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学年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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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学年论文
南开大学哲学系
本科生学年论文
题目:
意向性与胡塞尔内时间意识分析
学号:
0711251
姓名:
程凤
年级:
2007级
专业:
哲学
指导老师:
郑辟瑞
摘要
本文从“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在构造性时间意识阶段的有效性运用出发,分析在此阶段意向性作用所导致的无限回退的难题。
然后引出作为所有意识之奠基的绝对意识对“立义内容—立义”模式所造成的无限回退的彻底解决,即在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作用下,绝对意识在构造内时间对象的意识的同时又具有一种关于河流的自身意识、自身显现。
接着进一步指出绝对意识是不言自明地拥有意向性的本质规定的,这又不可避免地使其陷入无限回退之中,甚至动摇奠基在绝对意识之上“由相互依靠的意识阶段组成的整个大厦”。
但若从绝对意识中完全剔除意向性,那么由原初感觉材料充实的绝对意识如何实现自身给予亦即如何形成具有绝对同一性的河流。
最后指出,为解决绝对意识和意向性之间关系中存在的两难困境,胡塞尔将构成的和被构成的属于两个本质性不同的维度融合起来,认为绝对意识作为最终意识是“非对象的意向性”。
至此,胡塞尔从解决无限回退的悖谬出发却最终得出“‘无意识的’意识”这样的前反思的、匿名的悖谬结论。
关键词:
意向性“立义内容—立义”模式滞留无限回退绝对意识
意识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课题和核心概念,其最根本的本质在于意向性。
而意向性则是意识在最确切意义上——“意识始终是关于……的意识”——的基本特征。
因此,意向性无疑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概念,无论是在描述现象学阶段还是在先验现象学阶段,正如利科所言:
“意向性可以在现象学还原之前和之后被描述:
在还原之前时,它是一种交遇,在还原之后时,它是一种构成。
它始终是前现象学心理学和先验现象学的共同主题。
”
意向性活动的最基本要素来自于感觉材料(也即是立义内容),而立义——意向性活动的核心功能——则是按照一定的意向指向将杂乱的、死的感觉材料加工为意识对象,“赋予感觉以灵魂〈beseelt〉,并且是根据其本质来赋予灵魂,从而使我们可以感知到这个或那个对象之物”。
“立义内容—立义”模式作为意向性分析的最主要的框架,将纷繁变换、丰富多彩的感觉材料立义、统摄为有统一内核的意识行为。
从而使“这种意向在与被立义的内容的统一中构成了完整具体的感知行为。
”由之可见,在对感知的意向性分析中“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具有突出的有效性。
尤其是,“在外感知中,通过对立义内容的激活或赋义,一个对象向我们显现。
”
在构造性时间意识分析阶段,“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同样是卓有成效的,它使我们获得对个体的时间对象的延续的感知。
一、“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在构造性时间意识中的运用
在构造性时间意识阶段,我们对一个时间性客体(比如一段旋律)的持续的感知是如何可能的,亦即一种当下行为如何能够感知到一种超越现实当下的时间性延展。
胡塞尔选用具有流质的持续的声音——旋律,作为时间意识分析的客体。
单个声音响起后,它并不随之立刻结束,而是总有余音存在。
关于这一点,对于弹钢琴者应该是深有体会的,如若用手指触碰一个键位、刺激一个音符,也就形成了一个声音之后,但往往在听者的原初感觉里有余音尚存,而非一触即响之后便戛然而止。
对于这个声音则在击键的一刹那达至最高,随之逐渐降低直至坠于“无”(即是一个空乏之中)。
如果新的声音响起,之前的声音完全消逝的话,我们听到的只是一个一个孤立的声音。
这就好比在弹钢琴时,按下一个键位后待其归于平静(为何要待其归于平静?
因为现实中每按下一个键位后,声音并非立即消失,而是有绵长的余音存在),然后再按下另一个键位,逐次按去,最终我们获得的只是一个接着一个相互无关联的孤立的声音。
照此,怎么可能形成各式旋律的乐曲呢?
