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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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费县员外华夏社区住宅楼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编制单位:
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工程概况
费县员外华夏社区5#,7#住宅楼工程位于费县员外驻地,327国道北侧,建设面积为413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层数为7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94㎡,阁楼面积为394㎡。
该工程由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员外村民委员会投资建设,地质勘察单位为临沂市冠宇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由山东省费县建筑设计院设计,由承建,由我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该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分类为二类;建筑结构形式砖混,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计等级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本风压为W0=0.40KN/㎡,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雪压为S0=0.40KN/㎡,场地基本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地下为一级,地上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该工程预计投资4000.00万元,质量要求为合格,合同工期为2014年6月10日——2015年5月1日。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5、国家有关民爆行业安全施工要求。
第三章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4)总资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
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
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
第四章 建立健全安全控制体系、程序、制度、措施
一、安全控制体系:
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涉及到现场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因此,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一个安全控制体系。
本工地的安全控制构架图如下:
施工企业负责人
业主、监理公司
现场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企业安全负责人
各施工班组长
现场施工工人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代表
项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三、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为保证施工安全有章可循,要求工程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制订以下安全制度: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②安全管理制度;③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统计和报告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④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其他必需的安全制度。
以上制度必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切实可行。
编写后交现场监理组审查,符合要求后付诸实施并定期向监理组汇报实施情况。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控制工作
1、收集和调查研究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规范,法规:
1)调查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
2)调查建设场地周围的建(构)筑物的情况(包括距离,高度,基础埋深);
3)调查建设场地周围的路网布置,车流情况,对场地出入口有否特殊要求;
4)调查建设范围(含周边)的地下管网、电线电缆布置等情况;
5)了解当地政府对建筑施工的地方性法规,管理办法等。
2、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了解设计意图,结构特点、周边环境特点、施工要求以及施工中安全方面需特别注意事项及关键部位(如超高层施工及深基坑施工等)。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审查施工组织架构中的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2)审查安全组织架构中管理者资历、管理水平是否适应工程需要;
3)审查现场总图布置:
临时设施位置、场地周围是否封闭;出入口是否合适;与市内交通是否矛盾;是否符合安全、防火、卫生及文明施工要求;
4) 审查消防系统、设施是否符合施工消防要求;
5) 审查临时施工用电设计系统;
6) 审查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方案(如高空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开挖、爆破施工作业方案等)的针对性、有效性;
7)审查主要施工机具、材料、特殊专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8)审查提升井架,塔式起重机等的安装使用证明;
9)审查安全保护用品的安全使用证明;
10)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
11)审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施工员、焊工、电工、起重机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证明。
第六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内容
1、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
1)施工工现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挂牌施工。
2)施工场地已平整,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尽量做到硬地化施工。
3)文明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工地周边已围护;出入口已装大门;出
口有洗车槽;临时设施已按要求搭设;工地道路已形成循环通道;施工
区域和非施工区域有有效的分离措施。
4)施工必须的前期施工机械已进场,性能完好,安全装置可靠;文明施
工、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已制定。
5)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工
人安全教育已开展。
6)施工现场应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将材料、物品、工具、土方堆放整
齐。
7)施工现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应齐全并布置合理、清洁卫生。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语、安全色标、安全防围设施、交通标志牌、夜
间警灯等必要的设施。
2、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1)监督承包商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的开展情况;
2)监督专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特殊工序、危险工序实行旁站监督;
4)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或不定期抽检、巡查,并作纪要及整改通知单;
5)督促承包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6)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管理要符合有关规定。
7)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等污染源的监控。
3、现场安全用电及防火: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
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应由相应等级的电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能
使用。
2)接地线应用大于25mm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
行接地。
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不得使用裸导线。
架设高压线应与建筑物水平距
离10米以上,对地垂直距离7米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时,要有保护装置。
夜间照明电线、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米。
凡工期在三个月以上者要按正
式工程的要求设置电气设备。
4)使用高温灯具要远离易燃物品1米以上,距易爆物品3米以上。
一般电
灯距易燃物品0.3米以上,室外照明应有防雨罩。
5)现场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
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常温、便于操作的位置。
熔断器内的熔丝规格应
符合规定,不得随意变大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6)现场变电房应配有灭火器及高压安全用具并每年试验一次。
7)现场各种临时房屋、临时宿舍,最大防火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
8)现场各种消防设施、消防管管径、消火栓数量、消火车道宽度等应符合要求。
4、本工程的几项特殊项目的安全监控:
(1)高空建筑物施工:
1)审查外搭脚手架的搭设方案设计。
严格按设计方案检查,特别注意荷
重的传递点的可靠性;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架体四周及各层跳板内封闭;
