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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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浙江省工业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9《施工安全强制标准》(JGJ80-91);
1.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二、工程概况
xxx1250m3工业管道包括:
高炉、热风炉本体配管、高炉、热风炉本体给排水管道、氮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蒸汽管道、氧气管道、循环水泵房、区域外线管道等。
工程特点:
本工程牵涉到的管道种类多,数量多,配管集中,系统性强,管道布置错综复杂,配件多,与设备连接点多,管道介质种类多,安装工艺复杂,。
因受施工条件限制,配管安装必须既要紧跟炉体主体结构安装进度,又要为赶综合进度经常突击性安装,安装工期比较长,配管安装中注意工期安排及安装前准备工作很重要。
同时,在施工中要注意多工种的配合,搞好与兄弟单位的紧密协作。
三、安全施工管理体系
3.1安全管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总方针。
坚持各级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施工组织保证体系,人人抓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贯彻执行“五同时”、“三不准”和“四不放过”的规定。
提高预防事故的控制能力,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2安全管理目标
无工亡、重伤事故,无恶性险肇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交通、重大火警事故。
轻伤负伤率小于1.5‰。
3.3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3.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强化过程管理。
3.3.2主管施工的项目经理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施工的全面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项目副经理为安全技术具体负责人,负责现场定期安全检查、监督、协调安全施工。
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解除安全隐患,并逐日填写安全记录。
作业工人在各自的岗位上牢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3.3实行安全责任连带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与项目组每个人员都有关系,人人都必须重视安全工作,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正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人员都必须承担责任,都要给予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3.3.4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图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现根据我公司颁发的“十三冶上海公司项目管理部(组)安全管理条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层层落实专人负责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
四.管道成品保护措施
4.1管道装卸车时,应轻装轻卸,已经涂装的管道吊装时应使用吊带或者钢丝绳加橡胶套管。
4.2管道堆放在地面时,应垫道木,防止泥土等污物进入管道。
4.3管道支架焊接时,要注意对钢结构的成品保护,焊接完毕后应尽快涂上底漆,防止生锈。
4.4进入现场的阀门等设备材料,必须包装良好,分类按照阀门的放置要求摆放整齐,需要禁油的氧氮氩阀门要远离油品。
4.5已经安装的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介质已经投入运行的阀门应挂牌,禁止随意操作。
五.职业健康与环境、消防保护措施
5.1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管理
5.1.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1.2由专(兼)职人员开展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5.1.3严格履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5.1.4施工前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员工。
5.1.5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粉尘类作业、高空作业、噪声及有害作业等的防护工作,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建立并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5.1.6上岗前各单位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前的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体检,避免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
5.1.7在可能发生或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立即停止作业,脱离作业环境,及时送就近医院安排诊治,迅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2卫生防疫管理
5.2.1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特点,对在职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及时有效的预防措施。
5.2.2施工驻地的生活用水,应采取过滤和消毒措施等,并经检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食用。
5.2.3食堂应采取防蝇、防蚊、防鼠、防尘措施,配置必要的设施,保持操作台及环境的清洁卫生,严格区分生熟食品的加工与存放,严格杜绝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5.2.4生活及现场垃圾按规划的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5.2.5发生卫生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
5.3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各相关措施使得废水排放、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相关要求,从而有效预防对环境的污染。
5.3.1废水排放
废水排放控制要执行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在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场所还要同时执行当地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按照铁厂指定地点进行废水排放。
5.3.1.1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应统筹考虑废水的排放控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废水排放系统。
施工的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废水排放控制措施执行。
5.3.1.2施工生产现场作业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
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或当地环保局指定区域。
5.3.1.3各施工单位应随时对废水排放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自检。
如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5.3.2噪声控制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把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域的噪声控制在最低限度,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员工和相关周围人员的健康。
5.3.2.1噪声控制要执行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在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场所还要同时执行当地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5.3.2.2各施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5.3.2.3施工生产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5.3.2.4施工场界的各类施工噪声分贝和施工时段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应规定。
5.3.2.5凡临近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6:
00~22:
00时段进行,因工艺和技术等特殊原因确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在由上级部门报相关领导及主管部门批准,并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5.3.2.6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制作作业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生产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在高噪音环境作业的人员应加强个体防护.
