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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

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

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安徽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

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

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刘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

刘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011年05月04日星期三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

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2011年05月05日星期四

在还没有来事务所见习之前,我总觉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很单一,工作也很轻松。

总觉得他们不用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可以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通过这次的见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例如与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

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认识的,知道律师不全像我们想的那样轻松,这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

每一位律师都是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2011年05月06日星期五

今天是见习工作第一周的最后一天。

总的来说在这一周的时间,这周的事情不多,其实不是不多,只是我能够帮的上忙的事不多。

总觉得这样自己没有派的上实际性的用处实在不好。

虽然他们是说不用帮忙,也许是不熟的缘故吧。

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更主动些,哪怕是打水、扫地、整理办公室都可以增强和交流。

无所事事的时间有些难熬,希望尽快融入这个团体,让每一天充实起来。

2011年05月09号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

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

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

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

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2011年05月10号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

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

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

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

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2011年05月11号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

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

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

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2011年05月12号星期四

今天是周四,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

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宁乡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

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

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

1.女儿抚养权归她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5.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

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2011年05月13号星期五

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

2011年05月16号星期一

经过两周的的实习和自我总结,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刘律师正要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

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

而跟随律师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此外,也让学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

真实的了解到相关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领略到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与风采,怎样组织证据与运用法律知识辩论,是我受益颇丰。

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清晰的认识自己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从而为我将来的努力指明了方向。

2011年05月17号星期二

昨天的庭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

而这次的实习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一类人—律师。

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

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

2011年05月18号星期三

今天由于接到了一宗关于货款纠纷的案件。

当事人刘先生在2008年2月3日开始与某消防设备公司达成供货协议,由陈先生每月为其提供必要生产钢材,货款于每月月底25号前结清。

于是,刘先生每次按某消防设备公司提供所需钢材,到了月底已经结清本月货款事宜。

到了3月5日,该消防设备公司再次以其名义向刘先生的公司下了一单总价款28万人民币的订单,但这次的送货地点更改为某第三公司。

随后几次的订单均送至某第三公司。

到了月底25号,刘先生携带整月发货单和签收单至某消防设备公司准备收取本月价值56万人民币货款,但去到之时,已经发现该公司已经撤走。

然后刘先生就去某第三公司反应情况,但某第三公司拒绝协助。

随后刘先生即聘请刘律师为代理人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2011年05月19号星期四

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实习生熟悉关于货款纠纷的业务处理,刘律师今天让我负责查阅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

一整个上午我都在整理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权债务的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但是60%以上的案件均属货款纠纷。

由此可见,在社会上关于货款纠纷的事情发生最多,刘律师告诉我们,处理这些债权债务纠纷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情况发生,其次再去深入了解案件的证据保存和相关情况。

由此我才发现,诉讼时效在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

2011年05月24号星期二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今天轮到了我来讲法律知识培训课。

为了做得更好,我昨晚查找资料到深夜。

不过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好的收获的。

上午的时间把刘律师所交代的事情办完了之后,下午我就开始检查我所要讲的内容,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逻辑思维。

今天,我所讲的主题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

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在律所所接触到的,不是很多,因为处理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关于证据收集是比较模糊的。

首先接下案子后,关于赔偿的范围与责任鉴定书是相关密切的,责任鉴定书是由交通警察的相关部门作鉴定,而且是不能复议,仅此一次,所以相当的重要。

责任定性的大小直接与索赔额或赔偿额挂钩。

其实,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交通发达和顺畅作贡献。

2011年05月25号星期三

今天天气不错,但是中南大学的一位实习生由于身体不适并没有来实习。

平时她的问题比较多,经常都会给办公室带来热闹的气氛。

但是今天办公室没有了那么多的欢声笑语,但是大家都在埋头苦干。

今天刘律师整好有一个民事案子要出庭,我得知后变申请一同去旁听,希望能真实感受下刘律师的口才风采。

其实,在大二和大三的时候学校已经组织过两次班级模拟法庭,对法庭秩序和审理顺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解,今天就是去体会真实的效果。

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

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

刘律师不仅文笔飞扬,口才横溢,简单的几句博弈已经让我预见了我们胜利的曙光,我想,我就是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样正义,勇敢,善良的律师!

2011年05月26号星期四

今天我去了人民法院补立案材料,我真晕啊!

那法院的人还真会为难人。

因为我们所先前已经在那个法院立过案啦,所以这次去,就是补交一些诉讼材料和诉讼费用.但我去立案厅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法官说有这个案子.(其实那时已经是中午快下班的时间了,只有两个法官在立案厅窗口那办公)我按照律助的吩咐把材料交给2号窗口的法官,但法官却示意我去一号窗的法官那办理.与此同时,示意我的那个法官与一号窗口的法官不知在耳语什么.一号窗口的法官还往我这边看了看,然后我过去1号窗口,那个法官看了我的材料,就说,你这些是什么东西啊,你的立案材料呢,我说这些不是吗?

