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长期合作招标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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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长期合作招标操作指引
材料设备长期合作招标操作指引
第一条 为促进工程材料设备长期合作招标项目招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招标工作的准确合理及时性,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所有招标项目立项须有完善可行并经集团工程管线总审批的《招标技术方案》。
第三条 招标技术方案包括:
材料设备技术要求、材料设备清单、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材料(设备)图纸、材料(设备)招标样板等。
第四条 编制招标技术方案的原则是科学合理、经济适用,方便议标、方便评标、方便验收、方便结算。
如因立项部门编制招标技术方案延误或错漏造成招标工作反复,延误完成时间,招标部门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所有招标项目立项时须征集投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的征集、审查、推荐以立项部门为主。
(二)征集、推荐投标单位应首先从集团信息库中选择,以往合作良好的单位与技术标合格单位必须选用。
如不选用,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提供依据。
(三)招标部门也可补充征集投标单位,但须报立项部门管线总审查批准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如因时间原因不能及时审批的可先邀请参加投标,在技术标评定时予以确认。
(五)参加议标的单位由立项部门管线总最终审定。
(六)原则上,长期合作议标项目合格单位数不得少于六家。
(七)存在以下情况的单位不得推荐:
1、凡在合作过程中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恶意欺诈或延误工期(非我方原因造成)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推荐。
2、已知投标代理人非投标企业员工,属挂靠投标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八)征集、推荐投标单位应填写《投标单位推荐表》(附后)。
(九)《投标单位推荐表》中推荐的单位,应由立项部门事先考察合格,考察报告经管线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报招标中心备案;如需在招标过程中进行考察的,应注明“需考察”字样,招标部门可代为联系被考察单位、安排考察路线等,但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和考察时间由立项部门确定,考察结论由立项部门管线负责人审批确认。
考察费用由立项部门承担。
(一十)因立项部门推荐的合格投标单位不足,反复补充单位造成的招标工作延误由立项部门负责。
第六条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说明书、招标技术方案、投标报价清单、拟签合同等组成。
1、招标文件应尽可能规定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2、、立项部门对招标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拟签合同必须采用集团会签实施的标准范本并根据本次招标条件进行修改和编制。
无标准范本的,由招标经办人根据项目特点另行编制并办理会签。
为缩短会签时间可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合同会审完成会签工作。
第七条 招标邀请及发送标书
(一)招标前期工作完成后,由招标部门经办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参投单位发送招标邀请和招标文件。
(二)原则上,所有项目必须按规定向投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所有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按2万元收取,资料费按项目所需资料多少收取,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高于500元,特殊项目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保证金或资料费金额的,须经部门领导审批。
(三)若招标文件或拟签合同有解释或修正之处,其解释或修正的文本应于截标前向所有投标人发出,并以此规定的条款为准。
(四)发标后,如资格预审合格的参投单位实际参投数量不能满足六家要求,则应补充单位进行发标。
如立项部门已确认无法补充单位的则需在招标资料中说明,经管线领导审批后以实际参与单位为准。
第八条招标答疑
(一)原则上,所有招标项目均应召开招标答疑会。
(二)招标答疑会由招标经办人组织,招标部门负责人和立项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
招标部门负责人对招标的程序和商务条款进行解答;立项部门技术负责人对议标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三)答疑会上投标单位的提问及答疑人员的答复应作答疑纪要,所有投标单位的提问及答疑人员的答复均应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
(四)投标单位在答疑时对技术方案的补充、优化情况,作为技术标评定依据之一。
(五)答疑纪要应在答疑会次日前由招标经办人编制并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及时发送给各投标单位,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第九条截标
(一)招标项目第一次截标的投标文件包括[合同回应标、技术标、第一次报价(经济标书)]或样板等,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指定的截标时间前送达。
(二)原则上,若未经招标人允许,在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标书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四)截标后,若投标单位的数量不能满足本制度规定的,由议标部门协助立项部门及时补充单位,并根据单位补充情况合理调整议标时间。
第十条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一)回应标的开标由招标经办人负责,对所有回应标进行开启并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有效,并汇总整理各单位的合同回应意见。
