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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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审计署201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为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调查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检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为核心,摸清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总体情况,客观评价布局调整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反映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科学规划、综合统筹、完善配套措施、合理配置资源等建议,促进农村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审计调查范围
京津冀、太原等18个特派办和河北、山西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审计厅(局)对27个省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个特派办调查5个县、每个审计厅(局)组织调查50个左右的县,每个县抽查学校不少于20所。
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三、审计调查内容和重点
(一)布局调整的总体情况。
1.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
主要包括抽查县2006年以来布局调整前后中小学数量、分布,办学规模、服务距离和范围,在校学生人数、班级数及平均班额,生源人数、学生住宿及交通状况,师资力量、结构、水平及待遇,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教育经费投入及支出结构等情况。
2.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及调整情况。
主要包括抽查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和调整的依据、时间、次数、主要任务、具体措施、预期目标等内容。
重点关注抽查县是否及时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并按规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规划制定和调整是否符合“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的原则;是否存在脱离当地实际,人为设定调整进度和调整指标等情况。
3.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重点关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否制定了学校撤并标准和程序等制度,是否严格按规划和规定程序执行,有无违反相关规划及规定程序撤并学校,未经充分调研简单搞“一刀切”等情况。
4.教育经费总体情况。
摸清抽查县2006年以来教育经费总体投入情况,分析教育经费支出的规模、结构、增长比例和支出方向,关注各县整合与学校建设相关的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统筹用于支持和保障布局调整政策实施情况及发挥的主要作用。
(二)布局调整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适应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情况。
调查抽查县2006年以来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招生数、人口流动等变化情况,对比学校布局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布局调整与农村生源减少、逐步向城镇集中相适应情况。
2.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情况。
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专用教室等教学设施改善情况。
3.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提高情况。
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基础教育普及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学制规范化水平、学生学业水平以及农村中小学升学率等提升情况。
4.师资水平和教职员工待遇提高情况。
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完善、教师学历水平提升、专任教师比例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改善等情况。
5.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情况。
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扩大、标准班额班数增加、校均可支配教育资源增加、生均教学成本逐步降低等情况。
6.结合抽查县的实际情况,客观反映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其他具有当地特色的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县镇学校教育资源投入及办学情况。
重点关注布局调整过程中及调整后,资金、设备、优质师资等教育资源向县镇学校倾斜,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情况。
同时,学生过多地向县镇学校集中,班数及班额增加,造成县镇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施、场地紧张,占用电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辅助教学用房作为专用教室使用,中小学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增加,致使县镇学校达不到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教育资源出现新的紧张和结构失衡等问题。
2.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和管理滞后情况。
重点关注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器材缺乏更新,管理维护滞后,存馆(室)图书数量较少等情况;师资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和知识结构单一,外语、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缺乏,年轻教师、优秀教师向县镇和城市学校流动,部分课程无法开设,师资水平进一步下降,影响正常教学及教育质量等问题。
3.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不足,管理不到位情况。
重点关注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校舍建设不足,寄宿条件简陋,供水、采暖、食堂等设施设备不健全,饮食安全及医疗卫生得不到保障,影响学生生活及学习等情况;寄宿生年龄过小、自理能力差,专职保育和管理人员缺乏,以及生均住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宿舍居住学生超过规定人数,存在一床多生或“大通铺”,影响学生休息及身心健康等问题;寄宿学生有关生活用品购置费、住宿费、伙食费、管理费等费用情况,以及因宿舍不足,学生在学校周边租房、由家长陪读增加家庭负担等情况,分析上述费用支出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学校管理不到位,大量学生散居社会出现事故、伤亡等问题。
4.学生交通及安全情况。
重点关注因学校服务范围过大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距离过远,耗时过长,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甚至引发辍学等情况;所抽查学校学生乘坐的校车、出租车及其他车辆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情况,有无乘坐无牌、无证、未进行或未通过年检车辆,以及因车辆日常维护、运营管理不到位,车辆超载,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问题;学生因乘坐交通工具增加费用支出和家庭负担情况。
