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工程2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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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工程2资料
1.1.1排水管道工程2
1.1.1.1管沟土石方工程
由于本工程埋地部分污水管网的沟槽开挖断面较小,故采用小型挖掘机及人工开挖,开挖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放出开挖线。
污水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包括管道结构外缘宽度、管道两侧的工作面宽度、支撑的宽度、现浇混凝土管道模板的宽度。
施工排水
一般规定
1、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排水量的计算;
排水方法的选定;
排水系统的平面和竖向布置,观测系统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
2、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不得影响交通,且不得破坏道路、农田、河岸及其他构筑物。
3、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
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当管道未具备抗渗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管道安装后,当管道内尚未充满水,一旦停止排水,地下水位上升后,就可能将管道漂浮起来。
4、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应立即用砂、石等材料填实;地下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粘土填实。
5、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
6、在开挖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土方前,应先修建排水井。
7、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1.2m时,可不加支护。
8、当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等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
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沟槽槽底,且不宜小于1.2m。
9、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
排水沟的深度不宜小于0.3m。
10、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
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150~200mm的污水管。
污水管接口外应留缝。
污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11、污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
地表水排除
本工程周边地质条件好,地下水仅指地表汇集水,但施工基础期间可能逢雨季,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仍需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排除地表水和基础内的积水。
利用先开挖的基础,作为积水坑,并用潜水泵抽排,以降低水位。
在整个施工面中部及四周设立排水沟道,让抽出的地下水和地表水能顺畅地排出施工场地外。
土石方工程
1、土石方工程开始前的通告
施工中应至少在现场土石方工程开始前7天向业主代表发出一份拟定日期的书面通告,此拟定日期应在现场的相应场地被清理后不少于7天。
在此期间,施工中应对原始地面标高和地形作出记录,并能使业主代表满意。
施工中应向业主代表提供一份由施工中和业主代表共同签署的原始地面标高的测量图纸,并将为以后的测量所用。
施工中在没有收到业主代表的书面批准之前,不得对现场的任何地区开始土石方工程。
2、土石方工程的尺寸和标高
工程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应根据图纸上所示的尺寸和标高进行,或根据业主代表要求的尺寸和标高进行。
在任何位置开始土石方工程前,对于地面标高或距离、或者与之有关的尺寸,则应听从业主代表的意见。
3、原始地面的标高
为达到规范化的目的,原始地面标高一词应指现场在被清理之后,但在土石方工程开始前的土地表面的高度。
4、挖土范围
根据业主代表的意见,工程施工的挖土范围应尽可能最小。
管槽的施工在任何时候都应按业主代表书面批准的长度进行,除非有业主代表的书面批准或其它规定,否则,在对任何新长度施工之前,应先完成各认可长度的工作,并使业主代表满意。
5、表土的铲除
根据规定,图纸所示或业主代表的指示,施工中应铲除被工程占用地区的表土,并且还应铲除用于临时性工程地区的表土,至业主代表决定的深度,这些临时性工程地区以后将不为永久性工程所覆盖,而是用于在此工作或经常通行等目的。
被铲除的表土在得到最终处置时,如用于填埋、铺散、整平或其他用途之前,应与其它开挖物分开堆放。
在工程或适当部分竣工之后,施工中应尽可能将表土放置到原地面标高或如图纸指定的标高,使业主代表满意。
所有在合同结束时剩下的多余表土应由施工中清除出现场,并使业主代表满意。
6、挖土的支撑
挖土应得到必要的支撑,并在取得业主代表的批准下,保障周围的土地及确保工程和邻近构筑物的安全。
未经业主代表的同意,任何木材或其他支撑物不准留在挖坑内。
7、不稳定物料的挖掘