5.3.2.7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生产的强噪声机械(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5.3.3废弃物处理
为保证公司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而有效地保护环境和相关人员的健康。
5.3.3.1在开工前应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确定固定的废弃物收集场地。
(或铁厂指定地点)
5.3.3.2各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废弃物治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根据废弃物的类别分类堆放,并设立醒目的标牌或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等),有可能发生消防隐患的还应设置消防器材。
5.3.3.3有毒有害废弃物要设置专用的场地(或容器),单独封闭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地面和墙面(或容器盖)要采取防渗漏、蒸发等特殊的防护处理,并由专人负责。
5.3.3.4办公生活区域需要统一规划并设立废弃物固定垃圾箱,在垃圾箱边设置明显标识,并派指定专人负责,分类进行垃圾收集。
5.3.3.5生活垃圾应存放在桶类容器内,不得随意抛弃。
有毒有害垃圾严禁任意排放,要单独存放在容器内。
5.3.3.6各施工单位产生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自行进行处理。
5.3.3.7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必须做好回收利用工作。
对需要回收利用的建筑、包装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登记,填写废弃物回收记录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处置。
5.3.3.8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各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应联系上级单位统一委托经当地环保部门批8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清运和消纳单位进行处理,并签订相关协议书,由承包方负责处置。
5.3.3.9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上级部门统一委托,与所属环卫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由环卫部门处置。
5.3.3.10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5.4工地消防工作要求
工地消防用水管线直径不得小于100mm。
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m,并应布置在靠近十字路口、道边,距道边不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少于5m。
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并保持畅通。
油库、仓库、临时工棚及行政办公室附近要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器材,各种临时房屋要有专人负责防火。
油库、化工用品仓库要安装防暴灯具。
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
对变质、过期的物品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化工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必要的避雷装置,并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和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暴、防火等安全措施。
临时宿舍、工棚及其他临时建筑物,彼此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六、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管道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而且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专用设施和临时设施多,人员集中,因此,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
尤其碰到一些技术难度大、危险性作业多、进度要求快的工程,更要首先考虑如何保证安全。
为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工作是施工管理中的头等大事。
6.1施工现场面布置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是筑炉工程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体现了施工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
6.1.1在施工现场条件达到水、电、路、气通,场地平整的前提下,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合理布设施工平面。
安全通道,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域、车辆通行道路、现场进/出口、施工危险区域、安全隐患区域等均应设置标识牌或安全警示牌。
6.1.2材料和设备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密实,并根据材料的特点采取防雨、排水、防锈等措施。
耐火材料要堆放整齐,避免地面变形、下沉而引起材料与设备的滑动和倒塌,并且根据材料的使用部位及先后顺序放置好,并留设好进、出通道。
6.1.3易燃物堆放及施工垃圾堆放、处理。
氧气、乙炔瓶应远离木材、易燃废料堆放区域摆放,氧气、乙炔瓶应按规定摆放,且必须保证两者之间的距离,必须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牌,设置责任人。
6.1.4施工区域内的基坑和孔洞等应盖严、堵塞或围栏。
跨越沟道或炉体洞口,必须搭设牢固的走跳或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0.8m,并设置栏杆和挡板。
夜间作业时,通道和施工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6.1.5施工用电、用水及其他能源介质的主干和支干管线严格布设,符合规范规定;电箱、电线以及水管的摆放,必须进行规划,合理布置。
6.1.6在可能发生煤气、烟尘等有害气体的区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应安排专人负责测量煤气或有害气体浓度,并设置通风设施。
6.1.7现场办公及工人休息用的临时场所、工机具仓库等应选在安全的地方。
