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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现场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现场与环境保护管理。

本标准所称现场管理包括生产现场、办公现场以及公共现场的管理。

本标准所称环境保护管理包括对公司环境监测、污染防范与治理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现场管理

是指对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环境管理,设备、物件的定置管理,以及对“跑、冒、滴、漏”问题的防范和监控管理。

2.2环境保护管理

是指对公司环境绿化、美化、亮化(简称“三化”)的管理和对公司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一噪(噪音)的监测、防范与治理等工作的管理。

3、管理要求

3.1生产现场管理

3.1.1基本要求:

设施布置井然有序,物件摆放定置美观,现场环境整洁通畅,各种标志标线醒目、规范,运行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

3.1.2各种管线、设备、操作室等固定设施,布局整齐美观、满足工艺要求、便于操作监控,并以卡片的形式对主要设备的名称、维修保养责任人进行标识。

3.1.3各种非固定设施、机具等应定置摆放;各种零星物件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入库(柜)。

3.1.4电气设施,高温、高压设施,易燃易爆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其他涉及到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器械和设施,都应有防护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

3.1.5当班操作人员应对操作现场随脏随扫,对设施管道、阀门、窗户、操作台、楼梯扶手等经常擦拭保洁。

车间现场不得有烟头、痰迹、纸屑等垃圾物和蜘蛛网,交接班时环境不清洁,不交接班。

3.1.6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应对施工现场与生产现场进行分隔,保证生产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3.1.7设备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恢复移动过的标牌标识。

3.1.8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并醒目标记。

3.1.9加强仓储现场管理,确保仓储现场安全整洁,各类产品分类存放。

3.1.10员工着装规范,举止文明。

3.2办公现场管理

3.2.1办公现场窗明、墙净、卫生、整洁,整体装修美观、协调。

3.2.2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日常办公用品定置摆放。

3.2.3办公室地面不得有烟头、痰迹、纸屑等垃圾物,墙上不得有蜘蛛网。

3.2.4会议室和接待室布置整洁、卫生,各种设施保持完好、清洁。

3.2.5员工着装规范,举止文明。

3.3公共区域现场管理

3.3.1基本要求:

道洁、沟清、厕净,绿化、美化、亮化,无卫生死角和脏乱现象。

3.3.2公司内道路实行划线导向运行,各种标志、标线规范、醒目。

3.3.3公司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应指定专门区域,标记明显。

3.3.4公司内人行道和空地等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烟头、痰迹、纸屑、果皮等杂物。

3.3.5公司内人行道和道旁水沟应保持畅通、清洁。

3.3.6 公共厕所(洗手间)应采用冲水式便器,内部装修瓷砖到顶,厕位之间有隔断,有人每天清扫,每周消毒,随时保持洁净。

3.3.7 公司所辖区域应尽可能进行绿化、美化,并有专人管护。

3.3.8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统一规划,不私搭乱建。

进行各类基本建设施工时,应考虑材料堆放位置和工棚搭建地点,不应影响企容企貌,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运走垃圾。

3.3.9 各类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每天按时运出处理。

3.3.10 公司应规范所属单位及人员的文告张贴行为,在员工上下班必经之地设置固定的文告张贴栏、张贴板或公示栏。

3.3.11 公司门卫对进出公司的车辆、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管理。

除生产经营工作用车外,其它车辆不应随意进入厂区。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停放,非机动车在指定区域停放,摆放整齐。

3.4环境保护管理

3.4.1基本要求:

项目建设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落实环保监控职责,控制“三废一噪”,保护环境质量。

3.4.2生产厂应将工业锅炉的烟尘、煤灰,含盐废水、粉尘及生产噪音作为污染监控防治的重点,应有专(兼)职人员对有关防污治污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测和调控。

3.4.3 生产厂应做到三废达标排放,清洁生产。

4.附则

4.1为保证本标准的贯彻实施,凡属本标准适用范围的公司均应设立公司现场与环境保护管理的专、兼职工作机构和考核部门,并根据公司规模确定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并认真贯彻实施。

4.2公司均应根据本标准,按照数据化和图表化的管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现场与环境保护管理细则》,并认真实施。

 

