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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夏建中

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夏建中

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夏建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导论

  文化人类学是研究人与文化的科学,或者也可以讲是从文化这个角度研究人的科学。

权威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研究人类社会中的行为、信仰、习惯和社会组织的学科。

  英国《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也指出:

“文化人类学关心的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及其习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遗传传递的行为方式。

  美国学者W.H.霍尔姆斯(W.H.Holmes)于1901年首次提出文化人类学这个术语,其英文是CulturalAnthropology,提出这一术语的目的就是与从生物特性角度研究人的体质人类学相区别。

  J.F.拉菲托(J.F.Lafitau,1670-1740),被传播学派学者推崇为文化人类学的奠基者。

  “爱丁堡学派”代表人物:

亨利•霍姆(HenryHome,1696-1782)、亚当•弗格森(AdamFerguson,1723-1816,被认为是英国古典进化论学派的先驱之一)、罗伯特森(W.Robertson,1721-1793)

  第一章古典进化论学派

  古典进化论学派是文化人类学史上的第一个学派,所以它的产生也可以看作是文化人类学作为一门独立科学正式诞生的界碑。

该学派活跃于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这30年间。

  该学派的产生应当从巴斯蒂安1860年出版的《历史上的人》算起,真正成熟的标志则是泰勒的《原始文化》和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两部巨著的问世。

  古典进化论学派产生的背景

  一、人类学知识的增长和研究组织的建立

  二、殖民贸易的促进

  三、进化论思想的催生

  最先清楚地提出生物进化论明确概念的是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1801年。

  斯宾塞偏重于社会进化,对进化概念的形成以及进化理论的系统化起了主要作用,他和孔德被并称为社会学的两位创建者。

社会有机论和社会进化论是贯穿斯宾塞思想的两条主线,是他关于社会的基本理论观点。

  社会有机体与生物有机体的相似与不同P15

  代表人物、代表著作、主要思想

  爱德华•伯内特•泰勒(EdwardBurnettTylor,1832-1917),英国文化人类学的奠基人、古典进化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原始文化》(1871),透彻和系统地阐述了其基本思想,以大量的人类学资料为依据的经典进化论的思想。

  论文“论研究制度发展的方法:

对婚姻和继承法的应用”,使用统计分析方法。

  泰勒是第一个在科学意义上为“文化”下定义的人,从而为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勾勒了基本轮廓。

  在《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他开宗明义地指出:

“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

  泰勒是一个反种族主义论者,他指出:

“我们应该而且也有可能打消关于人种遗传变化的考虑,而承认人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虽然是处在不同的文化阶段上。

  进化论观点:

  第一,用人类本质的一致性观念来说明文化发展的单一性,所谓人类本质的一致性就是人的心理的同一性,即人类无论什么种族,在心理和精神方面都是一样的;人们的行动都是人的心理活动的产物,所以,同样的心理和精神活动必然产生同样的文化发展规律。

的社会习惯的反应,及由此而决定的人类活动”。

由此可见,他研究的文化是有地理范围的,而非全球性的文化。

  他全部理论的核心就是“历史特殊论”。

他主张,为了理解或解释某一特定的文化,最正确的做法就是重建该文化走过的独特道路,即构拟该文化的历史。

  他称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历史方法”,并将此方法与古典进化论的“比较方法”相对立。

值得注意的是,他虽然反对研究世界文化的普遍发展规律,但是,并不反对探讨具体民族或特定文化的发展规律。

  博阿斯如此强调各民族特定文化史的研究,是与他反对种族主义观点和提倡文化相对主义分不开的。

他坚决主张研究每一民族、每一种族文化发展的历史,明确地指出,衡量文化没有普遍绝对的评判标准,因为任何一个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个文化的独特之处都不会相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各族文化没有优劣、高低之分;一切评价标准都是相对的。

  在《原始艺术》中,他指出: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只能理解为历史的产物,其特性决定于各民族的社会环境和地理环境。

  

  文化区理论

  博阿斯本人及其弟子们提出了“文化区”(culturearea)的概念,这个概念与“文化圈”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后者强调的是有共同的历史传统,前者强调的是文化特征上的相似,基本上不涉及传播的过程或轨迹。

  最早提出这一术语的是O.梅森。

  罗维的名言:

“文明是一件东拼西凑的百纳衣”。

  博阿斯还提出了“文化中心”与“文化边区”的概念。

“文化中心”是指一个区内表现其文化要素最浓的中心地区;而“文化边区”是指一文化区内远离文化中心,表现其要素较淡疏的边缘地区。

  

