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认证平台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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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认证平台服务协议
统一认证平台服务协议
统一认证平台服务协议
统一认证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指由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有认证需求的合作伙伴企业提供的号码认证服务。
本协议由您(合作伙伴企业)和本公司签订,本协议自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生效,且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1.1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请您注意。
您确认在使用本服务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1.2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中国移动开发者社区区(
以下简称社区)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但本公司的变更应在实际执行前预留一周的异议期;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变更公告的异议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继续使用本服务的,本公司将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在异议期内。
提出书面异议并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1.3您知晓并同意,本协议是由《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服务协议》等社区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协议约定有冲突时,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本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各规则执行。
1.4当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本公司有权依照您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并有权追究您相关责任。
第二条
术语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2.1统一认证服务:
是本公司为有认证需求的合作伙伴,提供基于电信运营商网络能力的号码认证服务以及其之间互通服务的总括,包含但不局限于网络认证+短验、H5网页认证、互联互通、权益包等各项服务。
2.2认证成功次数:
通过认证能力所获取到的手机号码的次数。
2.3认证号码:
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认证的产品能力获取用户手机号码,用于登录/注册环节使用。
2.4试推广期:
因业务推广需要,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统一认证业务的试推广期。
第三条
商业模式
3.1统一认证服务的相关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3.2本机号码登录:
提供
(1)网络认证:
基于运营商网关的取号,且按照运营商判断是否符合要求的校验能力;
(2)短信验证码:
基于短信验证码的校验能力;以上能力可由您按需使用。
本机号码登录作为认证登录整体解决方案可免费使用,单独调用短验能力按照市场短验收费模式,拟按认证号码进行收费,并签署线下合同。
3.3H5网页认证:
参照CPA定价模式,即按通过5H5网页认证(智能链接)、推送消息、用户筛选等打包服务的质量、规模、次数等进行评估定价,并签署线下合同。
3.4互联互通:
通过统一客户ID,为用户实现您企业功能的无缝跳转,该解决方案免费开展。
3.5权益包:
汇集互联网企业的优惠,为使用统一认证的用户提供互联网权益,为您提供中国移动线上线下推广渠道,该解决方案免费开展。
3.6统一认证服务中各项服务的认证成功次数,以本公司后台数据为
准。
3.7因现阶段为业务试推广期,按本协议所列各项服务商业模式收费,且到期后不自动延续,如有超出本协议的服务内容,需另行协议商定及签署。
3.8针对数据、统计报表等信息,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服务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电子邮件将由本公司系统自动发送至您在系统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
因此,在服务过程中您应当及时查看并进行相关操作。
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服务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9如您受到主管部门调查或被第三方投诉,或您投诉第三方,本公司有权将争议中相关方的法人资料、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电话、证照等)提供给相关方或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为了向您提供完整且安全的号码认证服务,请在中国移动开发者社区统一认证下载对应功能的统一认证SDK,并遵循统一认证SDK中业务规范进行接入。
4.2您在接入统一认证服务时,须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产品接入方案和界面规范。
界面规范提供两种形式:
第一种,使用本公司原生界面;第二种,使用非原生界面,该界面必须包含四个要素:
中国移动品牌标识、登录/注册按钮、客户授权须知、中国移动免责声明。
在上线前,本公司有权审核产品接入方案、业务交互流程及界面规范等内容。
其中在界面内容方面,如涉及登录、注册等按钮的文字,须使用本机号码一键登录/注册;页面底部标识号码登录能力由中国移动提供;并添加统一认证的用户协议。
4.3您在接入统一认证服务时,涉及所有登录、注册等环节,须提供符合本公司要求的客户授权内容并须获得客户的正向授权。
4.4本公司有权对接入服务的应用,要求进行发布前测试,确保界面规范、客户授权等内容符合规定;对于已经发布的应用,本公司有权进行不定期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界面规范、客户授权、登录场景规范等;如您对已接入的应用做有关界面规范、客户授权等方面的更改,须在更新上线前3-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说明审核。
4.5对认证号码次数等数据如有异议,请在结算前7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提交数据比对申请。
4.6您使用本服务的应用应为自身开发、创作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应用,不得通过您的帐号为任何第三方应用代为申请、使用本服务,否则,本公司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及/或您所登记的应用提供本服务,且未经本公司同意您及/或您所登记的应用不得再次使用本服务。
为保障客户对应用进行正确的识别、辨别和区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的应用名称应当与您的应用存在关联性,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每一个应用只能使用一个应用名称。
您应当向本公司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应用或网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域名、链接、在其他第三方分配的帐号、字段等,本公司有权对此进行提取、分析、评估、比对,为对相关应用、网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等审核提供校验、判断依据。
4.7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的服务:
(1)
根据法律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您使用非本社区来源的统一认证SDK,或未按照统一认证SDK中要求接入能力;(3)您的应用、提供给客户的相关服务及发布的相关信息、内容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4)您的应用存在误导、欺诈、混淆客户,或侵犯客户隐私、制造垃圾信息,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代客户操作等影响本公司品牌形象的行为;(5)您接入应用的界面规范、客户授权、登录场景规范等相关内容不符合本公司相关规定,或本公司在审核中发现存在不符合规范且沟通无效;(6)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4.8如发生一下任何一种情形及本协议第八条8.2款之规定的,致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公司系统停机或设备故障的维护期间;
(2)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3)由于黑客攻击、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税务部门、本公司政策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4.9本公司有权不定期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站内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发送与本公司广告服务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活动、折扣优惠、新增服务类型、广告等。
5.0经与本公司协商一致,,您可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您关联的经营主体。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保密信息即任何非公开的商业、财务、技术或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认证号码、账号信息、APID、APPID、APPKEY、用户投诉处理方案、违规处理方案、诉讼情况等。
