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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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唐山市乐亭新区供水工程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
唐山市乐亭新区供水工程监理部
2012年09月
唐山市乐亭新区供水工程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审定:
审查:
编写:
1总则
为有利于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唐山市乐亭新区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监理规划、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说明,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该标段工程所有混凝土工程。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但不限于)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01)
(3)《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4)《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
(5)《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6)《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50107-2009)
(7)《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1995);
(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10)《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2)《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
(13)《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GECS40:
92);
(14)《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J/T5169-2002);
(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开工申请控制
2.1在混凝土工程施工28d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包括7d、14d和28d龄期的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部审批。
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且所有材料应与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材料一致。
2.2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d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部,以便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2.3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8d,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浇筑平面图、剖面图等)。
(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3)浇筑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及周、月浇筑强度)
(4)原材料(包括砂石骨料、水泥、钢材、止水材料、掺合料及外加剂等)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基础面或缝面处理、分缝、摸板、钢筋、预埋件及止水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振捣、拆模、混凝土养护等,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器埋设作业内容)。
(7)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2.4当施工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递交其(模具)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2.5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骨料、止水、外加剂及掺合料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
同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批量进行抽样检验。
所有这些资料必须于施工开始前14d报送监理部审查认可。
2.6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议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
2.7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计划得到监理部的批准后,可即时向监理部提出开工申请。
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8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应负的合同责任。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3现场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3.1现场工作内容
(1)加强对承建单位备仓中缝面缺陷处理、浇筑层面冲毛等过程的巡视、巡查并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指令整改。
对普遍存在的或比较严重的,或因质量问题存在可能导致发生混凝土浇筑质量缺陷的问题的整改,应采取书面指令方式发出。
(2)加强对承建单位开仓报验中钢筋、模板、缝面缺陷处理、浇筑层冲毛、冷却水管以及其它施工工序的质量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认证意见。
(3)做好开仓浇筑前的单元工程浇筑仓面施工设计和入仓混凝土料分区的审查,浇筑手段、浇筑仓周边环境和浇筑资源配置的检查,以及开仓浇筑前质量保证和施工安全措施等的检查。
(4)做好开仓浇筑前所涉及的地质、灌浆、测量、检验、金结与机电等相关专业内部会签工作。
(5)做好安全监测专业的会签工作。
(6)加强对浇筑过程的巡查、旁站监督和仓内检测,及时制止可能导致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问题的违章作业行为。
发现混凝土初凝或发现混凝土来料、浇筑温度、浇筑手段、浇筑环境等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逐级报告。
(7)浇筑过程中应注意对预埋件的保护,特别应注意对仪器与电缆、各种管道及管口、止水片等情况的检查。
(8)监理人员应在备仓巡查、开仓报验、建立签证和浇筑作业过程中做好监理记录,并针对所发现与存在的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逐级报告,并陈述处理意见。
4施工过程监理
4.1承包人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及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日、周、月)向监理人报送。
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2各分部工程首仓开仓5d前,承包人应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人审核。
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4.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经检合格(开工、仓)证》(另行下发)。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2)钢筋布设;
(3)模板安装;
(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5)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其它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h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检查标准参照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4.4承包人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物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确保原材料质量满足设计指标要求。
