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抽样检测计划材料构件进场验收及抽样检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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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抽样检测计划材料构件进场验收及抽样检验制度.docx

原材料抽样检测计划材料构件进场验收及抽样检验制度

xxxxxxxxx工程

 

材料、构件进场验收

及抽样检验制度

 

编制人:

xxxx

审核人:

xxxx

审批人:

xxxxx

 

xxxxx公司

xxxxxxxxx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0年03月01日

一、工程概况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构件的进场验收和抽样检查,制定本制度。

二、对进场材料、构件的检验制度:

1、根据公司提供的合格物资供应商,确定本工地所需材料的供应商,并根据物资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表。

2、在接到货物(自购材料、构件或顾客提供产品)进场通知后,应准备好堆放场地、验收工具和使用文件,货物到场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材料、构件进场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对材料、构件外观进行观测,不能存在破损。

并及时通知监理人员对进场材料、构件进行外观检查,由材料员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有检测资质单位进行复检。

顾客提供产品进场验收后,应请顾客代表签字确认。

3、分承包方的自购材料、构件应上报,并做好进场验收,将有关质量文件上报备案。

4、材料、构件进场后应做好标识,并填写入库单。

三、材料、构件抽样检验制度:

1、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不大于60t为一批。

(2)每一验收批取试样一组,按规定取2个试件的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

(单位㎜)拉伸试件≥标称标距+350弯曲试件≥标称标距+200

(3)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时,如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应根据不同种类钢材的抽样方法从同批钢材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该项目的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材即为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品的钢材必须有处理情况说明,并应归档备查。

(4)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2、焊接及机械连接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凡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的受力钢筋均应有力学性能检验告,其被连接母材质量检验结果均须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2)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3)不同的钢筋接头其力学性能检验应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接头或制品中按批随机抽取试件分别作拉伸、弯曲或抗剪等检验,见质控(建)表4.1.4.7-1~3,其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和焊接骨架为同一验收批,且每3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亦按一批。

2)闪光对焊以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若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则亦按一批。

3)钢筋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以同牌号钢筋、同接头类型不大于300个接头为一批。

在房屋结构中,按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按一批。

4)钢筋电渣压力焊和钢筋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以同牌号钢筋不大于300个接头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按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按一批。

5)钢筋机械连接以同一施工条件下采取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不超过500个接头一批,当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合格率为100%,验收批的数量可为1000个接头(现场安装同一楼层不足500个或10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

3、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凡建设工程用的水泥均应按厂别、品种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备注栏中由施工单位填明单位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进场数量,

(2)水泥进场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检验。

(3)水泥检验应按批进行,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水泥抽样不少于一次。

(4)水泥检验报告按质控(建)表4.1.3.2填写,并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之前提供,检验结论要明确。

(6)当水泥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中的初凝时间或安定性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时均为废品,不得用于工程。

终凝时间、细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经鉴定可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处理。

4、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其外观检验、强度检验数据及结论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烧结普通砖》GB/T5101、《烧结多孔砖》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和《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标准的要求。

(2)进场的砌墙砖应按规定取样检验,并提供强度检验报告。

(3)砌墙砖应以同厂家、同规格3.5万~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的按一批计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每批按标准规定抽取一定数量做有关项目的检验。

5、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砼用砂、石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同时砼用砂、石还要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要求。

(2)砂、石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检验,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6、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应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同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2)砂浆、砼防水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7、隔热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2)进场后需要进行检验项目必须包括:

抗压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密度。

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8。

(3)每批产品中应随机抽取8块制品作为检验样本,进行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样品用于其它项目检验。

8、防水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建筑工程用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卷材胶粘剂、涂料胎体增强材料,密封材料及刚性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各类防水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建筑防水工程材料进场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现场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检验

物理性能检验

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

包装完好无损,且标明涂料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无沉淀、凝胶、分层

固体含量,耐热度,柔性,不透水性,延伸率

2

胎体增强

材料

每3000m2为一批,不足3000m2按一批抽样

均匀,无团状,平整,无折皱

拉力,延伸率

3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

每1t为一批,不足1t按一批抽样

均匀膏状物,无结皮、凝胶或不易分散的固体团状

拉伸粘结性,柔性

 

9、建筑外墙涂料及外墙腻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2)建筑外墙涂料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

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

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9-1。

(3)外墙腻子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

打磨性、粘结强度、耐水性及耐碱性。

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9-2。

(4)从每批产品中按《涂料类产品取样方法》GB3160的规定抽取2kg作为检验样本,进行检验项目的检测。

10、建筑外墙饰面砖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2)建筑外墙面砖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是陶瓷面砖吸水率指标进行复验。

11、建筑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1)现场镶贴的外墙饰面砖工程:

每300㎡同类墙体取1组试样,每组3个,每一楼层不得少于1组;不足300㎡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1组试样,每组3个。

(2)建筑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方法和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12、铝合金门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铝合金门窗进场时应对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附件出厂合格证。

(2)铝合金的“三性”检测报告包括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

1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砂浆应按设计分类提供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4.3。

(2)砂浆试件取样留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取样一次。

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强度试件,按每一层(或检验批)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一组试件,剩余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

当配合比不同时,应相应制作不同试件。

3)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件。

(3)砂浆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配合比和原材料基本相同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划分为同一批。

基础和主体(多、高层建筑按施工组织设计划定)各作为一个验收批。

一个验收批的试件组数原则上不少于3组。

(4)每批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件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2)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件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5)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件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6)当砂浆试件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试件留置组数严重不足或对砂浆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鉴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鉴定处理应有处理记录,并经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14、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建筑地面工程混凝土强度试件每一层(或检验批),每1000m2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增加1000m2应增取一次,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增加制作试件取样次数。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3)结构构件拆模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按设计要求和规范确定。

(4)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混凝土强度的代表性不真实或有怀疑而又无从证实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鉴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经鉴定处理的结构或构件应有处理记录,并经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15、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1)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与试样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2)预拌混凝土当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二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的试件不少于二组,当每增加250~500m3混凝土时,应增加二组试件,当混凝土增加量在250m3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

(3)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

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的有关规定。

试验时的龄期不少于28d,最长不得超过90d。

16、见证检测报告

(1)建筑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对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4)见证检测报告应注明检验性质为见证送样,并注明见证人姓名。

17、混凝土结构检验

混凝土强度检验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检验。

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2)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3)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法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5)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1)对涉及混凝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3)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4)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5)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6)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节(5)规定的允许偏差的1.5倍。

 

xxxxxxxxxx公司

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0二0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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