如果施工中遇到他认为是不稳定的物料时,应立即通知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将书面指示施工中是否对所说的物料作不稳定物料处理。
如果被确认为是不稳定物料,则施工中应将其搬移和处置,并使业主代表满意。
不稳定物料应包括树根、有机质、泥浆、石膏和有害有毒杂质。
除非另有说明或业主代表要求,否则施工中应用以下物质填充空隙:
用于构筑物的C10级混凝土;
用路堤的压实填土;
用于管线的被认可的粒状垫层料。
8、挖土的滑坡、塌方和超挖
施工中应特别谨慎防止因挖土而引起的边坡滑坡和塌方。
挖土时万一发生滑坡或塌方及超挖时,施工中应对形成的空隙进行填土,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根据业主代表的意见,这些空隙可能会影响工程支撑的地面稳定或影响邻近构筑物和设施的稳定性时,施工中应用C10级混凝土或用与邻近底基相同等级的混凝土对空隙进行填补。
在其它情况下,施工中应用被选定的挖土料或粒状物或其它被选定的材料填补空隙,并进行压实以获得业主代表的认可。
9、选择的填土
所选择的填土应由所有适合于工程的材料组成,并已得到业主代表的批准。
沟槽开挖
1、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宜按下式计算:
B+D1+2(b1+b2+b3)
式中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mm);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b2—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
污水管道沟槽底部的设计开挖宽度应包括管道结构外缘宽度、管道两侧的工作面宽度、支撑的宽度、现浇混凝土管道模板的宽度等。
如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或采用明沟排水的,开挖宽度还应增大。
按管径每侧加宽工作面300MM,即沟槽底宽900-1100MM,管井按设计要求加宽工作面200MM即可。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边坡陡坡应符合规范规定。
3、当沟槽挖深较大时,应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宜超过2m;
人工开挖多层沟机理的层间留台宽度:
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采用人工开挖时,若沟槽较深,不能直接将土扔到槽外,就应采取分层开挖,层间留台的措施,以便于转运土方并兼有安全和便于安装支撑的作用。
分层的深度,以人体身高结合铁锹的长度能将土甩到槽外为准。
根据经验,这一高度不宜超过2m。
如槽深而在于2m但不超过3m时,仍可不分层而架设翻土板作为土方的转运站。
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嗹缘不宜0.8m。
针对沟槽两侧临时堆土、放置器材和有施工机械时,为了槽壁的稳定,不影响施工等所作的规定。
需说明的是,规定的堆土高度和距槽口边缘尺寸是即使堆土和施加其他荷载对槽壁的稳定还有较大的安全贮备也不宜超过的界限。
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坡度板应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
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线管道的坡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开槽铺设管道时,为控制管道中心线、槽底高程以及安装管节的高程等,可以采用直接测量、坡度板或其他方法。
由于板制作简单,损伤方便,多有采用坡度板上标有管道中心线的位置和槽底高程等。
为防止坡度板变形,故规定采用有一定风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
为防止位移,故设置应该牢固。
规定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主要是考虑其间拉线下垂所产生的误差和测量高程要求的精度确定的。
有的企业标准规定:
对无压管道,坡度板间距一般不大于10m;压力管道,不大于20m。
本条规定坡度板的间距不宜大于20m是取其上限。
对不同管道可以不大于20m的条件下选用。
坡度板的安装高程,应使所拉垂线不要太长,以减小测量误差。
因此,规定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当沟槽深度不大于3m时,坡度板可埋设在槽壁顶端。
深度大于3m时,对直槽可设在分层开挖的层间留台处;放坡开槽时,可设以槽壁上。
4、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坡度板应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
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线管道的坡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开槽铺设管道时,为控制管道中心线、槽底高程以及安装管节的高程等,可以采用直接测量、坡度板或其他方法。
由于板制作简单,损伤方便,多有采用坡度板上标有管道中心线的位置和槽底高程等。
为防止坡度板变形,故规定采用有一定风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
为防止位移,故设置应该牢固。
规定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主要是考虑其间拉线下垂所产生的误差和测量高程要求的精度确定的。
有的企业标准规定:
对无压管道,坡度板间距一般不大于10m;压力管道,不大于20m。
本条规定坡度板的间距不宜大于20m是取其上限。
对不同管道可以不大于20m的条件下选用。
坡度板的安装高程,应使所拉垂线不要太长,以减小测量误差。
因此,规定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当沟槽深度不大于3m时,坡度板可埋设在槽壁顶端。