每一规定时段(正常为月),承包人或其试验室应一式两份向监理人提交书面试验报告。
内容应包括:
(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
(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
(4)结论意见。
4.5橡胶止水带必须试安,其试安样板需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施安作业。
由于特别原因需焊接时,必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安装。
4.6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表明,并报监理人批准。
4.7主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暗涵、闸门槽),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4.8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施工合同的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4.9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
4.10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向监理人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状施工记录复制件。
内容包括:
(1)每一构件、块件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质、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2)各构件、块件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运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仪器埋件、预埋件等的情况;
(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模的日期和时间;
(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
(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
(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7)按合同文件或监理人规定必须报告的其它事项。
4.11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人报告,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h内修复、修补完毕。
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5施工质量控制
5.1模板工程
5.1.1承包人应负责模板的材料供应、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拆除等全部模板作业。
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位移,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应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避免漏浆。
5.1.2材料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施工合同指明的国家和作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产生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度应不小于3mm,钢模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褶皱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本章第5.3节的有关规定。
5.1.3设计与制作
5.1.3.1常规模板的设计与制作
(1)主要结构物的模板、承重模板、移动式、工具式及永久性的模板,均须进行模板设计,并提出对材料、制作、安装、使用及拆除工艺的具体要求。
(2)模板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规定,但各标准中的构造要求,可按模板的具体工作条件适当选用。
(3)模板及支架的设计应分区模板种类进行强度和刚度计算,并核算承重模板及支架的抗倾稳定性。
(4)除悬臂模板外,竖向与内倾模板都必须设置内部撑杆或外部拉杆,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5)梁跨大于4m时,设计中应规定承重模板的起拱值,一般为跨长的0.3%左右。
(6)多层建筑物的上层结构支承在下层楼板或其结构物上时,必须验算下层结构的实际强度和承载能力。
(7)模板和支架制作允许偏差需满足模板允许误差各条款的相关规定。
5.1.3.2特种模板的设计与制作
(1)特种模板设计
1)特种模板(含异形模板)应以高质量木模为主,辅以预制模板和组合模板。
2)特种模板须根据结构物体型进行专门设计,设计除符合普通模板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对安装、支撑、稳定、拆卸等提出具体要求。
3)特种模板的设计应报监理人审批。
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5-1的规定。
表5-1 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mm)
一、木模
小型模板:
长和宽
±3
大型模板(长和宽大于3m):
长和宽
±5
模板面(未经刨光)平整度
相邻两板面高差
1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5
面板缝隙
2
二、钢模
模板长和宽
±2
模板局部不平
2
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1
5.1.4安装
(1)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主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
(2)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
(3)模板的钢拉条不应弯曲,直径应大于8mm,拉条与锚环的连接必须牢固。
预埋中下层混凝土中的锚固件(螺栓、钢筋环等)中承受荷载时,必须有足够的锚固强度。
(4)模板之间的接缝必须平整严密,建筑物分层施工时,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模板下端不应有错台。
(5)脚手架、人行道等不宜支撑在模板及支架上,必须支撑时,模板结构应考虑其荷载。
(6)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暗渠箱涵洞及进出口闸室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遵守表5-2的规定;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遵守表5-3的规定。
(7)异型模板、滑动式、移动式模板,永久性特种模板的允许误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在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可按表5-4参考使用。
(8)在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修整,若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表5-2暗渠进出口闸室及倒洪吸渡槽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混凝土的部位
模板平整度
外露表面(mm)
隐蔽内面(mm)
相邻两面板高差
3
5
局部不平(2m直尺检查)
5
10
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
10
15
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20
承重模板标高
±5
预留孔、洞尺寸及位置
10
注:
一般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柱的模板安装允许误差,按国家建委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表5-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墙、梁
+4,-5
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大于5m
8
经纬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相邻面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
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1.5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允许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允许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
