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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完整版本

 

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印

2014年8月

 

 

 

 

 

 

 

前言

珠江—西江经济带(以下简称经济带)横贯广东、广西,上联云南、贵州,下通香港、澳门,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为推动经济带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广东、广西经济一体化,探索我国跨省区流域经济合作发展新模式,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国务院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批复》(国函〔2008〕129号)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广东省的广州、佛山、肇庆、云浮4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来宾、崇左7市,区域面积16.5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常住人口5228万人。

同时,根据流域特点,将广西桂林、玉林、贺州、河池等市以及西江上游贵州黔东南、黔南、黔西南、安顺,云南文山、曲靖的沿江部分地区作为规划延伸区。

本规划是指导经济带开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14至2020年,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发展背景

第一节发展条件

珠江—西江经济带连接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转型发展的战略腹地,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出海大通道,是面向港澳和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地带;自然禀赋优良、航运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合作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要求广东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广西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为加快经济带开放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深化与东盟国家合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经济带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广东、广西加快战略合作步伐,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入,为经济带协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目前,加快经济带开放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主要是流域比较优势未能充分发挥,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完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全方位开放还不够充分,推进协同发展仍面临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区域整体竞争力有待提升。

第二节重大意义

在新形势下,加快经济带开放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区域发展整体布局,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构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培育我国新的区域经济带;有利于促进东西互动、优势互补,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有利于发挥面向港澳、连接东盟的区位优势,扩大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完善我国全方位开放格局;有利于加强全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流域可持续发展,探索跨省区流域生态建设新模式。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协同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着力打造综合交通大通道;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坚持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开放引领,着力构筑开放合作新高地,努力把经济带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极,为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第二节战略定位

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

发挥连接西南中南、面向东盟和港澳的区位优势,加快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提升发展层次,为促进广西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战略支点、推动形成我国区域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

发挥东西部地区毗邻优势,突破行政藩篱,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基础设施对接、产业承接转移、合作平台共建、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探索有益经验。

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统筹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兼顾上下游地区发展需求,在生态环境联保联防联控、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岸线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发挥广州、南宁对外开放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海陆通道和对外门户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深化与东盟在经贸、产业、金融、生态环境、海上合作等重点领域务实合作,在外接东盟国家、内联西南中南腹地中发挥枢纽作用。

第三节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发展。

强化规划引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率先推进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严格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构建生态保护红线体系,保障流域饮用水安全,探索跨省区流域生态环保共建共享新模式,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把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加快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深化合作、开放发展。

深化与港澳、东盟合作,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第四节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支撑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重要增长极。

内河港口布局和功能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以珠江—西江干线航道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分工合作更趋紧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沿江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与港澳、东盟合作深化拓展,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合作迈上新台阶,开放型经济水平显著提高。

展望2030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引领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作用充分发挥,开放型经济体系进一步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宜居优美,为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1:

发展目标

指标

2013年

2020年

绝对值

年均增长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63100

>115300

9.0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2117

>4980

13.0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1.5

66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7

46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30010

>54860

9.0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12050

>22740

9.5

森林覆盖率(%)

56

>60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0

90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90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6

>95

注: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数按2013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第三章构建协调联动空间格局

根据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发展基础,以及港口交通条件,统筹空间布局,明确重点,强化功能,形成协调有序、高效集约、联动发展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空间布局

一轴。

以珠江—西江主干流区域为轴带,包括广州、佛山、肇庆、云浮、梧州、贵港、南宁7市,加快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域环境保护,形成特色鲜明、分工有序、互动发展的多层次增长中心。

两核。

强化广州和南宁作为经济带的双核作用,依托现有综合优势,发挥连接港澳、面向东盟、服务周边的作用,成为引领经济带开放发展和辐射带动西南中南腹地的战略高地。

四组团。

以区域内中心城市为核心,按照流域特点和区域联系,重点建设广州—佛山、肇庆—云浮—梧州—贵港、柳州—来宾、南宁—崇左—百色等四组团,引导产业和人口集聚,形成各有特色、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区域发展板块。

延伸区。

统筹考虑珠江—西江上下游关系,推进西江上游沿江地区在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形成流域协调联动发展新格局。

第二节功能分区

按照经济带空间结构,明确发展导向,形成若干布局合理、联动发展、各具特色的功能区。

广州、佛山都市区。

发挥广州我国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交通枢纽作用,推进广州、佛山同城化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打造成为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我国重要综合性门户区域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广佛都市圈”,实现经济圈、生活圈和生态圈协同发展。

肇庆、云浮、梧州、贵港产业承接区。

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和中转港口的枢纽作用,依托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统筹玉林、贺州产业发展,加强与珠三角及港澳地区的合作联动、配套发展,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引导产业集聚,促进粤桂毗邻地区港口、产业、城镇融合发展。

