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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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

建设规划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

建设规划

单位负责人:

(董事长,研究员)

总工程师:

(研究员)

规划咨询室主任:

(高级工程师)

主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参加研究人员:

黄国建陈开强周宏凌王明山徐涛

刘仁义程晓慧邹序五田野刘宁波

郭致玞何健嫦吴胜燕杜显伦曲广琇

陈林张秀温

参加审核人员:

马平均佘远程付学军江盛杰蒋奇志

王佳权吴怀义贾宁陈勇王瑞甫

编制单位: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咨甲12920070002

 

 

附表:

附表1贵州省高速公路现有路政管理站点建设表

附表2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布局表

附表3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分类

附表4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建设投资估算表

附表5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救援站布局及建设投资估算表

附图:

附图1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现状布局示意图

附图2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规划布局示意图

 

第一章概述

一、工作背景

2009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规划由6条横线、7条纵线、8条联线组成,简称“678网”。

总规模6851公里,其中国高2251公里、省高4600公里。

并决定用十年左右的时间使所有县有高速公路相连接,重点构建贵州省高速公路体系。

贵州是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

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

经济上欠发达、欠开发,经济基础薄弱,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随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交通引领经济”、“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十一五”以来,贵州省公路交通建设无论从建设规模、投资力度、建设成效等方面均取得了极大的突破,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正抓紧推进。

至2011年底,全省新建成高速公路516公里,高速公路建成总里程达到2023公里,全省通高速公路的县从37个增加到47个,新开工高速公路9条588公里,在建里程超过2680公里。

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提速,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不断发展,对保障贵州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将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贵州省加快改善物流条件,大力提高商品化程度、经济运行效率和生产力水平,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顺利实施了国家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并完成了全省高速公路收费养护体制改革,撤销了原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和原贵州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新组建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和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同时,2012年3月30日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这对于建立健全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队伍建设,规范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强化贵州省高速公路的行业管理意义重大而深远,标志着贵州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新组建的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及执法机构主要履行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车辆救援及抢险应急、超限运输治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及结算、通行费稽查、通信、监控、信息服务,高速公路养护和安全生产监管、收费服务监督等行业管理职能。

目前,“使所有县有高速公路相连接”全面启动。

近年来,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至2011年底,高速公路建成总里程达到2023公里,在建里程超过2680公里。

随着今后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高速公路行业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为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省高速公路,切实提高行业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于2011年11月委托我公司开展《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规划》的研究工作。

在接到委托后,我公司即成立了项目工作组,首先进行了有关规划方法的研究;其次制订了规划大纲,对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研;调查统计贵州省现有的站点现状,根据规划原则和方法,结合贵州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站、收费站的现状及规划,遵循“全面覆盖、合理布局、改造利用、规模适度”的布局原则,并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规划方案,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能更好地履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车辆救援及抢险应急、超限运输治理,通信、监控、信息服务,高速公路养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

7、《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交通部2011年1月);

8、《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

9、《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10、《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国务院批准);

11、《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

12、《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2年3月30日经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13、《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9年);

14、《关于组建贵州省高速公路公路局及其下属管理机构的批复》(贵州省编办发【2010】149号);

15、《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公路局及其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事宜调整的批复》(贵州省编办发【2011】5号);

16、《关于调整省高速公路公路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贵州省编办发【2012】2号);

17、《贵州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

18、《关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0.11.29);

19、《关于新建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和救援车辆及装备配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交政法【2009】20号);

20、《关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交建设【2010】101号)

21、《关于厦蓉高速水口至榕江格龙、榕江格龙至都匀公路路政管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2011年2月18日);

22、《关于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白腊坎至仁怀、贵新公路都新段三条高速公路购置路政巡查、救援设备的批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黔高总司计【2009】232号);

23、《贵州省高等级公路路政站点建设情况说明》(贵州省高管局2010年2月10日);

24、历年贵州省统计年鉴;

25、历年《地方交通统计资料》。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布局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的功能定位,以切实提高行业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为出发点,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现状和建设计划安排,结合路政管理站点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服务长远。

使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更好地履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车辆救援及抢险应急、超限运输治理,通信、监控、信息服务,高速公路养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

