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备责任附33号96号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条款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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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备责任附33号96号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条款版

附件12.2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2011版)

01、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保障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

但保险人的累计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2、附加契约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在投保时将有关契约向保险人申报并获得保险人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必须将有关契约向保险人申报,并得到保险人的事先书面认可。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3、附加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4、附加恐怖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05、附加电梯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升降机合格证书,并保证对电梯、升降机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06、附加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按照相关使用说明正常使用锅炉及压力容器过程中,由于其本身内部蒸汽压力产生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锅炉合格证书,并保证对锅炉由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7、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08、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上述责任的承担是以被保险人已克尽职责防止出售或提供任何不洁的或不符合人类食用标准的食品或饮料为前提。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09、附加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出售物品及提供服务,包括作为其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运输服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0、附加客人财产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照管和控制下的客人财产损失,并按下列限额负责赔偿:

1、对每一客人的赔偿责任以为限;

2、对每一客人保存在营业场所之内的安全保管箱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以为限。

本保险中客人财产包括客人送洗的衣物。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1、附加出租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出租的房屋建筑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2、附加建筑物改变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的建筑物进行改建、维修或装修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就建筑物改变事宜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从而保险人在风险增加的情况下收取附加保费。

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可行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在维修或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3、附加租用汽车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营业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或提供的汽车造成第三者(含乘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双方进一步同意,本扩展条款仅作为超额保险,承担被保险人所能获得的,任何其它有效保险之上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4、附加人身侵害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侵害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1、错误逮捕、扣押、监禁或诬告;

2、侮辱、诽谤或侵犯私人权利行为;

3、非法侵入、驱逐或其他侵犯私人权利行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将是保险人承担任何责任的先决条件。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5、附加急救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场所内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6、附加游泳池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在游泳池开放使用时有合格救生员值勤。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17、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一)如果任何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正处在列明的被保险人进行的安装、维修或修理过程中,则本附加保险不适用。

(二)列明的被保险人应保证遵守所有的法令、法规、条例及规章,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均处于良好的维修状态,任何缺陷一经发现,列明的被保险人应立即予以修复,同时视情况需要采取额外防护措施以预防事故发生,且除非经保险人事先同意,否则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的位置变更后,本附加保障失效。

(三)在合理和可行的情况下,非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意外事故发生后,在给予保险人进行检查的机会之前,被保险人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对上述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进行变更或修理。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18、附加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车辆在保单列明的营业场所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9、附加救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所花费的必需及合理的灭火费用。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20、附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保险期间内外出,进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或业务旅行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______________

累计事故赔偿限额:

______________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1、附加责任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

本条款“2000年问题”系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软件、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问题。

保险人对由于下列原因,无论计算机设备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所有,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检测、技术咨询等其他间接费用,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能正确识别日期;

(二)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日期,不能读取、存储、保留、检索、操作、判别、处理任何数据或信息,或执行命令和指令;

(三)在任何日期或该日期之后,由于编程输入任何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命令引起的数据丢失,或不能读取、储存、保留、检索、正确处理该类数据;

(四)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而不能正确进行计算、比较、识别、排序和数据处理;

(五)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对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进行预防性的、治理性的、或其他性质的更换、改变、修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2、职业责任除外条款

兹声明,对被保险人雇员在执行被保险人的业务过程中因职业上的过失、错误、疏忽或专业技术不善而引起的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3、附加卫生设施缺陷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因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内卫生设施的缺陷,导致污染物意外排放或者泄漏,引起的第三者突发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清除、清理该污染物所需的费用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4、附加展览会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于被保险人在其场所或由其负责的中国境内任何地方组织的任何展览而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前提是被保险人在30天内向保险人告知此演示和/或展览,并且支付附加保险费。

该演示和/或展览不在其他保单的责任范围内。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5、附加被保险人保管和控制下的业主的家具、固定设备和相关附属设施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依法应赔偿的因意外事故造成其控制、保管下的业主的财产损失总额。

