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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清单计量规则

一、路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场地清理的计量规则

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设计图表所示,以投影平面面积(m2)计量。

现场清理路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胸径小于150mm的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

草皮的铲除与开挖、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高处的直径)大于150mm的树木,以棵计量。

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导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挖出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出、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2.拆除与挖掘的计量规则

1)挖出旧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m2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以m3计量。

2)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回填、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3.路基挖方的计量规则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横断面面积计算,以m3计量。

2)挖出路基内非适用材料(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以m3计量。

3)凡超过图纸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的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的维修等均不另计量,作为附属工作。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应挖松深300mm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

此两项作为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

6)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同路基土方石方开挖。

4.路基填筑的计量规则

1)填筑路基的土方数量,以横断面施工图为依据,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m3计量。

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免费运距以内)、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m3计量。

计价中包括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费用。

其开挖作业在路基挖方中计量。

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m3计量。

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6)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铲运、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7)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8)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9)改造其他公路的路基土方填筑的计量方法同上面1)中内容。

5.特殊地区路基处理的计量规则

1)挖出换填:

挖除原路基一定深度及范围内淤泥以m3计量,列入第203节相应的细目中。

换填的填方,包括由于施工过程中地面下沉而增加的填方量以m3计量,列入第204节相应的细目中。

2)抛石挤淤:

按图纸计算抛石体积的片石数量,以m3计量,包括有关的一切作业。

3)砂垫层、砂砾垫层及灰土垫层:

按垫层类型分别以m3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4)预压和超载预压:

按图纸所要求的预压宽度和高度以m3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5)袋装砂井:

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分别以m计量。

砂及砂袋不单独计量。

6)塑料排水板:

按规格及深(长)度分别以m计量,不计伸入垫层内长度,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7)粉喷桩、碎石桩、砂桩:

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以m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8)土工织物:

铺设土工织物按其净面积以m2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9)滑坡处理,按挖除及回填体积,以m3计量。

10)岩溶洞按填筑体积,以m3计量。

11)膨胀土路基按图纸进行铺筑,按不同厚度以m2计量。

12)黄土陷穴按开挖和回填体积,以m3计量。

13)湿陷性黄土采用强夯处理,以m2计量。

14)盐渍土路基处理换填,按不同厚度以m2计量。

15)工地沉降观测不予计量,作为承包人应做的工作。

16)临时排水与防护设施不另行计量,认为已包括在相关工程中。

6.坡面排水的计量规则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加固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按图纸所示以m计量。

由于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加固铺砌而需扩挖部分的开挖,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有钢筋混凝土盖板的边沟长度以m计量。

2)急流槽按图纸施工,以断面尺寸计算体积(包括消力池、消力槛、抗滑台等附属设施),以m3计量。

3)路基盲沟按图纸施工,以断面尺寸及所用材料,按长度以m计量。

4)所用砂砾垫层或基础材料、填缝材料、钢筋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均不另行计量。

7.护坡、护面墙的计量规则

1)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等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为依据,按不同工程细目的不同砂浆砌体分别以m3计量。

砂砾或碎石垫层以m3计量。

2)预制空心砖和拱形及方格骨架护坡,按铺筑面积以m2计量。

3)种草及铺草皮,应以图纸所示面积为依据,以m2计量。

4)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以及基础的开挖和回填等有关作业,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挡土墙工程量计量规则

1)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工程应以图纸为依据,按砂浆强度等级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以m3计量。

砂砾或碎石垫层以m3计量。

2)混凝土挡土墙的钢筋,按图纸所示以kg计量。

3)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基础开挖、运输与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9.锚杆挡土墙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锚杆挡土墙工程计量应以图纸为依据,混凝土挡板和立柱以m3位单位计量,钢筋及锚杆以kg为单位计量。

2)锚孔的钻孔、锚杆的制作和安装、锚孔灌浆、钢筋混凝土立柱和挡土板的制作安装、墙背回填、防排水设置及锚杆的抗拔力试验等,均为完成锚杆挡土墙所必须的工作,不另行计量。

10.加筋土挡土墙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加筋土挡墙的墙面板、钢筋混凝土带、混凝土基础以及混凝土帽石,以m3计量。

浆砌片石基础以m3计量。

2)铺设聚丙烯土工带,按图纸数量以kg计量。

3)基坑开挖与回填、墙顶抹平层、沉降缝的填塞、泄水管的设置及钢筋混凝土带的钢筋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加筋土挡墙的路堤填料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在本规范204节计量。