他说这些是什么东西啊!

反正我被他问得都蒙了,我都一头雾水的.因为我对这个案子真的很不熟悉,我也不知这里讲的是什么,我也没有看,我以为只要按照律助说的去做就行了,可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有些事是一定要自己多深入了解才行。

2011年05月30号星期一

早晨匆忙起床,赶着修改昨晚忘记的合同,结果差一点迟到,赶不上上交。

和师傅讨论了一下合同中的价款计算问题,才知道每一种类的合同都离不开行业的专业知识背景。

律师是不得不涉足很广的职业,做医疗纠纷的案件就要对医学方面有初步了解,所里甚至有个有医学硕士学位的律师;作劳动纠纷的,又要熟知劳动法甚至每种劳动的性质特点;经济证券案件又对律师的金融知识是个大考验;而最难办的一件事是,一个律师如果想要养活自己,又不得不办理每一种业务以拓宽案源。

中午时间紧迫,因为要赶回家吃饭,又要在12点半回到律所开会。

会议开得很长,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

是专门针对实习生的每周培训,主任先在开场讲了一些实习生的注意事项,寄语,等等,然后刘律师开始了漫长的商务礼仪培训,据说下周是实务培训,大家总算松了口气。

2011年05月31号星期二

今天下午最值得记录的是一次外访当事人。

所里的杨律师找人去拜访一个外贸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

呵呵,机会难得,顾不得脚痛赶紧报名跟去。

到了那里刚开始听当事人陈述案情的时候那叫一个云里雾里阿。

本来以为是自己不难懂得案子,结果外贸代理什么的,我真是完全不懂,还好杨律师耐心解释,总算是摸清了来龙去脉,法律关系,汗,惭愧啊。

因为有好多东西涉及商业秘密,在这里也不好讲,但这次至少让我深切体会到了理论与实务有多么不一样.

2011年06月1号星期三

实习第一次亲临实务第一线,旁听了两场当事人咨询,一个名誉侵权纠纷,一个住户房地产纠纷的代表人诉讼。

当然其中也会偶尔发表一点小小的意见,不过大部分时候是在听律师对当事人陈述的法律意见和分析。

会见当事人还真是门学问呢,要从当事人生活化的叙事中找出争议的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找到最好的解决途径(其实最好的解决途径往往不是诉讼)。

下午一伙人又研究了一份代理被告的合同纠纷案卷,接了一个修改装修合同的回家作业。

现在了解到其实律师是相当自由的一个职业,就像在律所,有十几名律师,每天由一位值班,负责接待来咨询的和准备打官司的人,我们都管他们统一叫当事人,其余的律师做什么都可以,来不来所里也没人限制,完全自由,只是他们没事的话通常会过来的,在家里呆着哪来钱过日子,在所里有时候会接着案子,或是经常和其他律师讨论手里的案子如何去解决。

不管怎么说,自由和假期还是人们比较看重的条件之一,看来律师行业已经顺利入围。

2011年06月03号星期五

今天不知为何那么累,时不时地要陷入半昏迷状态,其实我觉得,正常人来讲看上一本《中国司法》也保证比喝了安神补脑液睡的还香,和听英语听力是一个等级的.看来看书的好处还是颇多的,这个方法值得推广.

早上又去了区人民法院,取证的说。

从6楼跑到5楼再跑到2楼,再跑回6楼,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卷宗,可怜啊„„。

复印完卷宗后,走了好长一段路去坐公交,回到一百又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回到所里。

沿街的面包店里还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本来已经过去了的饥饿再次袭来。

还好所里有香喷喷的饭指引着我。

2011年06月07号星期二

接到刘律师分派的任务,干劲很足,周末两天我在家认真的思考认真的写,上网查找有关诈骗犯罪的资料,还与其他人探讨。

今天上班时我交了我写的法律意见,刘律师看了后说了句“还不错,有培养潜力”。

这句话让我高兴了很久。

上午与刘律师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陆某,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

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又回所里与其他律师交换陆某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

陈律师还让我再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下午我就在所里专心翻阅有关各种诈骗的法律法规。

顺便补习了在学校期间学习刑法的不足,使我更深入理解了各种诈骗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

合同诈骗的案子搞了一天,哎,真是人心叵测啊,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了。

那么多人都指控我们的当事人,难道他真有问题?

虽然港台片里N多当事人是坏人,但是碰到自己头上,还是希望当事人是清白的,不是完全没有污点么,至少不是主谋,可现在同案犯好像把我们的当事人说成了十恶不赦,而且所有骗局都是他策划并一手操纵的„„到底该相信谁好呢?