6.2施工用电、用水
6.2.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步骤
现场规划好后,要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气类型,规格;绘制简单的电气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2.2电工接电注意事项
6.2.2.1电工必须持证件,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负责将给予严重处罚。
6.2.2.2电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给用电设备接线、接地,并接好漏电保护设施,必须保证一机一闸。
线路必须合理布局,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打轧等原因造成安全隐;线头必须衔接好、用胶带包扎好,防止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6.2.2.3所有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电箱和开关应交专人负责;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巡检,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应每月最少检查和维修一次;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2.2.4电工要提前做好用电申请计划,并严格按照送、停电顺序操作,送电顺序: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紧急情况除外)。
6.2.2.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6.2.2.6用电设备及电箱周围要配置好防火安全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6.2.3各类用电人员应注意事项
6.2.3.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使用性能。
6.2.3.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2.3.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2.3.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6.2.3.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3材料运输
5.1桥式起重机
(1)桥式起重机的型号、跨度、荷载能力等应认真选定。
所属的吊车梁、轨道及滑接装置均应经正规设计。
(2)运转前,桥式起重机的行走部分,升降装置、电器设备、联系信号等均应认真检查,并经负荷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才能使用。
(3)桥式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
操作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上岗。
(4)起吊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速度要均匀;下降物件时,需低速轻放。
如需从有人的地方通过,应鸣铃示意下面人员躲开。
(5)吊钩上应安有限位开关,吊钩与卷筒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装物料时,下面人员应员离。
6.2电动葫芦
(1)电动葫芦及其运行轨道必须经过周密计算,认真选用。
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2)安装完毕后,要全面检查电气装置的安装质量,钢丝绳有无破损,所安装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运行轨道安装是否牢固等。
(3)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持证上岗操作。
吊运时,应保持均匀和垂直上下,禁止拉偏吊斜。
吊运中,物件上和物件的垂直下方严禁有人。
七、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7.1高空作业
7.1.1施工人员应事先经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1.2高空多层平行作业,应搭设坚固严实的保护棚,挂设安全网和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上下应取得联系。
7.1.3所有的悬吊设备和起重工具,应经过两倍静负荷试验后才可使用。
7.1.4施工前应详细检查脚手架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超载、超高。
7.1.5钢管架(包括卷扬塔、龙门架等)不得搭设在距离35kV以上的高压线路4.5m以内及距离1~10kV高压线路3m以内的区域。
7.1.6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无完整的防护措施时,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地方。
7.1.7高空作业运输材料时,应遵守所用运输机械的安全规定。
所有材料均应放置牢固,严禁向下扔投物体。
7.1.8电气照明必须使用低压行灯。
使用风动工具时,空压机应有专人操作,将风压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风锤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后才可上岗。
热风管道、粗煤气管道或烟道等施工时应做好通风换气措施。
7.1.9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完善的登高设施。
当施工人员需乘坐提升设备升降时,该设备必须安装可靠的并经检验的安全装置(行程限位器和保险卡等)。
7.1.10在暴雨、风尘、雷电、严寒、浓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的情况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7.1.11高空作业面附近有正在生产的工业炉或烟囱时,应采取防止烟(煤)气中毒措施。
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风向,可采用风向仪或挂一面测风旗辨别风向。
7.1.12夜间作业,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7.2主要施工机械的布置与安装
7.2.1机械设备的传动装置应有完整的保护罩。
7.2.2机械应有专人负责操纵,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操作前,应对机械的各部位进行检查并发出信号,有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域。
7.2.3新安装或检修后的机械,在使用前应进行空运转及负荷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准使用。
