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卷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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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卷三

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卷三)

 1.侵犯他人商标权以及其他假冒行为包括()

  A.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B.使用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标,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C.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D.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2.下列各选项,哪些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

  A.托运行李B.发表的小说

  C.某人卖给医院的血D.被移植入的器官

  3.我国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

  A.著作权

  B.署名权

  C.专利权

  D.商标权

  4.《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

  A.配偶

  B.父母、子女

  C.兄弟姐妹

  D.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不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A.某文学家生前大量的通信

  B.国务院箭定的规范性文件

  C.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

  D.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书

  案例分析题

  6.甲厂是一家生产酒瓶的企业法人,乙酒厂经常从甲厂进购啤酒瓶以生产瓶装啤酒。

一次,乙厂要求甲厂提供大量酒瓶,并签订合同约定甲厂提供啤酒瓶后,乙厂于一个月内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厂为了组织生产原料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若干,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之后,甲厂仅仅向乙厂提供了部分酒瓶,并以生产资金不足为由要求乙厂先行支付货款,遭到乙厂的拒绝。

乙厂利用甲厂提供的部分酒瓶生产瓶装啤酒,供给丙商场出售。

但由于酒瓶质量不合格,经常爆炸,造成许多消费者受伤,于是消费者向乙厂提出索赔,厂以该酒瓶是由甲厂生产为由拒绝赔偿。

而甲厂以其到期不能清偿银行债务为由拒绝赔偿。

  问题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乙厂是否有权拒绝甲厂要求先行付款的请求为什么

  (3)对于消费者的伤害,谁负有赔偿责任为什么

  7.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

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

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问题

  

(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

  参考答案

  1.ABCD【解析】ABCD均为侵犯他人商标权以及其他假冒行为的具体表现。

  2.ABD【解析】A系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B属于精神产品;D中的被移植入的器官没有和人体分离,应属于人身;只有C中的卖给医院的血已经脱离人身,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

  3.ACD【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知识产权项下,规定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6种知识产权。

  4.ABCD【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BCD【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案例分析题

  6.

(1)本案涉及以下法律关系1)甲厂与乙厂之间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甲厂是出卖人,乙厂是买受人。

2)甲厂与银行之间形成抵押担保法律关系,其中,甲厂是抵押人(债务人),银行是抵押权人(债权人)。

3)产品制造者甲厂、乙厂与产品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形成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

  

(2)乙厂有权拒绝甲厂提出的先行付款的请求。

因为按照合同的约定,甲厂属于先履行方,在先履行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包括应当全部履行而实际部分履行),后履行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后履行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后履行方履行时,后履行方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其成立的条件为1)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债务先到期的一方未履行其债务而要求债务后到期的一方履行。

4)债务后到期的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而先到期的一方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从本案分析,乙厂拒绝甲厂的请求符合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3)对于消费者因饮用啤酒导致身体受到酒瓶爆炸引起的伤害,甲厂、乙厂和丙商场都有义务向消费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该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和连带责任。

本案中,甲厂是酒瓶的生产者,乙厂是瓶装啤酒的生产者,丙商场属于销售者,他们都属于责任的承担者。

因此,消费者有权可以向生产者甲厂、乙厂或者销售者丙商场或者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赔偿了消费者损失的人,有权依照过错程度向其他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7.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赵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

杂志社与赵勇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勇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赵勇署名并支付报酬。

  1.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方式有()

  A.货币

  B.场地使用权

  C.工业产权

  D.专有技术

  2.法律上保护人身权的方式有()

  A.民事制裁

  B.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批评教育

  3.杨某有一所房屋,与李某就该房达成买卖协议,李某当时就付了购房款,双方约定第三天去办理过户手续。

当天夜里因雷击引起火灾,致使该房烧毁。

就此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损失应由杨某承担

  B.李某可要求返还购房款

  C.该损失应由李某承担

  D.该损失应由李某、杨某共同承担

  4.我国《民法》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部门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依法成立,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按照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董事长既可由中方担任,也可由外方担任

  B.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C.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总经理必须由他方担任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6.我国民法中规定的继承顺序有两个,下列继承人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A.父母

