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经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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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经营
第六章商业银行
第一节商业银行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商业银行的产生及其特征
现代银行的产生经历了货币经营业——早期银行-—现代银行的过程,其产生途径有二:
一是由早期银行转变而成,一是以资本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股份制银行。
与早期银行相比具有利率水平适当、信用功能扩大、具备信用创造功能等特征.
2、商业银行的集中与垄断
3、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业的并购浪潮
二、商业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1、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目标是盈利;
2、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
3、商业银行是存款货币的主要提供者。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与作用
1、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职能是所有银行基本和首要的职能。
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通过办理负债业务将社会上各种暂时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另一方面,又通过办理资产业务将其投放到各产业和经济部门.
商业银行信用中介职能的发挥,对一国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商业银行发挥信用中介职能,克服了借贷双方之间直接借贷的局限性,为他们顺利进行资金融通提供了现实条件.当借贷双方的借贷数量、借贷期限不一致或贷出者对贷入者的信用状况不了解时,借贷行为就难以成立。
而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他可以和任何一个企业、单位发生信用联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其次,商业银行发挥信用中介职能,可以提高社会总资本的使用效率,集中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再贷放出去,大大提高了社会总资本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2、支付中介
政府、企业、个人及各种组织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他们之间的资金往来便通过商业银行来进行。
因而商业银行起到了代理客户实施货币收付的作用。
支付中介职能建立在信用中介职能的基础上,大大加速了社会资金的周转速度。
3、信用创造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信用创造职能主要表现为创造信用流通工具和创造存款货币。
商业银行创造的信用流通工具主要是支票,类似于纸币的货币符号,在当代,西方发达国家90%以上的经济交易是以支票进行支付的.
创造存款货币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这种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是由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共同完成的。
商业银行利用其所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增加来源,在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4、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为了加强与客户的信用联系,加强竞争能力,以取得高额利润,还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如信托、租赁、保管、咨询等。
5、调控经济的功能
首先,通过传递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来调节经济。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一般不能直接作用于企业,而是通过商业银行来对企业施加影响。
如再贴现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其次,商业银行经常要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贷款投向,实行贷款倾斜,以达到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
再次,通过办理消费信贷业务来调节和引导消费。
商业银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信用,可以大大提高消费者的支付能力,这样作既能将消费者的远期消费转变为即期消费,刺激了全社会的消费需求,同时也扩大了企业的产品销售,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最后,通过对外筹资来调节国际收支逆差。
三、商业银行的类型
1、按资本所有权来分,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私人银行、合伙银行、国家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2、按组织体制来分,商业银行分为单一银行制、分支行制、持股公司制和连锁银行制;
3、按业务对象分,商业银行分为批发性银行、零售性银行、批发零售兼营性银行;
4、按所处的地域范围来分,商业银行分为地方性银行、区域性银行、全国性银行和国际性银行;
5、按业务经营范围来分,商业银行分为分离型(传统型)和全能型。
四、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
1、单一银行制度
2、总分行制度
3、银行控股公司制度
4、连锁银行制度
5、代理行制度
第二节商业银行的业务
一、负债业务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其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基础。
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自有资金、各项存款、借款业务,其中,存款和借款业务属于吸收的外来资金。
1、各项存款
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中最重要的是依靠外来资金,其中,主要是吸收存款。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对存款客户的一种负债,是负债业务的主要内容。
客户向银行提供这种负债的多少和期限,在某种程度上都取决于客户本身,而不是由商业银行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是一种被动型负债业务.商业银行的存款种类繁多,但一般按期限可分为: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款业务。
客户可以随时开出支票对收款人进行支付而无须事先通知开户银行的一种存款形式。
这种存款不受期限限制,客户可以随时存取和支付,银行有义务随时兑付.
商业银行经营活期存款流动性很大,存取频繁,手续繁杂,并且要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应的服务,如存取、提现和转账等,银行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较高。
虽然活期存款经营成本较高,与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相矛盾,但各国商业银行多十分重视这项义务,并且千方百计地扩大活期存款.这是因为活期存款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的资金来源。
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取得了短期的资金来源,就可以用于短期贷款和投资,并获得收益,而且在存款客户存取的过程中,还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余额,这些余额则可以用于中长期的贷款和投资.另外,经营活期存款的业务量大,存取频繁,有利于密切银行与顾客之间的关系。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存款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期限,并支付较高利息的存款形式,这种存款要求到期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定期存款是从利润中提存的,在近期内暂不支用,具有稳定性的特点,银行可以将余额作为长期资金运用。
当客户未到期而要求提前支付时,银行制度规定不予提取。
但为了争取客户,吸引存款,银行一般并不执行这一制度,实际做法是,要求客户提前一定时间通知银行,并填写“存单期前提取书",银行扣除提前日期的利息或无论存期长短,一律按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定期存款单不能像支票一样流通转让,只是到期提取存款的凭证。
但定期存款单可以作为客户抵押品取得银行贷款。
(3)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主要针对个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办的一种存款形式。
储蓄存款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银行对储蓄存款要支付利息.