11.各类土、石方在进行路基土、石调配时,其定额、计量单位、计价等按如下规定进行

1)挖方:

按土质分类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定额单位为天然密实方。

2)填方:

套用相应的压实定额,定额单位为压实方。

3)本桩利用:

这一参数不参与费用的计算,其挖已在“挖方”内计算,其填已在“填方”内计算。

4)远运利用:

只计算其调配运输费用,其挖已在其他断面的“挖方”内计算,其填已在“填方”内计算。

5)借方:

计算其挖、装、运的费用,其填已在“填方”内计算。

6)弃方:

只计算其运输费用,其挖已在“挖方”内计算。

二.公路桥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1.模板、拱架、和支架工程量的计量规则为:

仅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作计量。

2.钢筋

1)根据图纸所示及钢筋表所列,以kg计量。

其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预应力混凝土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及混凝土桥面铺装中的钢筋。

2)除图纸所示外,因搭接而增加的钢筋不予计入。

3)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连接套)、焊接、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基础挖方及回填工程量计量规则

1)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分别按干处、水下及土、石,以m3计量。

干处挖方与水下挖方是以施工期间实测的地下水位为界限。

在地下水位以上开挖的为干处挖方,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的为水下挖方。

基础底面、顶面及侧面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基础挖方底面:

按图纸所示的基础(包括地基处理部分)的基底标高线计算。

b.基础挖方顶面:

按横断面上所标示的原地面线计算。

c.基础挖方侧面:

按顶面到底面以超出基底周边0.5m的竖直面为界。

2)为完成基础挖方所做的地面排水及围堰、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回填与压实、错台开挖及斜坡开挖等,作为挖基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台后路基填筑及锥坡填土在204节内计量与支付。

4)基坑土的运输作为挖基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钻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钻孔灌注桩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m计量。

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梁底。

对于与桩连为一体的柱式墩台,如无承台或系梁时,则以桩位处地面线为分界线,地面线以下部分为灌注桩桩长,若图纸有标识的,按图纸所标识计。

由于超钻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开挖、钻孔、清孔、钻孔泥浆、护筒、混凝土、破桩头,以及必要时在水中填土筑岛、搭设工作台架及浮箱平台、栈桥等其他为完成工程的细目,作为钻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混凝土桩无破损检测及所预埋的钢管等材料,均作为混凝土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钢筋在第403节内计量,列入403-1细目内。

4)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

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m计量。

5.挖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挖孔灌注桩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m计量。

计量应自图纸所示从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梁底。

如无承台或系梁时,则从桩底至图纸所示的桩顶。

当图纸未示出桩顶位置,或示有桩顶位置但桩位处预先有夯填土时,则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于超挖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清孔、通风、钎探、排水、浇筑混凝土、每桩的无破损检验以及其他为完成此工程的项目,均为挖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钢筋在第403节内计量,列入403-1细目内。

4)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

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m计量。

6.结构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以图纸所示为依据,分别以不同结构类型及强度等级,以m3计量。

2)直径小于200mm的管子、钢筋、锚固件、管道、泄水孔或桩所占混凝土体积不予扣除。

作为砌体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不另行计量。

3)桥面铺装混凝土在第415节内计量与支付,结构钢筋在第403节内计量。

4)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制构件的预埋钢板,防护角钢或钢板,脚手架、支架及模板,排水设施,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混凝土养生,混凝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它杂项细目,以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架设设备拼装、移运、拆除和为安装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7.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包括现浇和预制应力混凝土)按图纸尺寸,以m3计量。

计量中悬臂浇筑、支架浇筑及预制安装预应力混凝土梁、板的一切作业。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钢材,按图纸所示或预应力钢材表所列数量以kg计量。

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按两端锚具间的理论长度计算;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按构件的长度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非预应力钢筋,在第403节计量与支付。

4)预应力钢筋的加工、锚具、管道、锚板及联结钢板、焊接、张拉、压降、封锚等,作为预应力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预应力锚具包括锚圈、夹片、连接器、螺栓、垫板、喇叭管、螺旋钢筋等整套部件。

