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总工会关于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实施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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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总工会关于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实施意见试行

广东省总工会文件

粤工总[2007]100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2007年6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推动企业工会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维权机制、增强自身活力、保障企业工会地位,不断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企业工会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践行中国工会维权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广东、实现共建共享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使命感

1、企业工会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工会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应有作用的基础。

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多,职工人数多,尤其是农民工多,目前我省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有33万个,工会会员1100多万人,分别占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总数的80%以上。

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调整企业劳动关系是企业工会最主要乃至最重要的工作,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好坏,对构建和谐社会影响很大。

因此,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群众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力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2、企业工会工作是工会整体工作的基础。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工会是整个工会系统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都要通过基层工会组织来落实,工会的作用最终要通过企业工会来体现。

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工会处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在动员职工和依靠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工会工作的重心在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力也在企业,因此,只有抓好企业工会建设,整个工会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3、加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各级工会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努力提高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确保五年内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基本建立工会组织。

2007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要分别达到80%、60%,新发展农民工会员不少于100万人。

要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大格局和“有一家纳税企业,建一个工会组织;有一份劳动合同,发展一名工会会员”的工会组建工作长效机制的作用,各方联动、多管齐下共同做好组建工作。

要在工会组织体系、组建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楼宇工会、项目工会、市场工会、区域性行业工会、社区工会、劳务市场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实行网络化管理。

4、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

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抓好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企业工会委员会按规定定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负责人坚持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接受会员监督;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或“双爱双评”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办理领取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手续,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制度等,形成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秩序。

5、加强镇、村、开发区等中间环节工会建设。

加强省市县地方总工会与企业工会之间的中间环节的工会组织建设,对推动企业工会尤其是小型非公企业工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推进。

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中间环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点要按照粤工总[2006]12号文的要求,抓好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总工会,条件暂不成熟的镇(街道)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将辖区内的企业工会组织管理好、带动好、服务好;配备好工会干部,有条件的可采取聘用和招募工会工作志愿者的办法,解决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问题;规范工作制度,如会议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工会干部培训制度等。

村工会组织要规范为村工会联合会,县级以上工业园区要建立总工会。

中间环节工会组织要大力发挥好管理、服务、带动及替代作用,尤其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替代作用,将现阶段中小型企业工会难于承担的维权职责承担过来。

要依托中间环节工会组织指导、帮助、带动辖区内企业工会组织把建会、建制、建家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全面推动基层工会工作的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

要创造条件,开展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等中间环节工会与基层工会进行二级联建、三级联建职工之家活动,上下联动,真正使基层工会转起来,活起来,把企业工会建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6、加强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要依法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

建立完善指导服务企业工会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保护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工会干部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工会维权机制

7、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

要健全完善定期向党委汇报制度、工会与政府联系(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与源头参与制度,推动制定出台协调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增进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理解与合作,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要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合同内容。

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着重抓好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深化厂务公开制度,推进规范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共同决定权。

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在非公有制经济较发达、小企业较集中的地区,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共性问题。

要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三方会议向村、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延伸,及时就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8、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

要拓宽企业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渠道,推动适当增加各级人大代表中生产一线职工和各级政协工会界委员人数,提高比例。

企业工会要积极配合人大做好有关的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政协搞好有关调查研究和考察活动,为职工表达利益诉求创造更好的条件。

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通过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利用职工维权热线、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健全工会信息收集、整理机制。

推行工会领导机关联系企业工会、工会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及时掌握、深入分析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会组织的政策建议,主动向党委报告、向政府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代表职工督促企业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利用工会组织的宣传阵地和社会主流媒体,表达职工的意愿,反映职工的呼声,宣传工会的政策建议,取得社会各界对职工和工会的了解与支持。

  9、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

要加强劳动关系信息网络和劳动关系状况预警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处理”三个环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由上级工会按规定处理。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监察相互配合,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可接受劳动保障部门聘请,兼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

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设。

按照三方原则要求,主动接受培训取得兼职仲裁员资格,积极参与与劳动争议仲裁。

建立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通过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和工会聘请律师等多种形式,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加强法制宣传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教育职工通过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配合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

  10、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要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依法监督企业规范裁员行为,充分发挥工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和再就业基地的作用,帮助和扶持职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要积极参与有关收入分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推广工资协商要约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正常增资机制和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要协助政府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切实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的“三条准则”,督促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权利,做好下岗分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特别要推动优先解决农民工较集中、工伤和职业病风险较高的企业工伤参保问题。

加强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

要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11、广泛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

广泛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革新、科技攻关、技术协作、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合理化建议、QC小组和发明创造活动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企业发展作贡献。

12、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

企业工会组织要以班组(科室)为重点,以“创争”活动为载体,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包括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为主要对象,以增强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以培养造就一大批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复合型职工为目标,着力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竞争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五、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13、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各种类型企业工会都要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要把农民工纳入送温暖慰问的对象,推动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要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把开展“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作为企业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努力成为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和第一监督人。

要不断拓宽帮扶资金筹措渠道,增强帮扶救助能力。

企业工会的上级工会,要注意协调企业工会和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推进企业工会的困难帮扶工作。

六、推进贯彻落实《条例》的几点要求

14、要进一步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上下功夫。

抓基层、打基础,是工会工作永恒的主题,贯彻《条例》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各级工会要带头做到知《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真正把贯彻《条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各级工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制定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合力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要采取互查、抽查的办法,加强对贯彻《条例》的督查工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和自觉性。

15、要进一步在扩大宣传、强化培训上下功夫。

各级工会要通过开展贯彻《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学习《条例》知识竞赛、征文和理论研讨等活动,通过工会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声势,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工会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对《条例》的认知度,不断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

各级工会要把贯彻《条例》纳入工会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培训企业工会干部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干部。

16、要进一步在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上下功夫。

省总继续抓好100个企业工会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示范点,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要分别把所辖基层工会委员会的5%、10%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17、要进一步在因企业制宜、分类指导上下功夫。

贯彻《条例》必须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工会的特点,确定不同标准,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方法贯彻《条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重点放在提高维权机制建设的质量上;改制企业要将重点放在保留工会机构和工会工作人员、维护职工在改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将重点放在抓好基础建设强化服务会员的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

18、要进一步在制度建设、落实规定上下功夫。

贯彻落实《条例》,重在加强制度建设。

企业工会要紧紧抓住企业维权机制建设,围绕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等,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

19、要进一步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要深入实际,深入职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工会工作的新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贯彻《条例》中遇到的问题。

要注意选树表彰贯彻落实《条例》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使我省大部分企业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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