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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道德篇

第一篇思想篇

第二章公路治超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浅谈

随着社会经济的腾飞,公路交通事业迅速发展,通车里程不断增加。

作为保护路桥不受伤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运输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治超执法队伍来说,任务越来越艰巨,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如何提高公路治超执法能力,达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那么提高公路治超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本章重点谈公路治超执法的职业特点和道德要求。

一、公路治超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的特征及范畴

(一)职业道德的特征

1、具有阶级性

因为公路治超执法与国家政治生活密切相关,而政治是同阶级紧密相连的,是由经济决定并为其服务的,政治的核心问题就是国家政权问题,国家政权是由统治阶级掌控的,所以就必然会形成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其阶级性也由此而形成。

2、具有规范性,因为公路治超执法是与保证交通运输经济的正常运行紧密相连的。

因此,其职业道德必须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而且,现代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只能在规范的法制环境中才可能健康地运行。

3、具有示范性,所谓示范性即在整个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因为公路治超执法人员的职业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是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职业权力,因此,其不仅管理面宽,社会性强,而且其行为都带有明确的标准性,示范性。

如同测量用的尺子,尺子本身若不规范,不准确,其所量之物岂能准确呢?

所以,我们将具有示范作用的部门称为“窗口”单位,其意义就在此。

4、具有自律性,因为公路治超执法活动与权力的运用和人财物的管理直接关联,许多包含经济利益的行为(如罚款、许可、审批等权力)都完全由其自己掌握并行使。

而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是最危险,也是最易导致腐败的。

所以,公路路政执法职业道德特别强调自律,在封建时代为何会有“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呢?

原因就在于权钱相连又失去自律,就必然如此。

当前,买官卖官盛行,究其源也在此,所以自律性成为公路治超执法职能道德的一个特征是必然的,必需的。

(二)职业道德的范畴

所谓范畴,《汉语词典》的解释是:

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又叫类型、范围。

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些基本范畴,如商品价值,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就是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我们常说政治范畴,法律范畴,医学范畴等亦如此。

公路治超执法职业道德范畴主要有哪些呢?

1、善与恶,是与非

这是其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一对范畴,对公路路政执法职业道德范畴中的善恶是非,重在区分它是质异性的,还是当量性的。

所谓质异性的善恶是非,表现为不相容性,即非善即恶,凡明知恶而故意作恶的,无论后果大小,均构成质异性的善恶是非,对这类作恶,只有依法严惩不贷,无商量余地。

所谓当量性的善恶是非,表现为过失所致,也就是行为者没有作恶的故意,调节时以适度,当宜为标准,公路治超执法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就是因此而设定的。

所以,执法人员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对违法人的违法动机做出准确的调查。

2、公正与偏私

道德意义上的公正,一般有三个评价尺度:

一是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统一;二是尊重他人的权利(这点十分重要,也很难做好。

)三是客观评价他人的行为。

(例如一个人违章违规了,迟交费或闯岗,要了解他是否故意,还是另有隐情,再作评论,如有时在执法中叫某人停步,他没听见而没停,就能不盲目断言是有意抗拒,而重罚他人。

3、正义与非正义

道德范畴中的正义是指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真理,刚正不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这是道德评价在思维中的反映,这一点应是行政执法人员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

正义的作用:

一可以对执法工作起指导作用,激励执法人员的历史责任感和事业心,敢于承担重任。

二可以成为反腐败和抵制不正之风的精神支柱,使执法人员有正义正气,敢于抵御特权和不正之风。

三可以作为正确衡量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分辩其善恶是非。

事实证明,往往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才会有正气,处事才会公正、公平,也才会令人尊重。

4、勇敢与怯懦

马克思主义伦理观认为,真正的勇敢是为了人类的正义和进步事业而不畏艰难险阻,不怕牺牲的精神品质,由此可以看到勇敢的两层含义:

一是有正义之目的;二是有为正义之目的而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和高尚品德。

所以,中国自古就有“义勇”和“无义非勇”的传统观。

仅仅是不怕死不是真正的勇敢,懂得为什么不怕而不怕的才是真正的勇敢。

某报曾刊载了一个小故事:

有两个军舰的舰长相遇,都在说自己的士兵是最勇敢的,为评出高下,决定立即实验。

甲舰长先命令一位中士来到甲板上说,你立即给我从这里跳下海去,那位中士看了看长官,长官生气地说,你不想干了吗?

中士连忙闭上眼睛跳了下去。

甲舰长得意地说向乙舰长说,怎么样,看见了吧?

乙舰长不服气,立马也叫来一位中士,对中士命令说:

你给我马上爬到桅杆上跳下海去!

中士也看着舰长,乙舰长也生气地说,你难道不想干了吗?

中士一步冲到舰长面前高声地说:

你是不是疯了!

然后掉头走了回去。

甲舰长以为乙舰长会很难堪的认输,可没想到乙舰长走过来拍拍甲舰长的肩,带着胜利的微笑说:

看见了吗?

谁的士兵勇敢?

甲舰长不再说话了。

这个故事对勇敢做了新的诠释,它告诉了我们,所谓勇敢绝不仅仅是不怕死,为了捍卫生命与尊严挑战权势难道不是勇敢吗?

