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3563467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6.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x

某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珠发改价成监审[]号

监审项目:

城市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

监审形式:

定调价成本监审

监审日期:

年月年月

被监审单位:

城市管道燃气

港泰管道燃气

监审机构:

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

监审人员:

罗锦铿钟滋明

 

关于城市管道燃气、港泰管道燃气管道天然气

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所委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对城市管道燃气、港泰管道燃气(以下统称“供气公司”)年至年月的天然气供气定价成本实施监审。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依据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试行)》(发改价格〔〕号)(以下简称“技术规”);

(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办法》(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

(三)《省物价局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细则》(粤价〔〕号);

(四)《省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粤价〔〕号)(以下简称“监审办法”);

(五)《会计法》、《税法》、《企业会计准则》;

(六)供气公司提供的年度、年度、年月至月供气成本明细表;

(七)供气公司提供的与年度、年度、年月至月供气成本有关的账册、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八)供气公司提供的、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供气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被监审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市城市管道燃气实行分区域特许经营,分别为主城区(香洲区、高新区、保税区)管道燃气项目和横琴新区、金湾区、斗门区及高栏港经济区管道燃气项目。

由于横琴新区、金湾区、斗门区及高栏港经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正在建设中,本次成本监审选取主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实施定价成本。

主城区管道天然气业务涉及两家经营企业,分别为城市管道燃气、港泰管道燃气。

(一)城市管道燃气基本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临时经营管理我市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通知》(珠府函[]号,港控股集团获得临时经营管理市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经营权,于年月日注册成立城市管道燃气,专门从事管道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供气、运行和抢修业务,负责“三站一线”(主城区天然气输配上游工程,包括南屏门站、前山储配站、大道高压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公司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控制的企业。

年月日,港控股集团与市人民政府签定《市香洲区、高新区、保税区及万山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

(二)港泰管道燃气基本情况

公司前身由市煤气公司、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于年月日以合作经营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市煤气公司持股,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持股)。

年月日,市煤气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将其余股权与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持有的股权一起转让给市燃气集团。

市燃气集团于年月日将其股权无偿划转给港控集团属下全资子公司市城市管道燃气持有。

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控股)于年月日吸收合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公司,注销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公司,公司股权上移到中石油昆仑燃气。

中石油昆仑燃气于年月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港控股集团,市城市管道燃气于年月日将其持有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港控股集团。

截止年月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

港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权、中石油昆仑燃气持有公司股权。

公司负责香洲主城区市政管网(主城区天然气输配终端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负责香洲主城区居民、工商用户的供气(包括提供管道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气)服务。

(三)供气公司天然气综合日最高供气能力情况:

单位:

立方米

天然气

年月

设计供气能力

实际供气能力

实际比率

(四)截止年月日,供气公司天然气供气气化站情况:

序号

站名

设计规模

备注

前山储配站

标方小时

用于应急气源

标方小时

南屏门站

中压供气标方小时

高压供气标方小时

(五)截止年月日,供气公司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资产原值

港泰燃气

城市燃气

合计

管网资产

非管网资产

合计

(六)年年月供气量情况

年份

港泰燃气()

城市燃气()

合计

年月

 

(七)年年月供气人员

年份

港泰燃气(人)

城市燃气(人)

合计(人)

年月

三、成本监审的程序

(一)制定监审工作方案。

(二)组织报送数据资料。

(三)初审:

对家被监审单位报送的成本资料和成本数据进行初步审查。

对数据、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经营企业按规定补充完整并重新修正数据。

(四)实地监审:

对被监审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生产经营统计报表、与经营成本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进行实地审核、查验、取证。

具体审核程序包括:

、以供气公司提供的各年度审计报告、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对各年度供气成本进行复核,检查成本列支的真实性;

、对供气成本明细表中的项目按照《监审办法》进行标准分类,如将工资、福利性质的支出进行归类合并等;

、对经审核后的三年数据实施分析性程序,检查分析异常项,并按照《监审办法》,检查账面供气成本是否符合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

、按照《监审办法》规定,将非供气业务对应的费用进行计算、调整;

、按照《监审办法》对人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调整;

、按照《监审办法》对折旧费用进行审核、测算、调整;

、按照《监审办法》对其他项目进行审核、测算、调整。

(五)反馈意见:

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形成初步监审结论,并将成本核增核减意见及理由书面告知被监审企业,听取反馈意见。

(六)出具监审报告:

在采纳合法、合理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审议形成监审结论,出具监审报告。

四、成本审核的主要容

成本监审的主要容是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定价成本,由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