实际上当新的声音响起时,之前的声音并非消失得“无影无踪”,它总是绵延到新的声音里,这即是说我们在每一瞬间获得的声音并非是孤立的,而是这个当下的原声音和之前声音的绵延留存(即是滞留)以及对将要来临声音的前趋期盼(即是前摄)共同形成的一个声音晕圈——一个原初时间域。
两个声音晕圈之间的时间间域同样不可能是一个“空乏的休止”,而是一个绵延的流动,否则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具有对一段旋律的感知(《时间》,第41页),而仅仅是对单个声音的感知。
胡塞尔之所以对声音的持续这一时间对象的感知描述得如此精细,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他对迈农的“点状现在”的时间观的批判。
在胡塞尔看来,迈农认为“对运动的感知是如此地进行,以至于我们用目光一点一点地追随这个活动的和自身正在运动的东西,与它们的时间位置相符合的是感觉与感知,而一旦这些感觉中的最后一个成为过去,观察者便终止了对运动的看”(《时间》,第272页)。
据此,按照迈农的观点,具体的运动是“一点一点地相互尾随地被感知到的”(《时间》,第273页),每个瞬间意识在时间上是“不延续的”,“它与数学的时间点是同一个东西。
”(《时间》,第274页)这样,“对一个运动的感知、对一个哪怕是极小片段的感知(最终是对整个运动的感知)就是对这个整个变化对象的感知(而它始终是一个整体)。
”(《时间》,第274—275页)于是,这就造成了一个难题,我们总是、而且只能是在最后一个相位上感知到这段运动的。
而事实上,在这段运动进入我的感知域后,我一直在对这段运动进行感知,并且随着运动的流动我对它的感知越来越丰满,直至最后一个相位达至完满相即(Adäquation)的状态而完成了对整个运动的感知。
由之可知,这个感知本身恰恰是“一个演替的整体”(参见《时间》,第274页注①)。
我们在每一个瞬间的感知里都包含着对以前感知的绵延滞留,同样这个感知重又是一个时间客体,从而成为新的感知的被感知的对象,如此绵延。
在对迈农感知理论(即“点状现在”的时间观)的批判中,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的绵延性得到了凸显:
每一个现在都不是一个孤立的点,而是处于一个“瞻前顾后,前拉后伸”的晕圈(即原初时间域)中,时间意识的构成不是像一颗颗珠子串起来的珠串(典型如迈农)而是一条绵延的流。
由图式1可知,在每个瞬间直观相位中我们获得的仅仅是一个“直观的横截面连续统”(《时间》,第282页),就如图式中的纵坐标对于t2—t20的感知是在当下现在点t2处获得的,而在此直观中,t2—t20上所有的时间点都是同时的。
凸显的t2这个现在点彗核拖着对以前原感觉的滞留彗星尾而形成的连续统,“每个以后的纵坐标自身都包含着对以前纵坐标的回忆。
”(《时间》,第384页)在t2上,纵坐标t2—t20是对以前滞留连续统的滞留,它同时在t3上过渡为AA′成为t3上纵坐标t3—t30滞留连续统的一部分。
横轴OX则是由“诸多”原印象组成的连续统,在每一个直观瞬间我们只能获得一个当下的现在点,直到这段旋律的最后一个相位坠入滞留之中,那么随之而来的则是“一个单纯的新鲜回忆的相位”(参见《时间》,第63页),同这个相位相衔接的重又是一个这样的相位,如此等等;这一段感知活动就结束了,我们当下感知目光又转向了另一个对象。
E→斜线表明着原印象的不断下坠、滞留,原则上来说,在E→方向上的原印象的变异始终是同一个(参见《时间》,第384页),随着时间的流动,原印象t0下坠为t10、t20、t30……。
尽管t0经过多次变异,但还依然保留着原初当下的素材没有任何亏损和衰减,而区别则是变异后的t10、t20、t30……不再当下,它们成为新鲜回忆的一部分,直至随之坠入空乏之中。
恰恰正是原印象的不断有序地、均衡地回坠滞留,我们对时间对象的感知、回忆或再回忆才有可能。
对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对象的感知都是建基在原印象提供的源源不断的感觉材料之上的,在滞留忠诚有序地保留以及前摄的“期待”和“激活”(参见《时间》,第86页)下共同构成“滞留—原印象—前摄”这一原初的时间域。
作为这一晕圈的核心的原印象,“是绝对不变异者,是对所有其他意识和存在而言的原源泉”(《时间》,第101页)。
