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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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一、考核责任部门
一级考核责任部门:
材料系、电气系、管理系、化工系、环境系、机械系、信息系、继
续教育学院、后勤总公司、宿管中心、保卫处
二级考核责任部门:
图书馆、体育部
三级考核责任部门:
院办、教务处、财务处、校产处、学工处、团委、卫生所、建设办、信息中心、档案室
四级考核责任部门:
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处、人事处、工会、招就处、高教研究所、督导室、废橡胶研发中心、科研产业处、中外合作办
二、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措施和防范体系为重点,注重安全基础工作的考核。
2、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两级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制度。
3、考核以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瞒报、虚报事故的从严处理。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为各部门责任人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有关条款。
对不同的部门实行分类考核的方法。
2、一二类责任部门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类责任部门都要设立安全员,否则在安全考核时扣总分10分。
四、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各类台帐和调查处理资料进行;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现场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资料台帐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累计结果,上报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考核评定方法
考核工作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被一票否决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标部门,其他为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标部门。
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标的部门,由部门申报、经考核小组认定、学院批准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六、奖惩办法
根据不同的考核标准,对不同的责任部门采取不同的奖惩办法,各级责任部门考核分数为100分。
一类责任部门每年奖金10000元,折合100元/分;二类责任部门每年奖金5000元,折合50元/分;三类责任部门每年奖金200元/人;四类责任部门每年奖金100元/人。
一、二类责任部门按实际考核得分发放奖金。
三、四类责任部门按【(科室人数×对应奖金)÷100×所得分数】的公式发放奖金(其中科室人数按人事处核定人数为准)。
七、考核人员组成
1、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考核组成员。
2、对保卫处的考核由分管院长牵头,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附1:
安全工作控制目标考核条目
附2: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系部)
考核内容:
(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2.5分。
(5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
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
(5分)
3、各实训中心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人要统一上墙。
少落实一项扣2分。
(5分)
4、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有关系部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5、学生课堂、实训及外出下厂参观、实习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且系部未能及时处理。
轻伤的扣2分;重伤的扣5分;造成死亡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6、学生私自包车集体外出、旅游(假期除外),发现一次扣5分。
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比照第5条)处理。
(5分)
7、上班期间在教学区域因管理不善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到位并处理,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
(10分)
8、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扣10分。
重点实验室(苹果机房、实验药品室)等要害部位门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
(10分)
9、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10、部门应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消防器材的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过期应及时通知保卫处维修或更换。
学院组织的检查中发现消防器材损坏而部门没有报修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
(10分)
11、本部门师生的机动车凭出入证进入校园,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机动车违章,造成校内交通事故,轻微事故说服教育,大型或恶性事故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发生一起违章事故扣2分。
(5分)
12、各系部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未举办各类教育的扣5分。
(5分)
13、本部门外聘教师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14、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5、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5分)
附3: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后勤服务总公司)
考核内容:
(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2.5分。
(5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
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
(5分)
3、食堂、配电室、锅炉房、驾驶班等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人要统一上墙。
未上墙的扣2分。
(5分)
4、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有关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5、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的检查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发生一起轻度食物中毒事故扣5分;重度中毒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部门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6、对驾驶员要从严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车和超载、人货混载等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保障学院用车安全。
发现违章行驶一次扣2分;发生普通交通事故(对方责任除外)扣5分;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对方责任除外)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5分)
7、对校园内出租房屋的各种经营性场负责监督和管理,每月检查一次,要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
没有履行检查职责的每少一次扣2分。
(5分)
8、办公室、食堂、配电室、教学楼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1000以上的扣5分。
重点房间(配电室、财务室)等要害部位门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5分)
9、上班期间在食堂、开水房等区域发生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10、因校园公共设施维护、维修不到位,造成师生人身伤害,造成轻伤的扣3分;造成重伤的扣5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5分)
11、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5分)
12、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培训,特种岗位工作人员(电工、锅炉工、高压电工、饮食工作和服务人员等)一定要持证上岗。
发现一起未持证上岗的扣3分。
(5分)
13、对食堂、开水房、锅炉房、教学楼等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
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5分)
14、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15、职工和临时用工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
(5分)
16、结合部门工作特点,每年举行消防演习和紧急疏散演习不得少于一次,未举行演习的扣5分。
(5分)
17、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8、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5分)
附4: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宿管中心)
考核内容:
(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各扣5分。
(10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
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
(5分)
3、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有关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职责。
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4、加强宿舍的防盗工作,严格宿舍门卫管理,发现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应制止,对学生带出的大件物品要落实检查登记制度。
未执行检查登记制度的发现一次扣2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盗窃的发现一次扣3分。
(5分)
5、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未组织检查的每少一次扣2分。
(5分)
6、办公室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5分。
办公室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10分)
7、在宿舍楼内区域内发生一起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且宿舍管理员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8、对宿舍楼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
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10分)
9、对校园内出租房屋的各种经营性场负责监督和管理,每月检查一次,要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
没有履行检查职责的每少一次扣2分。
(5分)
