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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旅游

“考察”≠“公费旅游”

报载,连日来,太康县高贤乡部分知情群众不断向本报记者投诉,称该乡乡干部和全乡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以“外出考察”为名,用公款到外省旅游。

昨日,记者打电话向该县高贤乡乡党委书记李凤杰调查求证此事,不料,李凤杰竟口中“爆粗口”道:

纯属扯淡!

(见4月23日的《大河报》)

乡里组织乡村干部外出考察,只要是真心学习取经,“去华西村考察新农村建设去了”,也无可厚非,更不用怕记者采访报道,何以“爆粗口”呢?

原来,这次考察不是去华西村,而是去南京、苏州、上海、杭州等地。

显然,这种考察实则变成了公款旅游。

殊不知,考察”≠公费旅游。

本来,为了加快本地改革开放的步伐,借鉴他人之长,外出实地考察取经,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换脑筋,找差距,明方向,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部门和单位考察时往往舍近求远,本地明明有经可取,却偏偏要千里迢迢到外地甚至国外去“考察”;有的甚至打着“取经”的旗号,或全家出动,老少携行,或兴师动众,漂洋过海,“考察”一番。

如此“考察”,每人花费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不等,以致考察变了味,变成了花公家的钱,游山玩水。

殊不知,这种把考察当作“款旅游、一饱眼福的行径,不仅助长了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玩乐的不良风气,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干群关系,助长了享乐主义的恶习。

对此,人民群众早已是深恶痛绝之。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禁令”,严禁借考察、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

因而,一段时间内,各地的公款旅游的现象有所遏制。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而今,该乡顶风而上,把公款考察变成了公款旅游。

更有甚者,近日,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十名公务员谎称开会赴港澳旅游,真是明目张胆,胆大妄为。

无论其背后有什么原因,无论其初衷有多么好,都是滥用职权、无礼党纪国法之表现。

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助长了乱作为行为,而且不符合时令,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理应严打。

否则,对这种“丑闻”曝光后不及时查处,让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那么类似这样的“公款旅游”现象难免不会铺天盖地?

毕竟,把考察当作公款旅游,甚至打着开会的招牌行公款旅游之实,实则是一种肆无忌惮的腐败行为。

当然,严打这种“公费旅游”,并不是说今后各地就不许考察了。

笔者认为,该外出考察的,还得外出考察。

关键是别打考察的歪主意,把考察的经给念歪了。

毕竟,“考察”≠“公费旅游”。

(玫昆仑)

 

“谎称开会”却是“公费旅游”警示谁

[提要]  4月16日有媒体披露,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共有20名公务人员。

而这次集体旅游,该局不但没有向宝塔区政府汇报出省事宜,还向区政府谎称去该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

  4月16日有媒体披露,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共有20名公务人员。

4月6日至13日,其中10人去香港、澳门旅游。

而这次集体旅游,该局不但没有向宝塔区政府汇报出省事宜,还向区政府谎称去该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

(据4月23日中国新闻社)

  公费旅游的劲爆新闻不止一次被媒体报道。

每一次的公费旅游事件曝光,都能吸引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引来一片声讨。

政府公职人员只要有违规行为,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这一次也概莫能外。

但是,公费旅游的事情一再上演,不得不让人思考,发人深思,值得警醒。

  就拿宝塔区卫生局的那些公职人员来说,他们不仅没有向宝塔区政府汇报出省事宜,还胆敢谎称去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视党纪国法为儿戏之心简直是昭然若揭,太不把党的纪律当回事,受到惩罚也是理所当然。

近年来,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一系列腐败案件被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有力地震慑了敢于以身试法者。

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明着不敢腐败,却可以变相腐败,公费旅游屡禁不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只要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了个人的私利,那就是腐败,而不管什么样的形式。

  党和国家对于考察、学习等事宜有着严格的规定。

公务人员出于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必须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和受到一定的经费控制。

而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若干人等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公然上演公费旅游的闹剧,足迹遍及香港、澳门两地,这当中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还是一个纪律意识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既然身为人民公仆,就该严守法纪,筑牢廉政的思想防线。

规定不可谓不多,可有人就是敢“揣着明白装糊涂”,置若罔闻,根本的就是私心太重,进而无法无天,没有那么一丁点的纪律意识。

  温家宝总理在4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8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

“一个政府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公款旅游”这样的变相腐败行为,就是要提高警惕,有所作为。

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方面狠下功夫,要在纠正、处理任何的违法违规行为上狠下决心,对于任何的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和纵容,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为党持续地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继续地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尽到自身努力。

(吴威)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化装"的公款旅游知多少治理有何"为难"之处

日前,“延安10名公务员谎称开会赴港澳公费旅游”事件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

联及之前爆出的峨眉山市干部“化装”公款出境游、深圳龙岗区司法局长变相公款旅游等,人们不仅要感叹,虚虚实实的公款旅游究竟有多少?

