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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60问

终身努力学习

2021.2.3

危险废物60问

1.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做哪些衔接工作?

答:

本次《名录》修订新增减了部分危险废物以及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需要做好《名录》实施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工作。

例如:

1)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排污许可证等信息。

2)危险废物收集、综合许可证中相关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持证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作出变更。

3)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应对转移计划进行变更并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2.本次《名录》修订删除正文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相关条款(第三条和第四条)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

本次修订并非简单删除《名录》正文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相关条款,而是将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后纳入《名录》附表中,更加科学和严谨。

关于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

《名录》不再简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而是在《名录》附表中列出医疗废物有关种类,且规定“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

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

因此,《名录》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

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

3.“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是出于何种考虑?

如何操作实施?

答:

豁免管理制度在2016年版《名录》中首次提出后,对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危险废物种类繁多,利用方式多样,难以逐一作出规定,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实行更灵活的利用豁免管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利用。

因此,《名录》特别提出“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生态环境部2019年印发实施《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后,山东、江苏等地已经探索开展了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相关工作,效果良好。

下一步,在“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过程中,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列入《名录》豁免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答: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5.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豁免内容”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其具体含义如下:

1)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全过程均豁免,各管理环节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定。

需要强调,除“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情景下的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以及收集过程豁免条件下危险废物收集并转移到集中贮存点的转移过程可不运行转移联单外,其他豁免情景下转移危险废物的,均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满足《名录》豁免清单规定的收集豁免条件,收集单位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收集并转移至集中贮存点的转移过程可不运行转移联单;集中收集后的贮存以及其他环节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满足《名录》豁免清单规定的利用豁免条件,利用企业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需运行转移联单,且在利用企业内的贮存等其他环节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4)填埋(或焚烧)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满足《名录》豁免清单规定的填埋(或焚烧)处置豁免条件,填埋(或焚烧)处置企业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填埋(或焚烧)的污染控制执行豁免条件规定的要求;需运行转移联单,且在处置企业内的贮存等其他环节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满足《名录》豁免清单规定的水泥窑协同处置豁免条件,水泥企业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协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执行豁免条件规定的要求;需运行转移联单,且在处置企业内的贮存等其他环节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6)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运输过程可不按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执行豁免条件规定的要求;需运行转移联单。

6.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名录》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是不是意味着其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

根据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列入《名录》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名录》废物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属于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名录》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均属于未列入《名录》的废物。

对于这些废物,若不能通过工艺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险特性,则需进一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7.对于满足利用或处置豁免的危险废物,如在利用或处置前,交由另外一家企业进行预处理,预处理环节是否豁免?

另外,豁免的处置环节产生的废物是否适用衍生原则?

答:

《名录》第三条规定“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预处理环节不在所列的豁免环节,因此,该环节不能豁免。

另外,《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不是豁免其危险废物属性。

因此,豁免的处置环节产生的废物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等确定其危险废物属性。

8.在判定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及其类别时,是优先根据行业来源判断,还是废物描述优先?

答:

危险废物来源广泛,存在同一种废物来源于多个行业的现象。

《名录》中的行业代码指的是该种废物的主要产生行业来源,不是唯一来源。

因此,在判定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及其类别时,应该采取以废物描述为主,以行业来源为辅的原则,当两者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应以废物描述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9.大修渣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如果作为原料做砖或铺路,铝灰作为其他企业的原料生产铝酸钙,是否可以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进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该情形下,利用企业是否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

答: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满足《名录》规定的相应豁免条件,并确保风险可控情况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进行定向利用时,企业可以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

10.根据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水性漆渣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答:

“不包括水性漆”是指水性漆渣不属于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等予以判定。

11.外墙涂料是否属于900-255-12类废物,即“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

 

答:

900-255-12是指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外墙涂料不属于颜料,因此废弃的外墙涂料不属于900-255-12类废物。

此外,废弃的外墙涂料的属性应根据其外墙涂料的组成成分,明确是否属于水性涂料,属于水性涂料的不属于900-299-12类废物。

12.水性油墨印刷产生的清洗墨辊废水和废水处理污泥是否属于900-299-12“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类废物?

答:

水性油墨印刷产生的清洗墨辊废水和废水处理污泥不属于《名录》中的900-299-12类废物。

13.大修渣湿法处理设施使用的循环水和循环水池的污泥是否属于772-006-49类废物?

