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自检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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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自检报告.doc

威海奔腾港航安全生产自检编号:

2011-06-A

威海奔腾安全生产自检

为保证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公司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对安全责任制及制度落实情况、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及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及安全培训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自检,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明确责任,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理念,对各管理人员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

作业队伍均配备了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制定了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造船行业的特点

造船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

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

1.科技含量低。

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高新技术运用少。

2.人员流动快。

船舶的放样、焊接、组装、合拢、下水等工种绝大部分都是外来施工队承包完成,外包队伍中的特殊工种绝大多数都是由农民工组成,由于利益驱动,加之船东的变化,加快了人员的流动。

3.电气设备多。

造船企业在修造过程中,使用较多的是设备和气体,使用设备主要有交直流焊机、埋弧焊机、风机、空压机,便携式打磨机、门吊等用电设备。

使用气体主要有氧气、乙炔气、液化气、氮气等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设备使用不当,维护检测不到位,气体疏于管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设备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4.安全投入少。

不少企业法人重效益、轻安全现象普遍存在,在安全投入上往往是能减则减,能少则少,能不投入就不投入,安全设施,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正常培训工作得不到保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备陈旧,超期“服役”、“带病”运行,为事故的高发埋下了隐患。

5.现场管理乱。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作业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监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不齐,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书过期现象屡见不鲜,电器设备直接裸露在场地上,电线乱拉乱接,线路老化和破损、无漏电保护装置、有的甚至无配电箱和开关箱,船舱油污不清洗,明火动用不测爆的现象还有存在。

三、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11年5月21日,外协员工王某、丛某在船体装配过程中由于吊车司机没有得到指挥信号就盲目起吊,钢板重心偏移,致板后侧王某无处可避,且分段未设置防护栏,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被板从四米高的分段上碰击落地(后仰着地),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公司相关领导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秩序并第一时间拨打120抢救电话,救护车十分钟后赶到现场,相关领导也跟随救护车一同前往医院。

经医院诊断王某颈椎和胸椎有两处移位,多亏安全帽及帽扣都佩戴完整,否则后脑着地生命危险。

四、责任分析:

1.起重机驾驶员的责任分析:

1.1起重机驾驶员未得到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盲目起吊;

1.2起重机驾驶员在作业半径还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的情况下吊起物体;

1.3起重机驾驶员未正确判断当时的现场情况,不顾及环境因素(风速)起吊。

2.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分析:

2.1生产应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区搭建相关防护措施。

2.2对于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区,应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带。

2.3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4作业之前未对起重机驾驶员,吊装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也没有在生产作业之前对于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外协经营单位的责任分析:

3.1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告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2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生产比较疏忽,对于安全教育的培训也比较淡薄。

3.3未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1政府部门往往是只看到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规模壮大,总量提高,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监督不到位。

企业对安全生产法意识淡薄,责任主体不明确,职责不落实,尤其是承包生产的工程队对于安全生产存在短期行为,一些外包工程队对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配备上互相推诿,导致管理环节脱节。

4.2资金投入不到位。

外包工程队由于资金匮乏,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生产经营中,致使安全生产资金不落实,没有设立安全生产资金专户,更没有按照规定提取足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技改投入、隐患排查与整改、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救援等只是流于形式,导致抗风险和抗御事故发生能力差,为事故高发埋下了祸根。

5这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工作中不得盲目大意,即使自己已经有了多年相关工作经验,但是也必须保持时刻头脑清晰。

吊车工起吊之前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之后才能起吊,指挥员须确认被吊物体的重量是否在钢丝绳的承受范围之内、板夹是否固定完好,被吊物体的操作范围是否有其他从业人员在作业,确保无误之后再指挥起吊。

此次事故比较庆幸的是王某工作中佩戴了安全帽,并且帽扣也佩戴的很完整,正说明了安全帽的重要性,我们要继续始终抓好劳保用品的穿戴工作,发现未佩戴者及时提醒,并进行三级教育。

五、发现生产中几大安全隐患:

1.部分员工未能准确使用或佩戴劳保用品,如:

安全帽未佩戴,未系安全帽扣,未穿劳保鞋,未戴手套,个别工种未佩戴安全面罩,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

2.氧气瓶丙烷瓶在作业过程中摆放过近,间距应在五米以上。

3.高空作业过程中,多数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4.吸烟之后的烟蒂未及时踩灭。

5.生产通道中施工材料摆放凌乱,生产现场杂乱无章。

6.外场作业区及宿舍区,消防用品不足。

六、如何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对船舶建造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

从船舶开工前准备工作起,到船舶焊接、装配、下水及试验等每个工序、每个环节的全过程,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所有因素进行严格的控制。

4.要求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开展全员培训和全面检查。

造船行业的每位从业人员都必须切实履行安全义务,服从管理,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技能,必须具备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以避免和消除事故隐患。

各有不同,必须针对造船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特征和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加强对特种工种的资格证审核及安全培训,针对起重、叉车、吊车、电工、电焊工等每月进行相关职业安全培训,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抓生产诚可贵,保安全价更高。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深入班组、车间,全面检查建造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施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事前防范措施,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8.针对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9.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0.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2.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3.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14.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5.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9.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全公司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大检查,针对现有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预防工作,把安全隐患消灭在摇篮里;生产车间做好每周的安全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每个班组做到每天晨会的安全督促工作,让员工时刻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0.整章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消防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加强安全工作,建全安全责任制网络,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数控车间、氧气,丙烷区、配电房、仓库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对以上部门如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在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预案,同时对消防器材及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完备的要及时更换、添置,真正做到“四不放过:

即:

隐患原因找不到不放过,有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期限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

21.所有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部门须加强现场巡检,发现未准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根据《威海奔腾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处罚。

七、确保安全生产前和生产中的措施

1.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

  为强安全生产管理,应首先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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