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九龙大道地铁改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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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九龙大道地铁改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知识城九龙大道地铁改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根据穗埔发改计〔2017〕7号批准,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决定对知识城九龙大道地铁改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知识城九龙大道地铁改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谢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工、江工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路,整治长度约为4.5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恢复6个地铁站和1个中间盾构井施工造成的道路路面破坏及市政设施临时迁改;建设地铁站与公交车站之间的风雨连廊。

建设项目范围内道路两侧的绿化退缩带、中间绿化带及侧绿化带改造提升,非机动车道整治、车行道修复、城市家具全要素;建设广汕路~南入口路段的雨水管、污水管。

其中,恢复被地铁施工破坏的道路工程,包括修复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侧石、平石、车行道标线、箭头、斑马线、各种检查井盖,恢复临时迁改的市政设施包括公交车站、路灯、交通标志牌、电线杆、变压器、消防栓、垃圾桶、坐凳等,拆除施工围蔽、施工标识牌、栏杆、新建车站周边绿化等。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零星工程等。

其中最大排水管径DN1360。

2、计划工期: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工期:

暂定360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旧路面检测、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知识城九龙大道地铁改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旧路面检测。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零星工程等。

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修订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验收合格。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12月6日0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7日11时00分。

注: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备标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7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7日11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2017年12月27日11时00分至2017年12月27日12时00分。

4、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9日9时00分。

5、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6、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达投标报名地点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签字或盖章);上述①至②资料需按照要求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投标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报名费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5.3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

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业绩要求:

9.1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造价不少于8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

(1)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并处于通报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站(网址:

)“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

注:

①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三、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13643.69万元(勘察设计投标最高限价为527.41万元,其中:

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69.74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57.67万元;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3116.28万元)。

2、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

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

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

旧路面检测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穗开财字【2014】53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算。

其中,路面病害调查单价不得高于0.33元/㎡,弯沉检测单价不得高于30元/点,抽芯检测单价不得高于500元/个。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旧路面检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工程测量费及旧路面检测费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2014】5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穗开建管[2014]1号文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3、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

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2014]53号文及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3]233相关规定计取,并下浮20%。

本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定为:

绿化工程:

0.85,其他工程:

1.0;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

道路、交通工程:

0.9,其他工程:

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

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357.67万元。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区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4、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

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及广州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7、投标经济补偿: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本项目不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名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名人员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

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

020-28208987;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万科幸福誉商业街二楼。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民营经济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

资料一览表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合同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勘察设计部分

1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勘察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3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5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6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7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请自行删除第四、六、七、八条)

须提交书面资料

18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19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

查询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站(网址:

)“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

注:

1、本表第12~16项应确保在评标期间必要时可以提供原件备查。

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施工类似工程: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8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取自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5、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6、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十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

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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