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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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事局
文件
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人核[200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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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泉州市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教育工会,各市直市属学校:
几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投身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加强师德修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教书育人,勤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泉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市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凡三年来已获得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的人员一律不再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近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评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共120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各县(区、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应将我市下达的名额和本县(区、市)拟表彰的名额统筹考虑,按类别、按比例一次性安排到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
市直学校和其他大中专院校的名额由市教育局另行分配。
四、评选和申报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各县(区、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两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推荐人选上报前,应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
市直学校和其他大中专院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各地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由各县(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五、表彰办法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
市政府将在今年教师节发布“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表彰决定和名单在泉州晚报上刊登,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六、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为加强领导,市组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四),负责全市表彰人选的审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区、市)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表彰人选的推荐和审批。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要切实保证70%以上的名额评选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30%以内。
推荐中学、中心小校以上学校的校级领导为市级表彰的人选,该学校必须是市级以上的“先进教工之家”。
2.要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去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各地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推荐质量。
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要进一步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分别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
对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
在上报人选时,都应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有关调查核实材料。
市、县(区、市)教育局正、副局长的评选推荐,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4.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学校应严格执行文件的规定。
审批时,发现违反各项有关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表彰资格,名额不予追补。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务于2007年6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的材料包括:
1.《泉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表式见附件二)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刷;
2.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会审表;
3.《泉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三)一式1份,并用电子邮件发至市教育局人事科、xdzjy@或190000@;
4.考核为优秀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先进教工之家证书复印件;
6.其他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情况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用A4纸复印或打印,经办人员在认真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附件:
1.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会审表
4.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5.泉州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员名单
泉州市人事局泉州市教育局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
人事表彰奖励优秀教师通知
抄送: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基
金会、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宋长清常委、廖小军副市长、潘燕燕副市长。
存档(4)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6月4日印发
附件一:
泉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名类
别额单位
合计
普通中学
成人教育
职业中学
幼儿园
小学
高校、中专
鲤城区
6
2
1
3
丰泽区
6
2
1
3
洛江区
6
2
1
3
泉港区
7
2
1
4
石狮市
6
2
1
3
晋江市
12
4
2
6
南安市
18
6
2
10
惠安县
12
4
2
6
安溪县
16
5
2
9
永春县
8
3
1
4
德化县
6
2
1
3
市属、市直学校
17
3
1
4
9
合计
120
37
16
58
9
附件二:
泉 州 市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所属县(区、市)
填报时间:
2007年6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入伍
年月
从事教育
工作年月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现任教
师职务
现任行
政职务
任班主任年限
每周任课节数
年度考核
计生
情况
九七年以来受过何种奖励
主要先进事迹(由基层单位填写)
∧
续
∨
先
进
事
迹
和工会意见
基层单位
年月日
教育工会意见
县教育局和县
年月日
县人
事部
门意
见
年月日
教育工会审核意见
市教育局和市
年月日
市
人
事
部
门
意
见
年月日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均上报市,审批后,退一份县存
附件三:
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会审表
受奖个人所在单位---------------姓名---------
所在地纪检或监察机关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地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当地党委或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单位盖章)2007年6月日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教龄
拟授予荣誉
称号
备注
附件五:
泉州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郑文伟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黄振良泉州市人事局副局长
吴若萱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少锋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银聪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飞鹏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文汉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一聪泉州市教育局调研员
陈进兴泉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员:
郭苾贵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科长
俞捷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蔡席鹏泉州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陈泉木泉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黄世琴泉州市教育局高教科科长
杨伟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胡建军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曾国跃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黄志煌泉州市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镇国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主任科员
林红娇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主任科员
傅孙枢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俞捷(兼)
副主任:
庄严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工作人员:
谢德宗徐淑美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