5)预制板、梁的整体化现浇混凝土及其钢筋,分别在第410节及第403节计量。

6)桥面铺装混凝土在第415节计量。

8.砌石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为

1)以图纸所示,按各种石砌体或预制混凝土块砌体,以m3计量。

2)计算体积时,所用尺寸应由图纸所标明的计价线或计价体积确定。

相邻不同石砌体计量中,应各包括不同石砌体间灰缝体积的1/2。

镶面石突出部分超过外廓线者不予计量。

泄水孔、排水管或其他面积小于0.02m2的孔眼不予扣除。

削角或其他装饰的切削,其数量为所在石料5%或少于5%者,不予扣除。

3)砂浆或作为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砌体的垫铺材料的提供和设置,拱架、支架及砌体的勾缝,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9.桥面铺装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桥面铺装应按图纸所示的尺寸,分不同的材料及级别,按m2计量。

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2)桥面防水层按图纸要求,以m2计量。

3)桥面泄水管及混凝土桥面铺装接缝等作为铺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桥面铺装钢筋在第403节有关工程细目中计量,本节不另行计量。

10.桥梁支座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支座按图纸所示不同的类型,包括支座的提供和安装,以个计量。

支座清洗、运输、起吊及安装支座所需的扣件、钢板、焊接、螺栓、黏结等,作为支座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11.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桥面伸缩装置按图纸要求分不同结构型式以m计量。

其内容包括伸缩装置的提供和安装等作业。

2)除伸缩装置外的其他接缝,如橡胶止水片、沥青类等接缝填料,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安装时切割和清除伸缩装置范围内沥青混凝土铺装和安装伸缩装置所需的临时或永久性的扣件、钢板、钢筋、焊接、螺栓、黏结等,作为伸缩装置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12.圆管涵及倒虹吸管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或倒虹吸管,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分别按不同孔径及孔数,以m计量。

管节所用钢筋,不另行计量。

2)图纸中标明的基底垫层和基座,圆管的接缝材料、沉降缝的填缝与防水材料等,洞口建筑,包括八字墙、一字墙、帽石、锥坡、铺砌、跌水井,以及基础挖方和运输、地基处理与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洞口(包括倒虹吸管)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消力坎的建筑等均列入第207节的相应细目内计量。

13.盖板涵和箱涵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含梯坎涵、通道)、钢筋混凝土箱涵(含通道)应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按不同孔径以m计量。

盖板涵、箱涵所用钢筋不另行计量。

2)所有垫层和基础,洞口建筑,包括八字墙、一字墙、帽石、锥坡、跌水井、洞口及洞身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回填土(包括台背)等作为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3)通道范围(含端墙外各20m)内的土方、路面工程及锥坡填筑均作为通道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4)洞口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等,可列入第207节的有关细目计量。

三.隧道工程计量规则与方法

1.洞口与明洞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各项工程应以图纸所示为依据,按照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

2)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不分土、石的种类,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m3计量。

3)弃方运距在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内为免费运距,弃土超出规定弃土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土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m3·km计量。

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土场时,则弃土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4)隧道洞门的端墙、翼墙、明洞衬砌及遮光栅(板)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石砌圬工,以m3计量,钢筋(锚杆)以kg计量。

5)截水沟(包括洞顶及端墙后截水沟)圬工以m3计量。

6)防水材料(无纺布)铺设完毕经验收以m2计量,与相邻防水材料搭接部分不另行计量。

7)洞口坡面防护工程,按不同圬工类型分别汇总以m3计量。

种植草皮以m2计量。

8)截水沟的土方开挖和砂砾垫层,隧道名牌以及模板、支架的制作、安装和拆卸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中,不单独计量。

9)泄水孔、砂浆勾缝、抹平等的处理,以及零星工程和材料,不另行计量。

2.洞身开挖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洞内开挖土石方符合图纸所示(包括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人行横道以及监控、消防设施的洞室),按隧道设计横断面加允许平均超挖量计得土石方工程量,不分围岩类别,以m3计量。

开挖土石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在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内为免费运距。

弃渣超出规定弃渣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渣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渣场),其超出部分另行计超运距运费,按m3·km计量。

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渣场时,则弃渣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2)支护的喷射混凝土按验收的受喷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量。

钢筋以kg计量。

喷射混凝土其回弹率、钢纤维以及喷射前基面的清理工作,不另行计量。

3)洞身超前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的各种规格的超前锚杆或小钢管、管棚、注浆小导管、锚杆以m计量;各种型钢以kg计量;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杆、垫圈等作为刚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量;木材以m3计量。

