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案例分析39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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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39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39
(总分340,做题时间90分钟)
试题一
某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是某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2亿元,建设工期18个月,此期间物价比较平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由于该项目是地方重点工程,需尽快上马建成,发包人在初步设计完成,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即组织进行了工程施工招标。
事件2:
此次施工招标,发包人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有关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本项目施工。
考虑到该项目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事件3:
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甲为联合体,共2位成员,由甲1、甲2组成,其中投标人甲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特级资质且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甲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甲合格。
事件4:
建设过程中,发包人未经批准在文化中心旁追加建设一造价为100万元的小型活动室。
1.
指出上述事件中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上述事件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在设计概算审批过程中即组织工程施工招标不妥。
理由:
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不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不应进行施工招标。
(2)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妥。
理由:
总承包工程不应要求专业承包资质和提出过高的资质要求,否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甲资格合格不妥。
理由:
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资质取较低资质,投标人甲的资质应当确定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
(4)未经批准追加建设小型活动室不妥。
理由: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未经批准直接追加建设是不妥的。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1)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就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不妥,按照《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所以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不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妥,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8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所以总承包工程不应要求专业承包资质和提出过高的资质要求,否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甲资格合格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所以联合体甲的资质确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4)未经批准追加建设小型活动室不妥,对于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未经批准直接追加建设是不妥的。
2.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位合同形式是否妥当?
为什么?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合理的。
理由:
物价水平波动较小,设计尚未达到施工图深度,工程量及技术要求尚不明确,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解析]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规定单价合同的适用条件。
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才可以调整工程单价。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一般适用于核定合同价格时,工程数量难以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承包人承担了工程单价风险,工程招标人承担了工程数量的风险。
试题二
某建设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1.
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不妥和不完善之处如下: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招标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申请投标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该项招标工作中的不妥之处。
由于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所以第(3)条中选择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方式不妥,应该发布招标公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确定,其后由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购买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同时也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中请人发出资格预审过程的书面通知。
所以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应该在建立评标组织之前完成。
2.
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第
(1)条的处理是正确的,理由:
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
(2)条的处理是正确的,理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条的处理是不正确的,理由:
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解析]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所以第
(1)条和第
(2)条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由于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所以第(3)条的处理是不正确的。
试题三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
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次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
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1.
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说明理由。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招标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
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由于招标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所以A单位的投标文件加盖了公章,虽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以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文件中没有对高报价进行限制,所以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C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超过了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计划工期,属于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所以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对于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所以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2.
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解析]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确定中标人的步骤以及签订合同的要求。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1)确定中标人前后,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试题四
某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招标文件发出后,共有五个投标人A、B、C、D、E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中关于报价评分的规定如下:
报价超出标底不满5%者为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7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不足1%的按1%计取。
招标人标底价格为365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人。
开标后统计,各投标人报价情况如下(单位:
万元人民币):
A:
3554.20
B:
3832.51
C:
3412.00
D:
3395.40
E:
3486.40
1.
A、B、C、D、E的投标报价中哪些是有效投标报价?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标底的105%=3650.00×105%=3832.50(万元);
A、B、C、D、E5个投标人中,投标人B的报价3832.51万元超出标底价达5%,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其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故A、C、D、E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有效投标标价的判断。
招标文件中规定报价超出标底不满5%者为有效投标报价,即3650.00×(1+5%)=3832.50(万元),A、B、C、D、E5个投标人中,投标人B的报价3832.51万元超出标底价达5%以上,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其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故A、C、D、E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
投标人A、C、E的报价得分分别为多少?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评标基准价=(3554.20+3412.00+3395.40+3486.40)/4=3462.00(万元)
投标人A的报价为3554.20万元,其报价高于投标基准价的比率为(3554.20-3462.00)/3462.00×100%=2.66%,故投标人A的报价得分为70-3×3=61.00(分)。
投标人C的报价为3412.00万元,其报价低于投标基准价的比率为(3462.00-3412.00)/3462.00×100%=1.44%,故投标人C的报价得分为70-2×2=66.00(分)。
投标人E的报价为3486.40万元,其报价高于投标基准价的比率为(3486.40-3462.00)/3462.00×100%=0.70%,故投标人E的报价得分为70-1×2=68.00(分)。
[解析]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文件规定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7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不足1%的按1%计取。
评标基准价=(3554.20+3412.00+3395.40+3486.40)/4=3462.00(万元)。
投标人A的报价为3554.20万元,其报价高出投标基准价的比率为(3554.20-3462.00)/3462.00×100%=2.66%,故投标人A的报价得分为70-3×3=61.00分。
投标人C的报价为3412.00(万元),其报价高出投标基准价的比率为(3462.00-3412.00)/3462.00×100%=1.44%,故投标人C的报价得分为70-2×2=66.00分。
投标人E的报价为3486.40万元,其报价高出投标基准价的比率为(3486.40-3462.00)/3462.00×100%=0.70%,故投标人E的报价得分为70-1×2=68.00(分)。
试题五
某市政工程经过招标,业主与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批准。
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由于施工方法不当,打桩1工程施工质量较差,补桩用去20万元,且打桩1作业事件由原来的35天延长到45天。
事件2:
挖土2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一个勘察报告未提及的大型暗浜,增加处理费用2万元,且作业事件由原来的20天增加到25天。
1.
