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务员制度》详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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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务员制度》详细大纲

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本质特征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第一节含义与意义

一、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1.公务员:

(国际)一般来说是指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我国)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

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

包括“进口”管理、使用管理和“出口”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国家行政机关效率,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廉政建设的核心);3.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指导思想

一、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首先产生于英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1855年5月,颁发枢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制度奠定基础1870年6月,以法令形式确立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标志英国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资本主义世界上第一个推行公务员(文官)制度的国家。

形成的原因分类:

形成的原因分类:

经济上,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政治上,适应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需要管理方式变革上,适应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产物)2.原有的人事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的产物)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五个阶段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五个阶段——1.准备阶段(1984—1986)调查研究、起草案例,借鉴西方,结合实际2.决策阶段(1987—1988)党和全国人大决定推行。

党十三大宣布,将建立和推行。

七届人大强调3试点阶段(1989—1993.9)六部(审计、海关、统计、税务、环保、建材局)和两市(哈尔滨、深圳)试点1993年4月通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10月实施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完成身份过渡、制定法律和细则、机构改革5.依法管理阶段(2006.1——至今)《公务员法》2006.1.1施行

四、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论和三个代表2.继承发展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吸收总结其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的人事管理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一、继承(传统特色)继承(传统特色)二、发展(新特点)发展(新特点)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针对原来的高度集中弊端)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激励竞争机制(针对“铁饭碗、铁交椅”现象)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3.新陈代谢机制(针对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任职年龄偏高的现象)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4.勤政廉政保障机制(针对消极腐败现象)5.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针对原有的“人治”)

 

第二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构成了公务员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关系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公务员与所在的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是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节含义与意义一、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及结构要素1、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义务、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义务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权利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公务员义务、权利的结构要素:

、公务员义务、权利的结构要素:

义务的结构要素:

非自主性、规范性、强制性权利的结构要素:

自主性、规范性、保障性

二、公务员义务权利的立法意义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利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权利意识、责任意识;)3.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管理和监督)

第二节义务的内容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一、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P22))1.违法必究;2.平等;3.服务与稳定原则;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二、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P23)1.忠于宪法2.依法履职;3.为民服务;4.忠于国家;5.服从命令;6.保守秘密;7.保持操行;8.公正清廉;

三、公务员的法律责任(P30)公务员的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与国家机关共同承担);4.刑事责任;

第三节公务员权利内容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一、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09.7多选P31))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不辞职、不申诉)与不可放弃原则(执行公务和接受培训);

二、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1.获得工作条件权:

与职责的相称性、条件的变动性、条件的公用性2.身份保障权;(职务保障权)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辞去领导职务不属于公务员权利;集体辞职是被禁止的)8.其他法定权

三、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权;2

 

第三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职务与级别设置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

第一节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与设置目的职务、级别的含义

一、职务、级别的含义1.职务:

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2.级别:

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3.二者关系:

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二、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职务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也是确定公务员报酬和待遇的根据;职务设置是其他公务员管理环节的前提和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注:

国外分类制度给我国的启示第二节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

一、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

1、当前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有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两种。

、当前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有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两种。

职位分类:

以事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权和职责,按其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待遇等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品位分类:

是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

即以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学历、资历)和身份(职位高低、薪酬多少)来进行分类。

2、我国实行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互结合的制度、我国实行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互结合的制度,包含有三大内容:

职位划分依据标准、职位类别及其特点、职位设置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

二、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

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三、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与类别的划分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A专业技术类职位;(特征:

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技术权威性)B行政执法类职位;(特点:

纯粹的执行性、现场强制性)主要在基层,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公务员群体C综合管理类;(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D法官、检察官类职位;(法官法、检察官法与公务员法的关系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E其他类别职位国家另行规定指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央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章的规定

四、公务员的职位设置1.职位设置是对机关职能进行逐层分解的基础上,根据编制限额等要素确定具体职位的工作。

为公务员的录用、晋升、交流等其他环节的管理提供基础与前提。

2.职位设置是编制管理与公务员管理的衔接点(单选)3.职位设置的依据:

A,职能(微观载体);B,规格;C,编制限额;D,职数以及结构比例;4.要求:

A明确具体职位职责,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岗位责任(干什么)B明确任职资格条件(谁来干)

第三节公务员的职务职务类型:

一、职务类型:

1.我国区分职务类型的标准:

职位类别、是否承担领导职责2.根据职位类别可分为综合管理类职务序列,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法官、检察官类职务序列3.根据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可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二、职务序列1.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

