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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件组合装置取证说明

常州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产品的适用范围(许可证书内容):

元件组合装置A级:

燃气调压装置(1.6MPa以上)

B级:

减温减压装置

B级:

其它组合装置(限过滤器)

 

二、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制造专项条件

C14.2.1注册资金和全职员工人数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

1.注册资金到位√

2.员工只需要花名册35人,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近期3个月社保、合同、工资单3。

C14.2.2专业人员

C14.2.2.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置设计、工艺、材料、无损检测、理化、产品检验、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计责任人员应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1.工科类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元件,助理工程师以上,其中一人工程师。

C14.2.2.2无损检测人员

许可产品标准有无损检测要求且自行进行无损检测的制造单位,至少应当有相应检测项目的Ⅱ级人员各2人项。

1.外聘一名至少RTII级人员,另分包一家检测公司△

C14.2.2.3焊接人员

采用焊接方法组装的制造单位,持证焊接人员不少于2名。

1.焊工考试2人△

C14.2.3生产条件

C14.2.3.1厂房场地

厂房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800㎡。

1.实际面积大于800平方,吊车5T。

C14.2.3.2生产工序

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制造一般应当有下料、成型、焊接、无损检测、总装、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生产工序。

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可以分包,其他不得分包。

C14.2.3.3生产设备

应当具有氩弧焊机、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对分包工序的生产设备应进行定期评定,确认满足制造要求。

1.焊机

C14.2..3..4工艺装备

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装配工装、焊接工装,耐压试验装备、绝缘性能测试及其工装。

无损检测分包时可不要求无损检测设备条件。

1.试压泵、空气压缩机各一台。

C14.2.4资料与技术文件

应当具有所制造产品的图纸总目录、整套图纸、零件图、工艺工装图及设计计算书等。

1.A、B级各一台成品样机、半成品。

C14.2.4设计能力

应当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1.会设计图纸、并出计算书。

 

焊缝检验尺、游标卡尺、温湿度计、压力表、电流、电压表等计量。

 

企业标准需自行制定,并在技术监督局备案。

 

制造许可取证工作重点

参照法规:

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一.营业执照(原件)、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面积):

注:

1.面积无大小规定,只需生产场地满足产品制造需要;可以租赁。

2.公司执照所在地和生产场地可不在一处,但必须在同一市辖区内。

二.人员

1)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员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员的授权、任命文件。

1.质保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科类专业)★

2.设计兼工艺责任人;(工程师以上职称)(机械类专业)★

3.焊接兼热处理责任人;(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焊接专业)★

4.材料责任人;(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科类专业)★

5.理化责任人;(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科类专业)★

6.检验试验责任人;(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科类专业)★

7.无损检测责任人;(RTII证)★

8.设备计量责任人。

(无要求)★

2)从事制造人员(≥30)正式聘用合同的工资、原件、社保。

(证明本公司员工)

3)专业技术人员(职工总数≥5%不少于5人)统计,资格证(工科类专业学历、职称、所持资格证件);★

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1.需2名以上焊工(证书项目覆盖产品)、★

2.无损检测RTII证(分包时1人);★

3.行车操作工持证上岗

三.主要生产、检验、计量、工装、试验、加工设备情况统计表(管理台帐)。

1)生产设备:

A.切割设备、手工、氩弧焊机、切割机;

(具备就可,无数量要求)★

(5吨的起吊能力)行车(校验证,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B.试验设备:

水压泵、空压机、氮气瓶★

E.烘干(烘箱1只,大小无规定,根据需要定)、除湿设备等。

2)探伤设备:

X射线机(≥250KV以上1台)(分包时不需要);

测厚仪(T100);

3)工装(齐全并有台账,图纸)。

焊缝检验尺、游标卡尺、卷尺等。

4)计量:

(水压,气密,焊机)压力表,电流电压表,氧气表、乙炔表,检测仪器等(计量证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5)理化室和理化设备:

(分包时不需要)

四.专用场地:

1.材料库(卫生清洁标识整齐无任何杂物):

1)碳钢区,不锈钢区。

(再都需分待检,合格,不合格三区并标识)。

注:

