视地层稳定程度、洞口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等选择施工时机和施工方法。

⑹不得采用爆破开挖边(仰)坡。

⑺开挖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⑻开挖的土石方不得弃在危害边坡及其它建筑物稳定的地点,并不得影响运输安全。

⑼洞口支挡工程应结合土石方开挖一并完成。

3、洞门衬砌施工应按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⑴土质地基应整平夯实,达到设计要求的地基承载力指标,将基础置于稳固的地基上。

⑵基础处的渣体杂物、风化软层和积水应清除干净。

⑶洞门衬砌拱墙应与洞内相联的拱墙同时施工,连成整体。

⑷端墙施工放样时,应保证位置准确和墙面坡度平顺。

⑸灌注混凝土时应保证模板不移动。

⑹洞门端墙的砌筑与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对衬砌边墙产生偏压。

⑺洞门衬砌完成后,及时处治洞门上方仰坡脚受破坏处。

当边(仰)坡地层松软、破碎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措施。

⑻洞门的排水、截水设施应与洞门工程配合施工,并应与路堑排水系统连通。

(四)隧道开挖质量控制

1、一般规定

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合理确定开挖步骤和循环进尺,保持各开挖工序相互衔接,均衡施工。

②开挖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爆破后,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应进行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④开挖作业中,不得损坏支护、衬砌和设备,并应保护好量测用的测点。

⑤做好地质构造的核对和素描,地质变化处和重要地段,应有照片记载。

⑥隧道的爆破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

⑦爆破作业及火药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⑧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

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直到贯通为止。

2、超欠挖控制

⑴应严格控制欠挖。

当岩层完整、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lm2内不大于0.1m3)欠挖,但其隆起量不得大于5cm。

拱、墙脚以上lm内断面严禁欠挖。

⑵应尽量减少超挖,不同围岩地质条件下的允许超挖值规定见下表。

隧道开挖平均和最大允许超挖值单位(cm)

围岩等级

开挖部位

IV、V级围岩

Ⅲ级围岩

拱部

平均10

最大15

平均15

最大25

水准仪或断面仪:

每20米一个断面

边墙、隧底

平均10

最大25

平均10

最大25

水准仪:

每20米1处、3处

⑶应采取光面爆破、提高钻眼精度、控制药量等措施,并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将超挖控制在允许值以内。

⑷采用复合式衬砌,隧道的开挖轮廓应预留变形量。

⑸当采用构件支撑时,如围岩压力较大,支撑可能沉落或局部支撑难于拆除时,应适当加大开挖断面,预留支撑沉落量,保证衬砌设计厚度。

预留支撑沉落量应根据围岩性质和围岩压力,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量测结果进行调整。

3、钻爆作业

⑴钻爆作业必须按照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⑵钻眼前应根据中、腰线定出开挖断面轮廓线,标出炮眼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眼。

⑶炮眼的深度、角度、间距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精度要求:

①辅助眼:

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得大于5cm。

②周边眼:

沿隧道设计断面轮廓线上的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cm,周边眼外斜率不得大于5cm/m,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0Cm,最大不得超过15cm。

③抵抗线厚度误差不得大于5c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内圈炮眼与周边眼宜采用相同的斜率。

④当开挖面凸凹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并相应调整装药量,所有炮眼眼底在同一垂直面上。

⑤钻眼完成后,应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有不符合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药爆破。

⑥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石屑吹洗干净。

已装药的炮眼应及时用炮泥堵塞密封。

周边眼的堵塞长度不宜小于20cm,采用预裂爆破时,应从药卷顶端进行堵塞,不得只堵塞在眼口。

⑦周边眼宜一次同时起爆,当必须对爆破震动加以控制时,周边眼可根据地质条件分组起爆。

⑧爆破后,开挖断面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a.欠挖或超挖量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b.炮眼痕迹保存率可依岩质不同而有不同要求,即应满足:

硬岩≥80%,中硬岩≥70%,软岩≥50%,周边炮眼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c.两茬炮衔接时出现的台阶形误差不得大于15cm。

d.开挖过程中,应监测围岩爆破扰动深度以及爆破震动对周围其他结构物的破坏程度。

e.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后必须待有害气体排出后方可进至开挖面工作。

(五)隧道支护

1、锚杆施工

⑴系统支护锚杆采用全长粘结型R25中空注浆锚杆,垫板材料采用Q235钢,抗拉力(KN)≥150。

边仰坡采用Φ25普通砂浆锚杆(HRB335钢筋)。

⑵锚杆安设作业应在初喷混凝土后及时进行。

⑶钻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孔位,作出标记,孔位允许偏差为土15mm。

⑷钻孔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钻孔应圆而直,钻孔方向宜尽量与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

②锚杆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应大于杆体直径15mm。

③水泥砂浆锚杆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土50mm

④普通水泥砂浆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

a.锚杆用水泥砂浆为M25,严格按砂浆配合比施工。

b.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c.灌浆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注浆开始或中途暂停超过30min时,应用水润滑灌浆罐及其管路。

注浆孔口压力不得大于0.4MPa。

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10cm处,随水泥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随即迅速将杆体插入,锚杆杆体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若孔口无砂浆流出,应将杆体拔出重新注浆。

d.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3天内不得悬挂重物。

2、喷射混凝土

喷射混凝土采用C30砼。

⑴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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