若检查发现已浇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5.1.6拆除
(1)模板拆除的时限,应得到监理人的同意。
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承重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在墩、墙和柱等部位,在混凝土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表5-5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表5-4体形和尺寸的允许误差单位:
mm
尺寸界线范围
线段长度允许误差
圆心位置允许误差
几何尺寸
备注
100~300
±1.00
0.13
0.50
300~1000
±2.00
0.20
0.80
1000~4000
±3.00
0.30
1.00
4000~8000
±4.00
0.66
2.00
8000~16000
±5.00
1.02
3.00
16000~24000
±6.00
1.40
4.00
24000~32000
±8.00
1.78
5.00
32000以上
±9.00
2.03
6.00
表5-5底模拆除标准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工、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2
75
>2
100
(2)钢筋混凝土或结构物承重模板的拆除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并应遵守本条第
(1)项的规定。
(3)经计算和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实际荷载时,应经监理人批准后,方能提前拆模。
(4)拆模时,应根据锚固情况,分批拆除连接件,防止大片模板坠落。
拆模应使用专门工具,以减少混凝土及模板损伤。
(5)拆下的模板、支架及配件及时清理、维修,并分类堆存,妥善保管。
5.2钢筋工程
5.2.1钢筋的材质
(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说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试验:
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件,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5.2.2钢筋的加工和安装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中心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全长的1%。
(3)钢筋加工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圆钢箍筋末端弯钩长度和加工后钢筋长度和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5-6和表5-7的数值。
钢筋的弯钩弯折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未规定,所有的光面钢筋末端应作180°的半圆弯钩,弯钩内径不得小于2.5d。
当Ⅱ级钢筋按设计要求弯折90°时,最小转弯直径为:
钢筋直径小于16mm时为5d,钢筋直径大于16mm时为7d。
(4)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改变。
2)以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截面积的98%或超过其103%。
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
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后的构件握裹力。
5)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若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表5-6圆钢筋制成箍筋,其末端弯钩长度
箍筋直径
受力钢筋直径(mm)
<25
28~40
5~10
75
90
12
90
105
表5-7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
顺序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值(mm)
1
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10
2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5
3
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
厂房构件
±20
大体积混凝土
±30
4
钢筋转角的偏差
3
5.2.3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质量评定
(1)钢筋镦粗直螺纹连接接头质量评定。
1)连接套筒质量检验。
连接套筒有出厂合格证,并附有套筒力学性能试验材料。
①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8。
表5-8连接套筒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螺纹中
径大径
通端
顺利旋入连接套筒两端并达到旋合有效长度
止端
止端螺纹塞规不能通过套筒内螺纹,但允许从套筒两端部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P为螺距)
2
螺纹小径
通端量规应能通过螺纹小径,而止端量规则不应通过螺纹小径
3
外径及长度
符合设计要求
4
外观质量
无裂纹或其他肉眼可见缺陷
②质量检测及评定。
按验收批数随机抽检,抽检个数不应小于验收批总数的5%。
抽检合格率大于95%,则该批合格;否则对该项批全数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2)钢筋接头丝头加工质量检验①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9
表5-9钢筋接头丝头加工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外观质量
牙形饱满、牙顶宽超过0.6mm秃牙部分累计不超过1个螺纹周长,钢筋端面平整与钢筋轴线垂直,无马蹄形或扭曲
2
螺纹中径大径
环通规
通端螺纹环规能顺利旋入螺纹并达到旋合长度
环止规
允许止端螺纹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P为螺距)
3
螺纹小径
通端量规应能通过螺纹大径,而止端量规则不应通过螺纹大径
4
外开尺寸
丝头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标准型接头的丝头长度误差为±1P
②质量检测及评定。
按验收批数量随机抽检,抽检个数不应小于验收批总数的10%。
抽检合格率大于95%,则该批合格;否则对该批全数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3)钢筋接头现场连接质量检验。
①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10
表5-10钢筋接头现场连接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外观质量
丝头
保护良好,无锈蚀和油污,牙形饱满、牙顶宽超过0.6mm秃牙部分累计不超过1个螺纹周长
套筒
无裂纹或其他肉眼可见缺陷
2
外露丝扣
无1扣以上完整丝扣外露
3
螺纹匹配
丝头螺纹与套筒螺纹满足连接要求,螺纹结合紧密,无明显松动,以及相应处理方法得当
4
接头外弯折
≤4
②质量检测及评定。
先进行宏观检查,无明显不合格,即可进行抽检检查,抽检个数不应小于验收批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个。
在连接套筒和丝头加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凡钢筋现场连接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则该批钢筋连接接头符合质量要求;否则该批钢筋连接接头不符合质量要求。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该批连接接头进行全数检验和处理后,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则该批钢筋连接接头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接头质量评定
1)连接套筒质量检验
①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11
表5-11连接套筒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螺纹尺寸检验
通端
顺利旋入连接套筒两端并达到旋合有效长度
止端
止端螺纹塞规不能通过套筒内螺纹,但允许从套筒两端部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P为螺距)
2
外径及长度
符合设计要求
3
外观质量
无裂纹或其他肉眼可见缺陷
②质量检测及评定。
按验收批数量随机抽检,抽检个数不应小于验收批总数的5%。
抽检合格率为100%,则该批合格;否则对该批全数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2)钢筋接头丝头加工质量检验。
①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12
表5-12钢筋接头丝头加工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