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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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青岛庆明加油站
2017年10月06日
1目的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目的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专项使用及隐患举报奖励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168号)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303号)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
(7)《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8)《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青发〔2013〕20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修订)>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
(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
(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修改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4号)
(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1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16)《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17)《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青安办〔2017〕36号)
(18)《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5号)
(19)《青岛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规范(试行)》
4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加油站成立由站长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负责加油站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对加油站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工作,根据组长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组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下开展隐患排查各项工作。
5管理内容
5.1术语和定义
(1)事故隐患
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5.2排查频次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同时进行。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专业(电气、消防、主要设备)排查为每月一次。
5.3组织实施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5.3.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和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隐患排查与一般的日常安全检查或安全巡视二者互为补充,隐患排查必须做到有组织体系、有排查标准、有排查记录、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果验证等“五有”要求。
(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包括:
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站区及建筑设施检查、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①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②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暑降温为重点;
③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④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3.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5.3.3治理建议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1)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2)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3)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加油站根据经营特点,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为基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6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③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⑤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⑥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
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加油站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活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加油站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
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4)加油站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日期、基本情况、类型等级、治理情况等内容,并妥善保存。
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1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3年。
7.2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7.3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4隐患治理及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
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各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站长签署意见后传达给安全管理人员,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站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
加油站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
确因非加油站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全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5)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9文件管理
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单独建档管理。
10隐患排查的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2)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4)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5)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6)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7)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8)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1目标责任考核
(1)加油站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
(2)鼓励本加油站广大员工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
(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②在加油站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③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6)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7)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岗位、定职责、定绩效),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8)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12持续改进
12.1评审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本加油站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12.2更新
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2)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3)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5)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6)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7)其他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12.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
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