然而它又仅仅是时间意识一个理论上的“源点”,处于滞留和前摄的交界处,但是这个“源点”却是无法把握到的。
我们现实中体验到、意识到的每一个“当下现在”都是一个延展的晕圈,而非一个原初的点。
对延续的感知的基础便确立了。
感知是“一个连续统的连续”(《时间》,第282页),在每个“直观的横截面连续统”中,每一个当下瞬间的纵坐标都是对前一个横截面连续统滞留的滞留,这是感觉材料均衡地、有序地回坠累积,它是连续的;而这个当下的“现在—感知”也是处于现在延续序列共同的连续性中。
这些横截面连续统,始终是“一个相位一个相位地(在其瞬间相位方面)相互邻近地结合在一起”,由此而构造出具体时间对象的整个统一的意识。
(参见《时间》,第280页)由之可见,对构造性的客观时间来说,“立义内容—立义”模式是卓有成效的,它使我们获得对个体的时间对象的延续的感知。
二、无限回退的困境
在感知活动中,每一个新出现的原印象之所以使先行的原印象的被给予性发生变异,是因为它把后者转化为一种关于过去的原印象的滞留。
那么接着出现的新的原印象不仅使之前的原印象发生变异而且同时使对之前原印象的滞留发生变异。
照此,只要新的原印象不断出现在意识之中,一切过去的原印象的被给予性的“一种持续而多维度的变异”的复杂过程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直至无限。
这种无限回退在时间图式1中同样显现出来,在t0处有对t0的当下感知,随着时间流动,在现在点t1处又有新的当下感知(即新的滞留连续统),在其中包含着对t0感知的滞留。
那么在更新的现在点t2处则包含着对之前的滞留连续统t1的滞留和同时对t0的滞留的滞留,如此等等,我们每一个当下拥有的感知都是对之前连续统滞留的连续统。
关于这个难题胡塞尔早有警觉,“为了具有对声音系列的意识,我必须具有对回忆连续统(纵坐标)系列的意识。
而为了具有它,我难道不又必须要做第二个图式吗,而且如此直至无限。
”(《时间》,第385页)这明显是矛盾的,是与原初的时间意识不符的。
就像我在花园里看见一只鸟儿飞过,当鸟儿脱离开我的视线之后,我当下感知的目光就转向了另一个对象——看到宠物狗哈利正从花园门口向我跑来。
事实上,在鸟儿飞过花园之后,我对它的感知便沉入滞留之中,逐渐下坠,直至遁入空乏,并不是无休止地滞留在鸟儿飞过花园,然后滞留“滞留鸟儿飞过花园”,如此无穷后退;而是很自然地转入到下一个意识对象之中。
对于一个具体的时间意识问题,随着前一个时间对象的最后一个原印象进入滞留之后,相应的感知也就结束了。
“滞留的当下是有限的,在某一点上滞留便淡出了。
”关于这一点洛马尔做了个只考虑滞留的图式作参考,见图式2。
在感知的意识流中,流入的原素材首先具有性质a,然后b,再是c,因此最上面一排是原印象流。
而下面带上标的即时滞留,随着下沉的层数而被标位1、2或者3,上标的数字越小距离当下点越近。
而每一个当下滞留连续统都是对之前滞留连续统的滞留。
在图式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在具体的时间意识里,滞留的当下性是有限的,它并非一直跟着原素材的不断绵延而不断累积,就像时间图式1中每一个当下现在点对应的纵坐标一样,而是在某一点上先前的滞留就淡出了,坠入空乏之中,直到重新被唤醒。
那么,滞留连续统中无限回退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胡塞尔认为,这种荒谬在于,我们把时间流看做是“一种客观的运动”,然而“意识样式的河流不是一个进程”,就像“现在—意识并非本身是现在的”一样。
我们感知到的现在意识只是在当下的一个原印象彗核连绵着的关于之前原印象的滞留,与现在意识“一同”滞留的存在者不是“现在”,不是与现在同时的,否则一种滞留的意识和一种原印象的意识之间的区别就不存在了。
(参见《时间》,第386—387页)。
而在“立义内容—立义”模式中,“感知和被感知之物明见地在现象上是同时的。
”(《时间》,第275页)每个感觉材料只有通过一个指向它的立义行为(即感知)才被意识到,随着滞留的作用,同时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个意识中,这个本身也是内容的立义行为同时也是作为对象而被意识到,亦即一个感知既是对感觉材料的感知同时又是被感知的对象。
就像,“同一个现象如何能够使对t0的回忆(此处指‘滞留’——引者注)以及对t0回忆的回忆呢?
