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鹧鸪氏奥义书

鹧鸪氏奥义书

鹧鸪氏奥义书(或译为泰帝利耶奥义书第一卷学轮

第一章①

赫黎!

唵!

"福我密咀罗!

福我婆奴拏!

福我亚利玛!

福我因陀罗!

璧赫斯帕底!

福我维师鲁,

广阔步天者!

"

我敬拜大梵!

敬拜汝,涡柔!

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将说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将说至道!

我将说至真!

愿彼护我,愿彼护讲师!

愿护我,愿护讲师!

唵!

平安!

平安!

平安!

①此第一章乃学徒之祷词。

第一頌出《黎俱韦陀》(1.90.9)。

大梵,即"永恒者",宇宙万物主也,有其三面,略同于一动,一静,一太极,

"福我",原义是"使我辈平安!

"

"维师鲁"为天步之神,云以三步迈越天宇,则谓日之初出,正午,没落三歩也。

是光明之神,表火光,电光,日光。

末言"平安",凡三叠,平安者,息苦之义,说谓属"自我",属"诸天",屑"外物"之苦皆息,故三叠。

第二章

埯!

我辈论声律:

音,调,量,力,等,合①。

——说声律学竟。

①此第二章,乃教师所说。

音者,母音子音皆是也。

调者,音之或锐或钝或平也。

(UdStta,Anudatta,Svarita)量者,短,长,引长,则音之一拍,二拍,三拍也。

(Hrasva,Dirgha,Pluta)力者,发声之气力也,尤在于子音。

等者,前音后音中间之半拍,平衡前后两音者也。

合者,两音之合也。

——凡此,用之于《韦陀》唱诵,皆有定格。

等者:

如na+iti既非分读如naiti,亦非合读如neti,前之a与后之i中间微有半拍之间敏而联续读之。

说见Ait.Ar.3.1,5,6。

第三章

1、唯愿吾二人有光荣!

唯愿吾二人有梵德之容①!

于是当阐述和合之密义,凡五事:

属世界者,属光明者,属学明者,属后嗣者,属己身者。

此之谓大和合也。

且属世界者:

地,前相也。

天,后相也。

空,结合也。

①此章前二语为祷词<"光荣"者,高尚生活与高尚思想之结果,行正道所得之声名也(见《薄伽梵歌》第十章第五颂商IS罗疏)?

"梵德之容","梵"既表"无上真实者",亦表《韦陀》诸书,且表诚敬之修持;"容"者,有"权力"及"辉煌"义,是则修梵学者之容辉也。

师者,于义已了,道已成,则此愿祷当属之学生,"二人",一师一徒也。

"有",原字义为"俱","光荣"等与我辈俱也。

研《韦陀》者,当依声律而诵。

故当知语音之结合.如if^thvoiietva—语,此中第三字母e,为第一字之末音,此"前相"也。

第五字母t为第二宇之始音,此谓之"后相"。

第四字母(t)为结合前后两字者之介,谓之"合者",如是联续之谓之"结合"。

大梵一即《韦陀》语文-既视为宇宙创造原则,则其语音之结合,亦视为宇宙万物结合之典型。

由是而推之为宇宙观及人生观也。

推五者而弥纶之,要不出乎其《韦陀》矣。

"密义"即奧义。

"学明"或"明",即学术。

2、风,合者也。

——属世界者如是。

且属光明者:

火,前相也。

太阳,后相也。

水,结合也。

电,合者也。

——属光明者如是。

(水,说者谓为云中之雨水。

且属学明者:

师,前相也。

3、徒,后相也。

明,结合也。

教言,合者也。

——属学明者如是。

且属后嗣者:

母,前相也。

父,后相也。

子女,结合也。

配偶,合者也。

——属后嗣者如是。

4、且属己身者:

下腭,前相也。

上腭,后相也。

语言,结合也。

舌,合者也。

——属己身者如是。

凡此皆大和合也。

有得如是所云大和合之说者,则与后嗣,牛羊,梵德之容,粮食①,福德天界,皆和合矣。

①阿罗频多氏译为"粮食及属于粮食者"。

第四章②

1、圣歌无上言③,宇宙万形色。

源出《韦陀》语,永生自无极。

唯愿因陀罗,赋我以智力!

神兮我倘能,承载永生福!

我身倘强健!

我舌其至甘!

以耳庶多闻!

君为大梵龛,

复盖以智慧。

护我学所谙④!