储蓄存款中的活期存款,存取没有期限规定,只凭存折便可提现。
定期储蓄存款分零存整取、整存整取、存本取息等几种形式。
它是预先约定存款期限,期限越长利息率越高,是个人投资取息的重要手段。
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存户必须预先通知银行,如在美国,需提前14天通知。
在我国须持有存户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可提前支取。
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借款业务
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同业借款、发行资本债券、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等。
(1)向中央银行借款.
中央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办理再贴现业务,以解决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需要。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再贴现,二是再贷款。
(2)同业借款。
商业银行向同业借款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银行同业拆借.参加拆借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抵押借款。
同业拆借一般都是隔夜拆借,不需要抵押品。
当商业银行资金紧张,周转发生困难,需要稍长时间的资金时,还可以通过抵押方式,向其他同业银行借入资金。
作为抵押的资产,大部分是客户的抵押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银行将其转抵押给其他银行。
另外,银行也可以将所持有的票据、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作为抵押品,向其他银行借入资金。
第三,转贴现借款。
第四,回购协议。
是指商业银行向同业出售证券时,签订到期购回这笔证券的协议,用这种方式融入资金.购回价高于出售价,为这笔借款的利息。
(3)发行资本债券.
发行资本债券是银行向债权人发行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发行资本债券,银行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并且,发行资本债券的主动权操纵在银行手中,发行量的多少,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需要.
(4)国际金融市场借款。
此外,商业银行在其为客户办理结算、汇兑等中间业务中短期占用客户的资金,都可构成银行的资金来源。
3、自有资本
自有资本是银行拥有的永久归银行支配使用的资金。
任何商业银行在设立登记注册时,必须筹集拥有规定数额的最原始的资金来源,形成银行的自有资本。
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主要包括:
1、股本。
是商业银行最原始的资金来源,是筹建银行时所发行股票面值的合计金额。
股本的主要作用在于:
创办银行时购置房产、设备以及开办时的其他各国费用支出;作为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之一,用于发放贷款;标志着银行的清偿能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用于弥补银行的业务亏损和呆帐损失.2、资本盈余。
它是银行发行股票时发行价超过其面值部分。
3、未分配利润。
他是商业银行在向股东支付股息和红利之后剩余的营业收益部分,它仍属于股东所有。
4、公积金.它是商业银行按法定比例提留的那部分营业收益,是商业银行追加新资本的重要渠道。
5、风险准备金。
它是商业银行为应付意外损失而从收益中提留的资金.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一直以来主要是靠财政拨付。
1998年2月28日,财政部发行为期30年的特别国债2700亿人民币,所筹资金用于弥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自有资金。
但从发展看,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投资主体的转换,国有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主要应靠自身积累来解决。
一家银行需要多少资本,每种形式的资本在总量中占有多大的比重,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的核心问题。
从理论上讲,银行的资本实力应足够雄厚,以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不受损失,激励公众信心和能够提供足够的贷款.但实际上,资本不是越多越好,因为根据风险与收益的比例关系,如果如果资本积累到超过需要,可能会引起股东权益不必要的降低.一般情况下,银行应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经营环境,确定适度的资本需要量,即资本充足程度。
所谓资本充足程度,是银行管理当局要求银行在一定资产规模条件下,必须持有的资本数量。
1998年,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正式通过了一个银行资本充足程度的国际标准,即“巴塞尔协议”。
该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规定了国际通用的资本标准。
“巴塞尔协议”将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并规定核心资本在总资本中不得低于50%。
第二,使用五个风险权数,即0%、10%、20%、50%、100%,来判断资产的信用风险。
风险权数为0%的有库存现金、在本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对本国中央银行的放款、购买本国中央银行债券等;风险权数为10%的有对本国公共部门的债权(也可是0%、20%和50%);风险权数为20%的有由本国银行担保的贷款、托收中的现款等;风险权数为50%的有住宅抵押贷款、对私人部门债权等;风险权数为100%的有对不动产投资及其他投资等。
第三,“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产按以上权数加权计算以后即为风险资产总额,并要求风险资产与自有资本的比例应达到8%。
二、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其形成的货币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
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方式获得资金以后,目的在于使用这些货币资金,并从中获得盈利。
但是商业银行不可能将其吸收的资金全部运用出去,它必须保留一定的存款准备金和库存现金,以备存款客户提取.由于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即以负债为主,其资金运用就要按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原则,最有效地配置资产业务结构.因此,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有现金资产、票据业务、贷款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
1、现金资产
银行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以应付客户的提取而形成现金资产。
现金资产是银行资产中最富有流动性的部分,基本上不给银行带来直接的收益,法律对其持有量也有严格规定。
它主要包括库存现金、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等。
(1)库存现金。
是指银行业务中保留的现钞和硬币,主要是为了应付客户提款和银行本身日常开支。
对银行来讲,库存现金要适度,太多,影响银行收益,增加银行费用;太少,不能应付客户提取现金的需要,影响银行信誉,甚至造成挤提存款,增加银行风险。
(2)法定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按法律规定,必须按其吸收存款量的一定比例交存中央银行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
它的最初作用是增强商业银行应付客户提取现金的能力,保证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银行业的稳定,现在已转变为中央银行贯彻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
(3)在中央银行的一般性存款。
用来满足转账结算的需要,也可以用来调剂库存现金的余缺。
(4)在其他银行的存款。
主要用于同业之间结算收付及开展代理业务。
存放在其他银行的资金,称为存放同业;其他银行存放在本行的资金,称为同业存款.