无面积要求,只需保证材料可以按要求摆放。

2.焊材库(卫生清洁标识整齐无任何杂物):

1)一级库:

离地面和墙均为0.3米,空气畅通,温湿度计(记录),吸湿机,加热灯。

(需分待检,合格,不合格三区,并标识)

2)二级库:

烘箱(1只)(记录),焊条头回收区,分层白板标识,保温筒每个焊工一只。

注:

无面积要求,只需保证焊材按要求摆放。

3.车间(卫生清洁标识整齐无任何杂物):

不锈钢专用场地(木板或橡皮);水压场地安全防护标识和工装货架;现场布置标识、卫生。

区域划分等

4.焊接试验室及评定陈列室:

焊机,水龙头,工作平台(卫生清洁标识整齐无杂物),操作架,面积20平方米以上。

评定试样专用柜;工艺评定需满足样机需要。

5.理化室(分包可无),计量室(外委可无),档案室(必需)台帐记录齐全正确(卫生清洁标识整齐无任何杂物)

6.探伤室:

分包不需要。

五.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

1)质保手册;2)程序文件;3)管理制度;4)作业指导书(通用工艺文件);5)样表册(各种记录);6)质量会议;7)培训计划和记录,质保人员和每个职工考试记录和成绩;8)内审记录和报告;9)管理评审报告

详见附件《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览表》

六.申请单位的汇报材料:

应包括单位的历史和现状、资源条件的准备和改进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修订与实施情况、迎审准备情况等。

七.合格分包方:

应包括协议,分包方资质,供方调查,供方评价。

无损检测/理化试验/原材料/焊材

八.样机:

1)焊接工艺评定;覆盖率100%,评定制作;2)图纸设计;3)材料(验收);4)组装(X拍片);总装;压力试验等

材料采购和外协及控制/质量计划/工艺/无损检测/样机制造检验/产品档案

九.现场迎审准备:

1)厂区欢迎标语,彩旗(室内和室外),厂服,来宾头盔;2)部门车间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质量方针上墙;3)会务(日程安排时间表,发言稿,照相)4)全公司卫生工作检查督促

十.现场迎审准备:

(一般分3个组)

资源组;质保组;产品组

(注:

★为必备资源条件)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览表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见下表。

序号

评审项目及资料名称

相关要求及备注

一、通用部分

1

质量保证手册

每组1本(提供有效期间的不同版本)

2

程序文件

每组1本(提供有效期间的不同版本)

3

部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每组1套

4

制造工艺文件

每组1套

5

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办法

每组1套

6

记录表格及填写说明

每组1套

7

设备操作规程

每组1套

二、条件组评审相关资料

法律地位

8

营业执照(原件)

9

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10

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11

申请单位的许可、认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原件)

许可人申请书,约请函,合同

专业技术力量

12

本单位职工名单、聘用人员合同及工资单

社保单,考勤,员工花名册,合同

13

专业技术人员名录(依机构设置情况排列相应人员)

至少列出学历、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检验检测资格、所在部门、职务。

14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责任师任命文件

对于换证审查,提交有效期间各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责任师任命文件

15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责任师、专业技术人员等质量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证原件

16

各无损检测人员、焊工、检查人员名单

17

无损检测人员、焊工资格证书(原件)

18

各主要岗位操作人员名单

19

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级别证书(原件)

场地、设施

20

场地、设施条件统计表

21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国有资产使用证明资料)等(原件)

22

固定资产帐目

设备、仪器

23

设备清单、自有产权证明

24

检测仪器台帐

25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

26

工装、模具、样板清单

工装台帐,验证记录,设计图,任务书等

三、质量管理组评审相关资料

法规标准

27

现行有效文件清单(包括相关法规、标准目录)

文件登记清单

28

相关法规、标准

随时调用即可

29

相关发放记录

受控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作废,更改单等等

质量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

30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颁布令;

质量目标,部门分目标,考核记录等等

31

质量手册;相关程序文件;

32

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

33

各种报告格式和记录表格及填写说明(必要时);