生产设备管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管理。

本标准生产设备管理是指对生产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在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498-2003《公司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2001年4月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70号令发布

3、术语和定义

3.1设备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

3.2设备大修

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大修后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降低。

3.3设备改造

是指改变原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3.4设备故障停机

是指因设备故障造致使有效生产时间减少的状况。

3.5泄漏

是指设备发生的各种介质的“跑、冒、滴、漏”。

3.6设备事故

是指公司生产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件。

4、管理体系与职责

4.1公司应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的统一管理。

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的使用与具体管理部门,设备的运行操作者、维修人员是设备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2设备管理部门与设备使用单位应分工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设备管理工作;设有班组的单位,由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所操作或检修设备的管理,履行规定的操作运行、保养、检修等职责。

4.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公司的设备进行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操作运行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应服从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4.4各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实行主管经理领导下的设备管理部门、分厂(分公司、子公司)、班组或人员分级负责的三级管理模式。

5、制度建设

5.1建立设备购进计划管理制度。

5.2建立健全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检修管理制度。

5.3建立设备事故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4建立设备管理综合考核制度。

5.4.1泄漏率的考核。

5.4.2设备完好率的考核。

5.4.3设备故障停机率的考核。

5.4.4机物料考核。

5.4.5设备基础资料管理考核(设立档案、台帐)。

5.5 建立设备仓储管理制度。

5.5.1 设备的验收入库。

5.5.2 设备的保管。

5.5.3 设备的发放。

5.5.4 废旧设备的回收、处理。

5.5.5 设备备品、配件管理。

5.6 建立停用、报废设备管理制度。

5.7 建立设备巡检制度。

5.8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6、管理要求

6.1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6.2设备安装应由有资质的单位、人员按规范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安装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按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6.3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6.4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认真、仔细、真实填写原始记录。

6.5运行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应责任到人;主要生产设备应挂牌运行,其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维护责任人。

6.6 设备使用单位应按时对设备进行巡检,填写检查日志。

检查内容:

易于引起故障和发生故障的部位、机构和机件;安全防护装置;润滑系统、操作系统、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

6.7生产设备润滑工作“五定”要求。

6.7.1定点:

正确确定设备的润滑部位、润滑点,明确规定加注润滑剂方法。

6.7.2定质:

正确确定设备的润滑部位、润滑点所需润滑剂的品牌、型号。

6.7.3定量:

正确确定设备的润滑部位、润滑点所需润滑剂的数量。

6.7.4定期:

正确确定设备的润滑部位、润滑点所需润滑剂周期间隔时间。

6.7.5定人:

明确润滑工作责任人。

6.8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公司内部日常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

6.9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规定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从事相应的工作。

6.10公司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6.11设备管理部门应编制设备周期检修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和改造计划,检修计划要明确检修内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验收标准或办法以及检修时间、要求等。

6.12设备检修可实行使用单位自主负责完成与专业协作相结合的办法。

6.13设备维修班组与专业协作检修单位接到检修计划后应分项落实检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严格按照技术参数和装配要求按时完成设备修复。

对更新件、修复件等做好记录,并提出以后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6.14检修的设备,应满足周期保质的时间要求,凡维修后的设备在保质周期内或正常运行维护状态下达不到出力要求或损坏的,视为维修不保质。

对公司关键设备检修完毕后,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检修单位、专业协作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验收,按合同或维修计划书内容填写竣工验收书并记入设备档案。

一般设备检修后的验收由各单位根据验收标准自行验收。

6.15设备基础资料管理

6.15.1设备管理部门及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设备台帐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制造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启用时间、已使用时间、检修或大修周期、上次检修或大修时间、下次检修或大修时间。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使用单位的台帐应每月检查、核对,同时,对设备进行现场清点,要求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对实物与台帐不符、台帐与台帐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台帐内容。

6.15.2设备管理部门与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

设备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设备原出厂资料、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各种记录资料。

6.15.3设备操作运行人员与维护检修人员应负责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损、异常及处理情况、设备检修事项及验收意见的记录与填写,并及时存档。

6.16设备管理部门每季度应对本单位的工具使用情况按工具卡进行一次普查,发现不全,及时配备。

6.17公司应根据本标准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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