如何揭开公款旅游的“伪装”,怎样堵住公款旅游的漏洞?

  “化装”的公款旅游知多少

  延安十名公务员谎称开会赴港澳公费旅游

机票显示4月6日张明明在延安乘坐HU7870航班飞往广州,4月13日在广州乘坐HU7869返回延安。

  公费旅游一直被国家所禁止,然而,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一行十人借外出开会之名“公费旅游”。

对此,卫生局局长张永春欲盖弥彰,反复无常的多次谎言更是说明了该单位工作人员出行的真实“目的”。

>>详细[评:

撒谎欺骗之恶甚于公款旅游]

  连日来,河南太康县高贤乡部分知情群众不断向本报记者投诉,称该乡乡干部和全乡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以“外出考察”为名,用公款到外省旅游。

昨日,记者打电话向该县高贤乡乡党委书记李凤杰调查求证此事,不料,李凤杰竟口中“爆粗口”道:

纯属扯淡!

  峨眉山市干部“化装”公款出境游

  党员干部为了公款旅游,居然伪造自己的身份!

2011年7月8日12时许,网友“JSYHSLsl123”在四川日报网论坛发帖称,他在峨眉山市一旅行社办事时意外看见,今年五六月份,该市符溪镇的骆永利、张万林等党员干部填写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申请事由为“旅游”,政治面貌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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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龙岗区司法局长变相公款旅游被免职

  2月24日深圳市龙岗纪委向社会通报,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给予何旅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司法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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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乡官被举报"公款旅游"记者采访遭"爆粗口"

  还有多少“化装”的公款旅游?

  近年来,公款旅游已被明令禁止,且相应监管也越来越严厉。

但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禁而不止也就在所难免。

在有些人看来,公款旅游上不了台面,但可以“借壳”,比如“开会”的壳、“考察”的壳、“学习”的壳。

从新闻媒体的报道看,这些方面有不少案例。

而符溪镇的“化装”公款游,显现出有些党员干部觉得“借壳”也不可靠了,于是就“化装”、就“潜水”,弄个神不知鬼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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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公款旅游有哪些“为难”之处

  考察中的“私人旅游”该谁买单

  媒体调查还发现,该考察团除了第一天去上海司法局参加座谈会之外,基本都是旅游项目,且入住的大都是知名品牌酒店。

我们姑且相信其所说,那么考察中的“私人旅游”该由谁买单呢?

从事实看,司法局还是将这些费用算到了公共财政的账上,合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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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公款出国旅游”成为待遇如何查

  在一些地方,出国考察并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干部享有的一种待遇。

如某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明确规定,“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委领导出访一年一般不超过一次,处级干部二年不超过一次,处以下干部三年不超过一次”、“委机关、省重点办的处级干部在退休前争取安排一次出国(境)培训、研讨或考察”。

当出国考察成为一种干部待遇,出国考察已经不存在工作需要可谈,而完全成了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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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款旅游入刑,可行否

  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呼吁,当前,对违规的公款考察、旅游都是作违纪处理,严重的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恐怕震慑力不足。

因此,有必要以入刑的方式,让杜绝腐败深入人心,惩治起来有法可依。

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则认为,目前入刑的时机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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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公款旅游,执行疲软咋改变

一些痼疾三令五申收不到实效,反过来说明不缺规定与制度,缺的是严格执行,缺的是发现猫腻与漏洞的心眼。

所以,治理公款出国游,不妨加大对审批环节的问责制,谁批准的谁负责,情节严重的要承受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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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公款出游”,须纳入法治轨道

  公众“审批”可治“公款出国旅游病”

  怎样才能彻底封杀公款出国游

  相关规定

  监察部人社部《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

“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务员法》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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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扬:

公费旅游在纪委眼里是多大的事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率团到上海、苏州、杭州公费旅游,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5天行程只有半天用于公务活动,一行24人花掉公款14万元,人均5800元。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2月21日,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发布通报,确认问题基本属实,已责令参与旅游的人员退回旅游费用,区领导找何旅华进行了诫勉谈话,何旅华作出书面检讨。

龙岗区纪委表示,此事“正在依法规、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

(2月22日《新快报》)