”(《时间》,第382页)而实际上,这个同时性只是“显现着”,一般说来“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参见《时间》,第340页)
无限回退的悖谬则在于“立义内容—立义”模式的意向性设定是有缺陷的,它过于强调了意向性的支配作用,以至于我们在构造性时间意识阶段的一切所得都是立义为感觉材料“赋灵”(beseelen)的结果;感觉材料丧失了原初独立性、沦为被给予的存在者。
胡塞尔本人也意识到,“用被体验到的‘内容’(例如感性内容)来操作并将它们看做是相应地如此次这般被立义的”“这样一种诠释有可能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而特殊的任务就是要在这里创造出完全的清晰性。
”(《时间》,第372—373页)胡塞尔已经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立义内容—立义”模式的绝对有效性,关于这一点,胡塞尔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部分的一开始就已经指出:
“并不是每个构造都具有立义内容—立义这个范式。
”(《时间》,第37页,注①)
当胡塞尔意识到“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并不总是有效时,他并没有像波姆所认为的那样“宣告了对整个‘立义内容—立义之范式’的放弃”,而是引入“绝对意识”对其进行拯救,从根本上为所有的时间立义奠定基础。
三、绝对意识对“立义内容—立义”模式的拯救
时间意识的三层垂直结构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
(1)‘意识’之河流。
(2)前经验素材的(präempirische)‘时间’连同过去、‘现在’、而后;以及前经验性的‘存在者’、延续着的和变化着的‘存在者’(声音作为‘意识的内容’)。
(3)经验素材(empirisch)存在的阶次、经验(Erfahrung)存在的阶次、经验的被给予之物和被思考之物、我们称做实在现实的存在。
实在之物在前实在之物中构造自身。
”(《时间》,第339页)
绝对意识处于奠基的位置,它是“绝对的、构造着时间的意识流。
”(《时间》,第107页)显然,在胡塞尔引入绝对意识流之前,“立义内容—立义”意向性分析模式“支配”下的构造性时间意识中属于
(2)(3)层次。
我们用属于第
(2)层次的“前经验素材的时间”(也即意识活动)如感知、显现、直观、回忆等等来立义处于第(3)层次的经验性的存在(也即超越的意识对象),这个构造性的时间意识就得以完成。
在构造性时间意识阶段,第
(2)阶层和第(3)阶层的意识活动互动中,“立义内容—立义”模式的有效性得到凸显,意向性的作用成为主宰一切的根本;而感觉材料在意向性行为的侵夺和染指下而丧失去了独立性,成为被给予者。
这里同样涉及到胡塞尔对“感觉素材”和“意向功能”的区分,即现象学中“存在流”的“一个质料层和一个意向作用层”之间的区分。
“与质料(stoffliche)特别有关的现象学考察和分析可被称作质素(hyletisch)现象学的考察和分析,正如另一方面那些与意向作用因素有关的考察和分析可被称作意向作用现象学的考察和分析一样。
”这里的“质素学”与“意向作用学”的关系类似于质料与形式的关系,质素研究属于意识中的对象构成,因为意向性使其活跃化了。
“但是在一更深的意义上,质素触及了时间构成和自我原构成:
这就是‘侧显流(即是指映射流——引者注)’,它赋予一个对象的被意向者以其内在性绵延。
”我们所感知到的时间意识都是个体的、客体化的“诸”显现,在剥除掉对原初感觉材料的这些加诸其上的时间形态符号化、客体化的设定之后,最原初地、最本真地向我们显现的是“一条永恒的河流”(《时间》,第348页),即为绝对意识流。
梅洛—庞蒂针对“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在时间意识分析中的运用认为:
“胡塞尔……长期以来根据立义—内容的范式而将意识或意义给予定义为‘赋予灵魂的立义(beseelendeAuffassung)’。
当他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中认识到,这种功能是以另一种更深层次的功能为前提的,在此更深的功能中,内容预先对立义构成自身,这时他也就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在内时间意识中,绝对意识流的“更深层次的功能”即是自身给予的先验力量,这是一种“自身显现”,是“内容预先对立义构成自身”。
这条绝对意识的河流自身必然是可以在流动中被把握到的,而不需要第二条河流再为它进行意指和确证。
这样就避免了“立义内容—立义”模式中的无穷后退。
(参见《时间》,第434页)
四、绝对意识存在的难题
事实上,在确证绝对意识流的奠基性之后,“我们原则上必然发现一条持续‘变化’的河流,但这种变化的荒谬就在于,它完全就像它所流逝的那样流逝着,既不能‘更快地’,也不‘更慢地’流逝。
”(《时间》,第422—423页)这种“荒谬”启示我们,“这些构造着时间的现象是一些原则上不同于在时间中被构造的对象性的对象性”(《时间》,第423页),这条河流是一条自为存在的河流,不受任何意向性的约束。
如若在绝对意识中剔除意向性,那么由原素材构成的绝对意识流如何能够保证它自身的绝对同一性?