5.2在使用本公司服务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使用范围仅限于您所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企业(包括关联公司)。
其中认证号码及账号信息,除在授权应用的已登录认证账号内,不得在任何场景进行展示。
上述关联公司指本协议任何一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合法机构。
控制指对受控或共同受控机构选举董事(或其它管理负责人)的股份或其它证券,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至少百分之三十(30%)的投票权。
5.3本公司向您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您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
但您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您的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XX的任何披露。
5.4您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您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5.5根据司法或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若您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您有权应此强制性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1)一旦知晓前述强制性要求,立即将此种情形书面通知乙方。
(2)获得前述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对所接收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的书面保证。
5.6您不得开发、销售或向他人许可包含部分或完整的本公司保密信息。
5.7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
您一旦发现任何对保密信息非法使用或披露、或甲方、其雇员及顾问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授权代表,且应采取合理措施协助本公司重新掌控该等保密信息和防止对该等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滥用或披露。
5.8一旦本公司要求,您应立即向本公司返还或销毁自本公司获得的全部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制件、摘要及任何包含保密信息的材料。
5.9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您应按照本公司的书面要求,将本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5.10本保密条款对本协议下所有子条款、子协议均永久有效,在本协议的效力中止或终止后仍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2若因您源使用其他来源统一认证SDK,,或照未按照统一认证SDK中规范接入服务,造成的(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泄露、授权不清等问题,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您赔偿数据泄露的全部损失并保留起诉的法律权利,此后因此数据泄露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6.3为保障本公司认证服务权益和用户权益,若您将本协议在用户授权下提供的用户号码泄露给第三方、或销售//转让//赠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或上传至公共网络平台,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您赔偿数据泄露的全部损失并保留起诉的法律权利,此后因此数据泄露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6.4若因本公司政策调整或本协议项下标的所属行业规则发生变更,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本公司对此类情况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无义务向您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6.5非因本公司过错,导致合同终止的,对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6.6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本合同所称之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以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为准。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7.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调整、行业及公司政策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超越普通防治水平的电脑病毒与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障碍等。
7.2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消除该影响之日起10日内出示有效的相关部门证明。
双方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7.3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本公司的免责事由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之情形:
(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基础运营商或主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
(3)由于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导致的。
(4)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本公司未能依约提供服务。
(5)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管制(政府专项行动等)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服务调整等。
(6)其它非本公司过错造成的原因等。
7.4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本公司会对您或您在本公司产生的用户的信息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但仍可能因为不可抗力或非本公司因素造成信息泄露、窃取等。
由此给您或您在本公司的用户造成的损失,您同意本公司对此免责。
7.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7.6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
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8.1如您通知本公司不接受本协议或其他规则,本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或中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8.2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公司无法继续向您提供服务或您无法继续使用的,本公司可提出终止或中止本服务或本协议。
8.3本公司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以下情形:
(1)您提交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3)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8.4若一方及其债权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向法院申请清算、重组、破产等措施,导致一方无法继续营运或赔偿义务方无法偿尽债务,相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或服务。
8.5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任何原因终止的,您有义务处理好有关您的或用户数据等信息的备份。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一切问题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冲突法规范)。
9.2若双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协议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与本公司平台相关的已经发布的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
上述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与同等法律效力。
您在使用本公司平台服务过程中应遵从各类本公司的规则。
10.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0.3本公司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您可随时通过本公司开放平台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
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
如果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4本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