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3844097 上传时间:2023-05-2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docx

房屋建筑类报建程序

茂名市建设局茂港分局

 

目录

 

1、设计备案

2、核发《建设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

3、施工图文件审查

4、办理施工许可证程序

5、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6、茂港区居民建设私人住宅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7、茂港区各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设私人住宅报建程序

8、热点问题问答

设计备案

1、填写建设工程设计备案审查表一份(茂港建设分局建管室领表)

2、填写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力量安排表一式二份(设计单位领取)

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的办理:

南海街道办、高地街道办、高水公路两侧1200米等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业主到区规划分局办理;各镇规划控制区的业主到区建设分局办理)。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各一份(原件)

5、国土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国有、集体或企业单位的工程提供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私人项目提供投资备案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区发展计划局办理)

7、廉政责任书一份(原件)(茂港建设分局建管室领取)

2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设计任务通知书》

办理地点:

茂名市建设局茂港分局建管室办公电话:

2680785

核发《建设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

1、建设工程核定施工任务审查表一份(茂港建设分局建管室领表)。

2、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的办理:

南海街道办、高地街道办、高水公路两侧1200米范围内的业主到区规划分局办理;各镇规划控制区的业主到区建设分局办理)。

3、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图一份(含设计方案图一套原件、复印件)。

4、计划部门出具的计划批文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区计划发展局办理)。

5、国有或集体单位投资达到招投标规模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其余工程提供选择施工队伍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原件。

6、招标工程提供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原件(一式五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领表)。

7、廉政责任书原件(茂港建设分局建管室领取)。

8、二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

办理地点:

茂名市建设局茂港分局建管室电话:

2680785

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1、发展计划局批准的项目提供计划文件(私人建房免),地震办作的抗震评估报告

2、完整的施工图一式三份(含建筑、装修、结构、给排水、排污、供电、通风、空调、通讯、设备安装等)

3、方案图、设计任务通知书、方案审定书(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设计合同、勘察合同(五层以下且建筑面积在500㎡以下可免)

5、地质勘察报告(五层以下且建筑面积在500㎡以下可免)

6、结构计算书(必要时需提供计算软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审图机构提供空白表格,报建人填写盖章)

8、审查协议书一式二份(审图机构提供,报建人填写盖章)

10层以上的12个工作日审查完结,6-9层的8个工作日审查完结,5层以下的3个工作日审查完结

办理地点:

茂名市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电话:

2898073

办理施工许可证程序(公建部分)

一、建设单位提交

⒈计划部门建设项目批文或建设工程投资许可证。

(计划与改革发展局办理)

(私营项目提交营业执照、个人项目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⒉规划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放线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南海街道办、高地街道办、高水公路两侧1200米等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业主到茂港规划分局办理;各镇规划控制区的业主到区建设分局办理)

⒊国土部门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茂港国土分局办理)

⒋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

⒌消防部门审核批复(区消防大队办理)

⒍工业项目有环保审批意见(茂港区环保分局办理)

⒎施工图文件审查报告、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一套。

(市投资服务中心办理)

⒏招标工程应有“工程中标通知书”(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办理)

(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或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国有或集体投资项目)

⒐设计合同及廉政责任书(廉政责任书到市建设局茂港分局建管室领取[下同])

⒑监理合同及廉政责任书(建筑面积3000m2或工程造价300万以上强制执行监理)

⒒施工合同及廉政责任书

⒓已办理质量监督委托手续(茂港质监分站办理)

⒔已签署的开工申请报告、报建表、施工许可申请表。

(茂港建设分局建管室领表)

⒕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基金缴费凭证复印件。

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基金缴费:

凭区建设分局建管室开出的缴费通知书到区工行缴交。

缴费标准:

散装水泥基金,0.6元/平方米;新型墙体基金,8元/平方米。

 

二、施工单位提交

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⒉施工员、质安员的施工管理手册(原件)

⒊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建筑面积1000m2以上)(茂港安监分站办理)

⒋缴交定额测定费发票及复印件(按工程预算总造价0.1%收取)(凭茂港建设分局建管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到茂港工行缴交)

5.项目经理、质安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齐全,三个工作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地点:

茂名市建设局茂港分局建管室

电话:

268078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和下列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单位);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或业主);

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安监站);

7、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9、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0、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1、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带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章的);

14、施工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1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经办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登记,提出备案意见,报局领导批准。

办理地点:

茂名市建设局茂港分局建管室

电话:

2680785

茂港区居民建设私人住宅施工许可办理证程序

一、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公建办理。

二、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以下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南海街道办、高地街道办、高水公路两侧1200米等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业主到茂港规划分局办理;各镇规划控制区的业主到区建设分局办理。

2、填写

(1)《零星工程开工申请表》、

(2)《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茂港建设分局领表),(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4)《建筑工程检测委托书》、(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茂港分站领表)。

3、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提供正规的施工图纸。

4、到区质检站办理缴费手续。

质量监督费:

每平方米2元;检测费:

建设规模500平方米且层数不大于三层的约1600元,500一700平方米且层数在六层或六层以下的约3000元,700一1000平方米的约8400元。

5、凭以上手续到区建设分局建管室,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0.1%缴交定额测定费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茂港区各镇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设私人住宅报建程序

1、到镇村建办领取《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填写后报镇村建办审批,审批通过的发放《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2、凭《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到镇国土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3、凭以上两书到镇村建办办理《开工许可证》后即可开工建设。

办理地点:

茂名市建设局茂港分局建管室

电话:

2680785

热点问题问答

一、茂港区有关工程拖欠的工程款清欠工作进行得怎样?

答:

网上清欠工作已完成,其他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属历史遗留问题,我分局将向茂港区有关部门进行通报,督促他们早日完成清欠工作。

二、泥砖房改造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报建手续?

答:

“告别泥砖房工程”是我市实施“三个代表”在茂名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较好地完成该项工作,市、县(区)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简化报建手续,减免部分收费等一些措施。

因此,可能有部分泥改户理解为泥改政策就是泥砖房改造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可以任意建设的,这观念是错误的。

因为,泥改房同样也涉及到建设规划和质量隐患问题,所以,泥改房也必须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住房建设进行规划和质量监督,以保证城乡规划的落实和质量安全。

办理程序:

1、先填写“改造泥砖房”实物补助申请表(各镇、街道办领取),经村(居)委、镇(街道办)、区“泥改办”审核同意,到建设分局领取报建表填写。

2、属于市规划控制区的,到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市规划控制区以外的,到区建设分局办理。

3、办好规划手续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到茂港质量监督检测分站办理监督手续,后到茂港分局建管室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