7.2.4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清扫和修理,一般也不进行注油。
检查和修理机械及电器设备时,必须拉开启动装置,并取下保险丝,锁闭开关箱。
7.2.5所有电器设备的外壳以及由电力直接驱动的机械,均应有接地线或接中性线,所有刀形开关均应放置在开关箱内。
7.2.7机械的电源开关,应安装在机械附近,便于操作,一旦发生故障,可及时将电源切断。
7.4.8一切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带接地端子的专门插销和插销座,否则禁止使用。
在开动碗形砂轮机前,必须检查砂轮是否上牢和有无破损,防止使用时飞出伤人。
操作人员应带好绝缘手套。
7.2.9拆除任何电器装置均应停电进行。
未拆下的线头仍可能带电时,应以绝缘胶布包好。
7.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7.3.1对参加高炉系统管道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工程施工特点,熟悉本安全方案及其自身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持证方能上岗工作,主要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7.3.2高炉施工人员应先经过医务部门的体检,证明体格适合高处作业者,才能允许进行作业。
在高炉高空操作平台的施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工作。
7.3.3高炉施工中经常与当地气象台、站取得联系,遇到雷雨、6级和6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
停工前做好防护措施,操作台上人员撤离,应对设备、工具、零散材料及可移动的铺板等进行整理、固定并做好防护,全部人员撤离后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7.3.4高炉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场地平整、道路通畅、通电、通水的条件,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图进行。
7.3.5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出人口应设专人警卫并建立警卫制度。
7.3.6施工现场的供电、办公及卫生设施等临时建筑和大宗材料的堆放,应布置在危险警戒线外。
7.3.7危险警戒区内的出人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安全防护棚。
7.3.8高炉工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工作面间应搭设隔离防护棚。
各种牵拉钢丝绳、滑轮装置、管道、电缆及设备等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7.3.9防护棚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7.3.9.1防护结构应通过计算确定;
7.3.9.2棚顶一般可采用不小于二层纵横交错的木板或竹夹板组成重要场所增加一层2~3mm厚的钢板;
7.9.5.3内部防护棚,从中间向四周留坡,外(四周)防护棚应做成向内留坡(外高内低),其坡度均不小于1:
5;
7.3.5.4垂直运输设备通过防护棚时,防护棚所留洞口周围应设置围栏和挡板,其高度应不小于800mm;
7.3.11垂直运输设备,应有完善可靠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严禁使用安全保护不完整的垂直运输设备。
7.3.12在施工中所采用的通讯联络方式应简单直接,装置应灵敏可靠。
7.3.13当操作平台最高部位的高度超过50m时,应根据航空部门的要求设置航空指示信号。
7.3.14施工现场内的操作平台及各种垂直运输机械等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八、危险源辨识与防范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措施
责任人
高空作业铺设单跳板,未按要求满铺或设双跳
高处坠落
铺设双跳并绑扎牢固
安全员:
胡振全
施工经理:
王亚丁
安全带未高挂底用
高处坠落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专职人员现场监督和检查
搭设时高处物体坠落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随身带工具袋,扳手等工具上有系绳,钢管用螺栓紧固后,配合人员才松手
上下抛掷物件
物体打击
物件的传递绑扎牢固,禁止抛掷
架体无有效接地保护
雷击/触电伤人
在井架支座和烟囱的避雷接地埋件之间,用镀锌扁钢焊接
井架无有效避雷措施
雷击/触电伤人
在井架支座和烟囱的避雷接地埋件之间,用镀锌扁钢焊接
四口及临边不按规定要求防护
高处坠落
四口及临边处安装围栏,挂铁丝网
操作平台超重堆物
坍塌/物体打击
平台上物料均匀堆放,按需上料,禁止超重。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
高坠/物体打击
脚手板用铁丝绑扎牢固
倒链悬挂支撑点不牢固,承担能力低于起重能力
起重伤害
倒链悬挂点在井架的立管、横管节点处
倒链使用前未对吊钩、链条、轮轴、链盘、自锁装置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管
起重伤害
使用前进行检查
搭设、拆除作业区域和警戒区无监护人
物体打击
设置禁戒区与监护人员
工作台易燃物堆积
引发火灾
及时清理易燃物,备足灭火工具和设备
上下垂直运输材料绑扎不牢,索具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
材料绑扎牢固或整箱运输
无信号装置或信号方式不合理
机械伤害
用对讲机上下联络
卷扬机钢丝绳配置不符合要求、断丝超标,扭曲变形,终端压板安装不正确
机具伤害
钢丝绳的规格为6×37,使用新购合格产品
卷扬机带病运转,刹车系统失灵
高坠/物体打击
使用前检查,加强日常维护
卷扬机及传动部无防脱绳装置
绞绕/断绳
安装防断绳装置
九、应急预案
9.1高空坠落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9.1.1应急准备
9.1.1.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
王亚丁
组员:
李加周胡振全朱占虎韩季芳李瑞田晓伟
(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9.1.1.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9.1.1.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
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9.1.1.4防坠落措施
1)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高处作业使用的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
发现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