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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文件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文件

 

秦教考[2009]8号

 

关于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办、市直属学校: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09年12月1日至13日进行(其中考生网上填报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9日至13日)。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0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

所有拟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单独招生等)均须在200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

),点击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2月7日18时关闭。

12月9日至13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图像及指纹信息采集、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会考成绩要求;

(3)身体健康。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

(3)身体健康。

3.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5.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小语种、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三、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1)具有我市学籍并在我市就读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组织报名;非我市学籍及未在我市学校就读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社会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名。

⑵非我市户籍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但户籍在我省其他地市且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一直在我市就读(高一至高三)的考生可凭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学籍材料原件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在我市借考手续。

凭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加盖市教育考试院公章的同意借考证明到就读学校报名。

⑶外省在我市借读和我市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⑷在我市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籍考生可在我市报名;在我市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可在我市报名。

⒉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具有我市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具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会考证(普通高中),由就读学校查验学籍,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⑵非我市学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前需在学籍地开具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高中毕业证明,并到学籍所在地省级(河北省内市级)高中会考管理部门开具应届高中会考成绩证明。

持加盖学籍所在地省级(河北省内市级)高中会考管理部门公章的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到我市教育考试院办理会考成绩转入手续,领取我市的会考转入证明。

凭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应届高中毕业证明和我市会考转入证明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⑶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综合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非对口招生)报名时需出具户口本(不含学校集体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⑷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具户口本、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办理报名手续。

⑸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且无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的考生除需出具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同等学历证明材料,由市考试院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⒊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工作流程:

⑴报名点生成、下载考生报名注册码、密码;

⑵考生到报名点申请报名;

⑶报名点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向条件合格考生发放注册码、密码;

⑷考生于2009年12月1日至12月4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主页(网址:

),凭注册码和密码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⑸2009年12月4日晚,报名点下载考生报名信息数据,打印本报名点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

⑹12月5日至7日考生核对报名信息并上网修改报名有误信息;

⑺报名系统关闭后,12月8日县(区)招生办接收市考试院下发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生成考生号;

⑻12月9日至12日报名点采集考生图像和指纹(艺术、体育、对口类考生)信息;

⑼县(区)招生办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签字表;

⑽12月13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结束;

⑾报名点打印考生《报考证》,加盖学校公章后下发考生。

⒋报考类别:

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

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专业,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专业。

我省美术、音乐(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五类专业实行全省联考。

⑵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

旅游类、服装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化工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

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⒌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考生必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图像采集(艺术、体育类、对口类考生还要采集指纹信息)和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等工作。

逾期未照相及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考报名,所报信息无效。

报考省内、外院校的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和拟参加小语种、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专业(专门)测试的考生,进行专业(专门)测试时,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报考证》由报名点打印,考生直接向报名点索取。

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考生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和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查看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测试安排和其他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发布的通知和测试安排我市教育考试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县(区)招生办、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要特别防范非应届毕业在校生(高一、高二)和非我省户籍的考生报名。

凡高一、高二在校生弄虚作假骗取高考报名资格的,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

⒈在报名学校就读且有本校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应届毕业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由报名学校负责,由班主任负责核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籍表,普通高中毕业生还要核查会考证。

其中重点核查是否为高三学籍,对年龄小于18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

⒉在报名学校就读但非本校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应届毕业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由报名学校负责,由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逐一审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明,并留存审查人签字后的复印件备查。

⒊在外地借读的我市户籍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区)招生办负责,由招生办主任亲自审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和我市会考转入证明,并留存审查人签字后的复印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查。

⒋往届毕业生(不含在民办学校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区)招生办负责,由招生办主任亲自审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并留存审查人签字后的复印件备查。

在民办学校报名的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校长负责,审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并留存审查人签字后的复印件备查。

⒌户籍在我省其他地市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一直在我市就读(高一至高三)的考生在我市报名需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

报名资格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查,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各报名点一律不得接收其报名。

⒍非高级中等教育应届毕业且无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资格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查,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各报名点一律不得接收其报名。

各县(区)、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执行招办主任、中学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

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五、相关要求

⒈做好报名宣传工作

各县(区)招生办、高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采取切实措施宣传高考报名工作,要向每名考生发放《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张贴《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并推广使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和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使想参加高考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高考报名,使报名考生都清楚高考报名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报名方法,以杜绝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要利用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和警示教育。

报名时必须告知每名考生《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要求考生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的存根部分,由报名点保存一年。

⒉做好网上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⑴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报名点要提前做好网上报名用微机及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各县(区)招生办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中学的微机及网络设备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验收,对设备不合格、网络不通畅的学校要督促其立即整改。

⑵各县(区)招生办、报名点考务和信息管理人员要集中培训。

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熟悉并掌握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政策、法规、程序和方法,准确指导考生报名。

⑶考务工作人员及班主任要向考生准确讲解各类报名信息的填写方法和网上报名的操作步骤,要求考生上网前先填写好“网上报名信息填报草表”,要特别提醒考生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民族、会考证号、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正确选择报考科类、艺术、对口测试专项等信息。

⒊做好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工作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规范、准确和完整,是网上录取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为此,各县(区)招生办、学校要明确岗位管理责任制,建立起完善的市、县、中学三级考生信息采集、核准和确认体系。

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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