(二)布局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网线位规划》,并结合编制的《贵州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的成功做法,提出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规划。

建设规划布局遵循“全面覆盖、合理布局、改造利用、规模适度”的布局原则。

1、全面覆盖

在进行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规划布设时,应保证对贵州省高速公路(以《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9年为准,同时考虑国发〔2012〕2号提出的贵阳至瓮安高速和贵阳至黔西高速)的全面覆盖,以切实提高对高速公路的空间覆盖率和路政行业管理职能。

2、合理布局

(1)现有和在建的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原则上保留,对需要改造的现有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进行改造利用。

(2)布局应与贵州高速公路路网布局相协调,结合地州市行政区划及路网特点,路政管理站点网络覆盖率一般以25~30公里为半径。

结合实际,部分站点的管理范围比较大,且是分期建设的,考虑资金原因,可增大网络覆盖半径,半径可达45公里。

(3)路政管理站点应具有一般救援功能,配置普通的救援设施,应具有能处理一般(Ⅳ级)事故和较大(Ⅲ级)事故的能力。

(4)救援站布点应按照有利于加快救援速度、提供救援效率为原则。

参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

结合贵州实际,布局按网络覆盖半径75公里左右,能在160公里的范围内来回救援。

(5)救援站点应配置相应的救援设施,具有能处理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事故的能力。

(6)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应结合《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总体方案》,充分考虑高速公路机电信息化的整合,共享资源。

(7)结合高速公路路网特点,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布设可考虑与收费站点统一规划建设,便于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帮助维护高速公路正常的收费秩序。

(8)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布设应以人为本,尽量靠近城区高速公路互通。

(9)结合地形地貌、土地供给和需求,实事求是、合理的布设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

(10)在实施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在全省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增设路政管理人员及救援设备,也可调整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布局。

3、改造利用、规模适度

本次规划应充分考虑利用现有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尽量利用现有交通资源,如收费站、货运场站和检测站等,减少土地征用。

在保证对高速公路网全面覆盖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不断建设过程中,突出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布设规模与布设效率的平衡,避免产生冗余站点,按照路政管理站点网络覆盖半径25~30公里,救援站点网络覆盖半径75公里,最大限度的减少站点建设投入和后期运行投入。

(三)布局目标

围绕为贵州高速公路服务的功能定位,以切实提高为行业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网线位规划》,并结合《贵州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遵循“全面覆盖、合理布局、改造利用、规模适度”的布局原则,合理规划布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布局使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更好地履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车辆救援及抢险应急、超限运输治理,通信、监控、信息服务,高速公路养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

具体目标如下:

1、贵州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92个路政管理站点,除现有29个外,规划新增63个。

2、布局规划25个救援站点,其中利用现有12个,规划13个。

四、主要结论

(一)规划布局

1、路政管理站点

遵循“全面覆盖、合理布局、改造利用、规模适度”的布局原则;参照《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养护工区应能满足高速公路养护和维修的要求,宜每40-50km设置一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平均间距不宜大于50km,最大间距不宜大于60km;结合贵州高速公路路网布局、地州市行政区划及路网特点,路政管理站点网络覆盖率一般以25~30公里半径为宜。

结合实际,部分站点的管理范围比较大,且是分期建设的,考虑资金原因,增大网络覆盖半径,半径可达45公里。

贵州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92个路政管理站点,除现有29个外,规划新增63个。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布局规划详见附表2和附图2,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分类情况见附表3。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现有29个。

现有站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布局不合理;

(2)建设达不到建设标准;(3)人员配置不合理;(4)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足;(5)设备投入少。

参照《关于厦蓉高速水口至榕江格龙、榕江格龙至都匀公路路政管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目前,路政管理站点建设的标准虽然没有达到新建路政管理站点用地面积建设标准,但是,基于目前的交通量不大,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

随着未来高速公路的不断增加,管理的高速公路里程增多,同时交通量的不断增长,未来可考虑对部分站点新建,部分站点改扩建。

对现有29个路政管理站点进行布局规划,规划新建10个,改扩建13个,保留现有6个,对其保留的现有路政管理站点完善相关设施。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现有政管理站点建设情况见附表1。