柳州、来宾转型发展区。

强化柳州西南地区工业重镇和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发挥来宾新兴工业城市的后发优势,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柳州、来宾、河池一体化发展,建设成为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南宁、崇左、百色开放门户区。

发挥南宁面向东盟、通江达海、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作用,以及崇左、百色连接东盟和资源富集优势,加强海陆统筹、江海联动,扩大沿边开放,转变优势资源开发模式,促进与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互动,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延伸协调联动发展区。

发挥西江上游沿江地区资源生态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旅游线路、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合作,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

第四章协同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以珠江—西江干线航道为主通道,构建互通两广、连接东盟、通达港澳、辐射云贵、江海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提升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

第一节打造互联互通大通道

水运建设。

加快建设黄金水道,以干线航道为重点,加强干支流航道建设,完善和扩大高等级航道网络,拓展港口规模和功能,提高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

港口群。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要求,加快建设广州、佛山、肇庆、梧州、贵港、南宁六大主要港口,积极发展云浮、柳州、来宾、百色、崇左五个重要港口,形成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港口体系。

鼓励发展公共码头,有序建设专用码头,适度建设旅游码头。

加快港口与产业集聚区联络线以及港口物流工程建设,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

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北部湾经济区和香港主要港口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局面。

到2020年,干线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超过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0万标箱。

航道网络。

加强航道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大西江干线航道扩能改造,推动柳黔江、左江、右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桂江、绣江、北江等重要干支流航道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提升西江出海航道通过能力和通达范围,提高航道等级,构建干支通达顺畅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加快建设广州出海航道拓宽工程和珠江口公共锚地工程。

到2020年,III级及以上航道超过2017公里,其中I级航道502公里,II级航道696公里,III级航道819公里。

过船设施。

按照梯级开发、扩能改造与新建过船设施并举原则,加快建设龙滩、百色等枢纽过船设施,促进珠江水运连通云贵,形成与高等级航道相适应的枢纽过船设施。

改善流域过船设施建设与管理体制。

铁路建设。

构建连接两广铁路运输大通道,优化网络结构,尽快形成西南地区与珠三角区域快速铁路网。

完善货运铁路网,实施既有铁路扩能改造,提高铁路通道运输能力。

公路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形成完善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网络。

机场建设。

优化机场布局,提升干线机场服务功能,加强支线机场建设,形成干支衔接、功能完善的航空体系。

推进南宁机场军民航分离。

支持通用航空发展。

专栏2:

交通建设重点工程

水运。

加快建设广州至梧州段I级航道,柳黔江柳州、来宾以下II级航道,右江百色—南宁段、左江宋村三江口—崇左段III级航道。

规划研究进一步提高梧州至贵港、贵港至南宁段等航道标准。

建设大藤峡枢纽船闸,扩建长洲、贵港、西津、红花船闸。

加快建设百色水利枢纽、龙滩水电站通航设施。

铁路。

推进柳州至肇庆、河池至南宁、黔桂铁路增二线、南宁至凭祥、黄桶至百色、靖西至龙邦铁路建设。

加快建设南宁至广州、贵阳至广州、云桂、广州—佛山—肇庆城际、岑溪至罗定铁路。

实施湘桂、益阳至湛江、焦作至柳州、黎塘至湛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公路。

推进广州—佛山—肇庆、江门—罗定、龙川—怀集等跨区域高速公路,以及乐业—百色—龙邦、贵港—隆安、汕头—湛江、三江—柳州—武宣—贵港—合浦、荔浦—玉林、河池—百色、贺州—来宾高速公路建设。

改扩建柳州—南宁、南宁—钦州—防城港(北海)高速公路。

机场。

加快建设南宁机场新航站区和第二跑道,实施梧州机场迁建,规划建设玉林、贺州支线机场,研究建设广州第二机场,研究迁建柳州、百色机场。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强化规划引导,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机场等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推进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建设。

完善提升广州、南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柳州、梧州等沿江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支持贵港建设区域性航运枢纽,研究设立西江航运交易所。

第二节建立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

优化发展火电,重点推进华润云浮西江“上大压小”新建、国电永福“上大压小”热电扩建、国电肇庆大旺“上大压小”热电新建等火电和热电联产重点工程建设。

做好平南白沙、肇庆德庆、云浮古丰核电项目厂址论证工作。

加快肇庆、梧州、贵港、柳州、百色等市沿江煤炭储运配送设施建设,完善煤炭供应储备、应急保障体系。

有序开发风力、光伏、天然气和垃圾发电等新能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展生物质能。

支持分布式能源发展,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加快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稳步实施“煤改气”、“油改气”。