深度大于3m时,对直槽可设在分层开挖的层间留台处;放坡开槽时,可设以槽壁上。
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开挖沟槽后往往遇到已经修建的给水管道、污水管道、电缆管块以及文物等,如果保护不当,很容易造成事故。
为此,对这一经常遇到的情况特作规定。
开槽遇到管道等后,要求首先采取保护措施,确保管道不受损伤且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5、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开挖沟槽后往往遇到已经修建的给水管道、污水管道、电缆管块以及文物等,如果保护不当,很容易造成事故。
为此,对这一经常遇到的情况特作规定。
开槽遇到管道等后,要求首先采取保护措施,确保管道不受损伤且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6、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
开挖土石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沟槽支撑
1、沟槽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
支撑的材料可选用钢材、木材、钢材木材混合使用。
支撑工程是开挖直槽(边坡坡度一般约为20:
1)时关系到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工程,其中包括支撑的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
对这些内容,必须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以免槽壁失稳,出现塌方,影响施工,甚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支撑的设计应确保槽壁的稳定。
其有关的因素主要包括沟槽所处土层的性质、地下水位、沟槽的深度和宽度以及附加的荷载条件等。
其设计方法一般可按有关资料进行。
污水管道沟槽通常采用撑板支撑和钢板桩支撑。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支撑和支挡构筑物,但在以下有关内容中,仅对最常用的撑板支撑和钢板桩支撑的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其他类型的支撑应在施工设计中具体规定。
还应说明,这里的“撑板支撑”是指开挖沟槽达到一定深度后安装的,由横向排列或纵向排列的撑板、纵梁或横梁以及横撑组成的保护沟槽槽壁稳定的支挡土板;纵梁或横梁:
指纵向布置或横向布置的支承撑板的梁;横撑:
指横跨沟槽、支承纵梁或横梁的水平向杆件。
撑板支撑按照设计,可又分为密排支撑(简称“密撑”)和稀排支撑(简称“稀撑”)。
密排支撑是指撑板之间不留间隔;稀排支撑则是在撑板之间留有间隔,其间隔大小依设计确定,甚至略云纵梁或横梁,使横撑直接支承撑板。
采用钢板桩时,可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其平面布置按具体设计可为间隔排列、无间隔排列和咬口排列。
2、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其构件规格宜符合下列规定:
(1)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其构件规格宜符合下列规定:
撑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宜大于4m;
或纵梁宜为方木,其断面不宜小于150mm×150mm;
横撑宜为圆木,其梢径不宜小于100mm。
(2)撑板支撑的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要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2根横撑;
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0m。
横撑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5m。
(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
采用撑板支撑时,支撑一定要随沟槽的挖深及时安装。
这是采用撑板支撑的一条重要规定。
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沟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直立槽壁不加支撑的深度不宜超过下列规定: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坚硬的粘土2m
需要强调的是,当直槽挖深达到或超过上述规定时,并不一定出现槽壁失稳或立即出现失稳形成塌方。
这种现象主要与沟槽所处土层的性质及荷载条件有关,而且是比较难以准确判断的。
但正是由于这一现象的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忽视及时支撑的重要性,造成不应有的事故。
所以,“及时安装”支撑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必要措施,沟槽挖深达到支撑的深度时随即支撑以及随沟槽的继续挖深随即配合支撑,不能因为任何原因拖延支撑的时间。
(4)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过1.0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5)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
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6)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梁应水平,纵梁应垂直,且必须与撑板密贴,联接牢固;