5.停办学校校舍及其他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
摸清布局调整停办学校的建设时间、校园校舍面积、校舍设施设备产权归属等情况,调查分析停办学校校园校舍的利用情况和资产处置情况,重点关注停办学校资产处置不及时导致教育资源闲置,调整后的教育资源未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处置回收的资金未用于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或违规处置停办学校校舍及其他资产导致教育资源损失、流失等问题;调查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处置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6.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摸清抽查县布局调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安排和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重点关注资金分配过度集中,超规模、超标准安排新建学校建设或改扩建少数保留学校,加剧教育资源失衡;结合对近几年相关专项建设资金投入情况的调查,关注相关专项安排与布局调整不衔接,对生源大幅减少或流失严重地区继续扩大学校建设规模,导致布局调整后教育资源闲置浪费;重复安排相关学校项目建设、或因未有效整合专项资金导致半拉子工程、未完成预定建设任务等问题。
除上述重点内容外,各审计调查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关注和反映其他突出问题。
四、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安排
(一)组织分工。
行政事业审计司负责此次审计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制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召开中期交流会,汇总编发审计调查工作动态、审计信息,草拟编发审计调查报告框架,组织汇总并撰写审计调查报告。
参审的18个特派办、27个审计厅(局)分别负责对27个省布局调整情况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具体分工见附件1),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其中特派办、审计厅(局)共同实施同一省份审计调查的,由特派办负责组织汇总本省的审计调查报告,统一征求意见并向审计署报送全省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厅独立组织实施本省审计调查的,由审计厅向审计署提交全省审计调查报告。
(二)时间安排。
2012年5月下旬,各参审特派办、省审计厅完成准备工作并进点开展审计调查,每两周编发一期工作动态(2012年6月5日报送第一期动态),重要事项随时报送;6月20日前将审计调查实施方案报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备案;7月30日前向行政事业审计司报送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附表;8月20日前向审计署提交审计调查报告(其中特派办提交代拟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调查组对反馈意见的说明等审计结果材料;9月20日前,行政事业审计司向署提交汇总报告。
五、审计调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排。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涉及国家重大教育政策落实和教育资源优化均衡配置,关系广大农村学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此次审计调查是国务院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是审计机关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三农”及民生的具体体现,各特派办、参审省审计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足够的人力和时间,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
(二)摸清总体情况,突出工作重点。
各审计调查组要与地方财政、教育等部门充分沟通,全面掌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投入和实施情况,充分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县财力、布局调整进展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县,重点抽查乡镇以下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同时灵活运用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式方法,掌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第一手资料,做到点面结合,摸清总体情况,反映典型问题。
(三)强化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各审计调查组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认真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各环节质量控制的规定和要求,增强审计调查工作规范性,保证审计调查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要认真完成好相关表格填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性,并结合所调查地区实际,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充分听取被调查单位意见。
(四)及时沟通信息,加强过程控制。
各审计调查组要加强与行政事业审计司的联系,全程使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与《审计管理系统》(OA)交互功能,实行大项目统一管理模式,指定专人及时沟通、反馈审计调查工作情况,报送审计调查工作动态,做到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五)围绕政策目标,提升审计成果。
审计调查工作中要加强对影响布局调整和教育资源均衡科学配置目标实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既要依据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又要结合各县实际,力求调查结果及观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推动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和汇总编发有关审计信息,提升工作成果。
附件:
1.审计调查分工表
2.审计调查表
3.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表格填报
说明
4.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表校验工
具使用说明
附件1
审计调查分工表
序号
审计机关
调查
地区
省厅抽查县数量
特派办抽查县数量
1
河北省审计厅、京津冀特派办
河北
45
5(负责全省汇总)
2
山西省审计厅、太原特派办
山西
45
5(负责全省汇总)
3
贵州省审计厅、沈阳特派办
贵州
45
5(负责全省汇总)
4
江西省审计厅、哈尔滨特派办
江西
45
5(负责全省汇总)
5
浙江省审计厅、上海特派办
浙江
45
5(负责全省汇总)
6
江苏省审计厅、南京特派办
江苏
44
5(负责全省汇总)
7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济南特派办
内蒙古
45
5(负责全省汇总)
8
河南省审计厅、郑州特派办
河南
45
5(负责全省汇总)
9
湖北省审计厅、武汉特派办
湖北
45
5(负责全省汇总)
10
湖南省审计厅、长沙特派办
湖南
45
5(负责全省汇总)
11
广东省审计厅、广州特派办
广东
45
5(负责全省汇总)
12
广西自治区审计厅、深圳特派办
广西
45
5(负责全省汇总)
13
四川省审计厅、成都特派办
四川
45
5(负责全省汇总)
14
云南省审计厅、昆明特派办
云南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