4)隧道开挖钻孔爆破、弃渣的装渣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5)隧道开挖过程,洞内外采取的施工防排水措施,其工作量应含在开挖土石方工程中,不另行计量。

3.洞身衬砌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洞身衬砌的拱部(含边墙),分不同级别水泥混凝土和圬工,以m3计量。

洞内衬砌用钢筋,按图纸所示以kg计量。

2)在任何情况下,衬砌厚度超出图纸规定轮廓线的部分,均不予计量。

3)仰拱、铺底混凝土,应按图纸施工,以m3计量。

4)预制或就地浇筑混凝土边沟及电缆沟,以m3计量。

5)洞内混凝土路面工程以m2计量。

6)各类洞门按图纸要求以个计量。

其中材料采备、加工制作、安装等均不另行计量。

7)施工缝及沉降缝按图纸规定施工,其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中,不另行计量。

8)各种设备、设施的预埋(预留)管件的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中,不另行计量。

4.防水与排水的工程量计量

1)洞门排水用的排水管按不同类型以m计量。

2)压降堵水按所用原材料(如水泥浆液、水泥—水玻璃液)以m3计量。

压浆钻孔以m计量。

3)防水层按所用材料(防水板、无纺布等)以m2计量;止水带、止水条以m计量。

4)为完成上述项目工程加工安装所用工料、机具等均不另行计量。

5)隧道洞身开挖时,洞内外的临时防排水工程应作为洞身开挖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5.洞内防水涂料和装饰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喷涂防火涂料:

喷涂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

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支架、脚手架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基层表面处理,防火涂料喷涂后的养生,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2)镶贴瓷砖:

镶贴瓷砖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

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混凝土边墙表面的处理,砂浆找平,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找平用的砂浆不另行计量。

3)喷涂混凝土专用漆:

喷涂混凝土专用漆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

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基层处理、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四、安全设施与预埋管线工程计量规则

1.护栏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设置在中央分隔带的混凝土护栏,应按图纸所示,其长度以m计量,混凝土基础以m3计量。

2)地基填筑、垫层材料、砌筑砂浆、嵌缝材料以及油漆涂料等均不另行计量。

3)波形梁钢护栏(含立柱)安装就位(包括明涵、通道、小桥部分),其长度沿栏杆面(不包括起、终端段)量取以m计量;钢护栏起、终端头以个计量。

4)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活动是钢护栏应拼装就位准确,以个计量。

5)明涵、通道、小桥部分钢护栏的立柱插座、预埋构件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隔离栅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隔离栅分别按铁丝编织网隔离栅、刺铁丝隔离栅、钢板网隔离栅、电焊网隔离栅等,从端柱外侧沿隔离栅中部丈量。

金属立柱及紧固件等并入隔离栅计价中,不另行计量。

2)桥上防护网以m计量,安设网片的支架、预埋件及紧固件等不另行计量。

3)钢立柱及钢筋混凝土立柱,以根计量。

钢筋及立柱斜撑不另行计量。

4)所需的清场、挖根、土地整平和设置地线等工程均为安装隔离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五、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计量规则

1.铺设表土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表土铺设应按完成的铺设面积以m3为单位计量。

2)铺设表土的准备工作(包括提供、运输等)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撒播草籽和铺植草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撒播草种以m2为单位计量。

2)草种、水、肥料等,作为撒播草种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3)铺草皮以m2为单位计量,当采用叠铺时,按叠铺程度确定一叠铺系数增计面积。

4)需要铺设的表土,按表土的来源,在第702节相关细目内计量。

5)绿地喷灌设施按图纸所示,敷设的喷灌管道以m为单位计量。

喷灌设施的闸阀、水表、洒水栓等均不另行计量。

3.种植乔木、灌木、攀缘植物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乔木、灌木及人工种植攀缘植物均以棵计量。

2)需要铺设的表土,按表土的来源,在第702节相关细目内计量。

3)稀植用水、设置水池储水,均作为种植植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声屏障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消声板声屏障应按图纸所示,以m为单位计量。

2)吸声砖及墙声屏障以m3为单位计量。

3)声屏障的基础开挖、基底夯实、基坑回填,立柱、横板安装等工作为砌筑吸声砖声屏障及砌筑砖墙声屏障所必需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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