样表册

34

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回收记录

受控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35

内部审核的执行文件、记录

管理评审报告,内审计划,检查表,报告

36

不合格品处理执行文件、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单

37

纠正与预防执行文件、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

38

质量改进执行文件、记录

质量改进记录,质量计划

39

质量会议记录

质量会议和签到表

合同评审与供方评价

40

合同评审见证材料

合同评审表,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41

长期合格供方评价见证材料

供方评价表,调查表,合格供方名录

42

分承包方评价、分承包方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分包方评审表,分包方名录,协议书等等

人员资源管理

43

人员培训和管理资料(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如专业资格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或证书)

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等

44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人员技术档案

45

焊工档案

焊工档案业绩表

设备计量管理

46

仪器设备台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检定证书、校准报告和核查记录,以及仪器设备自校准、比对记录

设备台帐,维修计划,完好台帐,启用报废记录等等;

计量台帐,历史记录卡,周期表等等。

工艺控制

47

通用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

通用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

48

通用工艺卡

样机工艺卡,工艺图

49

焊接工艺评定清单

焊接工艺评定汇总表

50

焊接工艺评定档案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材料控制

51

材料采购批准文件

材料采购单,外协加工单等等

52

材料(焊材)质量证明

材料(焊材)质保书

53

材料验收、复验见证材料

材料验收入库单,复验报告等等

54

材料(焊材)保管发放记录、各类材料台帐

材料(焊材)保管发放记录、各类材料台帐

信息管理与用户服务

55

各类信息记录

用户来电登记

56

用户服务记录

用户服务记录

57

产品质量反馈处理记录

产品质量反馈处理单

接受监督、执行许可证制度见证材料

58

监检联络单、监检意见书及回执

59

联络单、意见书处理结果见证材料

60

历次换证情况见证(包括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61

有关变更备案见证

四产品安全质量组评审相关材料

62

产品名细表

63

产品质量档案

档案目录,样机安装说明书

设计控制

64

产品图纸

技术委托设计单,图纸,计算书,变更单等等

65

设计变更手续、图纸会审记录

工艺审图单

工艺控制

66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专用工艺

样机工艺卡,产品零部件名细表,工艺路线图

67

相关材料中工艺汇签见证材料

68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工艺传递卡

工艺纪律检查,

焊接控制

69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焊接工艺

焊接工艺卡

70

焊接质量检查记录

71

焊接返修的记录与审批手续

72

焊工资格、项目与抽查产品相一致的见证

无损检测控制

73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无损检测工艺

样机无损检测RTMTUT工艺

74

无损检测委托书

无损检测委托单,合格单

75

无损检测记录(布片图)

无损检测记录(布片图)

76

无损检测报告

样机无损检测报告

77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射线探伤底片

样机射线探伤底片(无咬边)

78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明

热处理控制(无此项)

79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热处理工艺

80

热处理自控记录

81

热处理报告

理化检测控制

82

理化试验委托书

理化试验委托单

83

理化试验报告

理化试验报告,理化台帐

产品质量检查控制

84

各工序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工艺,检验计划,检验记录,报告等等

85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不合格品处理见证材料

不合格品处理单

耐压试验控制与气密试验控制

86

耐压试验记录

耐压试验记录

87

耐压试验报告

耐压试验报告

88

气密试验记录

气密试验记录

89

气密试验报告

气密试验报告

出厂文件控制

90

与抽查产品有关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样机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91

竣工图

竣工图

92

相关设计文件

资源条件附表

取证工作计划

一.准备申请:

日期(2014年4月)

1.准备人员—持证焊工2名,满足产品需要项目;

技术人员比例大于5%;必需有一个机械和一个焊接专业;

无损检测责任人单人RTII;

场地—焊材库,制作区,材料区,试验区,焊接试验室等。

2.根据制造厂的实际情况进行质保手册的制定和发布。

3.分包协议签定和评审(无损检测,理化)。

4.建立取证工作小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紧密配合。

填妥申请表并上报。

5.申请批准。

二.准备受检产品的制造:

日期(2012年4-5月)

1.购买有关的原版压力管道元件规范书籍(单行本)。

2.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及通用工艺的准备。

(受控文件清单,发放纪录)