②此章亦祷词。

则婆罗门修士之为教师者之言。

所祷为因陀罗即富力神,注家谓此神即"唵"声,亦"自我"(性灵)之人格化。

(参Ait.Ar.23.7.1,Ait.Up.1.3.14*Kaush.2.5;3.1.)所求者,智蕙及体力等。

原文体制为偈,读者往往忽略,以为有律节之散文也。

义多晦处,以结构稍疏,故解义者各执一说。

兹就其最正大之义出之。

此章与前后诸章,略无联贯。

③"无上言",即"晻"声。

原文本义为"牡牛",抽象义乃"最优者"。

宇宙万事万物,皆此一"埯"也。

诸《奥义书》ifejlt者,不一而足。

圣歌亦即《韦陀》。

④"强健"-vicarjapam乃vicak§anam—字之变文。

"舌"谓"语言"。

愿语言美好也。

大梵为无上真实体,不得已而有表相,则为"埯"声。

"龛"所藏处也。

音译"俱舍",余处译为"韬笥"。

盖全为"智慧"所隐覆。

"多闻",多学也。

愿神护之不失也。

2、神来又广被,迅为我具足;

我衣与母牛,饮食常所沃,

乃赐我财富,毛牲并家畜。

婆诃!

婆罗门学徒,愿来归于我!

娑诃!

婆罗门学徒,远近来归我!

娑诃!

婆罗门学徒,愿多来归我!

娑诃!

婆罗门学徒自克兮!

娑诃!

婆罗门学徒安静兮!

娑诃!

①上一颂本义殊晦。

"神"可谓"富乐女神"。

"来"原义是"携来"(Svahami);"广被",义亦是"增上"(vitanv5n5)。

"迅"原是"久"(ciram),兹读作aciram。

于是释者纷纷。

"毛牲"(lomaSam)竟有说为"供给羊毛之女神"者。

症结在"我衣"二句,皆第一格,多数,上下难属。

竟似窜文。

若无此二句,又于义似不足。

解古本之不易不定,于此可见一斑。

3、愿我众中有光荣,娑诃!

愿我优于富足人,娑诃!

神兮我倘人君内,娑诃!

神兮君倘人我身,娑诃!

君身千是复万有①,

君内涤我之垢尘。

娑诃!

如水流就下,如月赴岁年。

婆罗门学徒,四方奔来前。

娑诃!

君是皈依处!

光明照我身,

转化我为汝②!

①"千是"句原文作"千枝",即宇宙万有。

原自为"一"而化为"多"也。

②末句义原作"汝来人乎我",亦可谓"汝来具有我。

"此"转化"云云者,乃取商羯罗疏义,谓如以金,锎入水银,则化为别一化合物,汝之化我,亦如是云。

——阿罗頻多译此三句为:

"主兮!

汝是我邻居,

汝居极近我。

汝其来至我,其为我之光明与太阳。

"

第五章③

1、"补诃"——Bhuh

"颇婆诃"——Bhuvah

"娑婆诃"——Suvah

此三者,皆密语也。

唯麻诃遮末修④乃更说其第四,是为"^诃!