考察顺带旅游的事情司空见惯,旅游顺带考察的事情也不稀奇,但5天行程4天半用于游山玩水的“旅游式考察”,还是让人感到吃惊。

退回旅游费用是起码的,但这显然不是处罚;所谓“诫勉谈话”有多严厉、“书面检讨”有多深刻,外人无从知晓———这种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的处罚,既不符合有关规定更难以获得公众认同。

当然,龙岗区纪委表示“正在依法规、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可是种种迹象表明,如果没有网友曝光和媒体公开报道,这桩公费旅游事件很可能被处理成“机密”,并且不会有什么“进一步处理”。

何旅华一行公费旅游发生在去年9月,随后遭到群众匿名举报,龙岗区纪委调查证明情况属实。

不管有无诫勉谈话和书面检讨,反正直至今日,何旅华仍坐在司法局局长的位置上。

今年2月20日,知情人士在网上公开举报,记者跟进采访,此时的何旅华仍然坚称“我们是公务考察活动”,甚至直到2月21日龙岗区纪委发布通报之前,他仍然对记者说此行是公务考察,像没事人一样。

这里有两个蹊跷:

其一,如果何旅华早就被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讨,何以直到记者采访时仍坚称此行是“公务考察”;其二,龙岗区纪委早已查明何旅华一行公费旅游属实,为什么直到现在还在研究处理措施?

公费旅游事实确凿,《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摆在那里,对照规定究责即可,需要研究数月时间吗?

这两个蹊跷合乎逻辑的解释也许是:

此前可能有诫勉谈话之类的处理,但是,连被处理者何旅华都心领神会,这件事仅限于内部,不对外声张;在龙岗区纪委眼里,区区公费旅游乃小事一桩,诫勉一番、检讨一下就过去了,没料到好几个月前的事情又被曝光出来,来不及作进一步处理,只好说“正在依法规、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

“按程序”,多么伸缩自如的用词,君不见,湖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侃融引咎辞职,走程序竟然走了三个多月。

如此过分的“旅游式考察”让人吃惊,如此遮遮掩掩、轻描淡写的处理令人愤懑。

公费旅游不是某个单位的“家丑”,理应向社会公开,接受民众监督。

公费旅游绝不是小事,它是一种腐败行为,不仅违纪,而且涉嫌贪污。

去年,北京大学化学院的两名教师,就因将个人旅游费用以学术交流、出差的名义报销而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的罪名就是涉嫌贪污。

公费旅游,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占有了公共财物,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社会舆论一再呼吁将公费旅游以贪污论处,但呼吁一直没有奏效。

不将公费旅游视作贪污犯罪也就罢了,如若在党纪、政纪处罚上也心慈手软,“旅游式考察”怎么能遏制!

以考察之名获得组织批准外出,外出后却行公费旅游之实,请问:

对于这种欺骗组织的行为,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愤怒;对于这种浪费纳税人钱财的行为,有关方面为什么没有痛感。

湖南华容纪委被曝花20万公费旅游发帖道歉(图)

2010年07月15日08:

51红网【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23条

论坛截图。

(图片来源:

红网)

7月9日晚上,红网论坛一则网帖爆出“教师绩效工资尚未到位,纪委却花近20万元公费旅游”的消息,指责(湖南)岳阳华容县纪委组织40余人搞“贵州清凉游”,称他们“租用高级豪华旅游车,住星级宾馆,游黄果树瀑布,登贵阳凤凰山麓,逛遵义城,好不惬意”。

7月11日晚上,一篇落款是华容县纪委的回帖也出现在红网论坛上,对这次“贵州清凉游”作出情况说明。

帖子表示此次活动,形成了借机进行公款旅游的事实,华容县纪委向社会各界道歉,活动所需经费由参加者个人承担。

昨日(14日),华容县纪委向潇湘晨报记者证明该帖确实是他们所发的。

帖子一出,不少网友为华容县纪委此举叫好。

【网帖】华容县纪委公费“贵州清凉游”

爆料的网帖发布于7月9日晚10时55分,发布者为网友“洞庭龙王”,短短几天内,已有上千网友点击查看。

帖子中称:

“6月29日至7月5日,华容县纪委组织40多人的旅游队伍赴贵州旅游。

这次活动经费由县纪委出,花费近20万元。

县纪委机关全体人员(值班3人外)、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参加。

“洞庭龙王”说,华容县财政并不宽裕,有的教师绩效工资尚未到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还不能按时发放,但纪委却花重资公费旅游,“洞庭龙王”希望上级部门能“管一管”。

