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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编制单位:

贵州顺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城北二级客运站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职责,确保城北一级客运站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上级部门规定以及而制定。

第三条本工程实行“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二章建管局质量管理职责

第四条建管局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上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完成对质量体系的建立。

第五条根据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依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工程开工初期应明确工程建设质量方针及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建管局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水利部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海河流域分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建管局应监督各参建单位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九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管局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抽检。

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十条建管局抽查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施工单位施工原始记录、施工日志记录及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建管局在工程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单位。

第三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向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现场派出相对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要求。

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必须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主持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并签发设计图纸。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各种试验等,检查与督促施工过程中常规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后,审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并向施工单位发布开工令,施工单位方可正式开工。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四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L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

对本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五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和质量标准,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建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稳定专职质检机构和专职质检员,接受监理工程师常规施工质量检查和控制工作,同时,要主动接受建管局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专职质检机构、专职质检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有关资料,必须在申请开工前交监理单位,经审查确认后备案,作为施工单位开展质检工作和监理单位及建管局进行检查的依据。

对专职质检机构、人员和设备不合格或不落实的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开工令。

在施工过程中,专职质检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

技术人员和工人讲解工程对象的设计情况、建筑和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以便他们详细地了解工程,心中有数,掌握关键环节,避免发生指导错误及操作错误。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明确技术交底的内容,并搞好技术交底的分工。

1、技术交底的内容

①图纸交底。

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工程的设计特点,做法要求,以便掌握设计关键,认真按图施工。

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要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人员交待,以便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组织手段完成施工任务。

③设计变更和洽商交底。

将设计变更的结果向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做统一说明,便于统一口径、避免差错。

④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规范要求、质量标准、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工程的特殊要求等。

2、技术交底的分级和分工

①技术交底采用自上而下三级交底,分述如下。

a、一级技术交底:

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向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b、二级技术交底: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以《技术交底卡》的方式,向施工员、质检员、施工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要求细致、齐全,贯彻落实关键部位,特殊部位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C、三级技术交底。

由施工员或施工班组长向施工操作人员结合实际以口头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现场示范操作。

班组长在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作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明确施工意图。

二、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1、设计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施工人员、质检员等查找设计图纸的毛病和差错,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便于施工,图纸使用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等。

工程规模不论大小,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要参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的图纸会审,并做好会审记录。

设计图纸未经会审,不准施工。

图纸会审后,在施工过程中仍发现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差错的或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等不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均必须按照技术核定程序及时办理核定手续。

2、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学习制度

设计图纸会审后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将作为施工全过程的依据,现场的一切技术、质安和管理活动都应围绕其进行,现场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认真、反复地学习设计图纸以及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后,才能进行施工。

三、工程质量层级检验制度

1、工程质量层级检验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的全过程要经常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力求消灭事故苗头,发现较大的质量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补救,不留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以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质量检查分为三级检查:

(1)工人班组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各工人班组在新项目任务开工之前,须明确其质量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使操作规程得到遵守,质量措施得到贯彻,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班组长必须认真组织班组经常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如发现偏差、错误或事故苗头,给予纠正。

项目部专业检查2)施工质量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在现场的施工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要充分掌握主要工程项目和关键性工序的进度,结合班组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情况,经常进行有关质量方面的检查,注意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贯彻,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规程是否得到遵守,是否按照图纸施工,如发现问题及偏差错误,就立即指出并帮助纠正。

定期质量检查

定期的质量大检查由分公司和总公司二级进行。

施工现场的质量大检查,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总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每次检查必须组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等参加,对现场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要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错误、偏差,并总结现阶段的质量施工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

针对重点工程,分公司应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现场施工技术、质量经验交流会。

四、施工阶段的制度

1、质量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

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施工员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

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要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2、施工挂牌制度

施工现场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

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样板引路制度现场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

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4、施工过程记录制度

施工现场需要以施工日记的形式,由现场施工员负责逐日将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情况复检情况,机构作用情况,气象情况,班组工作安排情况,尤其是浇捣杜和拆模板、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等主要事项,填写在施工日记中。

施工日记是现场的原始记录,可作为日后查阅和作技术档案资料之用。

5、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

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

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中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经理部应马上向分公司、总公司汇报,并同时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的保护工作。

如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则由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一般事故则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施工结束阶段质量验收制度

验收程序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把工程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验收顺序首先验收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质量),再验收分部工程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工程质量。

验收组织

检验批、分项工程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合格后再提交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首先由项目经理组织到现场进行初检,公司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参加,验收通过后由项目经理提交给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规定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必须进行返工,返工符合要求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如果不合格检验批、分项工程注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质量检查员的责任;不合格分部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

针对出现的不合格品要由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重复发生。

六、交付使用阶段制度

1、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工期交付建设单位使用,树立信誉第一的思想。

工程竣工后应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要主动做好用户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制度并负责收集质量情报。

2、建设工程的回访、保修制度

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应主动对工程进行回访,听取建设单位或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对属于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不留隐患,如属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征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后,协助修补。

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在接到用户来访、来信的质量投诉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发现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紧急处理。

回访的方式一般有季节性回访、技术性回访和保修期满前回访三种形式。

季节性回访,大多数雨季回访屋面、墙面防水情况,冬季回访采暖系统的质量情况。

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明加以解决。

技术回访主要了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补救和解决;同时也便于总结经验,获取科学依据,为改进、完善和推广创造条件。

保修期满前的回访一般在保修期即将结束之前进行。

项目经理部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见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经理部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篇。

质量管理制度2成品质量,质量管理制度2。

第十六条。

出货检验每批姓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见(附表)呈主管批示彳及依综合判定执行。

口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

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专案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篇"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二)对於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专案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彦管理人员,安排生姓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接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

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姓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

制程间质量异常反应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彳爰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彳爰,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

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专案、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彳发,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姓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筐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工作报告《质量管理制度2》。

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彳爰,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姓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口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成品缴库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彼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於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彼,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

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一)客户要求提供姓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专案理由,检验专案及质量要求援送总经理室姓销组。

(二)总经理室姓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生姓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接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4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彼,於制造接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专案检验彼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接,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姓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四)特殊物、化性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接,会同研发部於制造接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於”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n检验报告申请表”送姓销组,第二联自存。

(五)姓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接,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叁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姓品检验专用章“接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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