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揭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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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揭煤措施
赫章县哲庄煤矿
11602运输巷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煤层编号:
M17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技术部:
通防队:
调度室:
施工队:
编制:
2012年5月7日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技术部
通防队
施工队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会审意见
措施会审意见表
前言
11602运输巷于2012年5月10日导线点W5前36米预测揭开M17号煤层还。
预计揭煤位置为11602运输导线点W5前36米处,为了确保揭煤安全、预防揭煤突出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哲庄煤矿相关技术资料等特编制石门揭煤措施,望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部份工程地质概况
一、工程概况:
11602运输巷方位为93°,坡度为0°。
揭煤前巷道采用矩形断面,锚网支护,巷道净宽2.5m,净高2.5m,M17煤层煤厚约1.3~1.5米,倾角12°,本次揭煤为底板直接揭煤,预测揭煤点为11602运输巷导线点W5前36米处。
二、地质概况:
根据我矿在掘进过程中实际揭露,矿区内可采煤层走向与原地质报告叙述存在一定差异,且经揭露的可采煤层均为单斜构造,倾向为104°,倾角为12°,揭煤区域地质构造条件较简单。
三、预揭煤层和顶底板情况:
M17煤层:
黑色,碎块状构造,由半暗及半亮型煤条带组成,结构单一,一般不含夹矸,煤层厚1.15~1.35m,一般厚1.22m,顶板为灰色泥质粉砂岩,底板为灰色泥岩,位于上长兴组(P3c)下部。
较稳定。
第二部份组织管理
一、领导组织
矿成立揭煤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落实揭煤工作:
组长:
杨代智
副组长:
彭勇、赵朝宏、熊洪、王安林
成员:
欧坤、杨朝江、龚昌龙、张才举、李希华、吕绍能
孙成友、张学成、严金贵、李恒友
二、职责分工
1、揭煤领导小组负责牵头落实揭煤各项措施,远距离爆破时,由总工程师彭勇现场指挥,组织实施远距离爆破揭煤措施。
2、安全矿长熊洪牵头组织会审揭煤措施,安排防突队和施工队按揭煤措施进行施工,并提供M17号煤的地质资料。
3、生产矿长赵朝宏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4、机电矿长王安林负责负责监督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并做好每次的检查记录;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瓦斯探头的安装,维护和调校工作,保证探头灵敏可靠,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到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
5、通防部(欧坤、张才举):
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部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部调度及值班汇报情况。
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所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调度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6、安全监管部(龚昌龙):
(1)、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严防冒顶造成瓦斯超限。
(3)、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7、技术部:
(1)、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管理部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8、调度室(杨朝江):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值班汇报。
(3)、打钻地点由机电队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第三部份揭煤工作安排
一、揭煤方案
1、揭煤过程界定:
揭煤前11602运输巷顶板与M17煤层底板法线距离5米至揭煤后11602运输巷底板与M17煤层顶板法线距离2米均为揭煤过程,此过程必须按揭煤相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
2、揭煤方案:
当巷道掘进至距煤层底板法线距离真厚1.5m时,停止正常掘进,然后布置揭煤炮眼,一次起爆揭开煤层。
具体方法如下:
3、作业工序:
打超前探煤眼→防突预测及检验→正常掘进→震动放炮一次揭开煤层→清理煤(岩)矸石、支护→进行煤门掘进→完成揭煤工作。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揭煤作业应当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队伍施工,并按照下列作业程序进行:
(一)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二)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
(三)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
(四)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五)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
(七)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根据上述规定,揭煤流程图如图1所示。
石门揭煤流程图
二、11602运输巷揭煤程序和消突措施
1、煤层赋存情况勘探
根据《规定》要求的石门揭煤流程图,在11602运输巷掘进至17#煤层法线距离10m前施工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从11602运输巷掘进情况和17#煤层的层位关系可知,揭煤顺序是从17#煤层底板进入17#煤层顶板,故布置三个钻孔进行煤层赋存状况勘探:
确保较为准确的控制巷道顶板与煤层底板间具有一定的安全保护岩柱(1.5m),每个施工循环内必须打3-5个穿透于煤层顶板的探煤眼(1号孔位于巷道顶板,居中打,2号孔位于1号孔左1.25m,垂直于M17号煤层施工,3号孔与巷道方向成向上40°夹角进行施工,4号孔与巷道方向成30°施工,5号孔与导硐中线成20°夹角向上施工。
),探煤眼以见煤层顶板以上1.5m为止,且探煤眼严禁作为以后的爆破眼使用。
此工作结束后,然后进行揭煤施工。
(探煤眼位置布置详见附图)。
当巷道掘进到煤层附近时(巷道顶板距M17号煤层法线距离10m处),必须进行探煤工作。
探煤眼用650型钻机进行打眼,探煤眼沿巷道方向布置3个,垂直煤层倾角布置1个孔,探煤钻孔必须进入煤层顶板最少0.5米,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等情况。
掘进工作面迎头探煤钻孔施工参数表
钻孔序号
位置
倾角
方位
备注
1
距巷底板2.3m
+71°
104°
2
距巷底板2.0m
+49°
104°
3
距巷底板1.8m
+31°
104°
2、消突措施
11602运输巷掘进过程中揭17#煤层时,采用排放钻孔的方法直接进行消突,进而缩短消突时间,加快揭煤进程。
当巷道掘进到煤层附近时(巷道顶板距M17号煤层法线距离5m处),进行第二次探煤工作。
并施工瓦斯卸压排放孔,探煤眼用650型钻机进行打眼,探煤眼和瓦斯卸压排放孔沿巷道方向布置9个,且必须进入煤层顶板最少0.5米,探眼布置详见附图。
瓦检员定期作好探眼瓦斯涌出情况的记录,以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作为修改揭煤措施的依据。
探煤钻孔及瓦斯卸压排放孔施工参数表
钻孔序号
位置
倾角
方位
备注
1
迎头顶板
+16°
104°
2
迎头顶板
+18°
104°
3
迎头顶板
+20°
104°
4
迎头顶板
+24°
104°
5
迎头顶板
+29°
104°
6
迎头顶板
+39°
104°
7
迎头顶板
+49°
104°
8
迎头顶板
+60°
104°
9
迎头顶板
+76°
104°
卸压排放钻孔施工要求。
迎头钻孔和巷帮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4m以外,保证两帮有效卸压范围不小于4m。
迎头卸压排放钻孔孔底间距不大于2m,均匀布置,钻孔要穿过全煤厚且进入煤层顶板不小于0.5m或穿入煤层大于15m。
施工卸压排放钻孔时进行防突预测预报。
三、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条、第34条及第60条第1项规定,选用煤层瓦斯压力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作为突出预测指标,各指标临界值如下表:
突出预测指标临界值
突出预测指标
瓦斯压力(mpA)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pA)
干煤
湿煤
临界值
0.74
300
160
根据赫章县其他矿揭露M16煤层情况,M16煤层测定的△P和f值范围一般为:
10≤△P≤30,0.1≤f≤0.3,构造软煤普遍发育,瓦斯放散初速度较大,具备发生突出的煤体强度和放散初速度条件。
综合以上分析,该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四、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钻屑指标法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
(1)效检孔的布置采用倒三角形布孔,在掘进工作面打4个钻孔,石门中间孔布置在措施孔之间,其它三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位于措施孔的边缘线上。
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将在措施孔施工完后根据钻孔施工图另行编制。
(2)操作要求:
单孔对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指标的测定为见煤后每2m测一次,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只测定一次。
(3)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残余瓦斯压力的测定。
(4)要求达到的效果及各指标的临界值,如表所示:
效果检验各指标的临界值
效检指标
钻屑量S
(Kg/m)
瓦斯涌出初速度
q(L/min)
钻屑解吸指标
△h2(Pa)
残余瓦斯压力
(MPa)
临界值
小于6
小于4.5
小于300(湿煤160)
0.74
经效果检验后,表中任何一指标不超临界值时,措施有效;任何一个指标超临界值,措施无效,需进行补打释放孔或延长排放时间。
保证措施有效后,方可实施揭煤工作。
五、揭煤支护工艺
11602运输巷采用锚杆+锚索+金属网的复合支护方式作为永久支护;揭煤阶段(从法线距离10m前开始),改为11#矿用工字钢架金属棚+钢筋网+松木刹杆的架棚支护方式。
金属棚的主要结构是梯形棚子,按顶棚与立柱的连接形式进行架设。
1、顶部采用11#矿用工字钢,钢梁全长2.4m,净宽2.2m,棚梁上每间隔300mm布置1根规格为(1100×80×50mm)的松木刹杆,上铺(1×2m)网格为(50×50mm)的钢筋网,且钢筋网搭接处每隔200mm用14#铁丝进行扭结,接顶部分用柳木刹杆进行充填。
2、巷帮采用11#矿用工字钢棚腿全长2.7m,遇煤层段软底时腿下部铺垫规格为(300×250×200mm)的料石进行穿鞋支护,两帮必须用柳木刹杆背好帮。
架棚支护方式注意事项:
1、远距离放炮揭露煤层后,应尽快进行架棚支护,煤门阶段(前后10mm)架棚间距减小,可采用600mm间距。
2、掏棚腿窝子,在高度达到规定标准后,先进行垫料石,然后立两条棚腿,棚腿必须支在料石上。
3、为了抵抗巷道的侧压,梁和腿必须紧密,棚腿必须保持足够扎角。
4、平巷棚子不得出现前倾、后仰。
斜巷内架设时应有一定的迎山角可以为10。
5、支架间支设5根撑(顶上1根、两帮各2根)木。
金属棚和顶、梁之间必须要刹紧。
6、整体架设好后,顶上空隙过大时,要用柳木刹杆接顶,顶帮松软时,背板要布满背实。
7、揭煤后如发生冒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对冒高段进行喷浆处理将暴露煤层进行封闭;
(2)用工字钢半园木进行接顶支护,并在棚梁上铺设(1×2m)网格为(50×50mm)的钢筋网后进行全断面喷浆封闭。
六、安全岩柱及施工顺序
(1)在巷道迎头停头处开始,每循环进尺前在迎头顶板打一个向正前的超前钻孔,钻孔与巷道中线平行上倾32度、深度为3m以上,前探安全岩柱厚度,超前钻孔由工程师派专人现场指导、瓦检员和安全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必须做好记录,只有在与煤层法距大于1.5m时,方可掘进,法距小于1.5m时及时向揭煤指挥部汇报,由揭煤指挥部制定措施。
实施钻孔卸压措施后,在卸压效果满足揭煤施工要求后,在距待揭煤层法距1.5m外开始执行震动
(2)放炮揭开煤层施工顺序为:
施工措施孔和效果检验→掘进5m巷道(至巷道顶板距M17煤层法距1.5m位置→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刷修使巷道成形。
第四部份安全防护
一、通风系统与局部通风
1、通防队要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局扇不得吸循环风。