  B.子女

  C.兄弟姐妹

  D.旁系以内两代血亲

  7.著作权人在其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

  C.恢复名誉

  D.赔偿损失

  8.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

  A.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B.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D.是一种合法或非法行为

  9.《民法通则》第64条规定,代理包括()

  A.委托代理

  B.代位代理

  C.法定代理

  D.指定代理

  10.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可导致合同的可撤销。

  A.有欺诈行为

  B.有乘人之危的做法

  C.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

  D.有使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做法

  参考答案

  1.ACD【解析】合营企业外方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但是不得用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中方合营者可以用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

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当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2.ABC【解析】目前我国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规定体现的,通过这些法律的规定,对侵犯人身权_的行为予以惩处。

而具体方式就表现为刑事、民事、行政制裁。

  3.AB【解析】法律、法规要求所有权转移须履行特殊手续的,则以该特殊手续办理完毕时间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房屋买卖畲同须盔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卖方负担;交付后由买方负担。

  4.BCD【解析】具体参照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法人的设立规定。

A是不正确的,法人的设立不要求要有主管机关或者挂靠部门,只要依法定条件设立即可。

  5.C【解析】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正副董事长由合营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

  6.AB【解析】我国《继承法》第l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腰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ABD【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在其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8.AB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所以它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故D错误。

  9.ACD【解析】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对代理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它是按照代理权产生根据的不同划分的,除此之外还有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本代理与再代理。

  10.ABCD【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ABCD均可导致合同撤销的情形。

  1.下列各项中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签订合同的有()(2002年国考B类第123题)

  A.三峡工程

  B.世界银行资助的绿化项目

  C.修建高速公路

  D.农村土地承包

  2.关于合同履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B.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C.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接受履行一方负担

  D.价款不明确的,按照卖方确定的价款履行

  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民事主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A.抵押权人

  B.合伙人

  C.房屋承租人

  D.按份共有人

  4.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授权行为

  B.行使撤销权的行为

  C.买卖行为

  D.行使法定抵销权的行为

  5.下列权利中,其客体可以是动产的是()

  A.所有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106.下列行为不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A.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B.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

  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

  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7.劳动者工资包括()

  A.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B.奖金

  C.津贴、补贴

  D.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8.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9.下列哪些收入可免纳个人所得税()

  A.年终所得的1万元奖金

  B.因发明创造得到省政府颁发的科学奖5000元

  C.转让专利获得200万元收入

  D.从保险公司获得6万元赔偿

  10.《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的住所是指()

  A.公民户籍所在地

  B.公民的经常居往地

  C.公民的实际滞留地

  D.公民的居所地

  参考答案

  1.ABC【解析】现行制度规定,大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原则。

在项目承办单位的选择上,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产生;D选项不属于这个范围,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B、C。

  2.A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履行规则。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还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项附随义务。

如果合同约定内容不清楚,或者没有约定,该合同如何是解除,还是无效立法本着维护实现交易目的的原则,出现合同漏洞,既不能解除也不能认定为无效,通过制定履行规则用以补充合同漏洞。

除了协议补充和按照交易习惯补充之外,《合同法》第62条规定了法定合同漏洞补充规则。

其中涉及到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方面。

根据该条第

(一)、(四)、(五)、(六)项的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约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据此分析本题,A、B两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说法。

C项“由接受履行一方负担”与法律规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相矛盾;D项“按照卖方确定的价款履行”不符合法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规则,故后两项说法是错误的。

  3.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

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在转让自己的财产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比法律关系外的第三人优先购买该财产的权利。

该权利具有准物权性质,当优先购买权人主张该权利时,转让财产的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转让行为将归于无效。

因此,哪些民事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优先购买权不同于优先受偿权,后者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担保物权人就担保物拍卖的价款比其他普通债权人有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利。

前者设立的目的在于取得物权,后者在于清偿债务。

抵押权人享有的就是优先受偿权,故A项排除。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优先受让与优先购买属于同义,故合伙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房屋承租人和按份共有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综上,BCD符合题意。