"此则大梵也。

是为自我。

诸天,皆其肢体也。

"补"者,此世界也。

"颇婆诃"者,空界也。

"婆诃"者,彼世界也。

③此章所说密义语(vyahrti)皆有音而无义,原用于《韦陀》唱赞中,所以匡救其

过阙——参《唱赞奧义书》三,十六>四,十七。

---后世用之于止观。

豳音皆不甚切。

④麻诃遮末修.人名,乃麻诃遮末萨(MahScamasa)之子MahScamasya。

2、"摩诃"者,太阳也。

诸世界唯以太阳而得光大。

"补诃"者,火也。

"颇婆诃"者,风也。

"娑婆诃"者,日光也。

"摩诃"者,月也。

凡诸光明,皆以月而增大。

"补诃"者,《黎俱》也。

"颇婆诃"者,《三曼》也。

"娑婆诃"者,《夜珠》也。

3、"摩诃"者,大梵也。

诸《韦陀》唯以大梵而崇大。

"补诃"者,上气也。

"颇婆诃"者,下气也。

"娑婆诃"者,充周气也。

"摩诃"者,食物也。

诸气唯以食物而滋荣。

唯此四者四重,四者各四密语。

知此者,则知大梵。

诸天于彼致其供养矣。

第六章①

①此章原文殊艰深。

(当参考/4〃.Up.1.3,12,14;Maitr.6,21;Charui.8.1,1,6,6;Keith.6,16;Bh.G.8,13。

此章所说"丙陀罗",又谓之SuSumnS,亦即vidfti,即人体脊骨间,有一条气脉。

——此似所谓脊椎神经而非也——如一长润道。

自腰脊以下,则人一纤微体。

在常人此道闭而不通,唯修土以静定之术能开启之。

久修而身内潜晚之力皆发,由下一中枢(muladhara)^"此似是神经中枢而非也,町曰"气结",名为"莲花",又名曰"轮"-——如盘龙而起。

经过中枢六,至最上头顶一"轮"(brahmarandhra),在一最深定中而与"神我"合也。

其通过脑经,则经舌上跨之两脉间一乳状物,出乎发根,囟门两烦骨合处也。

修士之殁,神魂亦由此出,以作某密语而合于某物。

终与大梵——有功德之大梵(Sagupa)——相合云。

1、此心内之空,彼神我(居)于其中。

(神我),意成,永生,黄金色也。

上腭两间,有如乳状物者垂焉。

此即因陀罗胎①。

在发际涡分处,透颅顶骨二分,出而为"颇诃"自安立于火中;"颇婆诃",风中;

2、"娑婆诃",太阳中;"摩诃",大梵中。

乃得自主。

得为意主。

语言主与眼主,耳主,识主。

于是而更为大梵,以空为身,以真为性,以气而游,以阿难陀为意,富足于平安而永生者也。

般几那瑜基亚②!

汝当如是敬拜矣。

①"胎"者,"道路"义。

为自相智识之门。

②般几那瑜基亚(Pr^inayogya),人名,义为"古瑜伽之子"。

第七章

地,两间,天,方,方间;

火,风,日,月,星辰;

水,草,木,空,我身;

凡此,皆属外物也③。

其次属自我者:

——

上气,充周气,下气,元气,平气;

见,闻,意,语,触;

皮,肉,筋,骨,髓。

诸分既如是定已,有仙人说曰:

"凡此世界万物,诚皆五重。

以此五重,得①彼五重矣。

③"两间"者,天与地之中间一界。

亦即"空"。

"方间"谓两方之间,即东北,西北,东南,西南。

第二段之"空"则泛指"空间"。

"草",常义是"药草飞"见","闻",原作"眼","耳",但此谓诸识。

①"得",原文亦有"护持"义。

亦可谓"相属"。

第八章②

1、"唵"者,大梵也。

"唵"者,万事万物也。

"唵"者,允许之词也。

若曰:

"阿乌③(O)!

使其听之!

"则使其听之。

以"唵",始唱《三曼》④。

以"唵!

辰唵!

"(OmSom)始诵诸经咒⑤。

以"唵",主祭司应以答言⑥。

以"唵",婆罗门祭司始命将事⑦。

以"唵",许为斟灌⑧。

婆罗门曰:

"唵!

我倘可得圣言!

"彼乃有得于圣言矣⑧。

②诸《奥义书》中说"唵"声(Om)者,屡见不一见。

此诚韦植多学派之唯一宝诀。

盖说神说诸天说上帝,无虑数百其名。

名,皆相也。

诸相必有一通相,以一至简之名表之。

即"唵"是也。

名,声也。

声凡三合,为"阿","乌","门"(AUM),合称为"唵"(Om)。

其说繁多,皆就其所象征者立。

兹不具论。

③此处之"阿乌"即"唵"!

此谓祭祀始作,主祭司(Adhvaryu)谓助祭司(Agnidhra)曰:

可以始唱矣!

便神听之,诸献祀可始矣!

于是诸祭司始唱,使神听之也。

④此谓髙唱师(即唱愿求之祭司)(UdgStr)始唱《三曼韦陀》,必始以"唵'声也。

⑤此则或发声诵,或密持。

此谓灌献Soma时,和特黎祭司Hotr及其助手,诵其经咒。

经咒,即祷颂诗也。

与后世所称为"论"者,原文同是一字。

⑥"和特黎"祭司在祭祀中既已唱一段祷頌词巳,主祭司则答赞曰"唵!

"义表称许,当续唱。

⑦BrahmS即婆罗门祭司,常时或不作声,然始亊时常亦有言。

如说"唵!

可洒矣!