  古典物理学的归纳方法

  按照他的观点,人类学家应当是以经验现象本身的实际分布情形作分类,不能自己以既定的分类标准来强加于现象之上。

他认为,经验现象本身是有秩序的,不需要通过人为的抽象类别来理解;因此,对现象或资料的分类,应当是研究的成果,而不是研究的出发点。

  

  阿尔弗雷德•路易斯•克鲁伯(AlfredLouesKroeber,1876-1960)

  “超机体论”的文化观

  将文化看作“超有机体”,认为整个世界存在四种现象,即“质与力的现象、生命的现象、意识的现象、社会生活或文化的现象。

这些现象又可称为无机的、直接有机的或生命的、心理有机的或心灵的,以及文明的或超有机的或超心灵的”。

文化包括语言、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婚姻制度、风俗习惯以及生产的各种物质成就。

  “十八条宣言”:

  第一,历史研究的目的是弄清社会事实与整个文明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真实的联系,而不是原因。

  第二,历史研究的材料不是人,而是人的创造物,即他的行为的结果。

  第三,由人体现并通过人而存在的文明实质上是一个实体,是来自生活的一种秩序……历史并不关心创造文明的人,而只关心文明自身。

创造文明的原因是心理学家的事。

  第四,某些精神的构造必须由历史学家来研究,但可能被他用作社会现象的解释。

  第五,真正的本能在于社会现象的底部和源头,但不能被历史所研究。

  第六,个人或个体除了例证价值外,没有历史价值。

  第七,地理或物理环境只是文明使用的材料,不是形成或解释文明的因素。

  第八,历史学家必须指出:

所有人类的种族是绝对平等和同一的。

  第九,遗传不是历史中的重要的因素。

  第十,通过学习而获得的遗传是一个怪胎。

  第十一,自然选择或其他有机体进化的因素不能影响文明。

  第十二,所谓的野蛮人并不是野兽向受科学教育的人的过渡……所有的人都是受到教化的……对于历史学家来讲,文明没有高级与低级之分。

  第十三,根本不存在社会物种或标准文化类型以及阶段……文明中的阶段只是根据随意选择的事实而制造出来的似是而非的偏见。

  第十四,不存在民族心智,只有文明。

  第十五,不存在与物理、化学法则相同的历史法则。

所有被断言的文明法则最多只是一种趋势……历史不否认它们,也可以认识它们,但是描述这些法则并不是目的。

  第十六,历史研究的是条件、不是原因,文明现象之间的关系是顺序的关系,不是影响的关系。

  第十七,历史的因果关系是目的论的……这并不暗示那些持无神论思想的人抱有神学观念。

  第十八,总之,对历史来讲,生物学、心理学和自然科学的决定论和方法都不存在。

  由上述宣言可见,克鲁伯的理论观点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不研究文化的原因或因果关系,不研究人,也不研究心理、生理、地理环境因素,只研究文化自身及其关系,即文化事实或人的创造物。

二是文化不存在普遍法则,也没有进化阶段,没有统一的心理活动,没有任何决定论的东西;最多只是趋势。

  

  文化的形貌

  在克鲁伯看来,整个文化系统可划分为两部分,即基本形貌和次级形貌。

基本形貌指的是与生存、生计有关的文化事物;次级形貌则是与创造力、艺术活动有关的文化活动,如语言、艺术、文学和音乐等。

他认为,在任何文化系统中,只有当生存问题解决后,才有可能出现次级形貌的繁荣。

  

  亲属称谓和文化区的理论

  亲属称谓的八个类别P84

  他认为:

“亲属称谓反映了心理学而不是社会学的状况,它更多地是由语言因素决定的,只在少数因果关系中可以作为社会研究的参考。

  

  罗伯特•哈里•罗维(RobertHarryLowie,1883-1957)

  亲属称谓四种类型:

辈份型、分枝合并型、分枝旁系型、直系型。

P90

  

  爱德华•萨丕尔(EdwardSapir,1884-1939)

  “萨丕尔-沃尔夫假设”,核心是“语言结构制约着思维模式,因而也决定着对外部世界的认知。

  博阿斯提出了描述语言学,在《美洲印第安人语言手册》(1911年)中,他表达了这样思想:

经验上可观察的语言是人类心灵的产物,由于它的无意识性,可以使我们从某一语言的辞条和语法范畴方面,发现该民族经验范畴的特点。

  萨丕尔在《作为一门科学的语言学的地位》中宣称:

语言“强有力地制约着我们对社会问题和社会过程的看法。

人类并不仅仅生活在客观世界中,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已经成为他所属的那个社会的表达工具的特定语言。