7月11日晚21时4分,红网论坛上出现一则落款为“中共华容县纪委”的帖子,对网友的爆料作出回应。

该帖称,华容县纪委组织的此次活动历时4天(其中包括一个双休日),参加人员共计44人,其中乡镇纪委书记20人,县直纪检负责人5人,机关干部19人。

除参观遵义会议旧址外,外出人员还游览了黄果树和梵净山两个景点。

此次活动共计开支5.9万元,人平支出约1340元。

随后,帖子又以纪委的名义表态:

“此次外出活动超出了学习教育的范围,形成了借机进行公款旅游的事实,与上级厉行节约和规范学习考察活动的规定不符,特向社会各界公开致歉。

”帖子里还强调,外出活动的费用将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尽管该事件一爆出,网上引起一片争议,但对于纪委能如此积极迅速地回应网友质疑,不少网友跟帖称态度值得肯定:

“重视民意,整改得力,值得称道”;“直面网络问政,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致歉并及时整改,值得肯定!

”“有诚意的回复!

【回应】为庆祝七一组织了干部去遵义学习

昨日(14日)上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从华容县纪委得到证实,11日晚回复网友的帖子确为纪委通过华网中心所发。

华容县纪委工会主席胡北智说,纪委之前从未组织干部外出参观过,县纪委工作人员和乡镇纪委书记平常除了工作基本没在一起。

此次借七一庆祝活动,纪委组织了一些老干部和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去贵州遵义参观学习。

胡北智说,他们是7月2日出发,7月5日回来的,当时华容并未开始防汛,回来时也没下雨。

胡北智表示,外出考察前,纪委已按要求的程序逐级审批,通过口头汇报和开会研究,得到了分管领导的认可,但并未形成审批文件。

按照原定计划,每位参加者的费用为1100元。

参观完遵义后,参加者觉得还不错,又建议再去别的地方看一看,于是他们就去了黄果树瀑布和梵净山这两个旅游景点,因为这才导致了预算超支。

“我们总计花费59000元,平均每人花费1340元,是我去跟旅行社谈的价。

”胡北智说,此次考察团由纪委两位副书记带队,纪委的其他领导班子均未参加。

【说法】纪委发帖道歉,称费用由个人承担

胡北智认为,事情遭曝光后,“考虑到纪委要起带头作用,既然是出去玩了就要承认”。

华容县纪委通过商量,最终决定以网帖的形式回复网友的质疑,并就此次外出活动形成了借机进行公款旅游的事实向社会各界道歉。

最后县纪委决定,所有费用全部由个人负责,带队的副书记也不例外,并承诺县纪委机关在职干部由财务室在工资补贴中扣发,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负责人一周内向县纪委财务室交纳现金。

  

胡北智表示,目前,华容县纪委已向岳阳市纪委作了情况汇报,市纪委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我们欢迎上级纪委、新闻媒体和普通网民对华容县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向佳明)

为什么我们公费旅游屡禁不止?

又看见新闻爆料,广州海事法院部分领导被曝编造理由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11国“考察”,考察报告中充斥大篇幅的地理常识等内容。

这样的一次公费旅游的成本是人均花费8.2万元,(考察团6人11天共花费人民币48万余元),这无疑大大超过了2008年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两个公费旅游团的人均花费水平,江西新余团11人13天花费人民币35万元,浙江温州团23人21天花费人民币65万元,两团人均都在3万元上下,看完这个新闻,不得不感慨广东人就是爱旅游,也舍得花钱在旅游上面,这不一个人顶人家两个人吗?

中国的公费旅游向来为人所诟病,每年超过3000亿的公费旅游花销,直接把纳税人的钱变成了自己单位的福利,或者是权力的象征,这样的公费旅游在过去的三十年不但没有得到制止,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情形。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情形出现呢?

说到底,还是没有监督的问题。

钱拨下到了地方到了具体的单位,纳税人就完全失去了监督它的权力。

中国的一个特点又是利益均沾,如果出国旅游这种事情大家都可以论资排辈轮上一回,大家都成为了这种利益的获得者,要在说出真相就很困难了。

而要这些利益的参与分配者自觉约束自己,显然也很少有人达到这样的道德水平。

但是这样的情况下,国家的拨款就完全的流于失控了。

掌控这笔钱的领导集团,只要在内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并且保密,外人是很难得知真相的。

就比如被曝光出来的这次公费旅游,也已经是完成时了,到今天都已经是半年,这样长的时间,从开始立项审批到请款到考察完毕再到拼凑的考察报告完工上交到最后的存档,中间一直是一路绿灯一路顺风的走完。

其实这次事情已经是昨日黄花,早就完成了,钱都已经花出去了,要收也不可能收回来,现在来调查查处,这样的一种亡羊补牢,虽然古人说不迟,但是实际上已经是迟了的。

我们不妨试想,如果这些钱,这48万元用在公益捐款上面,可以修几座坚固的校舍,挽救几个失学的儿童,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又可能可以多救几个孩子呢?