明天就要去看守所了,见了当事人也许会有新发现吧。

2011年06月08号星期三

今天失误了,第一次出访居然就迟到„„哎,真是办事不利啊。

还好我只是实习生,要是拿工资的话,不知道要被怎么批„„于是兜了一大圈还是回到了律所,还是在所里整理卷宗。

周一人家就要来检查了,可是我们的大律师们,还是开庭的开庭,接待客人的接待客人。

厚厚的卷宗放在一边,连签个字的时间都没有。

我早上要去法庭旁听,估计是没时间了。

不能再出意外的说。

打了合同、答辩词。

下午研究那个装订机研究了半天,发现现在脑子有点秀逗了,不会变通了。

大律师们也真是忙啊。

案卷已经堆了一大堆了,居然还没有把小结写掉,这不是影响我的工作进度嘛。

害我只能趴在空调地下睡大觉。

2011年06月10号星期五

今天早上咨询来了位乡下的农民,关于房屋和土地买卖问题。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许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但遇到问题都会不顾路途遥远来请律师帮助解答。

不过,依民法老师的意思,中国如今有点太强调这个法律武器,就是凡事只想到打官司,甚至有法官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帮助鼓励群众打官司来解决纠纷,这就有点过了。

其实在西方国家,人们已经越来越强调如何更好地利用非讼方式来解决一些法律纠纷,并在注重研究这种制度的科学制定和完善,很遗憾,不得不肯定的是,和西方国家的很多方面比起来,中国总是落后一个时代,就像对待爱情与婚姻的观念一样,西方国家如今注重强调家庭观念及从一而终的恋爱观,而中国却正处在开放的浪尖。

也许万事万物发展都有这样的规律,都需要固定的时间的积淀使它们不断变换出新的模样

2011年06月13号星期一

今天来了位咨询的是关于医疗事故的索赔。

事实上,现在几乎很少有律师接手此类官司了,原因有两个,第一,绝大多数律师都没有医学专业背景,打这类官司太累且不占优势,医疗事故官司涉及医学专业性很强,短时间内根本无法透彻地了解事故发生的根本或是真正的原因,虽然法律有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现实中,医疗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都是互相通气的,中国是人情社会嘛,除非受害者在医疗机构有很强的人脉,否则让他们做出对受害者有利的鉴定结果是比较困难的,都是同行,如果在不违法的界限内,他们自然不愿得罪医院,让院方承担巨额的赔偿金,当然也有良心发现的,那位受害者就比较幸运了,也无需感慨什么,世道就是这样。

第二个原因呢,有些俗气,因为律师累死累活打下这个官司,只能收取很少的律师费,即便收了,花起来良心上也过不去。

因为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大多是受到极大伤害的,本身家里的家底可能就被没完没了的医疗费掏空了,打官司赢来点钱,还不知能撑到哪个时日,看着人家那凄惨的样子,谁还忍心再伸手去要呢?

即便是劳动所得,花起来同样心有不安。

这样下来,付出和收获总是成不了正比,所以就出现了上面所说的那种状况。

很多在此类案件中胜诉的受害者,都是自己去收集资料自己打的官司。

想象和现实的差距总使如此的巨大,我们只能压住心口的疼痛,直面现实。

2011年06月14号星期二

今天上午所上很热闹,咨询的人很多。

我却主要是看案卷。

下午只看了一个案卷材料,这个案卷有点复杂,把材料基本整理完整就花了约45分钟,牵涉到三个案子,分别经过一审、二审,有的还经过一审法院重审后再上诉等程序。

我看后就是5:

30以过,再迫不及待的和师傅交流,谈谈自己的想法。

师傅也提出了问题还没解决,我还没看他们的代理词,没看新闻线索材料,明天再瞧,再和师傅交流。

今天我走时已是6:

00,但师傅和张律师都还没走,听说是在等一个当事人。

总之,今天也很忙,并没有感觉无聊,这就好。

2011年06月17号星期五

上午去了趟法院,将昨天写好的执行申请书交到承办法官手里(,就回到所里翻阅案卷。

刘律师还没有来,昨天他说今天上午他去中级法院有点事,来所里会晚点。

叫我可以翻看他以前办过案子的案卷。

今天,所里只有刘律师的助理在。

其他律师都出去办案了。

因为我们年龄相仿,所以很快就聊开了。

她是2006年大学毕业,同年通过了司法考试,经人介绍到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做助理。

工资由刘律师发,没有社会保险。

律师事务所没有为助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对于我这个还在校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惊讶的。

我对于社保的观念是:

大家都是学法律的人,对法律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尊重;律师给助理购买社保也是对助理的一种尊重,这样助理才会有基本的安全感可以更好的为律师工作。

我想我以后求职时,办理社会保险的事情我是一定要自己提出来,自己的权益是靠自己来争取的。

2011年06月20号星期一

所在企业的一员工向我咨询有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方面的事情。

他可能把我当作律师了。

该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但由于企业没有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