10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5分)
11、宿管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知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规程,经检查,发现一人不熟悉规程的扣1分。
(5分)
12、结合宿管中心特点,每年举行消防演习和紧急疏散演习不得少于一次,未举行演习的扣5分。
(5分)
13、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14、职工和临时用工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
(5分)
15、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5分)
附件5安全工作考核条目(体育部)
考核内容:
(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
(10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
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5分;未设安全员的扣5分。
(10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3、学生体育课堂、课外体育活动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且系部未能及时处理。
轻伤的扣2分;重伤的扣5分;造成死亡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4、上班期间在教学区域因管理不善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到位并处理,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
(10分)
5、应定期对校园内的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进行检查,杜绝因器材和设施损坏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发生一起因器材损坏引发的安全事故扣5分。
(5分)
6、体育馆、办公室、体育器材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10分。
办公室、器材室部位门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
(10分)
7、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8、对体育馆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
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10分)
9、部门教职工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机动车违章,造成校内交通事故,轻微事故说服教育,大型或恶性事故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发生一起事故扣2分。
(5分)
10、部门外聘教师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11、部门对保卫处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2、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10分)
附6: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图书馆)
考核内容:
(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
(10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
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
(5分)
3、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统一上墙。
没有上墙的扣5分。
(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4、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5、对图书馆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消防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10分)
6、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
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7、对图书馆内(图书馆负责区域)的学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发现处理、报告,未及时发现处理但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8、按学院要求,每年举行消防演习和紧急疏散演习不得少于一次,未举行演习的扣5分。
(10分)
9、办公室、书库、编目组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5分。
重点房间(电子阅览室)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10分)
10、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11、职工和临时用工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
(5分)
12、部门对保卫处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3、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5分)
附7: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卫生所)
考核内容:
(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
(5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
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
(5分)
3、卫生所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人要统一上墙。
制度未上墙的扣2分。
(5分)
4、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医生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5、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严把质量关,所有药品必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
杜绝各类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校园,严防中毒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出现一起轻度医疗事故扣5分;重度医疗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6、所有医务工作人员持证(医师证、护士证)上岗。
发现一起未持证上岗的扣3分。
(10分)
7、办公室、药房、处置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扣5分。
卫生所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10分)
8、在卫生所区域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10分)
9、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10、对卫生所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
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10分)
11、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5分)
12、职工和临时用工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
(5分)
13、对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4、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5分)
附件8安全工作考核条目(院办、党办、外事办)
考核内容:
(10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
(10分)
2、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3、办公室等场所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
发现一起钥匙转借他人并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的扣5分。
(10分)
4、办公室内安装的防盗设施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切断电源。
发现一起防盗设施断电现象和随意挪动现象的扣5分。
(10分)
5、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
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6、科室需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的,应提前通知保卫处,并派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未提前通知科室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
7、应经常和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外籍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涉外安全工作。
一旦发生外籍教师和地方人员的冲突,应及时到位协助处理。
发生冲突院办没有及时到位处理的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
8、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10分)
9、本部门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
(5分)
10、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5分)
11、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
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
(10分)
附件9安全工作考核条目(财务处)
考核内容:
(10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
(10分)
2、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3、办公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5分。
重点房间(财务室)等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
(10分)
4、办公室内安装的防盗设施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切断电源。
发现一起防盗设施断电现象和随意挪动现象的扣5分。
(10分)
5、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
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
(10分)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险柜内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额定限额,处室因银行方面的原因需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的,应提前通知保卫处,由学院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未提前通知处室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
7、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
(10分)
8、本部门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发现一次违章扣2分。
(10分)
9、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
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10分)
10、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