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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业健康

××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之八

 

职业健康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

目录

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A、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记录

B、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表和批复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A、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B、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台账、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健康监护报告等)

C、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D、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检查记录

E、职业危害监测制度

3、劳动防护用品

A、个体防护用品台账

B、防护器具定期校验、维护记录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

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

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

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

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

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

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职能管理部门为安全监督部门,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本企业内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必须设定其专职或兼职职防管理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组织、落实,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单位有效执行。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

本企业用人单位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

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用人单位须将职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

第十六条:

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法律责任。

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派选专人进行曰常管理和维修并由职防管理员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在大中修设备或厂房及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条:

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用人单位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能部门同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

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卫生部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厂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

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

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测与职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职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配合用人部门管理员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曰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在做好职防监测评价工作的同时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监查纪录,曰常工作由部门职防管理员负责,本企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查,做好职防卫生监查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存档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专职职防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本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体检,专职人员、职能科室必须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否则将对部门或个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各用人单位的职防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厂职能部门的工作,按厂职防部门的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体检工作,做到不遗漏岗位,不遗漏应体检的职工,不遗漏项目。

第二十九条:

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正式职工、合同工,工期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应参加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职防监测及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费用均在生产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条:

负责职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专管人员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要建立健全有关其个人的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或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遗失,遗失一份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生产车间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

(1)安全部门、工会组织、生产车间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成本。

5.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监督部,由公司安全主任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当公司安全主任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6.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安全部门审批发放。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安全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环保安全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记录

时间:

地点:

职业危害因素所在区域:

识别纪要:

职业危害因素范围:

职业活动中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其他有害因素。

根据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结合本公司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情况,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因素如下:

1、原料液氨属于第2.3项有毒气体,可导致中毒。

2、产品氨水属于第8.2项碱性腐蚀品,易被腐蚀。

3、防范措施:

1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符合要求并正确佩戴。

2保证货物外包装完好,如发生破损泄漏,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应急物资:

灭火器,喷淋装置,洗眼器,防毒面具,防腐手套,滤毒罐,事故水池等装置完好。

5、仓库强排风设施良好。

结论:

1、根据识别情况,及时到市安监局申报。

由于没有罐装、分装等作业,仅是储存,安监局暂不受理。

2、各部门领导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高度重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做好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穿用的监督,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识别组长:

识别人员: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

企业注册类型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法人及法人代表

企业规模

行业分类

全年总产值

万元

全年总利税

万元

年末职工人数

生年工人数

接触职业病

危害因素人数

接触职业病

危害因素人数

填报类别

第一次申报

第二次申报

变更原因

填表部门

填表人

受理申报的

卫生行政部门

受理申报的

卫生监督员

2、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表:

主要产品名称

主要产品年产量

生产工艺流程图

 

主要原辅材料、中间体名称和消耗量(年):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代号:

①②

③④

⑤⑥

⑦⑧

⑨⑩

··

··

··

注:

1、本表每一产品填报一页;

2、存在职业危害的工艺流程中用①②……标注,并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代号中填写相应的名称。

3、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分布示意图:

制图时间:

年月日

 

作业点名称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代号)

注:

较大的企业可直接在企业建设施工用平面图上标注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名称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代号。

4、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名单:

制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工种(岗位)

工龄*

接触职业病危害名称

备注

注:

本表填写的工龄指在你单位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作时间。

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资料编号资料名称页数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表;

3、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分布示意图;

4、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5、接触职业病危害人业人员名称;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可用A4纸附后);

 

 

填写说明

1、本表由职业病危害申报单位填写后交指定的卫生行政部门;

2、填写本表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工具;

3、表内各项目内容以申报时的情况据实填写,有关统计数据,老企业为上年

度末统计数据,新建企业按当年设计生产能力填写;

4、申报时按“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名”提供申报资料,有特殊要求的按要

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在资料名称目录中列出清单;

5、本申报资料须经申报单位盖章有效;

6、本申报表请申请单位在申报同时自行复印存档,并归入申报单位的职业病

防治档案管理。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告知

地  点

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接触限值

检测时间

检测值

职业卫生防治设施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设施

类别

设施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发放

时间

存放

地点

领取人

检查人

检查校验

周期

管理要求

报废更

新时间

公用防护器具

个体防

护用品

警示

标志

报警

设施

冲洗

设施

其他

编号:

公司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姓名:

性别:

男  □女  □

   

出生年月:

年月

   

所在车间:

岗位(工种):

 

 

 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一、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车间)

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防护措施

 

 

 

 

 

 

 

 

 

 

 

 

 

 

 

 

 

 

 

 

 

 

 

 

 

 

 

 

 

 

 

 

 

 

 

二、既往病史:

三、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名:

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其它补充说明:

四、历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体检时间

体检时从事工种

主要体检结果

处理情况

体检单位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正常□

调离□

 

五、历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情况:

监测

时间

危害因

素种类

主要

监测结果

评价情况

处理情况

监测单位

 

 

 

 

 

 

 

 

 

 

 

 

 

 

 

 

 

 

 

 

 

 

 

 

 

 

 

 

六、职业病诊疗情况:

诊断时间

从事工种

诊断结论

诊断单位

治疗情况

 

 

 

 

 

 

 

 

 

 

 

 

 

 

 

 

 

 

 

 

 

 

 

 

 

 

 

 

 

 

 

 

 

 

 

七、职业病诊疗相关单据粘贴处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

序号

劳动防护用品名称

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许可证号

购进日期

购进数量

防护用品使用期限

采购负责人(签字)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序号

劳动防护用品名称

发放时间

数量

产品合格证号

物品生产企业

领取人(签名)

防护器具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记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存放地点

生产日期

使用年限

上次维护时间

检查情况

责任人

备注

外观

卫生

定期校验

实施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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