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

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从副科到国家级正职10个等次:

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综合管理类职务序列综合管理类职务序列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层次是八个:

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前六个非领导职务与厅局级正职以下、乡科级副职以上的六个领导职务一一对应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其非领导职务可分为社会通用名称和行业特有名称4.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现场执法5.法官、检察官类职务序列法官、法官

第四节公务员的级别级别的功能

一、级别的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有助于淡化“官本位”

二、公务员级别与职务的对应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三、公务员级别的确定我国的依据:

所任的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各国的依据既考虑职位因素,又考虑品位的因素美国、日本实行职位分类,英国品位分类,法国是职位品位兼具的四、公务员的衔级含义是国家给予特定公务员群体的荣誉人民警察、海关(前二者已有法律规定)、驻外外交机构(尚无法律明确规定)4

 

第四章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录用制度是公务员的进口和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环节

第一节公务员录用的含义与意义

一、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1.借鉴了1853年东印度公司的官员任用改革2.1870年颁布第二个枢密院令,标志英国公务员制度确立3.1883年美国制定了录用考试制度,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含义

二、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含义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国家机关为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面向社会采取竞争性考试和考察的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三层含义)A,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B,对象:

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C,方式:

考试与考察并重,相互补充;

三、建立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二节考试的种类与录用的资格条件

一、录用考试的种类与录用的资格条件1.录用考试的种类A,公开竞争性考试(原则上的办法);B,非公开竞争性考试(特殊性的办法)(需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转)职位特殊(如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职位)不宜公开;专业特殊(如外语小语种---葡萄牙语)难以形成竞争;主考机关的其他规定2.录用的资格条件A,基本条件国籍;年龄满18;拥护宪法;良好品行;身体(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本科以上)和工作能力;其他;B,限制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如恶性肿瘤、肝硬化者不得录用);

第三节、录用的原则与录用考试的内容

一、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公开考试原则:

指公务员录用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原则:

平等指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竞争指公务员录用按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录用;严格考察原则;择优录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指录用公务员时,要从德、才两个方面衡量;

二、录用考试的内容知识测验;智力测验(能力测验)技能测验;从发展看,未来可能列为考试内容的有:

普通话、会驾驶技术、使用计算机、英语。

第四节录用考试的方式与录用的主管部门录用考试的方式与录用的主管部门方式(一、方式(P68):

):

1笔试:

2000年开始实行《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为录用考试的必考的两个科目。

笔试的优点:

经济性、客观性、广博性2面试:

个别面试(结构化面试)和分组面试优点:

易于观察应试者的各种能力和潜质缺点:

易受主考人员的主观印象影响3实际操作4情景模拟(如无领导小组测试)、心理测试如何保证面试的一致性客观性?

试题设计的合理性、参考答案、主考官要受专业训练、为应试者创造相同的环境氛围、、随机抽取面试官、面试时间控制适中

二、主管部门A,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中组部、国家人事部);主要职责:

拟定录用法规、制定录用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考试、备案、审批B,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局)职责:

根据法规制定本区域考试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对设区的市级以下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指导和监督;组织本区域内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批(09.4单选);授权并监督设区的市组织录用考试;承办中央委托的有关考务工作C,“必要时”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权力受限制,注意必要时的两个含义注:

县级以下无权组织录用与审批录用人员名单

第五节录用的程序与违纪处罚

一、录用的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审查合格者公开考试;4、考察(关键环节);5、体检;6、录用(拟出录用名单并予以公示7日为限、审批、备案)。

录用过程需重视两个问题:

1.特别规定:

对少对民族;对特殊岗位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二、对录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处罚1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2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A不按编制限额B不按职位需求C不按资格条件D不按规定程序3承担违纪责任的后果承担违纪责任的后果:

宣布无效;责令按程序重新办理4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A取消工作人员资格,适用于在考试前or初期B调离考录工作岗位,适用于在考试完成后C给予行政处分,适用于较重的违纪行为触犯刑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意义

第一节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意义公务员考核的含义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权限,依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我国的年度考核多用于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特点:

范围广泛;定期进行;目的单一;)对领导成员多采用届中、届末考核。

注意:

年度考核、录用考察、晋升考察的不同年度考核有行政首长或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务员法,程序严谨录用考察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依据录用法规程序简单晋升考察由任免机关进行依据晋升法规程序严谨考核的意义

二、考核的意义(P78)A,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B,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C,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依据;