"(Omprokja),则诸祭司承命而洒水。

或彼亦始唱要神赞颂之词。

⑧此谓火祭(Agnihotra),主祭司将斟牛乳——或酥——而灌于火中,则先问主祀者,主祀者曰:

"唵!

"即曰:

"可!

"也。

⑨"得",语根可是vac或vah。

字作pravaksyaru--义可为"读诵"'"表达"。

-——此有二说:

一即婆罗门始诵圣言,即诸《韦陀》书,始曰:

"唵!

我倘得此圣言之义"!

彼乃臻至大梵矣。

另说:

婆罗门始教学徒,如曰"唵!

"教以大梵道,乃得大梵道矣。

第九章

1、道,与自学而教人③。

真④,与自学而教人。

苦行,与自学而教人。

自克,与自学而教人。

静定⑤,与自学而教人。

火⑥,与自学而教人。

事火⑦,与自学而教人。

客①,与自学而教人。

人道②,与自学而教人。

嗣续③,与自学而教人。

孝养,与自学而教人。

婚嫁④,与自学而教人。

"唯真可已!

"——罗替多罗(RSthitam)如是云。

说真实语者也。

"唯苦行可已!

"——匏鲁喜史悌(Paurusigfi)如是云。

常苦行者。

"唯自学而教人可已!

"——茅特伽利耶(Maudgalya)如是云。

无苦者也。

"盖此即苦行也!

——盖此即苦行也!

"⑤

③"道"(rtam),经教所传,师长所授,反省听得,为正大光明者,从而实行之也。

"自学","自",为己也。

所学,《韦陀》也。

得自口授,后世乃辅以书卷,然至今犹以口授为主。

"学",诵习,研虑,而贯通之也。

本义重在"贯通"。

教人,所教者,亦《韦陀》也。

观此以下凡十二事,皆反复此一语,则其重要可想。

质言之,当是行道!

自学!

教人!

④"真"(Satyam),即诚。

⑤"自克"谓杜外境之轆鸯。

"静定",谓敛内识以安宁。

⑥谓守奉常燃之五火。

——"五火",见《髡发奥义书》第二窣第一分注,及《唱赞奧义书》第五章注。

V,4,1,8,2。

⑦谓日常朝暮为斟灌于火,依《韦陀》仪法行之。

①谓敬客奉客。

②此摄群德,慈善等事。

③谓娶妇生子,成家立业。

④谓男婚女嫁,子又生子。

以上十二事依《韦陀》而行,因之以学以教,而其事乃正大,尊尚。

非此无以立也。

——斯说也,诚为广博,然古师亦有偏主一事,以为足概其全者!

⑤此一偏之说,撰者未以为然,可于其胨说之方式见之。

盖《韦陀》之教,实承认人生,未尝如后世佛教及印度教僧伽之逃避人生,偏向虚无寂灭。

然终又举此三人之言者,以三者皆殊重要,实基本原则也。

第十章

我动宇宙树,荣名如狱崇,

髙尚自圣洁,如神居日中,

我为永生者,权力光盛隆,

妙智慧充周,濡以甘露融①。

此特里商苦之研读《韦陀》(赞)也②。

①此章乃五行诗MahabrhatiYavamadhya,音节为八,八,十二,八,八。

兹录存原文,聊与治梵文者商榷:

ahamvfkjasyareriva

kirtihprfthamgireriva

urdhvapavitrovajinivasvamftamasmi

dravipamsavarcasam

sumedhaamftok^itah

第四行若不读为sudravinam则dravinam仅读为二音。

而诗中竞似用韵,与前第四聿闳一趋势,为可识也。

reviv5,字根ri如rarSvS,(?

V.10,40,7.)原有二义,一"断",则第一句义为:

"我为生死树之断者。

"

此据商羯罗释,则生死幻有之树,以智慧之剑断之,与拙译《薄伽梵欲》第十五章第一至三顼同说。

然此字亦存第二义为"动摇者",或"内中之管制者"。

于是杜森译作belebend,则义为:

"我为使此生命树生动者。

"考宇宙万物之喩为一树,古《黎俱韦陀》中已有之,其言曰:

kausavfkfahasa

yatodyavaprthivinisthataksa?

{RV.X.31,7;81,4。

)其义为:

天地所从而形成者,其树为何?