(二)在充分与投标单位沟通后,招标经办人须要求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的投标单位确认最终可接受合同条款的底线,并做好记录且必须在报价对比表中体现。
第十一条技术标开标、评标
(一)技术标开标、评标由招标经办人协助立项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原则上评标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二)开标前,评标人员应先审核《投标单位推荐表》和考察报告,不合格单位的技术标不予评定。
(三)评标时,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招标技术方案与《技术标评分表》,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点,讨论确定统一评标标准。
若招标项目有特殊性而需对标准评分表进行调整,须统一意见并签名确认。
(四)评标人员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若有不合格单位须说明不合格原因。
(五)评标人员各自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评分,偏离平均分超过15%的个人评分为无效评分,不计入最终评分。
(六)技术标开标评标的用表按《工程技术管理规定》相关用表执行。
第十二条样板评审
1、凡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样板的,均应进行样板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定的组成部分。
2、进行样板评审应严谨,应作到手段科学,依据充分。
对于要求投标单位仿板的项目,不得以“100%”相同为由排斥投标单位。
第十三条样板封存
1、凡在技术标评标中进行过样板评审的,定标后均须进行样板封存,并将样板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2、原则上,封存样板的数量不少于3套,不足部分根据封存的母板进行复制分发。
3、原则上,参加封板的人员应为原来参与该项目技术标评标的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议标操作程序
(一)定标时确定长期合作价格的议标操作程序:
1、由经办人开启投标单位的第一次报价。
2、编制第一次报价对比表,除价格对比外,其他如合同回应、技术标情况的相关重点内容对比也要一并列入。
3、组织第一轮议标,向投标单位澄清第一次标书的相关问题,约定第二次报价的截标时间及比价后淘汰原则。
4、在第二次截标后由经办人开启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
5、编制第二次报价对比表,根据第一次议标确定的原则,淘汰单位。
a)编制第二轮议标的标底价和定标原则报相关领导审批。
(《材料设备招标项目标底价审核表》见附表2)
b)组织第二轮议标。
(二)定标时确定动态价格原则的项目议标操作程序:
1、由经办人根据投标单位前期的合同回应和技术标情况编制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
2、组织第一轮议标,向投标单位澄清第一次标书的相关问题,掌握各单位的技术实力及与我司合作意愿、双方合作条件等,同时约定标书中相关文件的修订截止时间和单位淘汰的原则。
3、由经办人根据第一轮商务谈判情况编制长期合作分项合同单位选择和价格确认的原则报中心管线总审批。
4、组织第二轮议标。
(三)定标时确定动态价格原则的项目的其他相关规定:
1、原则上要求确定一家或两家同档次品牌为长期合作中标单位。
2、长期合作单位应于每季度末提供与其他二家以上近期房地产公司(采购商)供货的同类产品的材料(设备)价格。
分项合同以低于该供货单位给其他房地产商最低价为原则定价。
由中心材料设备招标部审核定价报批。
3、分项合同定价结果按长期合作议标结果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招标结果报批程序
1、由招标经办人根据招标结果编写招标结果审批资料进行报批。
2、招标结果审批资料包括:
招标结果审批报告(详见附表3);招标结果审批记录;有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名的《中标报价清单》;已填写招标结果的合同、完整的合同附件;定标依据(标底价依据、技术标、经济标开标评标资料);投标单位报价对比表。
第十六条材料设备长期合作招标项目招标结果资料按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编辑成册,具体资料包括:
招标结果审批表;招标结果审批记录;有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名的《中标报价清单》;定标依据(标底价依据、技术标、经济标开标评标资料);投标单位报价对比表。
第十七条 长期合作议标相关表格
1、长期合作招标项目委托书(样表)
2、材料设备议标项目标底价审核表
材料设备议标标底价审核表(中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价格来源1
价格来源2
建议标底价
报价1
报价2
报价3
报价1
报价2
报价3
说明
对报价资料的分析说明和对标底价的评估说明
附件资料备注
招标经办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
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管线总
3、招标结果审批报告
材料设备招标结果报批表
(全国集中招标类)
招标项目名称:
适用范围:
标底编制说明
经办人:
审核人:
经济标评定
(主要
信息)
参投单位
品牌
最终报价
与市场询价/标底对比
与历史价对比
其它对比
1、合同计价方式及评标原则:
2、拟中标单位名称及拟中标价:
3、拟中标单位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接受合同范本、计价原则、付款方式要求等):
4、拟中标结果合理性分析:
(与市场询价、标底、历史价等作分析)
中心经办人:
复核:
负责人:
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
管线总
总经理
集团领导会审意见
工程管线总
常务副总裁
总裁
备注:
本表与附件同时递交。
附件一:
《中标报价清单》;附件二:
已填写招标结果的合同、完整的合同附件;附件三:
定标依据(标底价依据、技术标、经济标开标评标资料)
附件四:
材料设备拟中标单位评审表
合同会审表三
注:
适用于全国集中招标、集团单项招标合同,议标合同可参照使用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是否招标
是否范本
经办单位
跟踪单位
副本分送单位
经办单
位意见
经办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
集团涉及中心意见
会审人:
集团经营财务管理中心
审核
会审人:
财务
会审人:
集团法律合约部
(非范本)
会审人:
集团管线副总裁
会审人:
集团总裁
(非范本1000万以上,范本2000万以上)
会审人:
集团董
事局
(标的额一亿以上)
会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