支持贵州建设西江上游重要能源基地。

推进云南金沙江中游电站送电广西直流输电工程及其他“西电东送”项目建设。

加强省际电网互联,提高互济能力,完善输供电配套网络。

根据电力发展需要开展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工作。

第三节提高水利保障能力

加大干支流和重点中小河流整治,加强沿江重点城市和城镇防洪堤工程建设,沿江城市、县城达到国家防洪标准。

开展大藤峡、落久、洋溪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驮英水库等工程,以及大藤峡灌区、驮英水库灌区、下六甲灌区、百色灌区工程、桂西北旱片综合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加强石漠化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乡村自来水普及率。

加快农村水电、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扩大有效灌溉面积。

加快设区市、重点城镇备用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提高城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全流域防汛抗旱应急体系。

第五章共建珠江—西江生态廊道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创新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评估工作,携手共建生态安全屏障,把经济带建设成为千里绿色生态走廊。

第一节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打造生态屏障。

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山区生态林为支撑,沿江绿化防护林为廊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控制开发强度,恢复和稳定生态系统,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强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与管理,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增强生态修复功能。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检测,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保护区综合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升级。

专栏3:

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西花坪、弄岗、木论、大瑶山、大明山、猫儿山、千家洞、岑王老山、九万山、金钟山黑颈长尾雉、雅长兰科植物、崇左白头叶猴、大桂山鳄蜥、邦亮长臂猿、恩城、元宝山,广东鼎湖山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广西桂林漓江、桂平西山、花山,广东白云山、西樵山、肇庆星湖

国家森林公园。

广西桂林、良凤江、三门江、龙潭、大桂山、元宝山、龙胜温泉、八角寨、姑婆山、大瑶山、黄猄洞天坑、大容山、飞龙湖、太平狮山、阳朔、九龙瀑布群、平天山、红茶沟、龙滩大峡谷,广东流溪河、石门、西樵山、广宁竹海、万有、大王山

世界地质公园。

广西乐山—凤山

国家地质公园。

广西资源、鹿寨香桥岩溶、大化七百弄、桂平,广东佛山西樵山、封开

国家矿山公园。

广西合山、全州雷公岭

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

广西会仙喀斯特、横县西津、富川龟石、都安澄江、靖西龙潭,广东星湖、海珠湖、怀集燕都

建设珠江防护林。

加快实施第三期珠江防护林工程,从云南、贵州、广西等珠江—西江上游地区入手,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江河护岸林、水库防护林、农田防护林为主体,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切实加大工程区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加快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步伐,大力提升珠江流域防护林生态防护功能。

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大力构建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功能,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

将自然保护区、江河湖库周边地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等划定为重要生态地区,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和管控,实现生态环境的休养生息。

科学划定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界限,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严禁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发展经济林,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开展河道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水域岸线确权登记。

加强沿岸生态保护。

在西江干支流沿岸两侧划出一定范围,规划建设绿色生态走廊,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建设无关的各类建筑及产业布局,加强生态修复和林草植被覆盖,打造“魅力两岸·美丽西江”。

第二节加强岸线保护与利用

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集约开发、持续利用、预留空间的原则,统筹沿江产业布局、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

编制实施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合理设置港口码头区、产业集中区、城镇建设区、旅游休闲区,以及城镇饮用水水源区、水利防洪区和生态保护区,统筹岸线保护利用和项目建设。

按照不同岸线、沿岸和流域的功能定位,采取合理的开发节奏和开发强度。

强化岸线监管,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有效整治岸线开发秩序。

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强化水资源合理利用。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快制定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上下游地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好产业集中区、城镇建设区等各类开发区、专项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

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统筹利用雨洪资源和再生水、淡化海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区域协调,探索建立水价改革模式和水权交易机制,保障河流适宜生态水量和粤港澳地区的压咸补淡等用水需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引导机制,创新土地管理方式。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在经国家批准的试点范围内,稳妥有序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

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推进节能降耗。

大幅度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领域节能改造。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建设。

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业。

支持建设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

发展循环经济。

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引导企业执行环境管理标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大宗工业废物、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

加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专栏4:

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崇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贺州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肇庆亚洲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园、肇庆华南再生资源基地、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浮(罗定)循环经济工业园

第四节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实施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加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江河湖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确保西江干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跨省界(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

强化水污染防治。

加大干支流和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

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沿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切实提高运行负荷。

积极开展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农田控磷减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利用工作力度,切实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沿岸重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力度,提高截污率。

加强港口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强化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控,加强船舶流动源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区域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船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

严格控制网箱养鱼、水上作业,切实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研究编制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机制。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实施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协同治理,强化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火电、冶金、水泥、建筑陶瓷、石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控制煤烟型污染。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推进油品品质升级,按期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和清洁燃煤技术,逐步推广船舶“油改气”。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建立健全流域重金属污染监控和防治机制,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禁止在珠江—西江上游地区、重要湖库地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建设矿产资源采掘、洗选、冶炼等项目。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重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估制度。

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的环境管理政策。

加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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