"

同书(RV.I,164,20)极著名之一颂:

"美羽心亲侣,同树栖一枝。

"

亦见《髡发奧义书》(Mum/l/p.III,1,1.)又见《白净奥义书》(^eMIV,6。

)则说宇宙树也。

斯即《竭陀奥义书KKa/.A0Up.VI1)所谓":

永恒菩提树,上根下其枝"。

他如《黎俱韦陀》(X.135,1)所说supalaSav|k5a,亦即"大梵树"也。

(说见SatapathabrdhmanaI,3.3,9,VI,6,3,7;VII,1,1,5。

)《摩诃婆罗多》史诗《马祭分》iMa.Bhd.Mva.XXV,20—22;XV,12—15。

)所说Brahma-vrksa"大梵树"甚详。

而《白净奥义书》(^eW.Up.Ill,9。

)所谓"挺然为独一,如树立天外。

"

亦此"大梵树"也。

Matt.Up.VI,4。

说此"菩提树"aSvattha亦即"唵"声。

TaittiriyabrahmanaH,8,9,6。

亦说此树为"大梵"。

而《维师鲁千名经KWwMio/uMrandma)则说此"菩提树"或"无花果树"(nygrodha,udumbara)皆即此大梵,即此宇宙也,

然即此概念,已有二说,一则树为"挺立",一则树为倒垂。

大梵有二面,一显了之宇宙,是吾人所见万事万物之世界,则此树枝叶也。

一非显了面,则斯树之根所在也。

故商羝罗谓"断"此树者,悟生死之无常,祛世相之幻有也。

他说谓"动摇"此树者,得宇宙之本真,体内在之"自我",亦成亦坏之因也。

故此句当有二译:

―、"我断生死树。

"

二、"我动宇宙树。

"

第三行vajiniivasu-amrtam,亦可读vginivasu。

若说为"太阳中之甘露",则义与《唱赞奧义书》(OuiW.Up.3,1〉说诸天之"蜜"相合。

或则"我为永生者(与"甘露"同一字),具有(或赐予)权力"。

第五行amrtoksitah即可析为amftataksitah,亦可谓为amfta+uk^tah。

前说为"不灭"(即永生)与"不变"》后说"润潘之以甘露"。

兹赌说,盖"永生者"已在第三行出之也。

②特里商苦(TriSaAku),人名。

"研读"义本"诵持"(anuvacam)。

"赞"宇足成。

此末语义亦殊晦。

一、是此人所诵持之一颂耶?

二、或是此于研读《韦陀》之功效而为一赞耶?

三、或作将诵持《韦陀》时先所唱之首赞耶?

原文但说此其人之"(韦陀)诵持"而已。

按阿氏译此颂,则谓"我即彼动摇宇宙树者也,我之光荣,如髙山之崖19。

我高尚而又纯洁,如强者中之甘露,我如世界光耀之財宝,我为深思者,自古不朽之“彼一”也。

"第十一章②

②此章乃少年成学归家,将别时本师之言。

其尝从本萍所学,多为记诵章句,今且入乎人生之途,其于立身行道,宜别有所授受。

基本原则具于首三句,其次说齐家、处己、待人、事尊长、周贫乏之道。

末言如何处疑难之事,待疑难之人,反复丁宁,诚擎側恒。

原文简要,为诸《奥义书)中极罕见之文字。

诸《奥义书)主旨,原近于道,此章独近于儒,至今印度之大学行毕业典礼时,犹往往诵之。

1、授《韦陀》已,亲师训其徒曰:

说真实语!

奉行正法!

毋荒自学!

奉尊师以礼物已①,尔毋断后嗣之绪。

毋轻忽真理!

毋轻忽善法!

毋轻忽健康!

毋轻忽昌盛②!

毋轻忽自学而教人!

①"礼物"原文是"所爱之赠与",似古印度交学费在学成之后*"毋断后顯之绪",谓娶妻生子。

然亦可释为使学统(vidySvamSa)不绝,则授徒而有传人也,

②"昌盛"(bhati)亦即vibhati,义亦是"权力","財富","生存","崇大"。

2、毋轻忽敬神明敬父母之责!

奉母如神!

奉父如神!

奉师如神!

奉客如神!

尔唯勤作无可疵议之事而非他事。

尔唯敬奉我辈之善行而非他行。

3、有优于我辈之婆罗门,非唉其安坐已,尔当屏息③。

以敬而布施!

不敬则毋布施!

以乐而布施!

以惭而布施!

以畏而布施!

以同情①而布施!