即这个由原初的感觉材料构成的绝对意识流是怎样实现自身被给予的?
贝耐特认为,在贝尔瑙手稿中,绝对意识与在其中被意识到的“内在时间对象”的关系的本质规定——“原过程(亦同‘原河流’或‘绝对意识’——引者注)中的(变异了的和未变异的)感觉作为对象是被给予的,原过程本身具有一种客观化的意向性意识的形式”——不再是不言自明的了。
也即是说,此时的绝对意识不言自明地拥有意向性的本质规定,感觉材料不可能作为“实在的”组成部分而属于绝对意识,这里的绝对意识不是时间上的客观的东西,它是一个“绝对主体性”,而且“本身具有一种客观化的意向性意识的形式”。
在对自我性的与前自我性的(即原素性的)时间过程的彻底的区分——亦即“对一种自我性的和积极地得到实行的时间化与一种匿名的和被动地发生的、实际的或者原素性的时间化之间的区分”——使胡塞尔认为,那种没有任何自我伴随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原河流”(即绝对意识)不具有任何原始的构造功能。
只有在自我功能与之共现时,也即是意向性显现其中并起功能性作用时,一种对时间对象的构造才有可能。
原初的前意向性的感觉材料是否作为内在对象获得了把握?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感觉材料是在一种更深刻的意识中,也即是在绝对意识中被意识到了。
那么,绝对意识是否真的是意向性意识的一种方式,从而构成意识的一个独立阶段?
这种意识的意向性是否还具有对一种前意向性的立义内容的意向性立义?
而胡塞尔恰恰认为只有通过自我性的对前意向性的原过程的反思行为的事后实行,也就是根据一种对原过程之本质的深入变异,这种原素性的原河流才具有一种构造意义。
但是,如果绝对意识需要一种更进一步的意识才能获得被给予性,它也就必然丧失了作为“原过程”的原始的、绝对的特性,并且还“面临着一种无限回归形式的危险,后者会动摇由相互依靠的意识阶段组成的整个大厦”。
这种悖谬的冲击力无疑是巨大的、更是根本性的。
然而,关键是,这条持恒的、自身给予的绝对之流是如何向现象学描述敞开的?