认为我们适应现实主要并不靠使用语言,认为语言仅仅是解决交际和思考方面特殊问题的一种偶然使用的工具,这实在是一种错觉,事实是‘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有关群体的语言习惯不自觉地建立起来的,从来没有两种语言相似到可以被认为代表同样的社会现实。

  

  第四章法国社会学学派

  先驱者中有拉菲托、爱德华,此外,圣西门、孔多塞、孔德也为人类学的形成与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法国的文化人类学在理论上开始有自己完整的观点和方法,在组织上有具备影响力的阵容,则是由杜尔克姆将研究焦点从社会学转向人类学领域开始的。

  

  杜尔克姆的文化人类学理论

  戴维•埃米尔•杜尔克姆(DavidEmileDurkheim,1858-1917)

  代表作:

《社会分工论》(1893年)、《社会学研究方法论》(1895年)、《自杀论》(1897年)、《原始分类》(与外甥莫斯合著,1903年)、《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1912年)

  1898年创办《社会学年鉴》,此刊物是法国社会学家的论坛,影响极大,故法国社会学派又被称为“社会学年鉴派”。

  

  杜尔克姆的社会学思想

  首先,杜尔克姆对社会生活所做是一种进化论的研究,他赞同斯宾塞的观点,认为从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进化的特征是:

群体中个人专门化分工的不断发展,导致了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

但是,斯宾塞认为,这种合作关系是个人之间为了相互利益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关系”;而杜尔克姆认为,合作关系是由社会规范所创造的,也就是法律的和道德的规范是社会合作的真正源泉。

  在《社会分工论》中,杜尔克姆提出了“机械的结合与有机的结合”这一对著名的概念。

他认为,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结合关系是以“同质”为基础的机械结合关系,这种关系产生一种惩罚性质的社会规范;机械结合的基础是把个人同化为具有共同信仰和感情的整体,其团结的取得是以牺牲个性为代价的,周期性的宗教仪式同机械结合紧密联系在一起。

现代工业社会中,人们的结合关系是以“分工”为基础的有机结合关系,社会分工造成异质性和相互依赖两种后果,这种关系产生一种倾向于赔偿性质的法律;有机结合主张维护人的个性,个体部分的个性越鲜明,社会的团结或合作越牢固,因为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

  (现代工业社会要求人们有分工,但是这种分工依然聚合在社会大机器的运转中,人的个性未必得到鲜明的体现,相反,人弱化为机器中的一个螺丝。

  第二,杜尔克姆强调社会是一个整体的观点,这也可以讲是研究社会的基础。

  在《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中,他明确写到:

“社会是一个由各个群体或者说各个分子组成的整体……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相加的总和……因此,要考察社会现象的原因,或者社会现象的产生,不能在那些组成集体的各个分子中去寻找,而必须对这个已经组成的集合体进行研究”。

同样在这本著作中,杜尔克姆提出了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对于整体的“功能”问题,“为了说明某一社会现象,仅仅提出它得以产生的原因是不够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至少还必须说明它在确立社会秩序中的功能”。

  第三,杜尔克姆提出了“集体意识”的概念,并坚持认为,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应是“社会事实”。

  在《社会分工论》中,杜尔克姆将“集体意识”定义为:

一社会中多数人所共有的信仰与情感,通过它而形成该社会生活的固定制度。

在《自杀论》中,他用“集体观念”代替“集体意识”,主要是指一个社会中的语言、道德、信仰、习俗、传统意识,甚至包括神话等。

再以后,他又进一步指出:

人有两种意识,一种意识是个人的,它表现了每个人富有特征的意识形态;另一种意识是整个社会集体共有的,它不会随着个体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或者消失。

他把后者这种不是个人从直接经验中取得、而是由社会强加给个人的意识,称为集体观念或者“社会事实”。

  杜尔克姆认为,社会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感官和知觉来体会得到,并能进行客观的观察与说明。

  判断社会事实的三大标准:

社会现象的“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

  他对社会事实的定义:

“对于个人可施加外在强制的任何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社会中普遍呈现的、能自足存在而不依赖个人的任何行为方式”。

(见《教育与社会学》)

  按照这两个定义来衡量社会事实,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比较制度化或结晶化的现象,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习俗、语言等社会现象;第二类是比较不固定、尚未制度化的现象,如流行、舆论、时尚、艺术形式或群众运动中的狂热情绪等。

  在《社会学方法论》中,他还将社会事实分为“形态部分”(指社会成员的类型和交往情况、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居住环境等)和“生理部分”(指上述两大类社会现象)。