  4.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单方法律行为的范围。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据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其特点是无需征得他人同意,行为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A项授权行为是授权人直接把代理权限授予他人,无需征得他人同意;B项行使撤销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撤销某种行为使该行为失去效力的行为,无需征求他人是否允许撤销的意思;D项行使法定抵销权以抵销权人通知他方即可完成。

因此,ABD三项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符合题意。

而C项买卖行为的成立,仅有当事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不足,还必须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因此,买卖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5.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权利客体、动产。

权利客体,也称权利标的,是权利或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不同的客体,设定的权利也不同。

很多权利的区别点都在于客体的差异。

在作为权利客体的物中,根据物的移动对其价值产生的影响划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动产是可以移动,该移动对其价值不产生影响的物。

所有权是对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客体当然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抵押权的标的中包括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和动产;质权的客体是动产和权利;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

因此,所给四项备选答案均符合题意。

  6.A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

根据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属于履行道义上的义务,欠缺“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条件,B项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表明给付一方并未因此而受损失,另一方得利不构成不当得利。

C项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也有合同根据在先,借款合同是允许提前清偿的。

D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这表明一方得到的金钱便失去了法律依据,没有根据取得利益,另一方受损,故成立不当得利。

故选ABC。

  7.ABCD【解析】根据《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全选。

  8.ACD【解析】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合同;

(1)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9.BD【解析】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0.AB【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1.《环境保护法》中规定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1年B.6个月C.2年D.3年

  2.小明的父母离异。

双方商定,小明由其父抚养。

小明的父亲另组建新家庭后,把小明交给了奶奶后便不管不问,甚至不付抚养费。

班里的同学都鼓励小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认为小明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承担抚养义务。

因为()

  ①小明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②本案有明确的被告——小明的父亲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范围内

  A.①②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

  3.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该丧偶儿媳是()

  A.代位继承人B.转继承人

  C.第一顺序继承人D.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多项选择题

  4.在下列机构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某机关人事处B.某乡政府C.某市教育局D.某大学法学院

  5.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引起债消灭的原因包括()

  A.解除B.免除C.混同D.混合

  6.下列权利属于身份权的是()

  A.配偶权B.名誉权C.荣誉权D.监护权

  7.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是()

  A.仓储者B.制造者C.销售者D.运输者

  8.根据我国法约定,下列亲属中属于近亲属的是()

  A.姐姐B.祖父C.侄子D.外孙

  9.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地位平等B.意思自由C.平等协商D.等价有偿

  10.赠与行为是()

  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双务法律行为

  1.D【解析】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视不同情况定位1至3年。

  2.D【解析】小明的父亲对儿子不闻不问的作法显然不对,本题①②③④均符合。

  3.C【解析】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续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多项选择题

  4.A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人的认定。

认定法人主要通过法人的特征和法人条件进行。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外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根据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具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

依据法人的这些特征和条件,一一对备选答案进行分析,可以得出AD符合题意。

由于该题所问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而不是具有法人资格。

所以,某机关人事处和某大学法学院都不具有法人资格,而BC两项都属于国家机关,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属于法人的范畴。

  5.A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债消灭的原因。

债作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产生,也会基于一定法律事实消灭。

概括起来,引起债消灭的原因,主要有六种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履行是最常见的消灭原因,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法》第3、4条)。

抵销则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合同法》第、100条)。

提存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把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合同法》第101条)。

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消灭债的关系(《合同法》第105条)。

混同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合同法》第106条)。

由此看出,备选答案ABC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D项混合不是债消灭的方式,而是所有权取得方式添附中的一种情况。

即把两个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财产。

故正确选项是ABC。

  6.A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身份权的范围。

身份权是与人格权相对应的范畴。

身份权是与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身份相联系,通过身份取得使特定身份主体之间享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身份权作为民事权利不仅为权利人的利益而设,同时也为相对人的利益而设。

配偶是婚姻关系中夫妻的互称。

配偶身份一经确定,夫妻之间就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故配偶权(A项)属于身份权范畴。

B项名誉权不是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权利,故属于人格权范畴。

C项荣誉权的归属有争议。

按照2003年考试大纲指定的辅导教材中的观点,荣誉权列入身份权,因为荣誉权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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