五、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与绝对意识
滞留作为一种“已经过去但仍然现在”的“仍然意识”、“持留意识”,它是“一种特有种类的意向性”——“在一个原素材、一个新的相位出现的同时,现行的相位并没有失去,而是‘被继续把捉着’(即是说,正在滞留着)”,并且有序地、忠实地将原初素材按照其所是保留下来,“借助于这种滞留,一种对已流逝之物的回顾成为可能”。
(参见《时间》,第157页)关键是,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保证了绝对意识同时既是关于内在时间对象的意识,又是关于它自身的意识:
“一个是为内在客体的构造、为这个声音的构造服务的意向性,即我们称做对(刚刚被感觉的)声音的‘回忆’的意向性;另一个是对在河流中对这个原生回忆的统一而言构造性的意向性。
”(《时间》,第431页)前者即是指滞留的“横向意向性”,在每一个当下相位中,我们所获得的关于具体的时间对象的感知(即是滞留的连续统),都是对以前感知的滞留。
滞留连续性使我们将意向性的目光统合为一,那么,一个统一的内在时间对象与它所属的当下时间点就凸显出来。
后者即是指滞留的“纵向意向性”,每一个“直观的横截面连续统”与其他滞留连续统的不断绵延重叠,形成了一个关于自身不断变异的滞留性意识本身之河流的意识,它纯粹是一条由一系列原当下充实的无始无终、恒常流动的河流。
对于绝对意识流,总是有一个将诸滞留连续统绵延统合的“纵的意向性”贯穿其中,并“在河流的流程中持续地与自己本身处在相合统一之中。
”(参见《时间》,第432页)
时间图式1所标示的是对一个具体的时间对象的意识流,在其中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仍得到鲜明的显现。
横轴OX即是滞留的“纵向意向性”所统合的意识流,它是由诸多原感觉滞留而成的;而在横轴上每一个现在点所对应的纵坐标(例如t1上t1—t10)即是滞留的“纵向意向性”所形成的“滞留连续统”,它是每一当下所获致的感知。
意识给予我们的总是超验的、现实的体验,这是一种“持续的体验”,“而且它随此绵延存于一种无限的绵延连续体中——一种被充实的连续体中”,这是一个无限的“体验流”。
“每一单一的体验,如喜悦体验,均可开始和结束,因此界定了其绵延。
但是体验流不可能有开始和结束。
”
这两种意向性就像“一个事物的两面一样相互要求”而“不可分离地统一”和“彼此交织在一起”(《时间》,第434页),从而保证了绝对意识流在构造着内时间对象的同时也能够自身显现、自我构成,从而成为意识的最终的奠基者,而不需要另外一条河流来确证。
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只是论述了绝对意识中意向性存在的可能性,并没有解决意向性给绝对意识带来的无限回退的难题。
这里仍然将绝对意识不加考虑地理解为意向性意识的一个独立阶段,而在这种意向性意识中,具有感觉材料之特性的内在时间对象得以构造自身。
为了赋予绝对意识以意向性的构造功能,就需要一种“追加的自我设定”,即一种反思行为。
不仅绝对意识的独立性、绝对性丧失,而且一种无限回退的荒谬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在贝尔瑙手稿中,胡塞尔尝试过两条道路来解决这个难题。
其一是认为绝对意识无非就是时间对象得以在其中构造自身的意向性行为的自我性实行的一个“伴生现象”,在自身给予中,绝对意识就是“不独立的或者隐含的实行意识”,它关涉到一种意向性的行为意识,但是尚未关涉到一种对象性的行为意识。
其二就是把“立义内容—立义”模式不仅运用到绝对意识对内在时间对象的构造性联系上,而且也运用到绝对意识的自身以及“激活其河流的原体现、滞留和前摄”上,这样无限回退的危险就无法避免了。
相对来说,第一条道路还具有可行。
六、“非对象的意向性”——对无限回退难题的尝试性解答
绝对意识,这个“前现象学的、前内在的时间性”是作为“构造着时间的意识之形式”而意向地构造起自身的,而且是在此意识之中构造起自身的。
构造着的内在时间的意识流(即绝对意识流)不仅存在着,而且是“以如此奇特、但却又可以理解的方式”存在着,以至于在它之中必然有此河流的一个“自身显现”,因而这河流本身必然是可以在流动中被把握到的。
这个河流的自身显现并不需要第二条河流,相反,它是作为现象而在自身中构造起自身的。
(参见《时间》,第117页)胡塞尔已经明示,绝对意识中的意向性是“前现象学的、前内在的”意向性,是属于前反思的自我显现的原初模式的,而非“立义内容—立义”中主体与客体、行为与对象的意向性模式。
此时的胡塞尔,已然“远离了一个迄今为止非常根本的原则——“构成的和被构成的属于两个本质性不同的维度”,而这一“在对象—意向性领域有效的原则在主体性自身自我显现的领域内就无效了”。
绝对意识,作为最终的意向性,它从未被注意到、意识到。
这一点可以在同样在时间意识垂直分层结构中居于奠基地位的“‘意识’之河流”找到明证,此处的“意识”被胡塞尔特意加上了引号,即是说它已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意识——“《逻辑研究》时期”描述的意识,那种意识全部的意义在于意向性,即在于意向活动及其意向相关项的关系问题。
“‘意识’之河流”的“意识”,是一种原意识、一种绝对意识,一种“非对象的意向性”,它本身并不曾指向任何对象的,是一种“隐含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