除现有路政管理站点调整外,规划新增63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

2、救援站点

参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显著增强,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

救援站布点应按照有利于加快救援速度、提供救援效率为原则。

根据《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的实际,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时速大多按80km计列,救援站布点原则按网络覆盖半径75公里左右,能在160公里的范围内来回救援。

经分析研究,贵州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5个救援站点,其中利用现有12个,规划13个。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救援站布局情况见附表5和附图2。

(二)实施安排

1、建设实施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原则要求,需要对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实施进行适当排序,实施排序的主要原则为:

(1)与超限检测站、收费站的配套衔接,功能互补;

(2)优先考虑省界、交通事故频发的站点;

(3)优先《贵州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安排实施的高速公路项目中的站点;

(4)优先安排利用现有设施扩建的和建设条件较好站点。

2、实施安排

(1)路政管理站点

①现有站点

对现有29个路政管理站点进行布局规划,规划新建10个,改扩建13个,保留现有6个,对其保留的现有路政管理站点完善相关设施。

规划2012-2015年新建7个,改扩建1个;2016-2020年新建3个,改扩建12个。

②规划新增站点

除现有站点调整外,规划新增63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2012-2015年建成56个,2016-2020年建成7个。

(2)救援站点

布局规划25个救援站点,其中利用现有12个,规划13个。

规划除现有4个暂缓改扩建和1个新建规划于2016-2020年建成外,其余于2012-2015年建成。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1、建设标准造价

(1)路政管理站点及救援站投资

考虑土地征用相关费用,路政管理站点建设投资造价约为560万元,救援站建设投资造价约为780万元。

改扩建按新建项目乘以0.8计列。

(2)设备投资

参照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黔高总司计【2009】232号文《关于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白腊坎至仁怀、贵新公路都新段三条高速公路购置路政巡查、救援设备的批复》,结合贵州省实际,政巡查车皮卡车按15万元/辆,越野车按20万元/辆计列;清障车小型按40万元/辆,中型按58万元/辆,大型按220万元/辆计列;大吊车按75万元/辆计列;装载救援设施的车辆双排座按16万元/辆计列;救援破拆等相应工具按8万元/套计列。

本报告按以上造价进行投资估算分析,项目实施时应当时按市场价考虑。

2、建设资金需求

(1)路政管理站点

①现有站点

对现有29个路政管理站点进行布局规划,规划新建10个,改扩建13个,保留现有6个。

投资估算为11424万元。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现有政管理大队建设情况见附表1。

②规划新增站点

规划新增63个路政管理站点建设总投资估算为44465万元。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站点(含救援设备)投资估算情况见附表4。

路政管理站点建设总投资估算为5.5889万元。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投资估算情况见附表4。

(2)救援站

布局规划25个救援站,其中利用现有12个,规划新建13个。

现有12个中将新建2个,改扩建5个,保留利用5个。

救援站建设总投资估算为21567万元。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救援站布局及建设投资估算情况见附表5。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规划总投资估算为7.7456亿元。

其中,2012-2015年投资6.1530亿元,2016-2020年投资1.5926亿元。

3、资金筹措方式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总投资估算为7.7456亿元。

其资金筹措方式如下:

(1)对已有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的改造及完善工程应纳入年度支出计划实施:

①在相关业主的通行费支出计划中列支,由业主组织实施;②在通行费管理费中列支,由省高管局自己组织实施。

(2)规划新增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的建设应一步到位。

首先由在建高速公路建设业主负责,若未来该站点管理范围里程增加,考虑物价因素,由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业主协商处理路政管理站点(含救援站)的建设费用。

(3)新建高速公路,建设业主负责组织实施由其承担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建设和救援设施的购置,所需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4)对今后各路政大队和救援站的设备更新应纳入年度支出计划:

①在相关业主的通行费支出计划中列支,业主单位采购交省高管局使用;②在通行费管理费中列支,由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采购和使用。

(四)机构及职责

1、机构设置

(1)设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加挂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牌子。

(2)设立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毕节、兴义、水城、铜仁等九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加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牌子,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下属单位。