他认为生理部分是社会事实的基本内容。

  

  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

  

(一)宗教的定义与特征

  杜尔克姆认为,应从两方面来界定宗教,即一方面从神圣与世俗的对立上来区分,另一方面就是信仰与仪式的区分。

因此,宗教就是“一整套与神圣的事物有关的信仰和(仪式)活动”。

  

(二)宗教的起源与本质

  在杜尔克姆看来,宗教观念产生的真正和唯一的渊源就是社会,图腾崇拜的对象或神圣事物只不过是社会力量的象征。

因而,归根结底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是产生宗教的原因而不是相反。

  (三)宗教的功能

  在杜尔克姆看来,宗教的核心不是教义,而是仪式;而宗教仪式的功能就是强化一种价值和行为方式,如限制个人利益、为社会作出牺牲、顺从权威等。

他进一步将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即宗教对于整个社会和社会个体两个层次上的功能。

在第一个层次上,他指出宗教的功能可归为两种:

第一,宗教是集体情感与观念的沟通关系,在仪式上,人们发泄感情、交流思想和感情等;第二,宗教是规范社会关系的手段,如增加社会道德规范的权威,使人们产生向心力,加强团结。

  

  概念和范畴的起源

  几条结论:

  第一,所谓概念和范畴,都是集体意识或集体观念,是通过社会压力而强加给个人的。

因此概念的权威也就是社会的权威。

  第二,特殊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产生与之相关的特殊分类与概念系统。

  第三,类别与概念系统的结构反映了社会组织的活动及其结构。

  第四,概念和范畴虽然来自于社会,但是对于社会却具有功能,人们只有通过这些在逻辑体系上统一的概念和范畴,才能促进社会的结合。

  第五,概念与范畴都是不断进化的。

  

  莫斯的交换理论

  马歇尔•莫斯(MarcelMauss,1872-1950)

  代表作:

论文“宗教之刑罚权的起源”(1896年),开始学术生涯;“关于献祭的本质与功能”(1899年与H.休伯特合作)、《原始分类》(1903年与杜尔克姆合作)、“巫术概论”(1904年与H.休伯特合作)、“爱斯基摩人的季节变化”(1906年与H.伯查合作)、《论礼物》(1924年)、《社会人类学》(1950年)

  1925年,他将《社会学年鉴》复刊,使自己成为杜尔克姆以后法国社会学派的领袖。

  

  一、爱斯基摩人的宇宙观

  冬夏严格分开。

  

  二、礼物交换

  莫斯发现,在许多土著部落社会中广泛存在着赠礼习俗,赠送的礼品不是具有实用价值的经济性交换,或商品交换,而是没有实用价值的礼仪性交换。

这种习俗由三个环节构成,即义务性送礼、义务性接受和义务性的回赠礼物。

  三点结论:

  第一,他将具备以上三个环节的礼物交换习俗命名为“全面酬报制度”(Thesystemoftotalpresentation),认为在具有这种制度的社会中,相互赠礼的人就像是共享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断地有彼此给与、接受和回报的义务。

  第二,这种给予、接受与回报的义务,就相当于在这些义务束缚下的人或群体所订立的一个长期契约。

  第三,“全面酬报制度”的根本原因或深层原则是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

  莫斯对“库拉”的评价(见《论礼物》):

“jiu库拉的本质形式而言,它本身涵盖了特洛布里恩德人整个社会生活的‘给予与回报’的广泛体系中最庄严的部分……它是许多其他制度的结合点。

  总而言之,在莫斯看来,迫使人们进行礼物交换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社会需要这种互惠性制度,以保证社会活动的进行和社会规范的建立。

可以讲,基本上所有的礼物交换行为都是为了建立某种社会关系,都是为了参与社会活动。

交换是社会网络建立的基本要素。

从事交换的个体实际上代表着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准则,个体间的交换活动按社会规则进行,同时也在强化着这些规则。

“正是群体而不是个人进行着交换,订出契约,并受义务的约束。

”由此,莫斯得出了交换活动产生并强化社会规范结构的思想。

(这与功能主义有何区别?

  

  法国社会学学派的其他学者

  吕西安•列维-布吕尔(LucienLevyBruhl,1875-1939)原始思维理论

  

  代表作:

《初级社会的智力机能》(1910年)、《原始人的智力》(1922年)、《原始人的灵魂》(1927年)、《原始与超自然》(1931年)、《原始神话》(1935年)。

  他对原始人思维特点研究的两个基本观点:

  第一,欲了解原始人的制度、风俗和信仰,必须明白他们的思维是不同于我们文明人的思维,或者讲,原始人的思维是一种“非逻辑思维”。

  第二,构成原始思维的集体观念是受互渗律支配的。

  所谓互渗律,就是指对任何现象的思维,这种现象既是它自身、又被解释为其他任何东西。

  

  罗伯特•赫尔兹(RobertHertz,1822?