(一)购气成本

是指城市管道天然气经营者从其他企业购入天然气所发生的购气费用以及运输装卸等费用,即进气价。

(二)输配成本

是指城市管道天然气企业在向用户输送天然气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合理费用。

包括输配系统(环节)职工薪酬、动力费用、水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费及与输配相关的成本等。

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由门站、天然气管网、储气设施、调压设施、管理设施、监控系统等组成。

(三)期间费用

是指城市管道天然气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管道天然气输配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包括销售部门(不含瓶灌站、汽车加气站)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差旅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营业场地租赁费等费用。

.管理费用:

包括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费用。

.财务费用:

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五、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费用分摊方法

(一)成本核算总体描述

供气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登记各年度的供气成本。

(二)主要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及分摊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预计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管线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辞退福利。

供气公司根据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人工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购气成本

供气公司购入天然气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安全生产费

供气公司为维持管道供气正常运行需要发生的大修理费和日常维护费用,其修理费在正常大修理周期平均分摊,其他日常维护费用直接费用化记入安全生产费;其他安全生产费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计入输配成本。

、借款费用

供气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所得税

供气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六、经营者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其理由(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涉及金额单位均为元。

(一)总体情况

经审核,对各年供气成本的总体审核调整情况如下:

年份

账载成本

调整金额

审核后金额

年度

年度

年月

各年度供气成本审核调整明细情况如下:

调整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备注

①不得列支的成本费用

②非天然气业务费用税金

其中:

人工成本

折旧

业务招待费

税金

③人工成本

不含非天然气调整

④折旧

调整总计

(二)主要项目审核过程

、不得列支的成本费用审核说明

审核依据

《监审办法》第四条城市供气定价成本的核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⑴合法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⑵相关性原则。

计入供气定价成本的费用,应与供气生产经营相关。

⑶合理性原则。

影响定价成本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技术政策、相关标准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监审办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费用支出不得计入城市供气定价成本:

⑴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费用;

⑵与城市供气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以及虽与供气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但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

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出售和报废的净损失;

⑷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各类捐赠;

⑸对外投资等支出;

⑹超出管理费用列支围而以“管理费”名义列支的各种费用,包括向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上交的费用、代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审核结果:

调整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不得列支的成本费用

其中:

部供气成本

企业年金

其他费用

调整说明:

①部供气成本调整包括港泰燃气公司购气成本中从城市燃气公司采购的部分;调整港泰燃气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城市燃气公司管理人员为其提供的劳务支出。

②调整供气公司账面列支的企业年金支出,依据《监审办法》第十条规定,对在规定比例围的法定社会保险费可计入定价成本,而对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未作具体规定,考虑到企业年金并非企业的必要支出,同时借鉴于《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中明确规定企业年金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审核调整供气公司的企业年金支出。

③其他费用调整是供气公司账面列支的慰问金支出。

、重分类调整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等规定,对部分人工成本项目进行归类合并(供气成本明细表中各项目之间的重分类调整,合计金额不变),具体重分类情况详见以下人工成本的审核。

、非天然气业务费用审核说明

审核依据

《监审办法》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同时经营城市管道燃气、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站等业务,并存在共同使用人员、资产以及资金等情况的,在按燃气销售量核算购气成本的同时,应选择合理的分摊方法(如按从业人员数量比例、按资产比例、按销售收入比例等)分别核算管道燃气业务、瓶灌站业务、汽车加气站业务应分摊的共同费用。

《监审办法》第二十八条其他业务收支情况应单独核算。

其他业务存在与主营业务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统一支付费用情况的,或者依托主营业务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因从事主营业务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应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合理分摊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净额为负数的,直接以其他业务支出冲减总成本。

供气公司对主营业务中管道天然气和管道石油气购气成本已分开核算,其他业务支出已通过其他业务成本单独核算,而输配成本未对天然气和石油气分开核算。

依据监审办法规定,采用收入比例法计算分摊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中的天然气供气成本。

()港泰公司输配成本的分摊比例如下:

收入类别

年度

年度

年月

管道天然气收入

石油气收入

管道天然气比例

石油气比例

由于城市燃气公司账面的输配成本均属管道天然气成本,无需分摊,可直接计入供气成本围;港泰燃气公司的输配成本包含石油气成本,需按天然气和石油气收入比例分摊应计的输配成本。

港泰燃气公司输配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年份

账面成本

剔除调整后成本

天然气成本比例

管道天然气成本

非天然气成本

年月

城市燃气公司输配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年份

账面成本

剔除调整后成本

天然气成本

年月

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总计:

年份

港泰燃气

城市燃气

合计

年月

审核说明:

剔除调整后成本是指经以上“不得列支的成本费用审核“后确认的成本。

输配成本总计是指经扣除不得列支的成本和非天然气成本后确定的成本。

()收入情况及期间费用分摊比例如下:

收入类别

年度

年度

年月

①账面主营业务收入

减:

部供气收入

②实际主营业务收入

③其中:

管道天然气收入

④其中:

石油气收入

⑤其他业务收入

⑥②⑤

⑦管道天然气收入比例(③⑥)

⑧非管道天然气收入比例(⑦)

审核说明:

表中账面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为已剔除无需分摊期间费用的收入(费用已在其他业务成本归集)。

期间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账面期间费用合计

其中:

折旧费

剔除调整后期间费用合计

非天然气业务比例

非天然气业务期间费用合计

其中:

折旧费

非天然气税金(不含增值税)

非天然气业务费用税金合计

、人工成本审核说明

审核依据:

()工资的确定

《监审办法》第十条货币性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按定员标准和规定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包括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报酬)、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按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等费用。

计入定价成本的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职工人数和人均工资核定。

《监审办法》第十一条人均工资按最高不超过以下两个数值中的较低值核定。

 ①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该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②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

企业定员标准原则上按照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核定。

实际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定员标准上限核定;实际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下限的,按定员标准下限核定。

()社会保险和职工经费的确定

《监审办法》第十条计入定价成本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计提基数按照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水平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确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确定。

超过规定计提比例的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技术规》第八条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确定。

企业单位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足额计提,超出部分予以核减,不足部分予以补提。

职工福利费据实核定,企业单位最高不得超过,行政事业单位最高不超过。

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按照当地政府(或劳动部门)核定的缴纳基数确定。

审核过程

()对部分项目进行归类合并(供气成本明细表中各项目之间的重分类调整,合计金额不变),并按照非供气业务比例计算剔除非供气人工成本。

①年度归类合并及剔除后人工成本

调整项目

账面①

重分类调整情况②

剔除非天然气人工成本③

归类合并及剔除后人工成本④①②③

工资

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会经费

——

其他人工成本

合计

②年度归类合并及剔除后人工成本

调整项目

账面①

重分类调整情况②

剔除非天然气人工成本③

归类合并及剔除后人工成本④①②③

工资

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会经费

——

其他人工成本

——

——

合计

③年月归类合并及剔除后人工成本

调整项目

账面①

重分类调整情况②

剔除非天然气人工成本③

归类合并及剔除后人工成本④①②③

工资

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会经费

——

其他人工成本

——

——

合计

——

④归类合并及剔除后的人工成本汇总如下:

成本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工资

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

其他人工成本

——

——

合计

()对人工成本进行审核:

①职工人数的审核

港泰燃气公司、、年月的实际人数如下:

年份

生产人员

占当年总人数比例

管理和服务人员

占当年总人数比例

年月

城市燃气公司、、年月的实际人数如下:

年份

生产人员

占当年总人数比例

管理和服务人员

占当年总人数比例

年月

——

——

 

依据《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中的规定,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热力企业生产工人、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

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依据《监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际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定员标准上限核定;实际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下限的,按定员标准下限核定。

按《监审办法》确定港泰燃气公司职工人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年份

生产人员(人)

管理和服务人员(人)

当年人数合计(人)

备注

生产人员定员标准为*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人

生产人员定员标准为*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人

年月

生产人员定员标准为*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人

按《监审办法》确定城市燃气公司职工人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年份

生产人员(人)

管理和服务人员(人)

当年人数合计(人)

备注

生产人员定员标准为*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人

生产人员符合定员标准按实际为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人

年月

生产人员定员标准为*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为*人

供气公司实际人数高于按监审办法计算的职工人数,因此,在计算核定工资时按照监审办法人数确定。

②平均工资的确定

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年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平均工资:

元人年。

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人年。

截止报告日,市统计局尚未公布年度市政公用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根据《技术规》第八条,按规定审核多年成本数据的,可用最近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替代其他监审年度的平均工资,暂按年元人年确定为该行业平均工资,元人年确定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为元人年,按行业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平均工资的倍两者较低者确定年人均工资为元人年。

按监审办法计算的工资限额如下: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港泰燃气

城市燃气

港泰燃气

城市燃气

港泰燃气

城市燃气

①生产人员人数

②人均工资

③输配成本比例

④输配工资(①×②×③)

⑤管理和服务人员人数

⑥期间费用比例

⑦期间费用工资(②×⑤×⑥)

监审工资限额(④+⑦)

③工资的审核调整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备注

归类合并和剔除后金额

按监审办法可计金额

低于限额按实际

调整金额

——

④福利费的审核调整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月

备注

归类合并和剔除后金额

按监审办法可计金额

核定工资的据实扣除

调整金额

——

——

——

⑤职工教育经费的审核调整:

项目

年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