计算网络计划总工期,并写出网络计划中的关键工作。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计划总工期:
170天。
本网络计划的关键工作是:
准备工作、打桩1、挖土1、基础1、基础2、回填土2(①—②—③—④—⑥—⑦—⑧—⑨)。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网络计划图的总工期和关键工作。
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为网络计划中从开工到竣工,所有线路中时间最长的一条线路。
关键线路的持续时间就是计划工期。
本案例的计划图中,计划总工期为40+35+30+30+20+15=170(天)。
本网络计划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③—④—⑥—⑦—⑧—⑨,关键工作为:
准备工作、打桩1、挖土1、基础1、基础2、回填土2。
2.
事件1、事件2发生后,施工单位可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各为多少?
说明理由。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事件1:
工期不可索赔,费用不可索赔。
理由:
施工方法不当导致,是施工单位责任。
事件2:
费用可索赔2万元,工期不可索赔。
理由:
事件发生是由于勘察报告不正确,属于建设单位责任。
挖土2不在关键路线上,作业时间延长时间没有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
[解析]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施工索赔相关知识。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一0201)规定可知,事件1中,由于施工方法不当,打桩1工程施工质量较差,是施工单位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均不可索赔。
事件2中,勘察报告不准确,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2万元可得到索赔;挖土2不在关键线路上,作业时间延长时间没有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所以工期不可索赔。
试题六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综合评估法评标,其招标文件规定评标程序为:
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澄清、说明和补正;完成评标报告。
开标后有8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评标。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时提出,该项目急于开工,当天须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无不同意见。
评标专家A在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甲的外保温子目的单价明显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水平,与其他投标人的该子目平均价格相比,高出8倍多。
基于该投标人投标总价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相比,处于平均偏低的水平,建议对该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同时分工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并视情况要求相关投标人澄清、说明和补正。
招标人代表认为,对投标价格进行必要的分析是评标工作内容,但是投标人有8家,如果评标时开展该项工作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问上不允许,建议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针对中标人1家,进行分析及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意见均不持异议。
评标报告中推荐投标人甲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建议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详细分析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达成口头一致,先签订合同,以尽快办理开工手续,施工过程中再协商解决投标价格中存在的问题。
直到工程结算时,双方才就投标价格中的问题进行协商。
招标人提出,外保温子目价格应当按投标报价时的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结算,中标人提出,可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但是认为.其之所以能够中标,是由于其投标总价水平是相对合理和有竞争力的。
因此,应当按照保持签约合同价不变的原则,同时对其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低于市场价格水平的子目价格进行调整。
招标人以审计单位不同意为由,坚持只对外保温子目单价进行调整,双方陷入纠纷。
1.
指出评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评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招标人代表提出当天须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默许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能事先确定时间。
(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评标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程序进行评标。
(3)评标专家A建议分工负责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具有同等表决权。
(4)招标人代表建议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针对中标人1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妥,评标报告中据此建议不妥。
理由: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阶段完成的工作。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该项评标过程的不妥之处及原因。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能事先确定时间,所以招标人代表提出当天须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默许不妥。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标:
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澄清、说明和补正;完成评标报告。
而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评标。
(3)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具有同等表决权,评标专家A建议分工负责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不妥。
(4)根据评标程序,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阶段完成的工作.招标人代表建议在签订合同前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妥,评标报告中据此建议不妥。
2.
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观点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观点均不正确,理由如下:
(1)签订合同前,双方就投标价格中的问题协商并达成在履约过程中再协商的做法违背了应当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也为合同顺利履行埋下重大隐患。
(2)工程结算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不妥,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应当信守合同,诚信履约。
[解析]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投标人和投标人的观点的正确性。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所以签订合同前,双方就投标价格中的问题协商并达成在履约过程中再协商的做法违背了这一规定;工程结算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不妥,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应当信守合同,诚信履约。
3.
评标阶段如何避免给合同履行造成纠纷隐患?
该题您未回答:
х 该问题分值:
20
答案: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当详细分析投标价格构成的合理性,并对其中存在的疑问,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前提是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提高合同的可执行力。
招标人应当将合理确定评标时间的权利交予评标委员会,以保证能够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质量。
[解析]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评标阶段如何避免给合同履行造成纠纷隐患。
《招标投标法》第39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应当将合理确定评标时间的权利交予评标委员会,以保证能够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质量。
试题七
某工程建设项目由A、B、C3个可独立施工的单位工程构成。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了3个单位工程的中标人并签订了合同。
3个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情况1:
A工程是在施工图设计没有完成前开展的招标。
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约定:
(1)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但仅供承包人参考使用。
(3)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人将分包的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情况2:
B工程签约合同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问题:
(1)工程开工后从第三个月开始,连续四个月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应得的工程进度款。
为此,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并提出对逾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计取利息的要求,起息日为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1天。
发包人以该四个月未支付工程款是因为抵扣预付款为由,拒绝支付。
为此,承包人以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