因此,他向我咨询怎样维护其权益。

我刚好前几天对劳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较好的准备,他的问题可以通过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得到保护。

因此,我很详细进行了解答。

他听了内心显示不住的激动,说我帮了他很大的忙。

我正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时,刘律师走了过来,对我的回答表示肯定。

但同时提醒我说,以后碰到客户单位的员工前来咨询法律问题,而问题恰恰是由于企业违法引起的,此时应该回避回答这样的问题。

还说,你以后执业了会慢慢理解我的话的。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着刘律师的话,始终得不到很好的解释。

晚上,上网看了一篇一律师仗义为顾问单位的员工的利益而提出该顾问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存在违法的法律意见时,遭到了顾问单位解除顾问合同。

我想,刘律师担心的是否也是这个原因呢

2011年06月21号星期二

有事日头短,没事日头长.上午看着时间下班,下午照完相后刚好有个当事人去所里送一些材料,同时也再次咨询了一些问题,在会议室当事人和他的代理律师聊了会.是一个工伤问题,他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了伤,由于没有和建筑商签定劳动合同(其实,在工地几乎没有一家建筑商和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的,这是一个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所以对是否能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认定他和建筑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而感到焦虑.律师在给他解释的时候一直忍不住想插嘴,耳边有个声音老在提醒我,多听少说.第一天就插嘴了,以后律师给人做咨询的时候就不乐意让我听了.在旁听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反复的问的就是一个劳动关系能否认定的问题,律师已经给他解释过很多次,可是他还不停的问.其实,这时候的当事人需要的并不再是法律上的可行性问题,而是心理的一种安慰,也许律师每次和他解释完他的劳动关系按法律和他递交的材料预测认定为劳动关系是没问题的时候他心理能更加塌实从而缓解心中的那种焦虑情绪.

2011年06月24号星期五

周五在所里看了份刘律师代理的一个工伤案卷宗,刚好那天当事人送材料过来,我在旁边听他们的咨询。

刘律师在我们第一天到所里的时候就对我们说要是有律师给人咨询的时候,如果律师没反对就可以在旁边听,学习怎么给人咨询。

听了半个小时,对案子大概有了了解,于是刘律师交代我一个任务,让我写一份《XXX与XXX劳动纠纷案的办案思路》。

关于这个案子,我从周五下午到旅游回来这个周一下午完成任务,感觉获益匪浅。

对工伤案子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很多在课本上的迷雾开始清晰。

2011年06月27号星期一

所里来咨询的人挺多的,专业律师都很忙,他们的徒弟也有事做。

(有师傅的徒弟是有工资的),闲着继续看卷宗,有人来咨询了只要是在外面的会议室我就拿着笔和纸听着,看着,记录着。

记住嘴巴不能动。

我始终提醒自己。

从周一到周三主任都很忙,每交待我们做什么。

师傅明天让我去法院立案去,有些激动。

2011年06月28号星期二

年轻的心总是不够理智的。

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当我看到一个个在工地里打工的农民工到我们所里面因为在工地里人身受到伤害而又不能被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时心里总是很难受,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却又只是受到损害的一半,这样对他们不公平。

为什么会这样呢,直接的原因就是因为不能证明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从而不能按照工伤处理。

深层的原因是,他们确实是弱势群体,他们不懂,不能也不敢在进入工地前就争取到应该有的保障。

比如劳动合同,安全防护等。

2011年07年04日星期一

作为一个律师真是非常有必要懂得一个地方的方言。

外语学不会我们可以找借口没有语言环境,但是学习一个你工作或者生活的城市的方言不能给自己找借口了。

一个合格的律师是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

学好一个地方的方言对案源,以及今后和政府,司法机关甚至是一般的普通百姓打交道都非常有利的。

首先,你有可能面对的一个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如果听不懂交流就非常困难了。

今天我们所来了两个上了年级的老太太,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我在旁边听的那个费劲,反正云里雾里的就听明白那么一两句。

其次,我们有可能面对不会说普通话的证人。

最后,每个城市都有地方主义色彩,而地方主义色彩之一就是会不会说当地方言。

会说方言当地人(尤其是政府,司法机关当地人相对比较多)就会相对比较亲切,办起事来更顺利。

2011年07年05日星期二

明天是刘德华巡回演唱会长沙站的演唱。

据说是华仔经济危机没钱了,到长沙这个方兴未艾的城市捞点钱。

华仔是我的偶像,这么好的机会却不能去现场一睹偶像的风采,可惜。

谁叫我们实习律师穷呢!

说起实习律师穷的话题,那得要回忆一下上周三的那个小聚会了。

这周三我们所的实习律师都到齐了,刘律师请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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