当然是,而且是一种真正的勇敢。

所以说,在执法工作中不辩是非、对错,领导叫抓谁打谁就冲上去干的人,不是真勇士,敢于坚持正义,指正领导错误的执法人员才是真正有职业道德的执法人员,当然也许你会由此失去升迁晋级的机会,但那只是暂时的,小的代价,而你获得的却是长久的,宝贵的或许是生命。

5、气节与变节

气节也叫节操、骨气,是指个人在政治、道德上的坚定、顽强、不屈不挠的崇高精神,以及在为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中所表现出来的相应行为。

凡有气节之人,自古至今都受人敬仰,如“苏武牧羊”①,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②,誓死不做亡国奴的无数抗战英烈,以及当今时代拒腐不沾,廉政为民的优秀共产党人。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十分看中这一点,前文所引用的孟子③语: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以及孔子④语:

顺大节而不可夺,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人穷志不穷”,“不吃嗟来之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为五斗米折腰”等等,都是对气节的彰显与赞誉。

公路治超执法人员乃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国家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若无骨气岂能依法行政,坚持原则,严格执法!

6、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

所谓道德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它是人们在一定的内心信念和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自觉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义务,重在自觉,体现为“应该”而非“必须”,也可以说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对人们的要求,表现出来的是个人对社会、对他人所负有的道德责任,以自觉为履行的保障,也就是不具有履行法定义务那样的强制性。

道德权利则是人们在正确履行道德义务时理应享有的尊严、价值、荣誉和权利,如“环保卫士”“活雷锋”“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奖”等,都是这种权利的具体体现。

之所以将这两项内容归于公路治超执法职业道德范畴,就在于它能使我们的执法人员自觉杜绝以权谋私的行为,减少和杜绝乱收费现象。

有一个情况也许我们都知道,就是公安人员救助了他人或者帮助他人寻找到了失踪小孩,既不能评见义勇为奖,也不能收取报酬,原因何在?

就在于这是他们的职业行为,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做的。

现在我们发现在很多领域,将道德义务与法定义务搞混淆了,由此使一些无偿的服务变成有偿服务,如保险业的霸王条款;瘦肉精、地沟油、假药、假食品的出现;机场建设费的收取;银行查询费的设立等现象。

这也反映了有些部门和行业的素质不高的现状。

(三)职业道德的基本道德规范

众所周知,道德规范的种类很多,既有全民的社会道德规范,又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规范,它们既相融合又有所区别,所以,我们在遵守道德规范时,首先要明确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是一个普通公民,就应自觉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与此同时又要清楚知道自己是一名行政执法人员,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交通部超限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1、甘当公仆

忠于祖国(因为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热爱人民,听党指挥(政策是法律的灵魂依据)服务群众。

2、热爱交通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钻研业务,艰苦奋斗。

3、忠于职守

严肃执法,不畏权势,违法必究,不枉不纵。

4、依法行政

恪守职责,法为准绳,严守程序,裁量公正。

5、团结协作

互助友爱,通力协作,顾全大局,联系群众。

6、风纪严整

遵章守纪,作风严谨,平等待人,举止文明。

7、接受监督

办事公开,欢迎批评,服从检查,有错必纠。

8、廉洁奉公

清正廉明,反腐拒贿,不谋私利,一心为公。

在建立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作为一名公路治超执法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而且要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因为一个法治社会同时又是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而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光靠加大执法力度是建立不起来的,它在一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的前提下,更需要加强和提高的还是人们的道德素养,尤其是代表国家政府依法行政的行政执法者的道德素养的提高。

二、加强公路治超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越多,加强治超人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对公路治超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提出更高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治超队伍素质

新形势下治超管理工作对治超执法人员文化、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的要求会更高,必须把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文化素养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在理论学习当中,对照日常工作,查找不足。

在学习中相互探讨,不断提高。

公路治超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具有行政执法的普遍性外,还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要求从事该专业的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公路法规知识、公路工程专业知识。

应根据路政管理的性质和特点,组织治超人员学习《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等,对照规定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

加强队伍治超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继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监督,防止腐败。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加强治超管理,提高质量。

坚持文明执法,落实承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正执法。

严格半军事化管理,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保持治超人员的良好行为规范。

(二)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窗口新形象

治超人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切实把转变工作作风、创优发展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破除不作为,不负责,失职渎职的官僚主义;坚决制止不正之风;破除纪律松懈、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不良习气,加快公路部门的职能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高公共服务与行政执法水平,树立效能型、服务型、责任型治超部门的新形象。

(三)加强个人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1、治超执法人员要不断克服自己意志、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弱点,改变和提高自己的素质,努力使之与职业道德的要求达到一致。

治超人员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职业生活中,养成了较稳定的职业习惯、工作作风和职业心理,其中难免有些不良成分,对此不加修养,一任已性,就难于走向道德的完善。

职业道德的客观要求都有一定的层次,相应地就要求治超从业人员道德选择能力和履行能力的修养必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不断提高。

2、树立不断地同社会上腐朽的道德观念,道德现象作斗争,尤其是与自己职业相联系的旧的职业意识、职业作风作斗争。

由于工作性质的变化以及社会腐朽思想的侵蚀,路政执法人员难免受到不正之风的影响,如职业特权意识、以权谋私意识等。

这种斗争,常常要以个人某些既得利益的牺牲为代价,因此是很困难的。

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治超执法人员能不能经得起这个考验,是个人职业道德修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职业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隐藏在自已思想深处的私心、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观念、习惯、清除掉,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

3、理论联系实践,在职业实践中进行职业道德修养。

实践是道德修养的根本方法,也是达到崇高精神境界的根本途径。

公路治超执法人员的许多优秀品质,如严格地组织纪律性,热爱本职,以路为家,秉公办事等都是在长期的治超管理实践中形成。

职业道德修养的一个要求就是知行统一,必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如果职业道德不能指导从业者的言论和行为,那就不能产生道德价值。

所以,强调职业道德修养的实践性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职业实践中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并把自我修养的结果付诸职业实践,才能真正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公路治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治超管理工作好坏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关系到公路治超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只有加强治超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才能确保完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治超管理工作才能早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更好地为公路事业服务,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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