2、票据业务
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包括票据贴现和票据抵押放款两种。
(1)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银行购买未到期的票据,在扣除从贴现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以后,将余额以现款付给客户,或转入其活期账户的业务。
以后此时向客户收取的利息叫贴息或折扣。
贴息与票据面额之比为贴现率。
未到期票据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是:
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1-贴现率×未到期天数/360天)
例如:
设票据面额为1000元,90天后到期,年贴现率为12%,银行贴现付款额为:
1000×(1-12%×90/360)=970元
能够进行贴现的票据有: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目前商业银行贴现范围已经扩展到政府债券,包括公债和国库券。
(2)票据抵押贷款。
这是一种由银行发放的以未到期的票据作为抵押的贷款。
3、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期归还的业务.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是银行运用资金,取得利润的主要途径,也是其维持同客户良好往来关系的重要因素。
(1)贷款业务的种类。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种类很多,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第一,按照贷款的保证程度可以分为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以特定的抵押品作为保证的贷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债务,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品.可以用做抵押品的包括住宅、厂房、汽车、设备、商品等不动产和动产,以及应收账款、公司股票、债券之类的各种资产.
担保贷款是由借贷双方以外的有相应经济实力的第三方为担保人而发放的一种贷款。
要求担保人出具证书,如在贷款到期时债务人不能如约归还贷款,则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信用贷款是指完全根据借款人的信用,即借款人的品德和财务状况而发放的贷款。
第二,按贷款用途可以分为工商业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者贷款、投资贷款。
工商业贷款是发放给工商企业的贷款,它一直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业务。
不动产贷款是对土地开发、住宅公寓、厂房建筑、大型设施购置等项目所提供的贷款。
这类贷款收益高,但期限较长,一般为5-—20年。
不动产市场变化难以捉摸,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如果银行对不动产贷款比例过大,则会导致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业乃至经济的危机.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发生的银行危机和泡沫经济,香港1982年——1986年的银行风潮,都是因为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引起的.因此,各国在不动产贷款方面也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以限制银行对不动产信用的极度扩张。
消费者贷款是商业银行向达到法定年龄,具有法律诉讼能力,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提供的信用。
投资贷款是一种向投资者提供的信用。
投资者是指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第三,按贷款的偿还方式可以分为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一次还清贷款,要求借款人于贷款的最后到期日偿还其全部本金,但贷款利息可以分期偿还或于还本时一次付清。
分期偿还贷款的本息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支付.
第四,按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体制和传统习惯设置的贷款种类有: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和外汇贷款。
(2)贷款的原则。
银行在贷款业务中,不仅要遵循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般原则,即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同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即“6c原则”。
第一,品德(character),是指借款人的偿债意愿。
第二,能力(capacity),是指借款人广泛利用其才能和对其新借资金合理使用获取利润的能力。
第三,资本(capital),是指借款人的财富状况。
第四,担保品(collateral),是指借款人能否提供用做还款保证的抵押品。
第五,经营状况(conditionofbusiness),是指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的经营情况.
第六,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是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3)不良贷款与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不良贷款,或称不良资产,也称不良债权,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一直是个重要问题。
不良贷款,在我国,多年来一直作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简称“一逾两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1天即为逾期;呆滞贷款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帐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
经过国际比较,我国决定吸取国际金融组织推荐的贷款分类办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将正式采用贷款风险分类办法,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4、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投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进有价证券,如购买公债券、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形成的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业务.
投资与贷款业务的区别是:
(1)证券投资业务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以随时出售证券变现,而用于贷款的资金,要求在贷款期满后才能收回。
(2)证券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银行很难控制,而贷款时银行有权决定贷款条件、如期限、利率、担保等。
(3)投资存在很大的风险,银行为了保证证券投资的安全性,大多选择投资于政府债券或信誉良好的公司债券,而这些债券的利率一般比贷款利率要低,但是证券投资业务还有可能取得对企业的控股权,这是贷款业务所无法实现的.(4)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过程中可以创造派生存款,从而增加银行的准备,而投资不具备这项功能。
由于许多国家的银行法都禁止商业银行投资于股票,因此,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对象主要是各类债券,也可称债券投资业务,其目的主要是获取收益、降低风险和补充流动性.