但本附加险下承保的责任以_______________为限。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6、附加损失通知条款

若有其它内容与本条款不符,以本条款为主。

在通知保险人发生或可能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的权利不得因其非有意的延迟、错误、遗漏而受到损害。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7、附加营业地址外之营业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业务过程中对第三方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所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8、附加社交及娱乐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赔偿在中国境内由被保险人组织、负责和运作的有关会议(包括业务培训和研讨会议)、体育活动、旅游、社交等活动中,被保险人对活动的参加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负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应提前向保险人发出举办活动的有关通知。

兹进一步明示并同意在本保险单下承诺的赔偿扩展适用于在本保险单期限内,在这些社会娱乐或福利活动中由于与被保险人提供的饮品、饮料或食物有关的原因发生的事故。

29、附加意外渗漏及污染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烟雾、蒸汽、烟灰、带刺激性的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带毒性化学物质及液体或气体、废弃物或其他刺激性物质,对土壤、空气、水源或水体的沾染或污染物质的泄漏、散播、排放、释放或逸出而对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除非上述情况整个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是突发的、意外的、可辨认的、非故意的和意想不到的。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30、附加违反条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

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该违反所适用风险的那一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1、附加错误和遗漏条款

经双方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而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告知或通知保险标的所占用的场地或价值的变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它重要事项,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不受影响。

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一旦发现其延迟、错误或遗漏,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上述事项,并支付从风险增加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期间可能的额外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2、附加赔款收益人条款

应被保险人要求,双方同意,______将作为本保险单项下的增加被保险人及赔款收益人。

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指定所需增加或变更的赔款收益人。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3、附加不受控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占用或使用营业场所时,由于不知情或远非其所能控制的事件发生造成的遗漏申报或任何行为,不会影响本保险单的有效性,一旦被保险人知道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要求支付适当的额外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4、附加境外理算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估计损失金额超过____________时,保险人同意委请公估行进行理算,所有费用由保险人负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5、附加预先支付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时,依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及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可以预先支付赔款,金额限于每次索赔的____________。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6、附加六十天注销保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可以提前六十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应将按比例计算的自保险单注销之日起的未到期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可以随时通知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在此情况下,保险人按短期费率收取自保险单开始之日起的已生效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7、附加被保险人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如果指定被保险人与任何个人或组织所签定的合同,要求将该个人或组织列于本保险单项下,则本保险单将视该个人或组织为附加被保险人,而适用所提供的人身伤害责任、人身侵害责任及财产损失责任保险,但仅限于指定被保险人所有的或掌管的为其工作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在此提供的保险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一)此保险不适用于上述附加被保险人在任何合同或协议项下承担的责任;

(二)无论何种情况,此保险的限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三)本保险的赔偿限额不得与本保险单合同责任保险部分列明的赔偿限额相累积。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8、附加自动承保新地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的赔偿将自明细表中描述的新置财产建成或获得,或其转移至被保险人名下,或被保险人开始对其负责(除非有其他保险存在)时起,自动适用于和包括其所引致的被保险人的法律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应在获得上述财产的十五天内通知保险人,并支付日比例的额外保险费。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9、附加停车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单扩展以下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停放在被保险人经营的停车场内的机动车辆因下列原因造成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

2.被盗窃、抢劫或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二、责任免除

1.车内装载、携带的物品的损失;

2.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3.车辆本身的缺陷或进场前已发生的损失;

4.无合法牌照的车辆的损失;

5.无停车凭证的车辆的损失;

6.因停车场缺乏应有的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造成车辆的损失。

7.在停车场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损失。

三、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应遵守有关经营停车场的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车辆损失事故的发生。

2.车辆入场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向驾驶人员出具停车凭证;车辆入场后,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做好指挥工作,协助驾驶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离场时,管理人员应向驾驶人员取回停车凭证;对进入停车场的闲杂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劝导离场。