中国这样的利益联合在很多时候是很坚固的,它们的弱点其实也在于内部,在于内部的利益分配不均。

这次的新闻之所以被曝光,很可能也是没有参与这次公费旅游的内部人员不忿而曝光出来,在没有更好的监控手段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怎样去保护而不是去打击这些利益团体的背叛者。

因为我已经很明显的从新闻中嗅出了一丝不祥的味道,那个声称要查处的广州海事法院监察室有关人士说如果这些文件是真实的,“就是从我们内网(传出来的)”,而阅看这些文件是“按照等级来的”,“这个(曝光这些文件)符不符合一些规定,我们正在了解”。

看样子,查处出去旅游的人远远没有查处曝光文件的内鬼来得重要。

如果大家都是抱着这样的心态,中国的公费旅游,还会继续的大行其道,所谓禁止,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

公费旅游称“开会”

中新社西安4月22日电,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10名公务人员向区政府谎称去该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其实却是公费去香港、澳门旅游。

宝塔区卫生局主管官员目前已因此被停职接受调查。

  这个卫生局共有20名公务人员,实施公费旅游计划,一次只出动了一半人马,可见当家公仆没有下令倾巢而出,还知道须将衙门继续勉强维持办公状态,以免动静太大而惹得舆论哗然。

尤其聪明的是,奔赴旅程的公仆们,打的旗号竟是“去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服从指令,推进改革,自是理所当然,冠冕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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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D"f5w%\#]9`6B2`"v6C  其实,时下这么做的又岂止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一家。

只不过这一家这么做了,却未将保密工作做好做实,不慎使真实信息走漏了风声,招致媒体曝光,以致当家人“被停职接受调查”。

想来受处理者一定暗自叫屈:

这回发扬风格,让部下们享公费旅游之乐,却未料追责的板子首先打到了自己的身上,真冤啊。

-

  但是,禁止公费旅游,就如禁止公费吃喝一样,是许多年来立下的党政规矩。

既然有人犯规了,当然必须依律问责,否则,禁令再多也不过如漫天飞舞的鸡毛,触动不了违法乱纪者的一根毫毛,形成当代“礼崩乐坏”之势,如何不教腐败颓风祸延四面、污染八方呢。

置身于宝塔山下,偏偏将革命时代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延安作风丢弃得一干二净,莫说全国人民不会答应,革命老区的乡亲们也会闻之愤慨的啊。

有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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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9g'Q3^9L2~!

V  公费旅游称“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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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私享乐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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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j$w;q6F$R"E;J  常喜腐败获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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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_-A.r7f  最恨廉政设清规。

-

$g-D,j#Y;@,h  谁都清楚,这样的公仆多了,官风必定奢靡,世风亦趋颓废。

因此,任何地方任何单位,只要出现这样的以权谋私案例,有关方面就应理直气壮地坚决执行党纪政纪,以遏制歪风,弘扬正气。

因此,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主管官员“停职接受调查”一点也不冤。

公费旅游,何患无辞

20日,知情人士网上举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率团公费旅游。

当事人回应称,行程中长达4天半的景点游览是“考察中的私人旅游项目”。

举报材料中还指出,何旅华违反《公证法》,将未通过司法考试的陈伟杰转为正式编制内公证员。

(2月21日光明网)

侮辱公众智商,早已成为一些官员的不良习惯,这位局长疑似其中之一。

旅游可以叫“考察”;去几个人就可以完成的考察居然要组团;对景点的“考察”叫“私人游”……如果这些理由成立,公费旅游就成了伪命题。

事实上,昨天下午龙岗区纪委已确认其“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

其实,现在玩文字游戏这种事一般都没多少技术含量。

君欲假公济私,何患无辞?

那么,对公费旅游都振振有辞,却也自然。

有多少“考察式旅游”或“公务考察中的私人旅游”以及天价消费在糟蹋公款?

糟蹋了多少公款?

公费旅游靠网曝监督,其见光率几何?

公众判断,只能靠想象。

再说此事中的另一个笑话——违反《公证法》录用公证员,说是“符合规定”,因为有省厅批文。

其中最大笑点,是批文可以否决制度。

批文是人“跑”出来的,文件也是人做出来的,只要有人肯“跑”,有人肯“做”,还有“努力”不成的事吗——违反《公证法》而又“符合规定”的录取,何局长说是他经过“多方努力”申请来的名额。

在某些语境与背景之下,“努力”俩字注定会叫人想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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