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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竞赛题库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考试)题库

1.什么是安全?

安全,按系统安全工程观点,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策划、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事故,尽量避免生产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

4.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如何理解?

(1)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3)“十一五”规划又明确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最新提法。

(4)“安全第一”是方针的基础;“预防为主”是方针的核心,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

5.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指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针及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的全部职能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的一系列工作。

(2)它包含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即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得以减少或控制,达到消除和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6.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

7.安全生产主要有哪些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是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它体现了安全和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是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在对工程项目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安全指标没有完成,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工程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原则。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原则是指一切生产性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标准。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和实施“四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隐患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要素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要素是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安全组织、施工过程控制、安全检查和审核等。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也称为安全生产政策,是每个施工企业首先必须明确的安全管理要素。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大限度地满足建设单位(或业主)、员工、相关方及社会的要求,必须有效并有明确的目标。

(2)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要素,应体现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目标的建立应注意的因素是:

安全目标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制定并实施;安全目标应可测量考核;安全目标应合理;安全目标应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确定为实现安全目标的时间表等。

(3)安全计划。

安全计划是规范施工单位安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和具体行动计划,其目的是防止和减少施工现场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防止和减少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安全组织。

安全组织是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合理的职责分工和权限。

施工现场应建立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

(5)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是指为了实现安全目标,实施安全计划的规定和控制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要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设备、设施等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6)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指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行为及设施等进行检查,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

(7)审核。

审核是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的内部审核,以确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从而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

9.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是什么?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居主导地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等。

10.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是什么?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设计单位应当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同时,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设计负责。

11.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是什么?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l2.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是什么?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出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详细说明;应当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作业和生活环境进行管理等。

13.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是什么?

(1)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安全责任。

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置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壮志。

(2)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单位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3)拆装单位的安全责任。

拆装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拆装单位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签字验收手续。

(4)检验检测单位的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1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含义是什么?

包括哪些工种?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1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要求有哪些?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②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初中及以上学历;

④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3)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4)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7)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8)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9)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1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①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②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③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④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⑤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⑥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施工单位对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应当如何开展?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定义、范围各是什么?

根据《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危险眭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包括: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③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④吊篮脚手架工程。

⑤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⑥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①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②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①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②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③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④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⑤预应力工程。

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包括哪些?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32,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①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②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③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④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9.什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75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1.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方案编审上要注意哪些问题?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哪些?

(1)专家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方案实施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原程序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修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4)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4.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有什么要求?

(1)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25.哪些情况下,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建筑起重机械有

(1)、

(2)、(3)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如何建立?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检验资料。

2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7)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9)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2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哪些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0.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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