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桐江职业技术教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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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桐江职业技术教师管理制度

杭州市桐江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

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综合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部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专业部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教务处和专业部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专业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

学校行事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部门实施。

  编制校行事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试和机动时间等;

  (3)寒暑假每学年共11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8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

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

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任课教师。

第八条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

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

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

第九条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

教务处、各教学专业部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

  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范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

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专业部长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专业部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

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

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教学文件管理

  第十五条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制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种。

  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参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务处会同专业部在市场调研基础上于新生入学前3个月提出,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通常由说明和表格二部分组成。

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均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

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表、课程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时间表等。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在实施时必须保持其严肃性。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可以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但必须履行调整手续,防止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执行的随意性。

  第十六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

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以及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文化基础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尚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体例组织自编大纲,并经有关专家论证后执行。

  任课教师、专业部和教务处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同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充实新内容。

  第十七条学期授课计划应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要求。

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写。

同教材、同进度者,应使用同一份学期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如确有必要调整,须事先经教务处或专业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主要教学环节管理

  第十八条教师应认真备课进教室。

备课应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社会,并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于每次课前认真撰写一个较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

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时亦应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教学内容过时的教案上课。

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进行电子备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第十九条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

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生动;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

  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

要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基本思想。

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要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广泛采用直观教具、教学挂图、多媒体课件、仿真技术和电化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实践性,工艺性较强的课程内容,要到实训室或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场去上,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二十条教师应结合教学进度,组织有效的课外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优化学习方式。

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

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要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要采取选修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以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有选择地自主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性,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实习指导老师或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训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检测等各项工作。

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按大纲规定的时间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养成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性实习训练,提高学生专业实训技能。

  第二十三条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一般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专业劳动和毕业实习(综合实习)等。

  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教学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课程的教学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实训)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内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生产实习与专业劳动一般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是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主要岗位的生产劳动或结合生产过程,学习操作技能,培养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也称综合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创业作好准备。

  不论何种实习都必须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遵守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

各教学科(室)应根据学校和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于实习前提出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2)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3)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4)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与评分标准,(5)实习安全与保障措施等。

实习计划须经教务处,分管校长同意后执行。

凡有条件的专业,都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学生学业的检查与成绩评定应严密组织,科学管理,以保持学业检查与成绩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

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学业检查方式,增强其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对有条件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专业和实践教学的学业检查应争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第五章教师教学业务管理(教师的选拔、培养、激励考评)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

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各专业部的要求,制订个人提高计划,并完成规定的“五年一轮”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要不断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专业实践培训,下企业锻炼,获得“双师型”教学能力。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教师(包括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

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

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有相应规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办法与教学工作要求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包括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对教师的考核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及工作规范、各级教师的职责为依据。

根据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有计划地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

  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校考评委员会,由教务处、教科室、专业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考评材料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考评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落实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教育科研工作,具体负责制订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评优、中青年教师课题研究;组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编写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探索和推动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参与教师任职情况考核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文章,以增强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专业部管理工作。

要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专业部部长,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专业部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专业部教研组活动应包含熟悉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及学习教育理论,落实教学检查和抓好实习实训室建设等内容。

专业部教研组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有考勤、有记录;要认真组织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注意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积累和丰富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的各种专业部教学活动。

专业部教研组要认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以促进教研组建设,提升教研组水平。

 

 

附:

企业师傅管理制度

双导师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机制

 

企业师傅管理制度

师徒结对制度是企业师傅帮带实习生的一种传帮带制度。

为了增强实习生的归属感,让实习生尽快融入企业,另一方面让实习生快速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技能,尽早的独立上岗,特制定本制度。

1、师傅职责

1、师傅应关心徒弟的日常生活、思想动态及工作情况,必须帮助徒弟快速熟悉企业内部各处的环境、人员概况,让徒弟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师傅的温暖,向徒弟传授本岗位应知应会、各项技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对待徒弟关系,态度严肃、端正、随时关心徒弟在工作、生活的一切情况,对所学技能的掌握速度和程度。

在思想、业务、工作态度等方面为徒弟树立榜样。

3、师徒协议签订期间,师傅要对徒弟所学的技能进行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做好记录。

4、所带徒弟要在协议签订期间内过“微笑服务”关、“工作技能”关、“思想品德”关、“遵守纪律”关,从而胜任本部门所赋予的各项工作,成为部门骨干。

二、徒弟职责

1、徒弟必须尊重师傅,听从师傅指挥,不得顶撞师傅,若和师傅意见严重不一的可申请更换师傅,特殊事宜需离岗必须向师傅请示。

2、对待师徒关系态度要严肃、端正、尊重师傅、主动争取师傅的帮助,虚心向师傅学习,有疑必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把师傅的工作技能学到手。

三、奖惩考核

师徒协议的签订由部门主管进行工作安排,并作为双方工作的一部分,双方应自觉努力完成该工作内容。

徒弟在协议期工作上所发生的产品质量罚单由师傅、徒弟各承担50%。

协议期满后,由师傅和部门主管对徒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合格后,由部门组织对徒弟进行实际操作参考。

双导师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精神,为了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确保学生在轮岗实习期间切实掌握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习模式

1.实习时间及实习任务

学徒实习时间为半年。

半年内,完成本专业所有岗位的实习任务。

2.实习方法

采用岗位达标和轮岗实习方法。

在学校确定的实习单位,按照本专业实习岗位技能要求和训练时间安排,每位师傅带5个左右徒弟,组成师徒关系,对某个岗位进行限定时间的训练,训练结束后进行考核。

考核达标后,进入下一个实习岗位,直至完成本专业所有岗位的实习。

二、教学模式

1.实施“双导师”制。

学校确定专业教师作导师,下实习单位指导学徒理论学习;实习单位选派技术人员作师傅,负责学徒岗位技能传授。

2.推行工学结合。

学徒期间,学校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中每个岗位的理论知识要求,到实习单位对学徒进行现场理论教学;带教师傅按照专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中每个岗位的技能要求,在企业对学徒进行专业技能教学,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的融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

三、考核模式

1. 考核时间

采取分阶段考核的方法,在每一个岗位实习结束后进行考核。

2.考核人员

选派责任心强、教学工作能力强的企业技术人员和学校专业教师,共同对学徒进行评价考核,保障学徒的实习质量。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学徒在每个岗位实习期间的实习态度、实习表现等;第二部分为学徒在每个岗位实习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第三部分为学徒在每个岗位实习专业技能掌握程度。

4.考核程序

第一步,学徒自我鉴定;第二步,学校指导教师按照本专业实习大纲对学徒进行理论考试;第三步,企业带教师傅按照本专业实习大纲对学徒进行技能考核;第四步,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带教师傅联合对学徒进行综合考核,并打上该岗位的实习成绩。

5.考核成绩评定

学徒工作态度、实习表现等占30%,理论考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占40%。

6.学徒在每个岗位的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技能等级在初级及以上),综合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轮岗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实习岗位的;

(2)未经批准,在校外实习擅自离岗的;

(3)实习期间表现差的;

(4)实习在岗时间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二的;

(5)实习单位鉴定为实习成绩不及格的。

7.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轮岗实习时间,重新考核达到及格后,方可转入下一岗位实习。

(2)考核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

 

杭州市桐江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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