-1915)象征人类学研究

  

  代表作:

《右手的优越》(1909年)

  埃文思-普里查德指出:

赫尔兹的贡献主要有两点:

一是首先系统地研究了人的左右手所象征的社会含义,这一事实虽然遍布全世界,但却未被前人所重视;二是提出了富有启发意义的解释,虽然这些解释未必都是正确的,但是,却推动了后人的进一步探索。

他也指出了赫尔兹的局限性,比如语言方面的研究主要限于印欧语系,未对更多的语言进行考察;再比如忽视了一些部落,民族中关于“左”与“右”象征意义的相反例子等。

  

  阿诺德•范•盖内普(ArnoldVangennep,1837-1957)“通过礼仪”

  严格地讲,他并不是法国社会学派的成员,甚至可以讲,他是该学派的反对者或批判者。

  代表作:

《澳大利亚的神话传说》(1906年)、《图腾与比较研究方法》(1908年)、《宗教:

习俗与传说》(1908年)、《通过礼仪》(1909年)、《阿尔及利亚民族志研究》(1912年)

  “过渡礼仪”的三段结构:

“分离阶段”(表示个体或群体离开其先前在社会结构或社会阶段中的某一点)、“过渡或通过阶段”(从第一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受礼者进入了一种神圣的仪式时空,它处于一种中间状态或象征性地被置于“社会之外”,不同于过去和未来那按照世俗生活准则构造起来的时空)、“统合或组合阶段”(表示受礼人精力充沛地回归社会,所涉及的一切失去了神圣的色彩,回复世俗生活的原态)

  

  第五章英国功能主义学派

  该学派产生的标志是1922年,这一年,英国学术界同时出版了两本重要的著作,一本是拉德克利夫-布朗的《安达曼岛民》,另一本是马凌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

这两本书被英国人类学界誉为“新人类学”或功能主义学派的“出生证书”。

  

  拉德克利夫-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

  阿尔弗雷德•雷金纳德•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ReginaldRadcliffe-Brown,1881-1955)

  主要著作:

《安达曼岛民》(1922年)、《社会的自然科学》(1948年)、《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1952年)、《社会人类学方法》(1958年)以及与福德合编的《非洲的亲属制度和婚姻制度》(1950年)等。

  

  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与方法

  概括为五方面:

  

(一)主张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人类学研究

  1931年,他总结了自己对心理与社会文化这两者关系的系统看法:

(1)在社会制度和文化现象中所发现的规律必定是社会学的,而不是心理学的;

(2)任何根据个人心理活动过程来解释具体社会现象的理论都是错误的;(3)但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是由人的心理-生理结构的本质所决定的,所以,当我们发现了社会学规律时,也就是发现了这些规律的心理-生理过程基础;(4)个人心理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文化决定的。

  拉德克利夫-布朗进一步提出,应采用归纳方法来从事人类学研究。

所谓归纳方法,就是自然科学研究中经常采用的卓有成效的方法。

归纳方法的前提是:

世界上所有现象都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因此运用某种逻辑方法来发现和证明某些普遍规律是可能的。

归纳方法的目的或本质就是要获得一般规律,而该规律应能适用于其范围内的所有解释和推论。

采用归纳方法应遵循其规则,这一规则就是:

事实必须是观察得来的,假设必须能够解释这些事实,并且要再次返回到观察中去,以便进一步证明或验证自己的假设,这一过程是循环往复的过程,直至最后得出比较可靠的结论。

  

(二)强调共时性研究

  共时性的研究是不考虑文化的历史和起源,而是将文化看成一个整合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文化的每一个因素都扮演一特定的角色,都具有一种功能。

因此,研究文化就是研究一种文化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这种文化的整体结构、各文化要素在这个整体系统中对于外界调适和内部整合两方面所具有的功能,以及比较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异同点。

  (三)建立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

  其“社会结构”思想可概括为三点:

(1)社会结构是指一个文化统一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组合的各种群体及个人在这种群体中的位置。

群体有阶层和类别两种形式。

(2)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由“制度”支配的,所谓制度是指某些原则、社会公认的规范体系或关于社会生活的行为模式;具体讲,原则指的是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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