2、该揭煤工作面的回风系统必须保证系统稳定、风流足够和通畅,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3)揭煤期间,通防队要加强该巷道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迎头所需的风量。
3、供电实行“三专”、“两闭锁”。
4、局部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严格现场交接班;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备用局扇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5、揭煤进回风的通风系统、正反向风门的数量、位置见通风系统示意图。
6、通防队应在该工作面进风侧主副井联络巷设置两道牢固的反向风门,反向风门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风门墙垛可用砖或者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800mm,风门厚度不得小于50mm。
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门框和门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小于100mm。
风门墙体上安装风筒逆风装置。
风门调节窗上设置逆风装置。
二、监测监控
该巷道按如下要求设瓦斯监测探头,并实现瓦斯电闭锁。
设置如下:
1、探头T1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
≥0.8%断电点:
≥1.5%复电点:
<0.8%
断电范围:
掘进工作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探头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汇风点前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
≥0.8%断电点:
≥0.8%复电点:
<0.8%
断电范围:
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3、探头T3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二汇风点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
≥0.8%断电点:
≥0.8%复电点:
<0.8%
断电范围:
本石门工作面局扇及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4、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
三、压风自救系统
1、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掘进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正头一组可供施工队人数最多时使用,长距离掘进巷道中,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可供5~8人使用。
在揭煤放炮处设一组压风自救,压缩空气供给量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规定的要求。
2、在揭煤石门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槽或水袋,水量不少于200L/m2,总水量不得少于1920L。
四、综合防尘
1、防尘管路应铺设平、直,吊挂整齐,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软管跟至迎头,各转载点设喷头,做到落岩(煤)、出岩(煤)洒水。
2、巷道要经常洒水灭尘,严禁煤尘飞扬,风筒、电器、开关等要经常擦拭干净,不得有落尘。
3、在距离工作面100m内安设三道喷雾洒水装置,保证正常使用。
4、加强个人防护,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五、供电及停电
1、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施工队每班、机电科每天检查一次防爆性能,签名备查,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2、揭煤期间,每一项停电必须责任到人,执行停、送电要有记录。
3、揭煤放炮时,除局部通风机外,全矿井下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全部停电,停电前后必须向矿调度室和揭煤指挥部汇报。
六、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钻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和该巷道的瓦斯探头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要保证钻孔施工期间的正常供压风、供电、通风及排水。
2、施工钻孔前,通防队要将迎头余渣及杂物清理干净,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3、通防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钻孔。
钻孔施工前,要将钻机摆放平稳,打牢压车柱,吊挂好风水管路和电缆。
4、钻孔施工过程中,钻杆前后严禁站人,不准用手托扶钻杆,所有施工人员要将工作服穿戴整齐、袖口扎紧。
在钻孔施工过程中,严禁用铁器敲砸钻具。
5、在钻孔施工过程中,通防队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地点瓦斯等气体进行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施工班(组)长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便携式瓦斯测定仪,钻孔周围1m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施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切断电源,待采取措施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在瓦检员的许可下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在钻孔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突出预兆及异常现象时,安全员、瓦检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要迅速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即地面),同时由施工队负责人切断该巷道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揭煤指挥部汇报,待经过处理且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矿调度室、通防队要加强对钻孔施工过程中的调度指挥及记录工作。