四、本扩展条款项下进行赔付的补充事项

1.对于整车盗抢事故,应在每车赔偿限额内,依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予以赔付。

2.本扩展条款项下的整车盗抢,均有20%的绝对免赔额。

3.对在本扩展条款外,有保险责任相同的重复保险的,按比例赔偿。

但保险人在此扩展条款项下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

每辆车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且此限额是包含在主险明细表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之内,而并非是在其基础上的附加。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40、附加衣帽间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客人衣服或私人物品(但不包括其中的贵重物品及现金)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每位客人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1、附加超额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单许可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的赔偿限额之上安排超额保险,而不影响本保险单的效力,且此种保险的存在,不会减少本保险单项下的责任。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42、附加灭火及所致水损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消防局在扑灭被保险人列明场所的火灾时因使用水或化学物质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3、附加急救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实施急救或为了或可被认为为了实施急救或其他可能采取的类似措施,造成客户或其他第三者意外的人身伤害时,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但任何误诊责任是列明除外的。

本部分的赔偿扩展适用于被保险人经过急救训练的员工或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

但是:

(一)上述人员不能从其他来源获得赔偿;

(二)上述人员应如被保险人一样地遵守及履行所应适用的本保险单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4、附加起重机械及不需注册的车辆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实际上或法律上由被保险人控制的,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进行工作中使用的任何吊车、起重机、动力起吊机械或不需注册的车辆或其附件,直接或间接引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但是,下列有关上述车辆或其附件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予负责:

(一)机动车辆相关法规要求对其使用进行保险;

(二)另外存在承保同样责任的保险,且其适用的赔偿限额包含本条款的限额。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条件不变。

45、附加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拥有、占用或管理的场所进行改建或扩建,引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但上述工程的合同价值总计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双方进一步同意,如果任何索赔可以在被保险人或其承包商持有的有效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第三者责任部分项下得到赔偿,则保险人不予负责。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6、附加停车责任条款

本保险扩展承保,为饭店客人提供停车服务而造成车辆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但是停车服务应由被保险人授权的雇员进行,且该雇员应持有有效驾驶执照。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7、免检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发生本保险保障范围内的责任事故,如果第三者索赔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已扣减应适用的免赔额),在出险后四个小时内,如果保险人没有到现场进行出险后的查勘,此索赔无需进行查勘即予认可,被保险人无需事先同保险人协商即可着手向受损害的第三方赔付,但应向保险人递交一份附有证明文件的全面的书面事故报告,并保留所有损失照片。

尽管有前述规定,被保险人应在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保留检查损失现场的权利。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8、租用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租用的财产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应克尽职责保护财产的安全,并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被保险人未在任何其他保险单项下获得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9、监管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除非有与此相反的规定,本保险扩展赔偿被保险人对于自己所托管或照管下的财产由于意外损坏而在法律上承担的所有赔偿责任。

前提是:

被保险人不能在任何其他保险单项下获得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0、被保险人雇员责任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与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经营业务相关的工作时因发生意外事故或由于其个人疏忽、过失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引致的法律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51、第三者随后所发生的损失责任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造成任何第三者的意外身体伤害或疾病或意外财产损失或损坏后,而此后果随后又进一步造成该第三者的其他损失,被保险人对此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2、病原逸漏责任条款

本保险将扩展承保下列情况下因病原体逸出所致人身伤害而被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提起的索赔,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在被提起索赔后的30天内书面通知保险人该索赔:

(1)从任何被保险人所有的,或者由其负责管理的地点、厂房、设备或其他财产中逸出或泄漏;

(2)从被保险人的产品中逸出或释放。

本条款中的“提出索赔”系指:

(1)任何向被保险人书面提出的索赔;

(2)被保险人获知任何可能导致索赔的事故或事件。

只要第一次索赔已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所有因该同一事故原因导致的一系列索赔均应当被视作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而无论后续的索赔何时被提出。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53、对业主赔偿条款

若有任何被保险人的客户(以下称为“业主”)因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以业主的名义从事与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业务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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