答:

应首先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判断循环水是否属于固体废物,若不属于固体废物,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大修渣湿法处理设施使用的循环水池的污泥属于772-006-49类废物。

14.900-047-49是否包括企业的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物。

答:

包括。

15.336-100-21和336-100-17均包含“使用铬酸进行阳极氧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

《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是按照产生源和物质组成混合分类,分类体系不统一。

今后,拟逐渐推行并统一为按产生源分类。

2016年版《名录》中,该废物归在HW21项下,属于按物质组成归类;新《名录》中,将其归在HW17项下,实行产生源归类。

但考虑到此类废物产生源较多,为避免短期内出现大量因废物代码变化导致的废物转移处置不畅的问题,故作特殊过渡处理,新《名录》的HW21中仍保留了该类废物。

因此,新《名录》实施后,该类废物在管理过程归为两类皆可,具有336-100-21和336-100-17类利用处置资质的设施均可处理该类废物。

16.不锈钢电炉炼钢除尘灰应纳入HW21还是HW23?

答:

不锈钢炼钢除尘灰中以含锌为主,因此应归为HW23。

17.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含有或沾染腐蚀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答:

含有或沾染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不属于《名录》中的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予以认定。

18.221-002-35“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指的是造纸黑液还是白液?

答:

碱法(烧碱法和硫酸盐法)蒸煮制浆产生的黑液和白液均属于废碱液,属于《名录》中的221-002-35类废物。

19.关于《名录》豁免清单中900-249-08“废铁质油桶,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是否可以理解为废油桶倒置没有油流出即可?

另外,铁质废油漆桶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答:

废油桶倒置没有油流出可视为满足“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的条件,但是对其“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实施豁免还应满足“经打包压块后”这一条件。

铁质废油漆桶不在《名录》豁免清单范围内。

20.根据《名录》豁免清单,321-024-48、321-026-48类废物中的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是否可以理解为铝灰渣和铝灰可以外售其他企业提炼铝?

答:

从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的企业无需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但除此以外该类废物的其他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21、水性漆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吗?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

水性漆是否具有毒性,应通过危险废物毒性鉴别予以判断。

22、危险废物的类别应如何确认?

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二条规定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23、请教下关于在线监测仪器产生的废液一般是如何处置的?

有没有相关的标准?

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19),废气和废液处理和处置要求如下:

经监测仪器分析完成后废气和多余废气应通过管路直接排向室外。

在线分析仪器产生的废弃物属于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规定收集储存,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监测仪器废液应按规定收集,并在桶上明确标识,酸碱溶液分桶盛放。

24、废涂料桶是否为危险废物?

沾染或含有涂料的废弃包装物或容器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25、没有纳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一般化学品的包装物是不是危险废物?

沾染或含有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或容器,属于危险废物。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26、蒸汽管道的保温棉是属于危废吗?

废旧保温棉如果是石棉,就是属于危废“含有隔膜、热绝缘体等石棉材料的设施保养拆换及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900-032-36)”。

保温棉材质为硅酸铝和玻璃棉的,应根据纤维的细度和毒性进行危险废物鉴别。

27、报废灭火器里的粉末属于危废吗?

是应归哪一类?

不是粉末应如何处理?

以碳酸氢钠(钾)为基料的干粉和以磷酸三铵、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其混合物为基料的干粉类型在消除其反应特性后不属于危险废物,以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钡.碳酸钠等为基料的千粉属于危险废物,归入HW49其它废物900-999-49。

28、石材行业中的废树脂桶是否属于危废?

应怎样处理?

废树脂桶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废包装桶可交给有法定资质经营单位,也可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交回产生点依法定要求循环利用。

29、覆铜板的基材(不含油墨不含铜)是否可以按一般废弃物处理?

根据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覆铜板破碎后产生的废树脂粉列为HW13类危险废物,未破碎的覆铜板基材边角料尚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暂不纳入危废管理,应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措施妥当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30、对于一般工厂中照明用的同样家庭型的“废荧光灯管”如果未分类收集的话,是否属于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含汞废荧光灯管豁免内容未包括“一般工厂”。

不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且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其他光源,不建议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1、装动植物油的桶属于危废吗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装动植物油的桶若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应按危险废物相关规定管理。

32、锂离子废电池正极片/负极片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锂离子电池未拆装时不属于危险废物,拆装后其电解液为危险废物。

33、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以及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是否属危险废物?

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属于危险废物。

拉伸油、拉伸膏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

34、请问废切削液桶是属于哪类危废

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41-49。

35、在汽车修理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机油格之类的物品是否可以让客户自行带回?