3.焊接工艺评定的制作(试样和文件)。

4.质控文件(包括焊接,无损探伤,检验等各方面)最终定稿。

5.培训各条线责任人和解答有关文件编写方面的具体问题来满足取证的要求。

6.准备受检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图纸及强度计算方面的。

制定企标并在技术监督局备案。

7.焊材库,制作区,材料区,试验区,焊接试验室等硬件设施的完善。

8.受检产品材料采购。

9.受检产品的的制造。

三.压力管道元件取证现场评审:

日期(2012年5月)

1.取证工作小组对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进行一次预审。

并整改在预审中发现的问题。

2.取证现场评审工作应按照现场评审组安排的日程进行,通常现场评审至少需要2天。

3.现场评审主要审核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情况和受检产品。

现场评审组代表将对制造厂的审查情况进行简单总结,并告知厂方评审结果

4.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任何不符合项必须改并正邮寄评审机构。

5.等待发证。

关于制造许可申请与鉴定评审基本过程

1许可的分类及过程:

1.1首次许可:

申请—受理—试制(产品)—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2首次许可

2.1申请

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注,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并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a.申请书电子文本;

b.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扫描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c.工厂质量保证手册目录

2.2受理

2.2.1同意受理

a.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许可实施机关做出受理的决定,并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

b.申请资料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补充有关材料的,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资料符合要求后,按前条执行。

2.2.2不受理情况

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以受理:

a.资源条件未达到《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b.未通过许可,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c.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

2.2.3受理时效

制造企业取证申请被批准受理的,应按照批准范围试制产品,以备审查。

18个月内不能完成产品试制的,原批准的受理失效。

2.3试制(产品)

2.3.1试制产品的数量与要求

申请首次、增项或升级许可的单位,在相关的申请受理后,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控制下试制产品。

2.4鉴定评审

2.4.1约请

2.4.1.1约请时机

申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在型式试验完成后),应当约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并且公布的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2.4.1.2约请时申请单位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a.《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

b.《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份);

c.质量手册文本(含企业基本概况)及程序文件目录(各一份);

d.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

2.4.2资料预审

a.约请资料齐全,评审机构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并向申请单位提供本指南;约请资料不符合2.4.1.2条的规定,评审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补正的内容。

b.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要求,评审机构根据申请单位的约请安排评审计划;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不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要求,评审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

2.4.3协商鉴定评审计划

资料预审符合要求后,申请单位应当与评审机构协商鉴定评审计划,明确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等事宜。

2.4.4接收评审通知函

申请单位收到评审机构发出的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一般在现场评审7日前发出)后,应当及时与评审组成员、当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取得联系。

2.4.5现场评审

2.4.5.1现场评审时间按评审计划的规定执行,一般为2~4天。

2.4.5.2现场评审人数按评审计划的规定执行,一般为2~4人。

2.4.5.3现场评审的程序:

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评审→评审组内部沟通→意见交流→末次会议。

2.4.5.4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

a.核查申请单位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b.核查生产场地、制造厂房设施与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要求;

c.审查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规定;

d.审查相关技术资料,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2.4.5.5评审组与申请单位就现场评审情况进行沟通。

2.4.5.6如果申请单位存在不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有关要求的问题时,评审组应当与申请单位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2.4.5.7评审组在与申请单位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时,应当告知其有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诉注的权利,并且有权拒签《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申请单位拒绝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应当书面陈述理由,并且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后交评审组。

注:

申请单位对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有异议,应当在拒签《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后的15天内,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诉。

2.4.6接收不符合通知书

评审机构对评审组提交的现场鉴定评审资料进行评议后,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并明确整改确认的方式和整改期限。

2.4.7整改及整改确认

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a.资料确认:

整改完成后,申请单位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见证资料,整改报告的格式及要求见附录E。

b.现场确认:

整改完成后,申请单位应当书面约请评审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2.4.8鉴定评审报告的上报

a.评审机构对现场评审资料评议后认为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在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并上报许可实施机关。

b.评审机构对现场评审资料评议后认为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在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并上报许可实施机关。

2.5审批和发证

国家质检总局对评审机构提交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批后,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对于通过审批的,则向申请单位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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