以及受料平台等保证架体安全、稳定部位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必须有防止强风(台风)袭击的措施,除脚手架搭设牢固,外突杆件
等活动件有可靠固定,用电设备必须断电,卷扬绳索必须卷至安全位置等
措施;
3)塔吊、提升设备及外脚手架必须有防雷设施,每升高一次,必须监测
一次,保证防雷接地处于良好状态;
4)根据消防规范要求,施工过程应专设消防设施,随着楼层升高而升高,
并配置足够的消防接口及灭火器具。
对施工中需动火施工必须有严格
的动火申办手续,及相关制度。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2)砌筑工程:
1)从事建筑墙体等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
凡有不适宜高空作业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应设隔离层以防物体坠落伤人。
3)现场和楼层的坑洞应设置护栏或盖板。
4)基础砌筑时应经常检查基坑、边坡变化情况,如有裂缝、滑移等情况及时加固,砌筑材料堆放应离开坑边1米以上。
5)砌体高度超过1.2米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时,
应设上下马道,内脚手架除须支安全网外,还应设护栏。
6)砌墙时不得随意拆改架子,不得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操作。
7)不得站在墙顶上划线、勾缝、括缝及清扫墙面、检查垂直度等,也不得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8)在架子上不能向外砍砖,护栏上不得坐人。
9)架子堆料应严格控制堆重,侧码砖不得超过三层,同一脚手架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二人。
10)垂直运输的提升架和起重机应安设牢固,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
(3)塔吊:
塔吊等主要施工机具监理程序:
整改
不合格
塔吊等安装监理要点:
1)审查设备出厂证明和安装使用说明,详细了解设备性能和安全装置;
2)审查安装、升级的专项施工方案,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全,安
全责任人已落实;
3)审查配电系统的配置和安全装置,必须满足其相应设备功能的所需要
求;
4)检查施工现场其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塔吊的安装和升级施工严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
6)塔吊等设备必须设置防雷装置,每升高一次,必须监测一次,保证防
雷接地处于良好状态。
(4)脚手架工程:
1)搭架时架子工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所有材料应堆放平
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上下抛掷传物。
2)脚手架材料规格必须符合规定。
3)久停复工工程和风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立杆沉陷、悬
空、接点松动、架子歪斜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搭架尺寸要符合规定,不得随意加大脚手杆间距,脚手架与墙面应设
置足够和牢固的拉结点。
5)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加设垫木、垫板。
6)脚手架斜道外侧和上料平台须绑1米高的护身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
板或挂防护立网,且随施工升高而升高。
7)脚手板要铺满、铺平、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8)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要设置连墙杆、剪刀撑及必要的拉绳和吊索。
9)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的才能使用。
10)脚手架应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
(5)吊装工程:
1)吊装前应制订吊装施工方案,明确吊装顺序,了解吊装机具的性能和安
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2)吊装人员应经过体检,身体要适合从事高空作业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
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3)吊装前应对起重和吊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松动者立即调换
修好,并定期检查。
4)起重机行驶的道路须平整、坚实。
吊装时有专人指挥,使用统一的指挥
信号,操作人员须按信号工作。
5)绑扎物件的吊索、吊环应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
6)起吊时要保持垂直,升降要平稳,不得超出回转半径斜向拖吊。
起吊重
型构件时必须用牵引线,不得超载。
7)双机或多机抬吊时,要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单机起重量的80%,操作时
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8)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天气禁止吊装作业。
9)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起重臂下不得站人,上下作业层之间
应设隔板或绳网。
严禁站在被吊物上指挥,严禁在未固定或无
防护措施的构件上行走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装置,锁好司机室门,吊钩应升
到高处。
11)起重机在电线下工作时应与电线保持水平和垂直的安全距离。
12)塔式或其他长吊杆起重机应有避雷和防触电装置。
5、当施工单位出现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机关,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整改措施,按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汇报及督促整改。
第七章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在现场安全管理中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挂在醒目的地方。
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也应抄写出来公布上墙,让现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
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新工艺开工前和每天上班前都要进行安全施工交底,使制定在文字上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变为工人的自觉行动。
第八章 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应不拘形式随时随地进行,一般应以施工班组、施工企业自检为主。
现场监理经常地巡视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及时地予以指出纠正。
每隔10--15天组织现场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必要时不定期地组织突击检查。
3、检查方法有一般检查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一般方法系采用“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际操作和看记录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各种反映意见和批评,听机械设备声响等。
“嗅”,对挥发性物品、腐朽物进行判别。
“问”,详细询问生产情况。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安全检查表法可参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中介绍的表式和评分标准来进行,也可有针对性的编制一些检查表来评分。
4、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因素要发监理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做到及时地、真正地清除。
对一些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也应逐项分析,寻找解决办法,指定专人跟踪予以解决。
做到“三定”:
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改正措施,定整改时间,并及时进行复查。
第九章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切不安全因素都应通过安全管理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尽量避免酿成事故。
但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千变万化,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千差万别,稍有疏忽就会发生事故,因此必须有思想准备。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用严肃、认真、积极、科学的态度处理好,尽量减少损失,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现场监理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协助督促施工单位迅速抢救伤亡、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如实反映事故现场当时的实际情况,不隐瞒、不护短。
3、通过详细地调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写出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交业主和监理公司。
4、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事故处理的各项结论和意见。
第十章安全资料的管理
1、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使用表;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回复单使用B1、A6表。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2)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第十一章 竣工验收期间的安全监督
及时监督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及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