7、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和钻孔施工参数精心施工,严格控制钻进速度,在人工取下钻杆及加钻杆过程中,钻机的控制开关必须打到停止位置,不得违章作业,同时做好施工记录。
8、钻孔施工期间要采取喷雾措施进行孔口除尘,杜绝煤尘飞扬现象,并在钻孔施工地点配备4只灭火器,并做好该工作面回风流的洒水灭尘工作,杜绝煤尘堆积。
9、施工钻孔的所有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与拆卸。
施工完的钻孔参数必须及时填写在钻孔施工记录牌板上,并报矿调度室、通防科备案。
七、震动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在爆破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器,由专人保管。
炸药采用三级乳化炸药,爆破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电雷管串联起爆,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严禁跳段使用。
(2)揭煤前要将放炮器彻底检查、测试,达到标准才准使用。
(3)电雷管使用前由专人在地面逐个测试其性能,保证导通和电阻基本相等。
不符合规定时,严禁入井使用。
电雷管的连接必须使通过每一雷管的电流达到其引爆电流的2倍。
雷管脚线要互相扭紧,并用绝缘胶布包裹。
(4)爆破母线采用专用电缆,并靠帮悬挂,与其它电缆间距不小于300mm,母线入井前,必须对其电阻进行测试。
(5)放炮采用的三级乳化炸药不得过期、失效和变质。
(6)揭煤放炮线必须采用爆破电缆,并在地面进行导通试验,保证爆破电缆导通及发爆器的完好。
(7)揭煤区域从工作面巷道顶板板进入M17煤底板开始至M17煤顶板结束。
施工炮眼前,必须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检验无突出危险时,方可施工爆破炮眼。
(8)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防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放炮队设专职放炮员,一般情况下不准随便换人。
(9)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压缩氧自救器。
(10)放炮员和专职瓦检员严格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1)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12)在打炮眼时,若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
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
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3)爆破炮眼打成之后,要用压风将炮眼内的煤岩粉吹净,并用木塞将炮眼口塞住,防止掉入杂物,影响装药质量。
(14)爆破前由工作面班长安排专人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爆破时三道水幕必须打开。
(15)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装药深度的1.5倍。
(16)放炮前由施工队负责在距揭煤点6~8m处设置木垛,以减缓发生突出时的突出强度。
(17)警戒及撤人范围:
揭煤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地面主井口右侧60米以外,警戒点设在主井口、副井口、风井口20米以外安全地点,井口周围20米范围严禁有人(井口正前方100米以内严禁有人)。
且警戒人员不能在井口的正对面。
2、装药及布线
(1)装药前后要认真检查瓦斯情况,装药连线工作完毕后,确认停电撤人,警戒全部落实到位,方可进行震动放炮。
(2)装配引药工作由放炮员进行,引药不准提前制作,装一个眼制一个引药,不准用电雷管或金属物品代替木锥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外。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和无金属导体、电气设备的地方进行。
乳化炸药卷之间药与药相连接。
雷管与炸药的聚能穴在同一直线上,并都朝向孔底。
(3)开始装药时,施工队安、瓦检人员及跟班领导负责组织该揭煤面撤人、停电。
(4)放炮员在连线时,每个接头都必须扭紧扭牢,整个爆破网路裸露部分和接头,都必须用砂布打磨掉氧化层后再扭接,并用胶布包严。
(5)放炮员在完成装药连线之后,最后离开,并关闭好两道反向风门,至放炮地点后,向揭煤指挥部汇报,在没有接到揭煤指挥部放炮命令前不准放炮。
3、放炮过程
(1)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揭煤爆破必须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
(3)放炮地点:
设在主井口20米外安全地点。
且不能在井口的正对面
(4)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此项工作由揭煤指挥部统一指挥。
(5)放炮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地面,由带班领导、瓦检员和安全员共同监督。
4、放炮后
(1)炮后至少要等两小时,揭煤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安、瓦检人员及班队长是否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才能进入工作面,
(2)安、瓦检人员及班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并佩带好氧气呼吸器,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救护规程规定执行,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揭煤指挥部汇报,揭煤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3)放炮后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时,再进行巷道清理和支护,打好迎面支架。
背好工作面,防止顶板掉渣、片帮伤人,防止煤体垮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4)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5)经检查如无异常情况时,可恢复正常施工,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则要进行突出处理后再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