(3)设立92个路政管理站点相应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属于各高速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下属单位。

(4)设立高速公路救援站25个,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属于各高速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下属单位。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管理体系结构示意图见图1-1。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毕节、兴义、水城、铜仁9个高速公路管理处

(分别加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牌子)

92个高速路政执法大队

25个高速公路救援站

图1-1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管理体系结构示意图

2、职责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路产保护和路权维护、车辆救援、超限运输治理等工作。

(2)承担高速公路收费入网测试,车辆通行费结算、拆分、稽查和联网收费通信、监控、信息服务等工作。

(3)办理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置与收费标准的报批。

参与全省高速公路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论证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4)承担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路况考核评定等工作的行业管理。

承担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加油站)、广告牌的行业管理。

(5)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节能减排、交通战备、抢险救灾、应急处理、交通量观测等行业统计工作。

(6)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承担所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路产保护和路权维护、车辆救援、超限运输治理。

承担高速公路营运通行费稽查和涉及联网收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承担对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路况考核评定的行业管理。

承担对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加油站)等的行业管理,承担所辖高速公路应急处理、交通战备、交通量观测等行业统计、节能减排工作。

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救援站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承担所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路产保护和路权维护、车辆救援、超限运输治理及通行费稽查等有关工作。

 

第二章贵州省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

 

一、综合交通运输现状

贵州省的交通运输以陆路交通为主,形成了长途运输以铁路为主,短途运输以公路为主,水运和民航相配合的长途运输以铁路为主,中、短途运输以公路为主,水运和民航相配合综合运输体系。

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铁路2117公里,公路142561.475公里,内河航道3580公里。

至2009年底,全省完成客运周转量430.56亿人公里,其中公路旅客周转量264.06亿人公里,占61.33%;铁路旅客周转量162.41亿人公里,占37.72%;水路旅客周转量4.09亿人公里,占0.95%;民航旅客吞吐量578.24万人。

完成货运周转量926.04亿吨公里,其中公路货运周转量241.60亿吨公里,占26.09%;铁路货运周转量673.07亿吨公里,占72.68%;水路货运周转量11.37亿吨公里,占1.23%;民航货物吞吐量5.16亿吨。

在客货运交通中,公路和铁路几乎承担了全部的运量,其中公路运输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居主导地位。

贵州省公路客、货运周转量的增长大于铁路客、货运周转量的增长,2000年至2009年,公路客运周转量和货运周转量年均增速为9.5%和15.54%;与此相对应的铁路年均增速分别为4.0%和8.8%。

随着公路等级的提高,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水运虽然在客、货运量及其周转量上也有一定的增长,但在整个运输系统中所占比例非常小,居于从属地位。

航空运输近两年有一定发展,2009年旅客吞吐量578.24万人,但是其运输能力远不如公路和铁路。

在综合运输中,公路运输具有如下特点:

(一)在综合运输中占主导地位

2009年全省公路客、货周转量分别占总量的61.33%和26.09%,充分体现了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不可替代的位置。

(二)公路运输呈规律性发展

2000~2009年,公路客运量及客运周转量、货运量及货运周转量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5.29%、9.51%、9.77%、15.54%,公路客运发展相对趋缓,而货运发展较快,随着高速公路通道的构建,公路运输增长速度将大幅度提升。

(三)内在结构发生变化

2000~2009年,客运周转量年均增长率9.51%,增长约2.3倍,同期货运周转量年均增长率15.54%,增长约3.67倍。

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低于客运周转量增长速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路等级的提高,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越来越有竞争力,公路将向中长距离运输发展。

二、贵州省公路网现状

贵州省公路网以贵阳为中心,以黔湘、黔滇、川黔、黔桂走廊为主轴,不断延伸和发展。

至2010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151643.831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3924.404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1258.629公里)、省道7462.785公里、县道17310.508公里、乡道18464.879公里、村道103784.733公里、专用公路696.522公里。

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507.485公里,一级公路153.434公里,二级公路3578.11公里,三级公路8222.285公里,四级公路59095.815公里,等外公路79086.702公里。

公路网密度86.1公里/百平方公里。

(一)国家高速公路

经过贵州省的国道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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