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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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详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09年版)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

贯彻《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要求

  

(一)新时期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意义

  答: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基础教育步入了由全面普及转向更加重视提高质量、由规模发展转向更加注重涵发展的新时期。

《规定》的出台,可谓应运而生。

  一是素质教育的时代呼唤。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正在制订的《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也将确定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

实施素质教育,首要的是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人的问题。

中小学班主任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规定》的发布,正是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是涵发展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独特的教育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兢兢业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做了大量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必须看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对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制订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和鼓励中小学教师愿意做班主任,努力做好班主任工作;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障和鼓励班主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学生、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情况,以真挚的爱心和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成长进步。

《规定》的出台,正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是学生成长的现实需要。

学校教育是以班集体为单位来进行的,学校教育的各项工作,都跟班主任有关系,班主任既要关心学生的学习状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又要进行有效的班集体管理,保证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要组织学生开展班会、团队会以及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更要了解每个学生的身体、心理和思想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做每一位学生人生路上的引路人。

对班主任教师而言,做班主任工作和授课一样,都是主业;对学校而言,班主任队伍建设与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一样重要。

《规定》的出台,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在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特点

  新出台的《规定》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明确了班主任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一直以来,班主任教师既要承担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的教学任务,还要负责繁重的班主任工作,使得班主任教师工作负担过重。

《规定》要求: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明确了班主任教师应当把授课和做班主任工作都作为主业,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来关心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二是提高了班主任经济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

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线,而享受的班主任津贴一直是按照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教计字〔1979〕489号)规定的标准,即:

“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1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

”1988年人事部、国家教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的实施办法》(人薪发[1988]23号),文件规定:

“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的幅度和教师超课时酬金的具体数额,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据了解,除一些地方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本地班主任津贴标准外,各地基本上按1979年的国家标准增加了一倍。

即不同班额分别为中学10元、12元、14元,小学8元、10元、12元。

津贴标准低,已经远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这次出台的《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

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对此,希望各地落实和体现。

  三是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

新出台的《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可以适当采取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

  四是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

《规定》从班主任的职业发展、职务晋升、参与学校管理、待遇保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的尊重和认可,对广大班主任教师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激励。

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对于稳定班主任队伍、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鼓励广大班主任能长期、深入、细致地开展班主任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贯彻落实《规定》应做好的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依据《规定》,把加强班主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力抓手,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抓实。

  一是要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教育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定期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组织班主任进行社会考察,提高班主任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及研究能力。

教师教育机构要承担班主任的培训任务,班主任培训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

教育硕士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并优先招收在职优秀班主任。

   二是要根据《规定》要求合理安排班主任教师的课时工作量,保障班主任教师有时间和精力来开展班主任工作。

要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中,把教师是否担任班主任、班主任工作开展得如何作为重要衡量指标。

对于班主任教师超课时工作量,要发放超课时补贴。

   三是要完善班主任的奖励制度,将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体系之中,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

应积极发展优秀班主任加入党组织,优秀班主任应列入学校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围。

要树立一批班主任先进典型和重视班主任工作学校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中小学校普遍重视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班主任成为广大教师踊跃担当的光荣而重要的岗位。

  四是要把班主任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班主任工作,认真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应从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中选聘班主任。

要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规管理,鼓励支持班主任开展工作。

学校应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教师聘任、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四)《规定》对班主任工作的新要求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需要付出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对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的工作,要求班主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身心健康、富有人格魅力,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

要适应新时期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变化,及时改进班主任工作,在学校育人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目标导向。

要把学校教育目标落实到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过程中,切实把德育放在首位,注重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养和形成,培养学生健全、独立的人格。

引导学生培养学习兴趣,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促使学生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是要注重公平,面向班集体每一个学生。

班主任要关心每一个学生,了解他们的心世界,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精心设计相应的教育方案,引导、帮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要特别注意关注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要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班主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不仅要关心他们的学习,更要关心他们的思想道德、身体、心理、人格等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

   四是要建立平等互信的师生关系。

班主任要平等对待学生,建立和谐的、朋友式的新型师生关系。

尊重学生,注重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方式,做学生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

  五是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

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成才的强烈愿望,帮助每一个学生建立不断提高进步的目标;善于发现和激励学生的每一点进步,让学生始终在成功的喜悦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

  六是要建立完善班级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班级日常管理规,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从小事、细微处着手,积极开展行为规教育。

加强学生自主管理,增进学生意识,培养学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七是要积极进行班集体文化建设。

指导班集体通过开展班会、团队会、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形成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班风和有特色的班级文化,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八是要指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开发社区、学校和班级的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发展和道德养成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道德体验,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

  九是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积极主动地与其他课程任课教师、少先队、团委、政教处沟通,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集体教育的作用。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积极建立与家长沟通和交流的有效渠道,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加强与社会、社区的联系,善于利用各种资源让学生了解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也让全社会都来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营造良好社会育人环境。

  十是要大胆创新工作方式。

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动态管理模式和综合考评制度,建立并填好学生成长档案和记录袋。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化教育改革背景下班主任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创新班级管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2009年08月24日09:

30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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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

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

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

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

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

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

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

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理和建设的有效模式。

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试行)

  (2009.6.11.)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本规。

  一、规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围,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划片招生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

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

省级示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各初中学校,其中,初中阶段非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未满二年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示高中分配指标。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3.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

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

所有要求公开的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

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5.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规办校办班行为

  6.控制班额和班级数。

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

办学规模适度。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8.严禁公办学校校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

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

示高中严禁在校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

毕业年级教师不得担任复读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9.幼儿园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0.对外联合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

依法加强对中外联合办学机构的监管,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三、规教学行为

  1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

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1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

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高三毕业班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确需补课,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

  1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

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

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

00,高中不早于6:

30。

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14.严格规日常考试。

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考试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

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考场。

  15.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更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各类竞赛、考级活动要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生的学业和经济负担。

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但不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

  16.学校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容,提高作业质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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