请规范贮存保留在你店内的危险废物,并依法转移给具有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

36、不饱和聚脂树脂揉团成型材料经注塑成型后产生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吗?

不饱和聚脂树脂揉团成型材料经注塑成型机(温度约100摄氏度)热固化后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属于危废。

37、镀锡后产生的废锡渣是哪一类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名录对废物归类的确定应以废物特性为前题,线路板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渣建议按336-059-17进行处理。

38、危险废物在工厂内储存期限是否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您咨询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问题,现行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地方环保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一般要求一年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年度管理计划中如实申报。

39、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

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按照《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在线监控废液属于固体废物。

是否为危险废物,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

COD在线监测仪废液往往含强酸及汞、铬等重金属,实践中按危险废物管理,废物代码900-047-49。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中明确:

规定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40、二异氰酸甲苯酯属于危废那个代码?

HW49吗?

是按废弃包装桶还是按氰化物?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二异氰酸甲苯酯,品名为甲苯-2,4-二异氰酸酯,CAS号为584-84-9,呈毒性。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41、打印机中的硒鼓属于危险废弃物吗?

若属于,则属于《国家废弃物名录》里面的哪一个类别?

是否需要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商进行回收处理?

若不属于《国家废弃物名录》中的危险危险废弃物分类,那么是否可按照普通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暂未包括“打印机中的硒鼓”。

42、含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丝属危险废弃物吗?

废弃类别是多少?

废切削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HW09,危险特性为毒性。

含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丝未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43、如何判断某种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

判断某种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一是通过查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

44、废铁质油桶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废铁质油桶(不包括900-041-49类),满足“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的豁免条件的,利用环节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45、油泥HW08企业自行减量化处理剩余残渣是否能豁免危废?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除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另有规定的外,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

涉鉴别标准事宜,可径直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46、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塑料桶在重复利用过程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规定,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进行管理。

47、化工行业中装过工业用大豆油的200L铁桶是不是危废呢?

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

不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48、环保油属不属于危险废物?

对人体是否会造成危害?

“环保油”是甲醇燃料的俗称,含95%以上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即使暴露在28摄氏度的空气中也有可能挥发,继而燃烧,属危险化学品。

2、环保油的成分以甲醇为主,甲醇属中度危害毒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道、视神经等都有损害。

环保油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成份是水和二氧化碳。

3、废弃的环保油属于危险废物。

49、四氯乙烯废弃包装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四氯乙烯具有一定毒性,使用完四氯乙烯后,废弃的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

50、陶瓷行业产生的煤焦油是作为喷雾塔燃料回收利用处理还是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鼓励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采取先进工艺,强化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外转移处置。

51、医疗废物经过消毒和脱水处理后,是否可以不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在经过消毒灭菌确保不具有感染性时,可参照一般工业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52、废机油罐属于危废吗?

沾染废矿物油的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53、固化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吗?

固化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还属于危险废物。

固化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6889-2008)中的6.3款规定要求,经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转移过程需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4、公司医务室有购买体温计,用于员工测量体温。

当温度计失效时,需要报废,测量体温的普通温度计属于危险废物吗?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规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温度计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24-29。

同时,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包括废温度计在内的家庭源危险废物未分类收集的,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55、用完的双氧水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用完的双氧水瓶清选干净,不属于危险废物。

未清选的双氧水瓶属于危险废物。

56、皮革厂建有自己的污水处理站,现在计划自建化学品包装桶的清洗设施,将用于包装染料、涂料的包装桶经过清洗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我司需要办理哪方面的手续和建设哪些设施?

水性涂料的包装桶是否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现行法律规章暂未明确规定“水性涂料包装桶”废物属性。

鼓励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经项目环评等环保手续针对本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减少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

57、药品生产过程产生中药材(口服类中药材)残渣属于危险废物吗?

药品生产过程产生中药材(口服类中药材)残渣(不含化学类药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58、饮用水机(RO水机)加装的滤芯,主要为活性炭和pp过滤粒,更换后是否需要当作危废处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规定,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

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源危险废物未分类收集的,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59、未拆解的整块废旧电路板是否属于国家危废名录?

如属于归属哪类废物代码?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路板(包括废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5-49。

60、液体废物(防冻液)算不算固体废物?

如果“防冻液”是乙二醇的水基型防冻液,则属于危险废物名录里面的HW06废有机溶剂中的900-402-06。

2、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要由执法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综合全案案情,按照法定程序决定适用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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