第二节公务员考核的原则与内容

一、考核的原则1、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指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逐一考核。

重点考核是在德能勤廉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3分类考核;分类考核;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主管领导提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来确定(年度)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负责(届中、届末)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对行政执法类~,重执法过程及结果的考核4考用结合原则;考用结合原则;

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德:

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能:

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勤:

责任心、工作态度、作风、勤奋精神;绩:

工作实绩;廉:

廉洁自律;公务员考核的范围、

第三节公务员考核的范围、等次与标准

一、考核的范围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不考核2调任或转任,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3挂职锻炼,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不称职等次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重点)A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B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是本考核年度不计为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

二、考核的等次:

考核的等次:

各国一般把考核等次作为定期考核的最终结果,但划分不同。

有五等(英法日)和三等(美)之分。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考核等次分:

优秀、称职、不称职。

新颁布《公务员法》,分为四个等次: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的标准

三、考核的标准(P86))注:

优秀等次人数15%-20%以内.

第四节公务员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方法1.具体方法:

主观评价法客观评价法2基本方法(我国的考核的)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3考核者对考核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心理因素有哪些?

A从众心理—随大流B趋中误差—平均化C近因效应—先入为主D晕轮效应—以偏概全

二、程序1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A个人总结B领导评语C公示D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的核定E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p90)2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A.考核准备B.述职C.民主测评D.个别谈话E.调查核实F.撰写考核材料G.综合分析,评定结果H.反馈

第五节考核结果的反馈与使用1,考核结果的反馈:

我国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英国是结果被评为劣时才通知本人;日本不通知注:

我国公务员对考核的结果有复议和申诉的权利2,考核结果的使用,是考核工作的归宿和出发点2007年1月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

1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A累计2年,级别工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B累计5年,职务级别晋升一级;C连续3年确定为优秀等次,晋升职务优先考虑;D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连续3年优秀,记三等功;E享受年度考核奖金;2基本称职等次A诫勉谈话,限期改进;B本年度不作为晋级级别和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C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D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3不称职等次A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B本年度不作为晋级级别和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C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D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予以辞退;

 

第六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一节职务任免与升降的含义与意义职务任免是任职与免职的统称。

一、含义★公务员的任职:

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的免职:

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免除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

包括程序性和单纯性免职◇职务的晋升:

公务员管理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其原有职务,由较低升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降职:

公务员管理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的公务员,降低其原有职务,改任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二、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A,对机关而言,是保证机关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B,对公务员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C,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职务管理是对公务员其他管理的前提)

第二节公务员任职的内容

一、任职的原则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根本原则)

二、任职的方式选任制(选举产生的任用方式)1、选任制范围

(1)党机关从中央到地方(低到乡镇、街道)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

(2)人大机关全国人大常委的正副委员长及其秘书长;县级以上各级常委的正副主任及其秘书长;乡镇人大正副主席(3)行政机关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正副职)(4)审判机关各级法院的院长(5)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6)政协机关各级委员会正副主席及秘书长(7)民主党派机关各级委员会正副主席及秘书长准选举制公务员的职务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

如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人员—选举+主席令2、委任制、委任制(我国主要的任职方式)

(1)优点:

A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B保证队伍稳定C操作简便

(2)缺点:

A易受领导主观意志左右,缺乏透明度B不易调整,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3)任免机关和权限:

A各类机关任免权专有B任免权分级享有C法定任免权国务院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法的权限任免(4)任职情形①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既确认公务员身份又确定职务关系)A经过考试进入B系统外公职人员调入C公开选拔②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只涉及职务关系变化)A转换职位(转任、挂职锻炼)B晋职降职C其他情况(如机构调整、撤并)(5)委任制的任职程序A提出拟任职人员B考察C决定任命D下发任职通知93、聘任制、1特点:

A合同管理B平等协商C任期明确2作用:

A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B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的人才C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专业化水平聘任制的范围:

专业性较强、辅助性的职位。

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三、任期制与兼职1任期制(意义)A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B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整体能力C有利于保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2兼职机关内兼职原则上一人一职,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兼任一职机关外兼职作出了限制:

☆不得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因工作需要在外兼职不兼薪3、国外公务员的任职制度任用权属的情形1.国家元首任用(法国)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泰国)3.C由各部委首长任用(日本)

第三节公务员免职的内容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没有具体表现形式)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①辞职:

所有公务员具有的权利并非提出申请即可离职不得辞去领导职务的四种情形:

A仍有重要公务未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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