横撑应水平并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应支紧,联接牢固。
(7)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适应保护地下管道的措施。
当采用横排撑板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紧贴管道,目的在于阻止管道可能产生下沉,而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使有一定距离,则是当管道上面的撑板如有少量下沉,尚不致给管道增加负荷。
(8)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板桩支撑可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
钢板桩支撑按具体条件可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应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人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孔隙应采用木板垫实,并应将横梁和横撑与钢板桩联接牢固。
(9)支撑应经常检查。
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雨期应加强检查。
(10)支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
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
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1.5大于%。
(11)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为了上下沟槽方便,往往攀登支撑,这就可能导致人身安全事故。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事故,本条规定沟槽应设安全梯,即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12)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
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其与横撑的联接必须牢固。
翻土板是人工开挖沟槽深超过2m,但不超过3m而不分开挖时,由沟槽出土的转运站。
翻土板是架设在横撑上的其荷载包括待运土重和损伤工人的体重。
在这种情况下,翻土板除应平整便于铲土外,还应与横撑联结牢固,承托翻土板的横撑也应加固,以策安全。
(13)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建筑物、构筑物、槽壁等进行安全检查。
例如,检查槽壁及沟槽两侧地面有无裂缝,建筑物、构筑物有无沉降,支撑有无位移、松动等情况,判断拆除支撑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果需要,应在拆除支撑前将拆除支撑的具体方法以、步骤和安全措施等制定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以确保顺利进行施工。
(14)拆除撑板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
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
拆除撑板支撑时确保施工安全和保护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非常重要。
为此,本条专为拆除撑板支撑作了规定。
其中的“替换拆撑法”是指拆除横排的密排撑板时,应自下而上分次拆除。
每次拆除的高度应小些(有的单位规定为20~60cm),且在拆除前先将替换的纵梁和横撑支好。
当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15)拆除钢板桩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
回填桩孔时应采取措施填实。
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1.1.1.2管道安装及检查井工程
管道地基及基础
技术要求
1、应提供必要的支撑,以确保挖坑及邻近构筑物的稳定。
2、除非另有批准(如当两个基础均位于坚固的岩石上时),否则当一个挖坑深度与工程相邻部分的深度不同时,不管是否同时挖掘,其中稍浅的地基应加深,并用C10级混凝土填埋;或者无论哪一地基先行施工,对另一地基则用C10级混凝土回填,这样使与水平成40度的地基压力应力线完全位于原地面,或位于C10级混凝土上。
2、管道地层的准备工作
(1)任何用来支撑管道地基要、或底板的非岩石物地层,其底部的150毫米应谨慎挖掘,并在放置永久性工程之前即时进行平整。
如地基位于或高于原始地面标高,则应挖去原始地面标高以下的耕作土,并以粒状基底层作替换。
(2)粒状物应该用振动压实器对其进行压实。
(3)在放置混凝土模板后24小时不得对开挖侧面进行修整。
(4)管道地基地层的承载土壤应按规定加以检查,如基土物料不能令人满意,则应适当修改地基的设计,并得到业主代表的批准,但无追加费用。
如发生挖土过深这样的错误,则用指定等级的混凝土地,把这一深度填到要求的地层高度,但不支付追加费用。
3、不允许使用爆炸方法
一般情况下,本合同中不得使用爆炸法施工。
4、通风
要提供足够的通风设备以除去所有挖掘处、沟、隧洞和横坑道里来自各种方面的潜在的有毒气体。
在任何人进入之前,应予以警示,以确保这样的工作区域都处于安全状态。
5、水泥
(1)除非另有说明,使用于本工程的水泥,使用时遵照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商为现场收到每批水泥提供一份证书,以便使水泥的要求符合。
应保存一份记录,以使业主代表能对每批混凝土进行现场检验。
