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法务拟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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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法务拟定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丙方(经纪机构):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备案证书号: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市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附件一);(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地下室、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房屋及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若万一发生相关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立即全部退还乙方外,甲方需付乙方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房价款的20%。

补充条款:

卖方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买房人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不存在不正常辐射及其他致病等情况,若有甲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如果买方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卖方未曾予以书面披露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减价金20万元。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面积为壹佰零肆平方米,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壹万贰仟柒佰肆拾三元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时间为:

按第四条执行。

乙方在2014年4月20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

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

在乙方购房贷款申请通过后。

甲方同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转移房屋产权至乙方,乙方在甲方递件成功当日,立即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正至甲方;第二期:

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由甲、乙方共同交于乙方贷款银行抵押,由乙方住房抵押贷款银行适时付款壹佰壹拾贰万元正。

第三期: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捌仟元正。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见附件三)。

每次收到款项后甲方应当开具收据并签字画押给乙方。

如甲方未开具体要求收据,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1、甲、乙双方定于甲方应在乙方住房贷款银行的壹佰壹拾贰万元人民币之日后3天内

正式交付该房屋(超过3天视为违约,按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甲乙双方定于在乙方支付第一期贰拾万人民币之前,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为乙方之手续。

3、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期贰拾万人民币之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并解除该房屋承租人与该房屋的承租关系并结清相关费用。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丙方共同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或乙方贷款申请通过后3天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该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土地证过户变更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立即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无偿积极配合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经甲方保证,丙方核实,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甲方将该房屋合法上市转让至乙方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由甲方承

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乙方仅承担下述税费:

契税为1.5%、个人所得税为1%、工本费、测绘费、二手房交易手续费,丙方佣金及代办费为壹万伍仟元。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时,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同时赔偿所购房价总款的20%给甲方。

2、如果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甲方立即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除立即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同时赔偿所购房价总款的20%给乙方。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立即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同时赔偿所购房价总款的20%给乙方。

第十条、丙方责任及违约处置1、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2、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在甲乙双方订立合同前,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如实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4、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过户手续的代办;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5、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公共维修基金、物业交接过户手续,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6、如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承诺并保证:

1、甲方承诺该房屋为集体土地被拆迁所得,甲方及隐性共有人有第二套产权住房,该经适房已满五年,无营业税。

(如与上述不符,则甲方按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其为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屋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转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3、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抵押,共有人、承租人反对(如有)等情况。

4、甲方保证没有与任何第三人签署转让房屋的合同,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办理有关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5、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及时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甲方在乙方支付第一期贰拾万人民币之后十五日内没有办妥过户手续的,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除立即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同时赔偿房价总款的20%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三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四条、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须按下列约定处理完成: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

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双方共同清查确认电、水、煤气等度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

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7、甲方应自卖房之前提前90天通知承租人,并在交房之日之前60天与该房屋承租人解约并结清一切与租客相关的费用。

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8、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房屋内装修及设施、家电家具已包含在房价内(不含书柜)。

甲方在交房时一并无损转移至乙方。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

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同时,甲乙丙三方于2014年4月20日所签《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失效。

但甲乙双方于2014年4月26号所签的补充协议持续有效。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丙方(签章):

经纪人员(签章):

执业证书号码:

签约日期:

附件一:

房产证复印件(丙方在签署合同前凭甲方提供的房产证原件查验真实、查看有无抵押登记,并到房管部门以甲方的名义查询该房屋有无司法查封等且如实告知乙方)

附件二:

房屋及附属设施清单以下大体载明房屋的现有状况及附属设施、以及甲方一并转让给乙方的室内物品等一、装修情况地面:

为复合地板和地砖;墙面、顶面:

为乳胶漆;窗户:

为塑钢窗加不锈钢防盗栅栏门:

为防盗门、实木门、铝制推拉门二、固定设施1.抽油烟机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2.燃气灶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3.不锈钢厨房水槽(含龙头)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4.热水器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5.洗面池柜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6.马桶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三、电器家具1.电视机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2.有线电视机顶盒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3.冰箱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4.洗衣机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5.空调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6.微波炉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7.固定电话号码及网络为,数量:

一个;现状:

能使用8.床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9.床垫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

10.橱柜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1.衣柜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2.书桌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3.餐桌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4.沙发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5.茶几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6.梳妆台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17.椅子为品牌,数量:

一套;现状:

可以使用;4、其它□钥匙:

(共一套,?

把)电费卡、水费卡、管道煤气费卡、有线电视费卡折、物业管理费用结清并转移、固定电话及网络费用结清并销户。

其它:

附件三甲方、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注意:

通过银行转帐或者存款到其指定的本人银行帐号方式比支付现金方式要更安全一些)、

补充协议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于2014年4月20日,签订了《个人房屋买卖合同》,共同认定:

“卖方位于南京市百水芊城秀水坊12栋1单元501室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壹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正,定金金额为壹万元正“。

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卖方配合买方银行贷款,本房屋贷款合同与过户合同的总房价款填报为:

壹佰陆拾万元正;定金金额填报为:

贰拾万元正。

卖方认可,买方实际给付卖方的该房屋总价款为:

壹佰壹拾叁万捌仟元正。

定金金额为壹万元正。

因此而产生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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