若尔于事有疑,或于行有疑。

③后句另读M可译为"奉之以坐,恭敏供养"。

①"同情"(SanwidS),又义为得对方"同意"而布施。

4、其处有公正婆罗门,自克制者,有善巧者,非苛刻者,乐正法者,如彼等于斯所行也,尔如是而行之。

系若于受非议者,

其处有公正之婆罗门,自克制者,有善巧者,非苛刻者,乐正法者,如彼等如是待之也,尔亦如是待之。

此即指点!

此即训言!

此即《韦陀》密义!

此即教诫!

尔当如是敬行②!

②阿氏译"公正"为"善思惟者","自克制"为"虔敬者","有善巧"为"不为他人所动者"。

第十二章①

①本师既致其临别训词已,学徒乃为祷词,而结束其求学时代?

文与发蒙时第一祷词相同。

"福我密呾罗!

福我婆奴拿!

福我亚利玛!

福我因陀罗!

璧赫斯帕底!

福我维师鲁,广阔步天者!

"

我敬拜大梵!

敬拜汝,涡柔!

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已说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巳说至道!

我巳说至真!

彼巳护我,彼巳护讲师!

已护我,已护讲师!

唵!

平安!

平安!

平安!

第二卷大梵阿难陀轮①

①此轮在波斯文译本1656a.D.中,乃为独立一书,名Anandbli第三十八。

而下轮亦为独立一书,名Bharkbli第三十九。

——故波斯文译奥义书五十种,此《泰迪黎耶)之初轮阙如。

第一章

赫黎!

唵!

(此下与第一轮第一章之祷词同文)

愿护我二人!

愿受我二人!

愿我二人得勤力!

愿我二人研习充实有光辉!

愿我二人无诤阋

唵!

平安!

平安!

平安!

唵!

明①大梵者,臻于"至上者"。

于是昌言曰:

"大梵为真,为智,为无极,

在高天兮隐深穴;

明彼者兮满所欲,

同大梵兮偏明澈②。

"

①"明",非寻常心智之明,乃超知觉之明,超时与空,人乎宇宙本体,则所知与能知合,是之谓明。

寻常明是一事,臻至又是一事,此则不然。

《蒙査奧义书》(Mw^.Up.Ill,2,9.)中有云:

"无上梵已知,彼则成大梵。

"

②大梵为一形而上学之真实,超寻常经验以外,如实说其为真理,为智识,为无极者,皆可谓负极之说。

原非可以语言名相表者也。

虽然,可以体悟,由入无分别定(asamprajriata,nirvikalpa-saiMdhi)证梧之。

斯则能知之主体,与所知之客体,两无分别。

就吾人之心思识感之经验论之,"真实"为多且异,无理实则其后必有一统一非异之"真实"为背景。

斯即自体完整者,自体决定者,由自体而得其真理者。

此即大梵也。

就自相说,则为"真"。

"真",有也,存在也。

笼括万事万物,无出其外者。

纵说一物是无,即有"无"之存在。

经验可知之无,亦即非经验可知之有。

故无论一元多元,正极负极,皆以存在为本。

故曰"真"。

"智"即能知此存在者,舍"存在者"外无存在,舍"有者"外无有,而"存在"为一价值,由知觉性所决定。

若无知觉,则-切价值皆泯,并此"存在"亦除。

见一切相,知此是相,是知觉性上有智用存,是此智乃生有相之知觉。

存在与知觉,"真"与"智",可说为一钱币之阴阳两面。

舍此一面,即彼一面为不可得。

"智"非物,物仅得于时空之关系中,是知觉性之自体范限,物固有极,彼固"无极"也。

"无极"原文为anantam,故杜森谓为古"阿难陀"Unandam)"乐"之误。

实未必然,有限有极者有苦,无限无极者为"乐"也。

(参Ch&nd,Up.VII,23,Deussen,SechziKUp.desVeda.S.225.)

在韦植多后期思想,"大梵"即为"真,智、乐"(Saccicfeianda),

"深穴"(guh§)即人之内心。

"髙天"(paramevyoman),乃"韦陀"之常语。

说为诸天所居处。

说者谓"髙天"即非变灭未显了之大梵。

或说为内心深处之髙空?

即智之居,直货大梵为当前之"自我",方观察其智之运用变化也。

"满所欲",原文是"尽得所欲"。

大梵为一切幸福之源,得其源则所欲皆满。

人生经验之所欲,皆琐屑,多变,有间止,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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