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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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设备隐患、火灾事故,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确保获得福建省文明施工工地。
文明施工目标:
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创一流文明施工现场。
确保获得福建省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分析
本工程位于大风相对较多的厦门市,建筑物最高达将近100m,属超高层建筑,体量大,单体多,工期紧,高空交叉作业多,这些因素无疑大大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
根据国家及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认真分析施工现场潜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确定本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难点,详见表1-1。
表1-1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分析
序号
重点、难点
分析
1
交叉作业防护
本工程场地基坑北侧边缘距离主干道较近,车、人流量大,单体上部主体结构与幕墙施工均处于上下交叉的作业环境,必须采取措施防范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
2
深基坑作业防护
本工程地下二层,基坑面积大、开挖深度深,地质条件复杂,局部开挖深度达10m以上,场内基坑周边狭窄,必须处理好交叉作业,做好基坑沉降、位移及周边设施的检测、记录、分析。
3
“四口”及
临边防护
现场面积大,基坑深,临边、洞口多,防护措施必须到位,不留死角。
4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及使用
本工程布置24台塔吊,施工电梯20座;先后投用的各台塔吊间存在工作范围相互交叉覆盖,这些因素都要求在施工中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6
安全教育
及培训
本工程参建人员多,专业复杂,高峰期劳动力达3714人,专业施工队伍多达数十家,如何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关键。
7
安全用电
工程生产、生活用电设备多,功率大,临电线路长,极易发生触电事故,安全用电管理不能有丝毫疏忽。
3、安全生产基本目标:
做到无人身伤亡,火灾、失窃等问题,并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允许对万达的公众形象、品牌、口碑、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
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由工程副总、成本副总、设计副总为组长及监理单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流程
本工程中制定和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见表4-1。
表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制度名称
主要内容
1
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
班前检查制
区域责任工程师和专业安全工程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
塔吊及大中型设备安全验收制
大中型设备安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需政府部门验收的,在自检合格后,由总包报验。
4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5
事故报告制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抢救伤员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6
安全生产奖罚制
对每次检查中位于前两名的单位给予1200-3000元奖励,对最后两名给予1200-2000员罚款或停工整顿。
7
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6、安全标志及标牌
按照现行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施工现场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或示警红灯,场内设立足够的安全宣传画、标语、指示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提醒广大职工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并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七牌一图”(质量方针、工程概况牌、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分片包干区、质量管理机构、消防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总平面图)
7、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8、个人防护措施
人防护用品主要有:
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面罩、护目镜、耳塞、工作服等,施工中重点加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戴帽时必须系紧帽带;
2)工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均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
3)混凝土振捣、蛙式打夯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模板加工、管道切割、空压机作业时,操作人员佩戴耳塞;
5)焊割作业人员佩戴面罩和护目镜。
9、临边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砌筑30cm高、24cm宽挡水墙(距坑边水平距离0.5m),并用φ48×3.5mm钢管搭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1.5m,共两道水平杆,立杆埋深至少0.7m,间距不大于1.8m,),面刷红白相间安全警示漆,栏杆外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基坑附近挂警示牌、责任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②电梯洞口预留安装孔洞内临边防护栏杆用φ48×3.5mm钢管搭设,高1.2m,共两道水平杆,立杆及斜撑杆间距1.8m,栏杆底部安装18cm高挡脚板,外用密目网封闭。
③楼层外临边浇筑楼板混凝土时,在楼板上预埋Φ25螺纹钢筋,外露至少20cm(横向间距2m,纵向间距1.8m),用Φ48钢管搭设1.2m高防护栏杆,立杆直接套在预埋钢筋上,斜撑杆与扫地杆同内侧预埋钢筋扣件连接,防护栏上安装18cm高挡脚板,张挂阻燃密目式安全网(每100cm2的安全网不小于2000目)
④塔楼施工时塔楼施工进度较裙楼结构超前,塔楼外围与裙楼衔接处形成临边,施工中需在塔楼外围与裙楼衔接处逐层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同塔楼外临边防护栏杆),待裙楼板结构施工完成后逐层拆除。
10、“四口”防护
1)安全通道口:
设防护棚,用钢管搭设宽5m、高4.8m的架子,顶棚铺设双层木板或竹芭,两层间距为500mm,用铁丝绑扎牢固,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如图5.3-8所示)。
2)预留洞口:
(1)洞口边长在0.5m以内时:
楼板配筋不要切断,用木板覆盖洞口,盖板上喷绘“洞口防护盖板,禁止挪动字样”并固定(见图5.3-9)。
(2)洞口边长在1.5m以内时:
洞口四周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立杆四根,水平杆三道),外钉踢脚板,洞口内满铺脚手板,并且在上面放置“洞口防护盖板,禁止挪动”安全标志,防护见图5.3-10。
(3)洞口边长在1.5m以上时:
在上述“边长在1.5m以内洞口”防护基础上,立杆两边对中个加密一道,并在洞口正上方加拉水平方向的拉接杆,口内张设安全平网两道。
防护见图5.3-11。
3)楼梯口:
按照现行文件要求,楼梯口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栏杆的横杆设为两道,防护如图5.3-12所示。
4)电梯井口:
按照现行文件要求,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门口设置20cm高挡脚板,在电梯井内每两层张设一道安全平网,如图5.3-13所示。
11、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高空作业安全防范的重点是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施工中将采取“内张外挑,上挂下保”的立体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12、高空及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作业时,属于交叉作业,应遵守下列要求:
1)禁止在同一垂直面的上下位置作业,否则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2)在进行网架结构构件焊接、模板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
模板、架子拆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设立警戒标志,专人监护。
3)楼层堆物(如模板、扣件、钢管等)应整齐、牢固,且距离楼板外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4)高空作业人员应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5)严格执行“三宝一器”(见图5.4-1)使用制度。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
用电设备必须安装质量好的漏电保护器。
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背,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
13、安全用电措施
1)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经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2)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采用三级配电,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
3)配电室及设施的保护措施
5.7-3配电室及设施的保护措施一览表
序号
设施名称
保护措施
1
配电室
(1)设置外窗,以保证配电室内自然通风;
(2)窗上钉2mm厚钢板网并安装雨蓬,以防雨或动物进入;
(3)配电室设置外开门,并加锁由专业电工保护;
(4)配电室内设置两路照明线路:
普通照明和事故照明;
(5)按规定配备沙池、灭火器材;
(6)在配电室架空进出线处,将绝缘子铁脚同配电室接地装置相连。
2
配电柜
(1)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
(2)配电柜金属框架设置保护接零。
4)临时电缆埋地布置,穿越临时道路处加钢套管,四周填砂保护。
5)现场照明:
手持照明灯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
6)配电装置:
配电箱内电器、规格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按规定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见图5.7-6。
14、消防组织保障措施
1)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厦门市消防条例》《厦门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项目现场经理防火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责任制。
(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4)、组织施实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学习、演练。
(6)、协助事故的调查,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3)项目总工防火安全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防火安全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5)、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火灾事故。
(7)、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
4)项目安全总监防火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对所管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技术措施及规程,做好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书面交底,经常性检查,纠正违章。
(3)、落施防火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