三、中间及表外业务
(一)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1、结算业务
结算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提供结算工具,如本票、汇票、支票等,为收付双方完成货币收付、划帐行为的业务.
2、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是银行或公司签发的证明持有人信誉良好,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账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信用卡的功能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其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种:
第一,转账结算功能。
(在特约商户消费)这是信用卡最主要的功能。
第二,汇兑功能。
当信用卡持有者外出旅游、购物或出差,需要在外地支取现金时,可以持卡在当地的发卡银行的储蓄所办理存款手续,然后持卡在异地发卡银行的储蓄所取款。
第三,储蓄功能。
持卡人可以在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所指定的储蓄所办理存款或支取现金,还可以在发卡银行所属的自动柜员机上(简称ATM)凭卡存取现金。
第四,消费贷款功能。
3、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商业银行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一些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项的业务.在代理时,客户并没有转移财产的所有权,而且银行并不使用自己的资产,不为客户垫款,不参与收益的分配,只收取代理手续费。
代理业务一般可以分为:
(1)代理收付款业务,如代理发放工资、代理保险等。
(2)代理融通业务,是一种应收账款的综合业务,它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他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为收取应收账款,并为委托者提供资金融通的业务.(3)其他代理业务,如代理承销与兑付债券业务,代理保管业务,代客安排旅游、婚礼、子女教育等业务。
代理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还有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保管业务和信息咨询业务等.
(二)表外业务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不直接影响其资产负债表内的金额,但可能成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
主要有贷款承诺、贷款销售、备用信用证等。
1、或有资产负债类表外业务
所谓或有资产负债类表外业务,是指银行经办的某些业务,虽然没有发生实际的货币收付,银行也没有垫付任何资金,但已形成了银行的债权债务,它们随时可能转变为事实上的资产和负债。
如贷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是资产项目,而贷款承诺则是一个或有负债,当借款人要求银行履行承诺时,就转变为贷款,贷款就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2、衍生金融工具交易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产生于其他基础金融工具之上的金融工具.这类工具本身具有两重性:
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可以用于防范金融风险,增加收益;另一方面,他可以用于投机性操作,如运用不当便会造成巨额损失。
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繁多,主要有金融期货合约、期权
和互换等。
四、商业银行的业务综合化发展趋势分析
五、《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1、核心资本由永久性股东权益和公开储备构成.
2、附属资本又为债务资本,主要由未公开储备、重估准备、普通呆账准备金、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债券、长期次级债券组成.
3、核心资本应不少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4%,总资本应不少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8%.
第三节金融创新
一、金融创新的国际背景
1、金融创新原因的理论分析
2、金融创新的国际背景
二、金融创新的种类
1、规避金融管制、竞争资金来源的创新
2、防范金融风险的创新
3、满足客户理财需要的创新
三、金融创新的影响
1、金融创新的有利影响
2、金融创新的负面影响
第四节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
一、原始存款与派生存款
二、现代金融体制下的存款货币创造
三、其他制约派生存款的因素
第五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与理论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即银行的资产、收益、信誉,以及所有经营、生存、发展的条件免遭损失、避免风险、保证安全可靠性的程度。
安全性的反面就是风险性。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原则就是尽可能避免和减少风险。
银行业是一个风险高度集中的行业。
贷款、投资是银行的两项主要资产业务,但贷款有被拖欠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证券投资有市场行情变化、价格下跌的风险。
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自有资本所占比重很小,属于负债经营,一旦遇有贷款和投资风险,就会影响银行正常的清偿能力,危机银行本身的安全。
因此,安全性原则不仅是银行盈利的客观前提,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仅是银行经营管理本身的要求,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所以,银行管理者在风险问题上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性原则,尽力避免风险、减少风险和分散风险,其中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保持贷款和投资的质量,通过业务创新和增加业务种类来分散风险。
通常情况下,衡量安全性的指标有:
1、贷款/存款.该比率越大,风险越大。
一般来说,银行存款总是大于贷款,即该指标小于1,因为银行要保留足够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
2、流动性资产/负债总额。
3、有问题贷款/全部贷款。
依据贷款五级分类法,有问题贷款包括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4、资产/资本。
(二)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不受损失的条件下,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现和满足客户必要贷款的能力。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包括负债的流动性和资产的流动性两个方面。
负债的流动性是指银行以较低的成本随时获取资金的能力。
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在不受价值损失的条件下具有迅速变现的能力.能迅速变现而不会带来损失的资产,流动性就强;相反,不能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