(2)应根据Na2O+0.65K2O计算确定水泥中碱含量是否高于0.6%。
对于碱高于0.6%的水泥,业主代表可按要求进行试验以确定水泥中的含碱量。
(3)钢筋砼管管道基础采用C20砼基础,基础施工前必须复核高程样板的标高,在沟槽底部每隔4m左右钉一只样桩,并用样尺检查桩顶标高,以控制挖土面、垫层面和基础面。
基础的底层采用人工挖除,修整槽底,清除淤泥与碎土,如有超挖,要用砾石砂填实,不得用土填。
管道基础的垫层要按规定的沟槽宽度满堂铺筑、摊平、拍实。
砼基础的材料、拌和、运输和浇筑要符合砼施工规范要求,用平板振动器拍平、振实砼基础,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不得浸水,并进行养护。
检查井施工
检查井施工一般技术要求
1、检查井的施工除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检查井及雨水施工有特点部分做了规定,对于砌筑、现浇及装配法施工中的通用条款已有规定,可按照执行。
2、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井底基础与相邻管道基础同时浇筑,使两者基础浇筑条件一致,又减少了接缝,避免了因接茬不好的因素,产生裂缝引起不均匀沉降。
3、污水管检查井内的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
当采用砖石砌筑时,表面应采用砂浆分层压实抹光,流槽应与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顺,管道内底高程应符合规定。
流槽宜与井壁同时浇筑,目的是使两者结合成一坚固、耐久的整体。
流槽表面抹压光滑,与上下游管道底部平顺一致,以减少摩阻,有利水流通畅。
4、在井室砌筑时,应同时安装踏步,位置应准确,踏步安装后,在砌筑砂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搞压强度不得啃踏。
混凝土井壁的踏步在预制或现浇时安装。
踏步埋入井壁的位置包括上下间距和埋入深度,都要求按设计进行。
间距过大,上下不便;埋入墙壁过浅,容易毁坏。
5、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预留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级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预留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强调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因为这些数据是未来接入管道,进行规划设计的依据。
管道与井壁的衔接部位是抗渗的关键环节,因而应做到严密不漏水。
6、检查井接入圆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当接入管径大于300mm时,应砌砖圈加固。
当管径大于300mm时,管道覆土渐深或承受荷载加大,管顶加砌砖旋,才能确保安全使用。
7、砌筑圆形检查井时,应随时检测直径尺寸,当四面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300mm;当偏心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50mm。
8、砌筑检查井及雨水口的内壁应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有抹面要求时,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外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搓缝抗压密实。
9、检查井采用预制装配式构件施工时,企口座浆与竖缝灌浆应饱满,装配后的接缝砂浆凝结硬化其间应加强养护,并不得受外力碰撞或震动。
预制构件装配的检查井,除构件衔接、钢筋焊接应符合要求外,其相接质量关键在于砂浆接缝。
施工要求企口座浆与竖缝灌浆都需饱满,保证装配构件结构坚固,防渗良好。
浆缝如不灌实,将出现裂缝,产生渗漏,污染水质。
因此,施工时,浆缝凝结硬化其间要精心养护。
安装完毕不得承受外力震动或撞击,以免影响接缝质量。
10、检查砌筑或安装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浇筑或安装井圈,盖好井盖。
及时浇筑或安装井圈、加盖井盖,是确保施工安全的必要条件。
11、雨季砌筑检查井,井身应一次砌起。
为防止漂管,可在检查井的井室侧墙底部预留进水孔,回填土前应封堵。
12、管道安装好后,为防止杂物或雨季泥水进入管道,要求井身一次砌筑,是一项很切实际的防范措施。
雨季施工,当施工段较长不能及时还土时,在检查井的井室侧墙底部预留进水孔,以防万一产生较大降雨时,雨水进入沟林下风范槽产生漂管事故。
遇此紧急情况,可将预留孔打开,使入槽之水由此进入管道,使管内外水压平衡,从而防止漂管、折管事故发生。
13、检查井的周围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壁的勾缝、抹面和防渗层应符合质量要求;
(2)井壁同管连接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
14、雨水口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歪扭;
(2)井圈与井墙吻合,允许偏差应为±10mm;
(3)井圈与道路边线相邻边的距离应相等,其允许偏差应为10mm;
(4)雨水支管的管口应与井墙平齐。
砖砌检查井施工
1、砖石工程应符合国标或其它相应标准。
2、砖块的最小抗压强度为7.5N/m2。
3、砖块的工作尺寸应为240mm×115mm×53mm。
4、砖块应用水泥浆砌合,砌缝平均厚度为10mm。
5、砖块在烧成出窑后至少经过两个星期之后方可使用。
6、砖块应一顺一丁砌筑,自始至终半叠盖交叉砌合,砌合应尽可能采用整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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